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
-
宋太宗实录
《作者:钱若水》简称《太宗实录》, 北宋钱若水等撰。宋代历朝实录中唯一留传至今的一部。宋真宗至道三年 (997),诏令钱若水、柴成务、宋度、吴淑和杨亿共同修撰,第二年修成。原为80卷,记载宋太宗赵光义一朝的史事。太宗,太祖之弟。初名匡义,又改名光义,即位二年后又改名为炅。后周时,他任供奉官都知。陈桥兵变,拥立太祖有功。太祖出征,他留守京城。后加封晋王,手握权柄在宰相之上。太祖天宝九年 (976) 去世,他即帝位,时年38岁。即位不久,他先后统一了南北各方。但在征辽战争中惨败,从此对辽转入消极防御。政治上他继续加强和巩固中央集权,文化上下令修纂了 《太平御览》、《文苑英华》等类书。其统治时期,社会生产有所发展,但土地兼并严重,爆发了王小波、李顺起义。他在位21年,于至道三年 (997) 死去。赵光义在历史上是较有作为的一位帝王,他的实录无疑是后人研究宋初历史的重要史料。但是书80卷的篇幅,现只存26至35卷、41至45卷、76至80卷,共20卷。从仅存的20卷书中,不仅可以看到当时行政、文化、宫廷的部分事实,而且也可窥见到宋代各朝实录的概貌。是书 《四部丛刊》 有影印本。另有 《古学汇刊》9卷本。
-
西汉会要[四库本]
《作者:徐天麟》七十卷。南宋徐天麟撰。徐天麟字仲祥,南宋临江(今江西清江县)人,伯父为南宋史学家徐梦莘。开禧元年(1205)进士,历任惠州、潭州通判及英德府知府,政治清明,晚年谢官回籍。幼时受父亲及伯父影响颇深,平生酷爱文学,主要著述有《西汉会要》、《东汉会要》(合称《两汉会要》)、《汉兵本末》、《西汉地理疏》、《山经》等。班固之《汉书》综括汉代礼乐刑政之大端,但理密文繁。徐天麟仿王溥《唐会要》体例,取《汉书》“纪”、“志”、“表”、“传”中所载典章制度“以类相从、分门编载”(《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分帝系、礼、乐、舆服、学校、运历、祥异、职官、选举、民政、食货、兵、刑、方域、蕃夷等15门367事,铨次《汉书》,使其经纬本末明晰,贯穿详洽。但本书取材止于《汉书》,不采他书所载汉制,未免狭窄。清武英殿本为后世诸本所据。后有广雅书局本、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本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校点本。
-
南宋馆阁录
《作者:陈骙》10卷,又续录10卷。陈骙撰。陈骙,宋台州临海(今属浙江)人,字叔进。绍兴二十四年 (1132) 进士第一。累迁至秘书监。孝宗淳熙五年(1178)试中书舍人兼侍讲、同修国史。光宗时试吏部侍郎。宁宗时任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与权臣韩侘胄议事多不合,出知婺州。以观文殿学士、提举洞霄宫告老。卒谥文简。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淳熙中,骙长蓬山,与同僚录建炎以来事为此书,李焘为之序。”根据本书内容,可知其载事年代为宋高宗建炎元年 (1127) 至孝宗淳熙四年(1177)。全书分沿革、省舍、储藏、修纂、撰述、故实、官秩、廪禄、职掌九门,对宋代典故、法令记载颇详,是研究南宋职官及政治体制的重要著作。此书在明以前已经窜乱残阙,完本已不多见。惟有《永乐大典》本稍为完具。清代乾隆年间编修《四库全书》,据《永乐大典》本参考其他各本加以校刊,补其缺漏三十一条,订正舛误一十六条。对与《宋史》歧互处亦加以注释,以作为参考。但《永乐大典》中仍缺沿革一门,无法再补,实为本书一大损失。现存有《四库全书》本和 《武林掌故丛编》本。
