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颖达

- 姓名:孔颖达
- 别名:字冲远
- 性别:男
- 朝代:唐代
- 出生地: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
- 出生日期:574年
- 逝世日期:648年
- 民族族群:
孔颖达(574年—648年)唐代经学家。字冲远,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孔颖达博通儒家经典,与北魏名儒刘焯同学,在北朝以教授为业。隋炀帝大业初,举明经高第,授河内郡博士,补太学助教。入唐,秦王李世民引为秦王府文学馆学士,擢国子博士。唐太宗贞观初,封曲阜县易,转给事中。历任国子司业、太子右庶子,至国子祭酒,侍讲东宫。他曾参预魏徵撰《隋史》,修定五礼,主持撰定《五经正义》。贞观十八年(644),在凌烟阁画象。死后陪葬昭陵。
孔颖达是唐太宗依重的儒臣之一,为“贞观之治”的思想文化统治作出贡献,视为功臣。其主要业绩是主持编撰《易》、《书》、《诗》、《春秋左传》、《礼记》的《五经正义》,即今存《十三经注疏》中五经的疏。他与颜师古等整理总结历代注疏,选定注本,删取众说,再予疏通,称为“义训”,后定名“正义”,刊行天下,作为士子考试依据的官定标准注疏本,以贯彻统一思想。他的文化思想属于儒家传统,重视礼、乐、诗教的法则规范作用,强调“对扬圣范,垂训幼蒙”(《毛诗正义序》);突出为唐王朝统治服务,要求“光赞大猷,垂法后进”(《礼记正义序》)。因而他的诗论实际上是把西晋以后“缘情”说纳入传统。例如认为诗歌抒情特点是“情缘物动,物感情移”,便是综合“言志”与“缘情”的观念而来。而论人的哀乐感情,却采取儒家“声有哀乐”之说,认为“夫哀乐之起,冥于自然;喜怒之端,非由人事”;因而“诗理之光,同乎开辟;诗迹所用,随运而移”;坚持儒家“乐与政通”的传统理论。他的文论则属于学术文章观点,主张“去其华而取其实,欲使信而有征,其文简,其理约,寡而制众,变而能通”(《易正义序》);认为“古人言语,惟在达情,虽复时或取象,不必铲皆有意”,也不必“言必托数,经悉对文”(《尚书正义序》)。这些主张与唐初学风务实的要求是一致的。
清·刘寿曾《传雅堂文集·十三经注疏优劣考》记载,唐人之作正义,多取六朝义疏而没其名,然掩复之过与存古之功各不相蔽,其优劣当以所取注为断焉。唐人于《易》,弃马、郑、荀、虞诸家,而用王弼、韩康伯注。王、韩注《易》多参清言,故《易疏》亦多空语,非其考订之疏,乃原本之舛也。于《书》则兼用伪古文,弃马、郑古谊,而用梅赜《传》,亦失裁断,惟疏中于名物训诂尚详备耳。于《左氏传》则弃贾、服、郑、颖诸家,而用杜予《集解》,疏中凡杜氏不用旧注者,每驳杜氏而曲傅杜氏,亦其一蔽。此三疏皆出孔氏颖达手,《书疏》为上,《左氏疏》次之,《易疏》则最下也……《诗》用毛传、郑笺,亦孔氏疏之……惟于毛、郑之谊,分析多岐淆,而精密处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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