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杂记

  • 大明律集解附例

    大明律集解附例

    《作者:高举明代人高举撰写。共30卷。汇编《大明律》、《问刑条例》等诸例,并对《大明律》进行了注释。清光绪三十四年法律馆刻本

  • 包孝肃奏议

    包孝肃奏议

    《作者:包拯一题《孝肃包公奏议》。北宋包丞撰。10卷。治平二年(1065)由包拯门人张田编次。分应诏、致君、任相、择官等30门,凡171篇,多是针对时政提出的主张和建议,是包拯思想的集中体现。体现其政治思想的有《仁宗皇帝开天章阁亲制策问》之对策、《七事》、《论大臣形迹》、《论冗官财用》、《论取士》等篇,针对时弊,切中要害。而《论诏令数改易》、《请绝内降》等篇集中反映其法律思想,提出了“法存画一,国有常格”,方能取信于民,执法要公正公平。他希望统治者能爱民,以民为本,故上《请罢天下科率》、《请放欠》等篇,以期减轻人民负担。针对当时边备,他上《治边

  • 盖庐

    盖庐

    《作者:伍子胥湖北江陵张家山西汉早期墓葬所出竹简中,有一篇题为《盖庐》的古代佚文,原文用隶书抄写,现经整理,可恢复原貌。全文采用问答形式,由“盖庐”提问,“申青”回答,内容属兵阴阳家的学说。“盖庐”即吴王阖间,“申青”即伍子青,楚人,其父兄为楚王所害,投奔吴国,封于申,故称“申青”。《史记·吴太伯世家》云:“王阖庐元年,举伍子青为行人而与谋国事。”吴王阖间正是在伍子青的辅助下,励精图治,称雄一时。《史记·伍子青列传》云: 当是时,吴以伍子骨、孙武之谋,西破强 楚,北威齐晋,南服越人。伍子青是与孙武齐名的军事家,简本“盖庐”通过吴王阖

  • 备倭记

    备倭记

    《作者:卜大同明代卜大同撰。全书共2卷。上卷分制置、方画、将领、士卒、烽堠、险要、战舸、边储8篇;下卷分奏牍、策议2篇。作者卜大同,字吉夫,秀水(今嘉兴)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曾任湖广按察司佥事、布政司参议、福建巡海副使。此书即其在福建任事讲求备倭之术而作。

  • 大明会典

    大明会典

    《作者:李东阳明代中叶修的法规汇编。明孝宗弘治十年(1497年)始令儒臣分馆编辑,弘治十五年(1502年)书成,共一百八十卷。明正德年间(1506—1521)重校刊行,是为正德本《大明会典》。明嘉靖八年(1529年)令续纂,但没有颁行。明万历四年(1576年)省司重修,至万历十五年二月颁行,题为李东阳等奉敕撰,申时行等奉敕重修,共二百二十八卷,称为重修《大明会典》。现今流传较广的即为万历本,日本于1988年影印出版了正德本《大明会典》。大明会典汇集了明初至万历年间的主要法律、法规、条例、诰令、诏旨,如《诸司职掌》、《皇明祖训》、《洪武礼制》、《大诰》、《大明律》、《礼

  • 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

    《作者:长孙无忌原名《律疏》。中国唐代《永徽律》的律文注解。长孙无忌等编撰。最早成于永徽四年(653)。长孙无忌,唐高宗时的太尉。本书是现存最古老也最完整的封建法典的释文,是唐太宗为统一律文的解释,以保证律书的统一适用而诏示下属编写的。分30卷,12篇,502条,其篇目同唐律完全相同,内容包括:名例律,共6卷57条,规定刑事法律制度;卫禁律,2卷33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职制律,3卷58条,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使方面的法律;户婚律,3卷46条,规定有关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厩库律,1卷28条,规定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的法律制度;擅兴律,1卷24条,关

  • 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

    《作者:佚名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清朝初入关时,沿用明律,至顺治三年(1646)制定《大清律集解附例》,后经康熙、雍正两代屡次增订,乾隆时重修,对原有律令逐条考证,于乾隆五年(1740)编成《大清律例》。该法典从开始修律到最终完成历时近百年,是清朝具有代表性的法典。篇目分为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7篇,47卷,包括律436条,律后附有例1409条。

