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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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集[四库本]
《作者:苏洵》诗文别集。北宋苏洵(1009—1066)撰。十五卷。洵字明允,号老泉,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年二十七始发愤读书,应试不第,归而焚所为文,闭户读书,遂通晓六经、百家之说。嘉祐时与二子轼、辙至京师,为欧阳修所称重,荐之于朝廷,授校书郎,与修《太常因草礼》。洵晚学而有成就,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与二子并称“三苏”。是集卷一为《几策》,卷二、三为《权书》,卷四、五为《衡论》,卷七为《太玄论》、《太玄论总列》,卷八为论,卷九至十二为书,卷十三为谱,卷十四为记、铭、赞、说、墓志、祭文、状,卷十五为杂诗。其文简劲质朴,善修辞,长于简论,有《心术》、《远虑》各一篇,《权书》、《衡论》各十篇,皆传世名作。另《六国论》、《送石昌言使北引》均论证严谨,简洁有致,颇受称道。有《四部备要》、《四部丛刊》本。另有《四库全书》、《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本,作十六卷,又附录二卷。又《三苏全集》本作二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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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文达公遗集
《作者:纪昀》诗文别集。三十二卷。清纪昀撰。初刊于嘉庆年间。《纪文达公遗集》含诗文各十六卷,分上下两编。上编文十六卷,第一、二卷为赋,第三卷为雅颂,第四、五卷为摺子,第六卷为表、露布、诏、疏,第七卷为论记,第八、九卷为序,第十卷为跋,第十一卷为书后,第十二卷为策问、书,第十三卷为铭,第十四卷为碑记、墓表、行状、逸事,第十五卷为传,第十六卷为墓志铭、祭文,共计文三百多篇。下编诗十六卷,计经进诗八卷,古今体诗六卷,馆课试一卷,我法集一卷,共计诗一千多首。《纪文达公遗集》文多序传铭赋之类应酬文字,反映现实不多,但因其作者广通博学,其文亦名章错出,精义微言,不袭时俗,字字可珍。尤以卷八、卷九序为最佳,考证源流,辨章学术,多与四库提要相发明。纪昀诗较文有名,直而不亢,婉而不佻,抒写性灵,酝酿深厚,不求奇诡,而恢然有余。而中年谪戍塞外后,所作乌鲁木齐杂诗百六十首,韵节和雅,无愁苦之音,尤为难能可贵。如《秋海棠》、《西瓜》,前者清词丽句,后者盛赞哈密瓜之甜美,怡然自乐之情现于纸上。《纪文达公遗集》有嘉庆十七年(1812年)刻本。《纪晓岚诗文集》,民国六年(1917年)上海华普书局排印本,系近人汤寿潜据《纪文达公遗集》选编,合上下两编都为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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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宗皇帝御制集
《作者:朱棣》明成祖朱棣编撰的文集,现存卷三、卷四两卷,明内府精抄本。卷第三为序,内容依次为:1.太祖高皇帝宝训序,2.太祖高皇帝实录序,3.永乐大典序,4.圣学心法序,5.大诰武臣后序,6.文革宝鉴序,7.性理大全序,8.为善阴骘序,9.为善阴骘后序,10.孝顺事实序,11.古今列女传序,12.太微济世经书序。卷第四为序二,内容依次为:1.普庵语录序,2.普庵实录序,3.金刚经集注序,4.道藏经序,5.传心妙诀序,6.传心妙诀后序,7.大齐瑞应录序,8.淮安施经瑞应序,9.报恩寺施经瑞应序,10.五台山施经瑞应序,11.神仙传序,12.神僧传序,13.水懴序,14.般若论序,15.喜金刚本续序,16.正宗大觉妙经序,17.四部经序,18.佛顶经咒序,19.大悲经咒序,20.华严经序,21.真实名经序,22.观世音普门品经序,23.金刚般若波罗密经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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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黄先生文集