-
宋宰辅编年录[四库本]
《作者: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20卷,南宋徐自明编撰。徐字诚甫,浙江永嘉(今温州)人。此书是一部专门记载宰相、执政〈宰相的副职〉任免情况的著作,在徐自明之前,宋人的这一类著作已出现了不下10种,但这些书大都是以年表的形式记录宰辅的任免,而对他们任职,去职的缘由及在位期间的政绩等等不作交代,徐氏有鉴于此,便重新编纂了这部《编年录》。此书上起北宋太祖建隆元年(960),下迄南宋宁宗嘉定八年(1215),记载了两宋13朝250余年间宰相、执政大臣的任免情况。其体例是以年月为经,以人物事迹为纬,在每人之下,先列任免时间,注明此人自何地何职升为宰辅,或是免去宰辅后改任何职,下面再引录宰辅任免制词,最后详细记载此人的字号里贯,并大量引述各种史籍有关此人任免缘由的记载。此书材料来源,记载任免时间和职务,主要依据前人的几种记录宰辅任免情况的专著。而记述宰辅政治活动的部分,则取自各种史书、政书、笔记、诏令奏议集、行状碑铭等等,在每段引文后面都注明出处,总计引书约为50种,资料可靠,叙事详实,在南宋的私家撰述中算得上是一部内容严谨的著作。这部《编年录》对于研究宋代宰辅大臣的政治活动以及宋代党争最有价值。
-
宋刑统
《作者:窦仪》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或《重详定刑统》,又称《建隆刑统》。是建隆四年(963) 命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及苏晓、冯叔向等人制定的宋朝第一部综合性的刑事法典,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雕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它是就后周《显德刑统》稍加修改而成。就律文而言,只是《唐律》的翻版,很少增损,有将唐律的律疏一并抄录的。不同之处是: 第一,在体例上,全书共十二篇,三十卷,二百一十三门; 唐律除分篇条之外,未有“门”的分类。所谓“门”,即指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文。第二,在内容上,收集了自唐代开元二年 (714) 到宋初建隆三年( 962) 近一百五十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律规范,附载在相应的律条之后。如据令敕增入的有“户绝资产”,据式敕增入的有“死商钱物(诸蕃人及波斯附)”,据杂令敕增入的有“婚田入务”等等,以适应社会新出现的生产关系的需要。第三,在刑制上,创制了“折杖法”,即将原来五刑的各个等级分别代之以轻重不同的臀杖和脊杖,变相地减轻了刑罚。《宋刑统》虽是宋代主要法典,但由于当时各种社会矛盾的复杂化、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多用皇帝随时颁布的敕令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其效力并未因此而削弱。清沈家本说:“《刑统》为有宋一代之法制,其后虽用编敕之时多,而终以《刑统》为本。”(沈寄簃先生遗书》)。《宋刑统》原刊本已失传,现存《嘉业堂丛书》本。
-
谥法