  • 清朝通典

    清朝通典

    《作者:佚名《清朝通典》是记清前中期典制沿革的政书,原名《皇朝通典》,简称 《清通典》。清嵇璜、刘墉(均见“清朝文献通考”)等奉敕编纂。书成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有清武英殿本、光绪间浙江书局本、《万有文库》“十通”合刻附索引本等。本书100卷,9典。1、《食货典》,17卷,田制、水利、赋税、户口丁中、钱币、漕运、盐法、轻重、市籴、蠲赈; 2、《选举典》,5卷,选举制、考绩; 3、《职官典》,18卷,历代官制、三次、三省、尚书、御史、诸卿、武官、东宫官、王侯封爵、州郡、文武散官、禄秩、秩品; 4、《礼典》,22卷,吉、嘉、军、宾、凶; 5、《乐典》,5卷;6、《

  • 唐六典

    唐六典

    《作者:李隆基又名《大唐六典》,中国古代官修职官政典。原题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唐传抄本早已湮没无闻,宋有元丰、绍兴两种刻本,明有正德、嘉靖两种刻本,至清嘉庆扫叶山房本,光绪广雅书局本,脱误已经很多。现北京图书馆尚藏有南宋绍兴本残本15卷。日本学者拍照以与明正德传本合校,在1973年刊印新本《大唐六典》,乃是当前最佳版本。此书开元十年(722)开始编纂,玄宗曾手写六条,要求臣下按《周官》分理、教、礼、政、刑、事六部,以类相从编撰,故名《六典》。宰相张说、肖嵩、张九龄、李林甫四人先后负责总管修撰事宜,具体执笔有徐坚、陆坚等12人。开元二十六年(738)

  • 漕船志

    漕船志

    《作者:席书《漕船志》是记载明代官船厂的专著之一。明代席书编撰,后经朱家相增修。席、朱二人多年从事漕运,并先后主持清江船厂(在今江苏淮阴市)。这是以其亲身经历撰写的关于漕船和船厂的专著。书中记述了明代清江船厂与卫河船厂(在今山东临清市)这两个专造漕船工厂(后二厂合并为一)的历史沿革与生产情况。书中对历代漕运管理,亦有记述。明成祖永乐(1403—1424)中在南京清河(今江苏清江市)、山东临清(今临清)创建清江和卫河二造船厂,打造各类运粮漕船。世宗嘉靖三年(1524),卫河厂生产任务改由清江厂承担。不久又裁革卫河厂衙署,二厂遂合并为一,总称

  • 续通典

    续通典

    《作者:佚名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

  • 汉官六种

    汉官六种

    《作者:孙星衍10卷。清人孙星衍校辑。包括《汉官》1卷,东汉王隆撰;《汉官解诂》1卷,东汉胡广注;《汉旧仪》(又称《汉官旧仪》)2卷,东汉卫宏撰;《汉官仪》2卷,东汉应劭撰;《汉官典职仪式选用》(或省称《汉官典仪》、《汉官典职》、《汉官典职仪》)1卷,东汉蔡质撰;《汉仪》1卷,吴丁孚撰。以上6种,原书早佚,经孙星衍校辑,收入《平津馆丛书》、《四部备要》等丛书中。其《汉旧仪》上下两卷系采清代武英殿聚珍版所刊《永乐大典》本,孙氏校证后,又别作《补遗》2卷附后。6种之中,《汉旧仪》、《汉官仪》分量最大。《汉旧仪》专载西汉一代,以职官制度为主,兼述皇帝起居、皇后亲

  • 文献通考

    文献通考

    《作者:马端临宋元之际马端临撰。 348卷。记载上古到南宋嘉定末的典章制度的沿革。作者除因袭杜佑《通典》外,兼采经史、会要、传记、奏疏、议论及其他文献等,于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始撰,历时二十余载,至大德十一年(1307年)完成。资料较《通典》为详,于宋代制度尤 为详备。自序称:“引古经史谓之‘文’,参以唐宋以来诸臣之奏疏、诸儒之议论谓之‘献’,故名曰《文献通考》。”全书共分24卷,计田赋7卷,钱币2卷,户口2卷,职役2卷,征榷6卷,市籴2卷,土贡1卷,国用5卷,选举12卷,学校7卷,职官21卷,郊社23卷,宗庙15卷,王礼22卷,乐21卷,兵13卷,刑12卷,经籍76卷,帝系10卷,封建18卷,象纬17卷,物异