《作者:黄溍》诗文别集。元黄溍著。四十三卷。其中初稿三卷,续稿四十卷。据卷前贡师泰序,可知初稿三卷为黄溍登科前所作,由危素编次;续稿四十卷,为登科后所作,由门人王袆、宋濂编次。初稿卷一、卷二为诗,卷三为文;续稿前三卷为诗,后三十七卷为文。卷末附有宋濂《金华黄先生行状》。《元史》本传称其:“文辞布置谨严,援据精切,俯仰雍容,不大声色。譬之澄湖不波,一碧万顷,鱼鳖蛟龙,潜伏不动,而渊然之光,自不可犯。”清顾嗣立评曰:“世之议者,谓先生为人高介类陈履常,文辞温醇类欧阳永叔,笔札俊逸类薛嗣通,历事五朝,嶷然以斯文之重为己任。”有《四部丛书》本、《续金华丛书》本。此外,《四库全书》收有十卷本,题作《黄文献集》,当系明人重编本;卷前有宋濂序、明嘉靖辛卯(1531)张俭序,而宋序实为黄溍《日损斋稿》二十五卷所作,成此本时移植于此;正文中,前两卷为诗,后八卷为文。十卷本尚有《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本、《金华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元诗选》初集录黄溍诗一百六十二首,题作《日损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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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朝请集
《作者:吴均》诗文别集。南朝梁吴均撰。《梁书·吴均传》称,所著文集二十卷。《隋书·经籍志》著录《吴均集》二十卷,两《唐志》并同,似唐前犹完好无损。其实不然,《郡斋读书志》(衢本)卷一七著录《吴均集》三卷,谓“唐世搜求,止得十卷,今又亡其七矣”,清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据此判断晁氏所见《唐志》作十卷,今本作二十卷乃后人依《隋志》妄改。北宋《崇文总目》著录《吴均集》正作十卷,可为唐本十卷佐证。《宋史·艺文志》著录《吴均诗集》三卷,此又说明南宋郡斋所见三卷本亦当有诗无文。宋本已不传,今存明人辑本,主要有明张燮《七十二家集》本《吴朝请集》三卷,不过抄撮《艺文类》、《初学记》、《太平御览》、《文苑英华》等成为一编。又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合燮辑为一卷,凡赋和杂文十三篇、乐府三十首,诗六十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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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阿特丽克丝
《贝阿特丽克丝》前半部写于一八三八年十月至一八三九年一月,最初在一八三九年四、五月间的《世纪报》上连载,题为《贝阿特丽克丝,或强迫的爱情》,同年十二月在苏弗兰书屋出版单行本。当时划为三部分:第一部“一个宗法家庭”,下分八章;第二部“一位名媛”,下分十二章;第三部“情斗”,下分八章。一八四二年收入《人间喜剧》十六卷本第三卷时,取消了原来的章节,简单地划为“人物”和“悲剧”两部分。小说的后半部写于一八四四年八月至十一月,同年十二月以《一个正派女人的小手腕》为题在《信使报》上连载。一八四五年五月分别在克朗多夫斯基书屋和苏弗兰书屋出版单行本,题名《蜜月》,分为“偷情”和“虔诚女子的恶行”两个部分。第一部三十三章;第二部二十七章。同年十一月收入菲讷版《人间喜剧》十六卷本第四卷,取消了原来的章节,合并成《贝阿特丽克丝》的第三部:“偷情”。小说的三个部分,分别揭示了当时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三组矛盾,迫使刚踏入社会的主人公卡利斯特不断作出选择:第一部描写淳朴、古老的宗法家庭和现代文明社会的竞争,结果是现代文明获胜;第二部描写两种爱情——富于牺牲精神的高洁的爱情和从虚荣心出发的自私的爱情——之间的竞争,结果是自私的爱情获胜;第三部描写纯真的夫妇之爱和邪恶的情欲之间的竞争,如果不是采取了邪恶的巴黎方式与之格斗,同样也会是邪恶的情欲获胜。