《作者:苏洵》四卷。宋苏洵撰。洵字明允,眉山 (今四川省乐山市)人,宋代著名文学家苏轼及苏辙之父,人称老苏,自号老泉。与其子合称“三苏”,俱被列入“唐宋八大家”。年二十七始发愤为学,通六经百家之说,下笔顷刻数千言。官秘书省校书郎,著有《太常因革礼》一百卷,及《谥法》、《嘉珰集》。所谓“谥法”,即我国古代贵族死后,依其生前事迹评定一个称号,此法宋代尤为流行;且自周公所作《谥法》之后,历代言谥者如刘熙、沈约、贺琛、王彦威、苏冕等之书皆杂糅附益。故苏询奉诏编定六家谥法时,对《春秋广谥》及各代言谥之本详加考订,写成此书。书中共取一百六十八谥,三百十一条,其中新改者二十三条,新补者十七条,另有七去八类。对前代诸家旧文刊削甚多,较之诸家,义例最为严整。郑樵在《通志·谥略》中称其“断然有所去取,善恶有一定之论,实前人所不及。”并根据此书加以增补写成《谥略》。虽然书中亦不免疏失之处,如尧舜禹汤桀纣皆为帝王之名而非谥号,但老泉沿袭前讹,概行载入。书中所收僻字,后世已不再流传,难以辨认。但本书之斟酌损益及字义之审定均确有实据,故为礼家所宗。曾巩在为苏询所作的墓志上记载本书有三卷,故本书现行之四卷可能为后人所析。有墨海金壶本、珠丛别录本、明杨志仁刊本及《四库全书》本 《丛书集成初编》本。
-
宋会要辑稿
《作者:徐松》中国宋代制度史。徐松自《永乐大典》中辑出。有缪荃孙、屠寄整理之广雅书局稿本、刘富曾整理之嘉业堂清本、北京图书馆于1935年据徐辑原稿影印的线装本和1957年中华书局缩印的精装本等。徐松(1781—1848),字星伯,中国清代顺天大兴(今属北京)人。嘉庆十年(1805)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内阁中书、礼部郎中、陕西榆林府知府等职。除辑编有《宋会要》、《宋三司条例考》、《宋元马政考》等史籍外,还有《新疆志略》、《新斠注地理志集释》、《唐登科记考》等著作。宋代修撰的会要,前后成书11种,达3000余卷,但大都散佚,惟赖本书保存最多。本书厘分为200册共376卷,约800余万言。内容分为帝系、后妃、乐、礼、舆服、仪制、瑞异、运历、崇儒、职官、选举、食货、刑法、兵、方域、蕃夷、道释等17大门类,每大类之下分列若干细目,按年月排比史料,较详实地记述了宋代政治、经济、军政、文化等各方面的典章制度和社会史事。其中以礼类、职官类、食货类篇幅最多。记事详瞻、生动和具体,有些内容为他书记载简略或不详,有些则仅见于本书,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和参考价值,是研究宋史最基本的文献之一。但由于本书是宋会要残余部分的辑编,今流行辑本又未作细致的整理,以致书中文字脱漏、残昏、羼混、讹误、重复、衍文、颠倒等情形较为严重,今已有王云海著《宋会要辑稿考校》等书,对此多所改正补校,可供参考利用。
-
唐大诏令集
《作者:宋敏求》北宋宋敏求编。共130卷,为唐代各朝诏令的总集,系作者根据其父宋绶所纂辑之稿整理而成。体例上共分为帝王、妃嫔、追谥、册谥文、哀册文、皇太子、诸王、公主、郡县主、大臣、典礼、政事、蕃夷等13门类。每一门类下又分有细目。诏令是以皇帝的名义所发布的官文书,它和《起居注》、《实录》一样,同为记述当时政治大事的直接史料,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尤其是唐代的《实录》除《顺宗实录》5卷外,都已佚失,更显出其珍贵,可以纠正两《唐书》记载上的错误和弥补其空白。如根据该书第99卷所载咸通三年十月《分岭南为东西道敕》,可以纠正《新唐书·方镇年表》中以象州为蒙州之误,并弥补其龚州、藤州、岩州三州之缺。根据该书第81卷《修晋书诏》,可以纠正《旧唐书·房玄龄传》及《令狐德棻传》中将贞观二十年始修《晋书》为贞观十八年之误。又如唐敬宗本为宦官所杀,两《唐书》均隐晦其事,而在该书第114卷《江王下教》中则具载其详。杨太真本是寿王妃以及她后来度为女道士的经过,《旧唐书》亦颇隐晦,而在该书第40卷《册寿王杨妃文》和《度寿王妃为女道士敕》中,则明证其事。特别是该书第83卷以后政事、蕃夷二大类中所收诏令,直接关涉到唐代的政治、经济、法律、选举、职官、婚姻制度,以及与周边各族关系的丰富资料,是研究唐史的人所不可忽略的。宋敏求,字次道,曾任馆阁校勘并预修《唐书》。治平中,召为《仁宗实录》检讨官,同修《起居注》。后升为龙图阁直学士,修两朝正史,曾补撰唐宣宗、懿宗、僖宗、昭宗、哀帝5朝《实录》。谙熟唐代史事,因而所录较为完备。