  • 翰林志

    翰林志

    《作者:李肇唐李肇撰。一卷。3800余字,书成于宪宗元和四年(809)。撰于作者任翰林学士时,故所记唐代翰林渊源、建置与沿革诸事。凡有厅堂苑宇、学士职掌、仪则、饮善、唱和等十三则。为记翰林院掌故的最古之作。宋洪遵收入《翰苑群书》。另有《百川学海》、《历代小史》等本。

  • 通典

    通典

    《作者:杜佑唐杜佑撰。200卷。我国第一部论述历代典章制度之专史。 记载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化,上起传说中的唐虞,下讫唐肃宗、代宗时。作者综合群经诸史和历代文集、奏疏等,参以《大唐开元礼》,征引200余种史籍,分类编纂,自大历元年(766年)起,历时35载,至贞元十七年(801年)完成。计食货12卷,选举6卷,官职22卷,礼100卷,乐7卷,兵15卷,刑8卷,州郡14卷,边防16卷。《食货》述土地、财政之制及其状况,《选举》述选举士官、爵位之制及考核官吏治绩之政令,《职官》述官制源委沿革,《礼》述各种礼仪之制, 《乐》述乐制概略,《兵》述兵略及兵法,《刑》述刑法之制,《州郡》述历代舆地沿

  • 唐会要

    唐会要

    《作者:王溥宋王溥撰。100卷。原本残缺,佚失第7—10卷,清别本有补亡4卷,作者不详,《四库全书》据以录补,仍加注明,以示区别,通行刊本以武英殿聚珍本为佳,后来的刻本皆以此为底本。记述唐代各项制度的沿革变迁。会要为史书体裁之一,属典志体断代史范畴。唐苏冕始创,撰会要40卷,记述唐高祖至德宗9朝事。 唐大中时,崔铉等奉诏续修40 卷。宋初王溥重加整理,并补收唐末史事,编纂成《新编唐会要》,后合称为《唐会要》。内容体例与《通典》相近,其中有新旧《唐书》所不载的史实。全书分为帝系、礼、乐、学校、宗教、选举、职官、民政、封建、历数、灾异、刑法、食货、

  • 捕蝗考

    捕蝗考

    《作者:陈芳生捕蝗专书。一卷。清陈芳生撰。成书于清顺治四年(1648年)或稍前。陈芳生,字漱六。生卒不详。仁和(今浙江杭州)人。本书分“备蝗事宜”和“前代捕蝗法”两部分。“备蝗事宜”共十条。其中,前三条抄录徐光启于明崇祯元年著《屯盐疏》“除蝗”部分的第九条中前三项,后七条全部抄录董煟《救荒活民书》卷三。“前代捕蝗法”在形式上以宋元明三代史实置于所抄录徐光启《屯盐疏》之前,事实上,宋代的《宋熙宁诏书》抄自《救荒活民书》。

  • 棠阴比事

    棠阴比事

    《作者:桂万荣中国古代的一部案例汇编。宋代桂万荣编。1211年刊行,以后一再重刊,受到各朝统治阶级的重视。本书是在和凝、和㠓编撰的《疑狱集》和郑克编的《折狱龟鉴》两书的基础上选编出一部分,并从正史、野史、名人笔记中选出一些案例,合编而成的。原书分2卷,共144条,明朝吴讷又将它删去64条,剩80条,增补50条,共130条。内容有:原编“棠阴比事”包括小事函首、乖崖察额、彦超虚盗、吕妇断腕、王珣辨印、钱推求妇、程琳烓灶、孔察代盗、裴均释夫、曹摅明妇、魏涛证死等案例故事;“棠阴比事续编、补编”包括有寒朗悟帝、素立守法、李峤列枉、高柔察色、提举辩明、师

  • 办案要略

    办案要略

    《作者:王又槐清代的地方长官和司法人员中有相 当一部分人不熟悉法律。作者撰写《办案要略》旨在介绍办案经验,以增长官吏的办案知识,故内容颇求务实。全书的篇目为:论命案、论犯奸及因奸致命案、论强窃盗案、论抢夺、论杂案、论批呈词、论详案、叙供、作看、论作禀、论驳案、论祥报、论枷杖加减和论六赃。综合其内容主要可分三部分:勘验与定罪、量刑与执行、处理各种法律文书。作者认为,勘验与定罪密切相关,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手段,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故常把此两者联系起来论述。主要有光绪十年(1884)元和张廷骧 刊行的《入幕须知五种》本和群众出版社 1987年