井观琐言
明代笔记。3卷。郑瑗撰。郑瑗字仲璧,莆田(今属福建)人。成化十七年(1481)进士,官至南京礼部郎中。该笔记在考证上尚有可取之处,恰如《四库全书总目》所说:“其书大抵皆考辨故实,品骘古今,颇能有所发明。如论王柏改经之非,斥《纲目》发明书法考异之曲说,辨李匡又《资暇集》解律令之误,驳史伯璿《管窥外编》言天地之自相抵牾,又摘胡三省《通鉴注》所未备。又引《宋书·柳元景传》,证魏崔浩因有异图被诛,特假史事为名,所论亦有根据。在明人说部中,尚称典核。”不过,他论文较为保守。文中竟这样贬低司马迁《史记》:“《左传》法度森严,辞气古雅而整暇不迫,马迁才豪,故叙事无伦理,又杂以俚语,不可为训。”说明他不懂文章应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此外,他对明初诸家散文的评述,虽不尽妥当,但也可供治明代散文发展者参考。该笔记有《四库全书》本。
易学滥觞
一卷。元黄泽(1260—1346)撰。黄泽字楚望,资州内江(今四川内江)人,家于九江。大德中 (1297—1307),先后为景星、东湖书院山长,秩满即归,闭门授徒以终。事迹具《元史》本传。黄泽著述甚丰,仅此书传世。首有延祐七年 (1320年)吴澄题辞,谓泽“每以家贫年迈,弗果速成其注为嗟”云云,盖黄泽欲注《易》、《春秋》二经,而先著《易学滥觞》、《春秋指要》二书,以发其凡。二书原合为一帙,《春秋指要》今佚。《经义考》载此书,注云佚,则朱彝尊亦未见。其书凡十八条,大旨以为学《易》当以明象为先,自象学失传,汉儒区区掇拾,失于繁碎,而王弼之废象数,遁于玄虚。故其书以明象为本,而明象以序卦为本,至于占法,则本之《春秋左氏传》,欲以复古易之旧。其第六条胪列易学之不能复古者十三事,持论俱有根据,而又无所偏主。吴澄一见此书,极力推重,称其“弘纲要义,昭揭其大而不遗其小。”四库馆臣亦誉之为“说易之圭臬”。此书又有武英殿聚珍版、《经苑》、《小万卷楼丛书》、《涉闻梓旧》、《复性书院丛刊》、《易学六种》、《丛书集成初编》等版本。
前线
现代长篇小说。洪灵菲著。上海晓山书店1928年5月初版,列入“我们社丛书”。小说的主人公霍之远,国共合作时期在国民党党部工作,后来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一方面为革命而奔忙,另一方面又置在农村的妻儿于不顾,终日徘徊于多角恋爱的纠葛之中。他的信条是:我们也不要牺牲爱情,亦不要牺牲革命。他把“消灭这罪恶满盈的资产阶级”和“肃清半封建制度下的大军阀”,看作是中国革命的两大目标,而要求人生观的绝对革命化,生活的绝对团体化,意识的绝对政治化,行动的绝对斗争化。最后,当敌人的血腥屠杀到来的时候,霍之远为了保护党的利益和同志的安全,销毁文件,挺身而出,英勇牺牲。全书贯穿了革命与恋爱的矛盾。它与《流亡》、《转变》组成《流亡》三部曲,是洪灵菲的代表作。1934年2月曾被国民党当局以“鼓吹阶级斗争”为由查禁。
颜氏家训集解
训诂著作。7卷。北齐颜之推著。王利器集解。以卢文弨抱经堂校定本为底本,参校别本,旁以群籍所引颜书,是正文字,勘谬补缺。书后附录各本序跋、颜之推传、颜之推集辑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初版。
菩萨戒本(玄奘)
全一卷。唐玄奘译。书成于贞观二十三年(649)。乃由瑜伽师地论本地分菩萨地初持瑜伽处戒品(卷四十及四十一)抄出大乘菩萨戒律仪而成。为弥勒菩萨所说,世称瑜伽戒本。又称瑜伽菩萨戒本、菩萨戒经、菩萨戒本经。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此本所说之轻戒,相当于梵网经之四十八轻戒,系地持戒本之同本异译。其内容与地持戒本大同小异,然无归敬偈,共举出四十三轻戒,即将第二十六戒‘不习学佛’分为二戒,另于第八戒下,别加‘利益犯戒生功德’一戒,戒文之后又举出忏悔法。此外,有关本戒本之戒数,一般多依据瑜伽论记卷十下之说,计为四十三轻戒,若依据其他律疏,则因开合不同,而有四十二戒(即所谓四重四十二轻)、四十四戒、四十五戒等异说。注疏有元晓之菩萨戒本持犯要记一卷、睿尊之应理宗戒图释文钞二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