-
宋大诏令集
《作者:佚名》中国北宋诏令专书。原书未写明纂辑者,仅有少数抄本传世。原名《本朝大诏令》、《皇朝大诏令》。政书。南宋绍兴间宋绶后代编纂。原本240卷,今阙卷七十一至九十三、一百零六至一百十五、一百六十七至一百七十七,实存196卷。是书共收录自宋太祖建隆至徽宗宣和间所颁重要诏令3,800余篇(缺卷不计),分为帝统、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妃、皇后、妃嫔、皇太子、皇子、亲王、皇女、宗室、宰相、将帅、军职、武臣、典礼、政事等17门,门下分目及子目,编年纂次,其中政事一门占全书篇幅之五分之三。是书多取材于北宋各朝官私所修政书及政府档案,多有《宋史》及他书所未载者,为研究北宋政治的重要原始资料。初刊于南宋嘉定三年(1210),元、明以来仅有钞本流传,甚为稀少。各钞本缺卷均同,可知其残缺已久。1962年中华书局据北京图书馆与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本校订断句,排印出版。
-
宋名臣奏议
《作者:赵汝愚》一百五十卷。赵汝愚编。赵汝愚(1140—1196),南宋饶州余干(今江西余干西北)人,字子直。宋宗室,乾道 (1165—1173年)进士,除秘书省正字,寻以集英殿修撰帅福建,绍熙 (1190—1194) 初召为吏部尚书,除知枢密院事。绍熙五年(1194),与韩侂胄共立宁宗,任右丞相,引用朱熹,彭龟年,图论黜侂胄未果,反被侂胄的宗室为相不利社稷为由,黜知福州,继责永州安置,途经衡州暴疾死,后追谥忠定。有《国朝诸臣奏议》、《赵忠定公奏议》、《诗文集》、《太祖实录举要》。《诸臣奏议》书前有淳熙十三年(1186)札子,称尝备数三馆,获观秘府四库所藏,及累朝史乘所载忠臣良七便宜章奏,收拾编缀,殆千余卷,文字纠繁,疲于检阅,后出知福州时,因政事之暇,因事为目,以类分次,而去其重复与不合者,获余数百卷,厘为百余门。始自建隆 (960—963),迄于靖康(1126—1127),推寻岁月,粗见本末。共分为君道、帝系、天道、百官、儒学、礼乐、赏刑、财赋、兵制、方域、边防、总议十二门,子目一百一十四,每篇之末,各附注其人所居之官,与奏进之年月,亦极详核。此书以事而分,可以参考古今,尽其事之沿革利弊。
-
汉制考
《作者:王应麟》汉代礼仪典制汇考著作。四卷。南宋王应麟撰。王应麟认为《汉书》、《续汉书》等两汉史志对于汉代典章制度之细目多有疏略,乃博采诸家经注及《说文》诸书,详为笺释,以补其遗漏。包括《周礼》二卷,《仪礼》、《礼记》 一卷,《诗》、《书》、《论语》、《孟子》、《国语》、《公羊春秋》、《说文》一卷。因唐时孔颖达等人为诸经注疏时离成书时代已远,对时异名殊之方言士俗往往仅据字面推释,与经之原意未必相符。王应麟于本书中一一订辨。如《周礼》“太史职”,注云“太史抱式”,疏曰“占文谓之式”; 王应麟则引《艺文志》“羡门式法”来解释此言。再如《周礼疏》对“步摇假紒”及“五夜”,·以及《仪礼疏》对“偃领”等之解释,王应麟皆据典加以考正。但诸经注疏中有些错误,王却加以沿用,可谓千虑之一失。另,本书仅以诸经为次,随文条列,未重新分类加工编订,查检颇为不便,取材亦有失于简。但其所考大致精赅,且各有依据,大别于南宋末年时人侈空谈而鲜实征之作风,不失为研究汉代政治、社会制度之重要参考书。有《津逮秘书》、《学津讨原》、《杂海》等丛书本,《玉海》中亦有收。