  • 闽中理学渊源考

    闽中理学渊源考

    《作者:李清馥九十二卷。清李清馥撰。《闽中理学渊源考》即记述从杨时至明末闽中理学的发展情况及代表人物。书名原为《闽中师友渊源考》,序文、凡列皆称旧名。体例先分别流派,凡某派传几人,某人为某派,一一考寻,如昭穆谱谍。其中家学相承或友而不师者,亦予并列,以明其学由来。每人一小传,传末各注所据书目,并以语录、文集中有关论学之语摘录于后,考证颇为详核。而对于败名堕节,贻玷门墙者,则削除不载。其人或良莠参半,则弃短录长。有 《四库全书》本、《爱日精庐丛书》本等。

  • 益部方物略记

    益部方物略记

    《作者:宋祁物产志。宋宋祁撰。一卷。祁,字子京, 雍丘(今河南杞县)人。天圣进士。官翰林学士,吏部侍郎。是书乃嘉祐二年(1057)祁知益州(今四川成都)时所作。约四千余字。体例仿万震《南州志》。共记海椶、楠、竹栢、海芋、鸳鸯草等草木四十一种,药属九种,鸟兽八种、虫鱼七种,总六十五种。每物首绘图谱,各系以赞,并附注其下。今图已亡,赞皆古雅。材料皆为作者询访所得,翔实具体。对研究川西平原古代生态环境有一定参考价值。末有海盐胡震亨跋。有《四库全书》本。

  • 官箴

    官箴

    《作者:吕本中一卷。宋吕本中撰。吕本中,字居仁,号东莱先生。吕公著之曾孙。曾任济阴主簿、起居舍人,官至直学士院。一生著述甚丰,有《春秋解》十卷、《童蒙训》三卷、《师友渊源录》五卷。本书是一本居官格言之类的著作,共有三十三则。吕本中曾任地方官多年,颇有阅历,书中所载多是他的切身体会。卷首即标明“清、慎、勤”三字,实为任官要旨。此书不载《宋史》本中列传,而见于 《宋史·艺文志》。此书有《百川学海》本、《说郛》本、《四库全书》本。

  • 深衣考

    深衣考

    《作者:黄宗羲清黄宗羲解释、辨证深衣制度的著作。1卷。深衣之制,见于《仪礼》及郑注孔疏。因时代久远,历代注家都不得要领。此书前列已说,后附深衣经文,然后并列朱熹、吴澄、朱右、黄润玉、王廷相五家图说,各指其谬误,总之务在出新。故其文变乱旧诂,穿凿臆测,多有乖谬,学者不可不察。如于上衣下裳之幅数,其说较孔疏之误更甚。又释 “衽当傍” 、“续衽”等,亦无所根据。有借月山房汇钞本、南菁书院丛书本。

  • 深衣考误

    深衣考误

    《作者:江永清江永辨析历代关于深衣误注的著作。1卷。深衣之制,见于《仪礼》及郑注孔疏。其上衣下裳相连,“被体深邃” ,故谓之深衣。其制始于春秋。后世注家众说纷纭,多不得要领。江永认为郑注于裳衽之制、裁布之法,与 “续衽钩边” 之文本不误,“而疏家皇氏、熊氏、孔氏皆不能细绎郑说,遂失其制度。后儒更承伪袭舛,或以臆为之,考辨愈详,而误愈甚。其失自 《玉藻》始” (《自序》) 。故作是书,遂条引《玉藻》疏、《家礼·深衣制度》 ,其下求证于郑注,详加考证。书后附深衣裁布图、深衣裳裁布图、深衣前后图。又引 《家礼》深衣前后图、深衣前两襟相掩图、深衣前图,

  • 读书分年日程

    读书分年日程

    《作者:程端礼元程端礼撰。凡三卷,《纲领》一卷。程氏有感于时人教育子弟读书时不懂方法、不讲程序、不得要领而编撰。《纲领》一卷提纲挈领地标出为人、修身、读书治学、待人接物的基本原则。正文三卷,前二卷有“读书工程”之称,从8岁入学前开始,依次叙述读书学习的步骤、程序,每个阶段应阅读的书目及具体教授方法、学习要求,对批点经书的方法,也做了详尽明了的介绍。后“国子监以示郡邑校官,为学者式”(《元史·程端礼传》)。并列举了大量他所推荐的参考阅读书目和导读要点。实际上,该“读书工程”是当时在学士子的课程表,犹似今日的教学计划。第三卷收录王柏《