-
书录
《作者:董史》又名《皇帝书录》。三卷、外篇一卷。史传。宋代董史撰。史,字更良,自称闲中老叟。生平里籍不详。是书在“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艺术类》中收录,署作“董更撰”。全书记宋代书家姓氏,分上、中、下三篇。与《书小史》相衔接。上篇记帝王书,载宋太祖至高宗,中篇载北宋书家一百一十人,下篇载南宋书家四十五人。不分人品高下,采摭对每人的评论皆列于名下。另有外篇,记能书女子六人,计章友直女煎、状元胡氏黄由妻平江号惠斋、悟空道人、蓬莱女官徐清字静之、妓王英英、妓楚珍。是书所记,虽不算赅备,但征引典核,考察精神还是可取。所载书家及所辑评论,间有为他书所未见,为研究者提供了资料。《书录》中所纪丛杂,虽未为赅备,然征引典核,考据精审,亦殊有体裁,非泛滥采寻者可比。是书成于宋理宗淳玦壬寅(1242)。宋度宗咸淳元年乙丑(1265),重加修校。原本书末有“至正丁未三月录办”一行,盖元时华亭孙氏所抄时增益。该书辗转传录讹脱十分严重,自序已残缺不全,不可读,故现存书中阙文较多。《收录外篇》后有 《书录后跋》,仅五行字,却阙文两处;记述了修校复成经过。该书是我国艺术发展史上一部主要的断代书家汇编,具有重要的资料性价值。有《知不足斋》本,《八千卷楼》有钞本,《四库全书》本、199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影印本。
-
周世宗实录残本
《作者:王溥》北宋王溥等撰。四十卷。记周世宗一朝历史。建隆元年(960)宋太祖诏修是书,参预纂修的有扈蒙、张澹、王格、董淳等,宰相王溥监修。扈蒙、张澹均参与修撰《旧五代史》。所书实录共有40卷,记载五代时周世宗一朝的事迹。周世宗 (954—959在位),名荣,原为圣穆皇后的兄长柴守礼之子,后为周太祖收为养子。显德元年 (954) 登皇帝位。以后“取秦陇、平淮右、复三关”,又“考制度、修通礼、定正乐、议刑统”,在宫廷内外很一番励精图治的作为。他虚心听纳,用人不疑,留心政事,朝夕不倦。史称其“神武雄略,乃一代英主”。是书用40卷篇幅详细记录了世宗的经历和这些政绩,为新、旧《五代史》 的修撰提供了依据。是书 《直斋书录解题》著录为晋阳王溥监修、范阳扈蒙撰,40卷。但现已很难见到全帙,《四库全书》也没有著录,只《烟画东堂小品》收有1卷(辑本),自显德二年十一月李榖为淮南道记起,至显德五年十月,命许文缜、边镐、周廷构等并归江南止,使世人得见此实录全貌之一斑。
-
资治通鉴全译
《作者:司马光》北宋司马光撰。二百九十四卷,又考异、目录各三十卷。光有意编撰编年体通史,初成战国、秦时八卷,因“私家力薄,无由可成”,乃上进于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奉命设书局继续编撰,至神宗元丰七年(1084年)完成,历时十九年。神宗以其“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故名。全书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威烈王命韩赵魏为诸侯,下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取材广博,十七史以外,尚有野史、传状、文集、谱录等三百二十二种。帮助编撰者有刘攽、刘恕、范祖禹等,各就所长,分段负责。先排比材料为“丛目”,再编成“长编”,然后由光总其成,删订成定稿。全书篇幅甚巨,虽资众手,而体例和行文,如出一人。内容以政治、军事为主,略于经济、文化。叙事或先提其纲,后详原委;或先溯由来,再述本事;或书一事而连类及他事;或因叙事而兼及时人言行。该书熔铸群书,加以精炼,贯串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史事,且有“考异”以明取材不同之故,有“目录”以备查阅之用,实为当时史学界空前杰作。其编撰时所据的参考书,和《考异》中所引的书,今已多亡失,故本书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猜你喜欢的书
中学修身教科书
蔡元培著。191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是一部中学德育教材,全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侧重于道德实践,从修身、婚姻家庭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和国家之关系以及职业道德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比较详细的道德规范。主张一个人应该身体健康、勤勉正直、谦让公正,要热爱国家、热爱劳动、爱护公物,要有理想。在伦理学说上,提出了孝是德性之基础的观点,“吾国圣人,以为孝为百行之本,小之一人之私德,大之国民之公义,无不由是推演之者。”(《第一章总论》)但孝是有原则的,“乱命不可从”,“知其不可为,以父母之命而勉从之者,不孝之大者也。”(《子女》)又提出了博爱是最宝贵的德性的伦理思想。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能爱他人;对他人之危难能鼎力相助。爱是人与禽兽的区别之一。在职业观上,主张职业无高下之分,一个人功绩的大小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努力大小。下篇主要注重于论述伦理学理论,由《绪论》、《良心论》、《理想论》、《本务论》和《德论》五篇组成。主张良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人性固有的,而是后天形成的。良心是使人行善的动力,它的产生是人类社会进化的结果,而不是随着人的出现而出现的;同情心是良心作用的基础。提出了存在“至善”的观点。“至善”是个人完美的道德境界,是人类的理想,也是人生目的,“实现理想,而进化不已,即所以近于至善。”(《理想论》)这种“至善”既是道德评价的标准也是品德高尚之人的行为动机。认为道德义务不是强制实行的,而是良心自律的“呵责”,道德义务在良心“呵责”下,习惯成自然。最后,提出了养性的方法:为善、去恶、悔悟、自责四种方法,最后达到自知的境界。作者以资产阶级进化论的观点研究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在当时学术界有一定影响,1912年5月至1921年9月间,共出十六版。
新世说
近代文言笔记集。8卷1058则。易宗夔著。1918年北京易宅铅印本。卷首有作者《自序》及本书《例言》。卷末有蔡元培《跋》。1982年上海书店据1918年本加以影印。作者《自序》称自幼喜读刘义庆《世说新语》,长而“广交海内贤豪,习闻掌故”。有感于清代轶事作品中“斟酌群言足谐雅俗之作”不多,而且辛亥革命前后的事迹“亦鲜完书”,所以仿《世说新语》的体例,从100多种书籍中收集资料,剪裁繁芜,加以修饰,分为36门,分别记述清初至民国初年一些人物的事迹。所写人物,“品必取其最高,语必取其最隽,行必取其最奇,重事实而屏虚谈,有臧贬而无恩怨”(《自序》)。“持论务趋平允”,对革命者的诋毁之词,“一为廓清之”;对歌功颂德、怪诞离奇、幽冥果报之说,概不采录。并以夹注形式附加人物小传,“注载姓名里居官爵事略”(《例言》)。蔡元培在《跋》中给予很高评价,认为“多与正史相发明”。这是一部较有价值的轶事小说集。