猜你喜欢的书

奇妙的航程

作者是(美)阿西莫夫。讲述科学家在人体内的探险故事。四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被缩小到原来的一小部分,用一个微型原子潜艇穿过一个垂死的男人的颈动脉,清除他大脑中的血块。如果他们任务失败,整个世界都将灭亡。

嘉祐集[四库本]

诗文别集。北宋苏洵(1009—1066)撰。十五卷。洵字明允,号老泉,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年二十七始发愤读书,应试不第,归而焚所为文,闭户读书,遂通晓六经、百家之说。嘉祐时与二子轼、辙至京师,为欧阳修所称重,荐之于朝廷,授校书郎,与修《太常因草礼》。洵晚学而有成就,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与二子并称“三苏”。是集卷一为《几策》,卷二、三为《权书》,卷四、五为《衡论》,卷七为《太玄论》、《太玄论总列》,卷八为论,卷九至十二为书,卷十三为谱,卷十四为记、铭、赞、说、墓志、祭文、状,卷十五为杂诗。其文简劲质朴,善修辞,长于简论,有《心术》、《远虑》各一篇,《权书》、《衡论》各十篇,皆传世名作。另《六国论》、《送石昌言使北引》均论证严谨,简洁有致,颇受称道。有《四部备要》、《四部丛刊》本。另有《四库全书》、《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本,作十六卷,又附录二卷。又《三苏全集》本作二十卷。

唐六典

又名《大唐六典》,中国古代官修职官政典。原题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唐传抄本早已湮没无闻,宋有元丰、绍兴两种刻本,明有正德、嘉靖两种刻本,至清嘉庆扫叶山房本,光绪广雅书局本,脱误已经很多。现北京图书馆尚藏有南宋绍兴本残本15卷。日本学者拍照以与明正德传本合校,在1973年刊印新本《大唐六典》,乃是当前最佳版本。此书开元十年(722)开始编纂,玄宗曾手写六条,要求臣下按《周官》分理、教、礼、政、刑、事六部,以类相从编撰,故名《六典》。宰相张说、肖嵩、张九龄、李林甫四人先后负责总管修撰事宜,具体执笔有徐坚、陆坚等12人。开元二十六年(738)撰成,由李林甫进奏皇帝。该书共30卷,体例由韦述制定:“以令式入六司,沿革并入注”(《集贤记注》),按照唐国家机关体系,排比现行令式,以三师、三公、六省、五监、十二卫、诸王府、州郡官为篇目,叙述了唐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品秩、待遇等,注中又叙述了官制的历史沿革,并收入了若干唐代诏令,内容相当丰富。该书在唐代虽“无明诏颁行”,但代宗、德宗时已流行于世。唐人讨论典章,也常加引用,并对后来宋代元丰官制改革有过很大影响。学术界认为本书是一部关于唐代官制的行政法典。

文昌帝君阴骘文

作者不详。道教劝善书的一种。简称《阴骘文》。一卷。 “阴骘”一词源于《尚书·洪范》: “惟天阴骘下民”,意谓冥冥之天在暗中保定人们。文昌本古代星名,帝君指梓潼帝君。宋元道士造作的《清河内传》及《梓潼帝君化书》称玉皇大帝委任梓潼神掌管文昌府和人间禄籍,司文人之命。

集验方

方书。据《北史》、《周书》姚僧垣传俱为12卷,或云10卷。北周姚僧垣(法卫)撰。本书久佚,原卷目已无从考详。据《外台秘要》,各卷方治大略如下:卷1,治卒心腹痛、中恶、蛊注等病;卷2,治伤寒、天行、温病、黄疸;卷3,治风癫、鬼魅、疟疾;卷4,治肺痿、肺痈、肺气不足、咳喘、奔豚等病;卷5,治虚劳、梦泄、骨热、不眠、小便数多、遗尿、诸淋、小便不利、痰饮等病;卷6,治癥瘕、宿食、哕、疝、胸腹胀满、水肿等病;卷7,治白驳、日月未至欲产等等

弥沙塞五分戒本

一卷,宋佛陀什译。列举五分律之戒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