五曹算经
古代第一部实用数学读物,北周甄鸾著,共5卷。成书于6世纪,所谓“五曹”指五类官员,即田曹、兵曹、集曹、仓曹和金曹,该书为这些官员编写,每曹一卷。田曹卷为田地面积的计算,除给出一些规则图形如长方形、三角形、梯形、圆和圆环的面积公式(与《九章算术》同)外,还给出一些不规则图形,如蛇田、鼓田、腰鼓田的面积的近似计算方法,兵曹卷是关于军队配制和给养运输的一些问题,比较系统地记载了古代军事数学的状况,具有一定的价值。集曹卷收录了一些交换贸易问题,与《九章算术》粟米章相仿。仓曹卷是关于粮食的征收、运输和储藏的计算问题。金曹卷给出关于丝、绢等织物的买卖及钱币处理的一些应用问题。从数学方法上看,该书不超出《九章》,为乘除和比例的一些计算方法,但所提问题均能切合当时实际,解题方法浅近,易于掌握,有较强的实用性。唐初被钦定为官方数学教本,列于“十部算经”之内,并传入日本,为702年日本始建学校中数学科的教科书。现仍有南宋刻本流传,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另有《武英殿聚珍》本和《微波榭术》,即清孔继涵《算经十书》本。
礼书纲目
八十五卷。清江永(1681-1762)撰。朱熹《仪礼经传通解》为未完成之作,后人续修亦未完成。江永广摘博讨群经,以《周礼》原秩列纲目,为《礼书纲目》,自称“欲完成朱熹未竟之志,成《礼》、《乐》之完书。”此书仿《仪礼经传通解》体例,参考群经,洞悉条理,并多能补其所未及。《礼书纲目》不随意立异,如《士冠礼》履夏用葛以下五十字,本在辞后记,《仪礼经传通解》移置经文陈服节末,江永则沿用《周礼》原说,不故意诘难。又如《仪礼经传通解》割裂《士冠礼》,江永则仍用记文,不用《通解》尤为详慎。与朱熹《仪礼经传通解》相比,《礼书纲目》逻辑性强,内容更为详实,仪例较密,是研究礼学价值颇高的着作。版本有清熹庆十五年(1801)刊本、光绪十九年(1893)黄氏试馆刊本,婺源刊本。[改]
金刚錍显性录
凡四卷。宋代孤山智圆(976~1022)集。全称金刚錍论显性录。收于卍续藏第一○○册。本书系唐代僧荆溪湛然所著金刚錍论之注释书。天台宗山外派孤山智圆,于书中公然对四明知礼之山家派挑起论争。古来山外派学者之论著中所谈义理较为偏谬,向为山家派所驳斥,然本书对于金刚錍之释义,堪称优越,甚至山家派亦屡加引用。
法苑珠林
佛教类书。道世撰,100卷。自宋以后开始入藏。宋、元、明、清各藏皆录为100卷。但嘉兴藏为120卷。道世,中国唐代僧人。俗姓韩,字玄恽。原藉伊阙(今河南洛阳),迁居京兆(今西安市)。12岁时,在青龙寺出家,“律宗研核,书籍钻寻”。曾受朝庭徵召,准备参与玄奘译经,后又召入西明寺,与道宣律师同伍,因之受人尊敬,称“人莫我及,道望芬然”。主要著作还有《善恶业报》、《信福论》、《大小乘禅门观》、《受戒仪礼》等10部153卷。他“以为古今绵代,制作多人,虽雅趣佳辞,无足于传记。由是搴文囿之菁华,嗅大义之瞻蔔,以类编录,号《法苑珠林》总100篇,勒成10帙”。以《动量篇》始,《传记篇》尾。每篇记述1个主题,篇下又分小部,总计668部。内容涉及了佛教教义、信仰、经论、戒律、神异、感通、人物、寺塔、供养、僧侣、居士、呗赞,和儒道的君臣、修身、忠孝、交友、富贵、贫贱、诤讼、谋略,以及祭祠、占相、渔猎、园果、杂耍等方面内容。篇末附有《感应录》,以证其说。全书夹叙夹议,引用书籍达400余种,其中佛教外典籍140余种。所引书名都详加标示,非耳闻目睹的事情,也要注明何人所说,表示言之有据,决非虚构。该书使许多已佚的著作,都在里面保存了若干条,故史料价值极高。又由于其分门别类,便于找寻,为学者重视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