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宫十八朝演义

作者:许慕羲
宋宫十八朝演义

许慕羲专著的《宋朝宫廷秘史》取材于正史、野史和民间传说的内容,在深刻地描写了帝王的感情世界同时,也对宫闱生活做了细致地刻画。真实地再现了深宫密地的帝后生活,对于喜爱追寻历史的读者也提供了一定的线索。本书运用生动的笔法,再现宫廷中帝后臣妃的悲欢离合和宠辱浮沉,暴露封建宫廷的荒淫糜烂和封建专制统治的腐朽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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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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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哲学家费希特著。写于1797年。全书分三卷:怀疑、知识和信仰。他考察了自然体系与自由体系的对立,指出前者以获得知识为宗旨,可称为知识体系或知识学;后者以达到人类之爱为宗旨,可称为爱的体系或道德学。按前一体系,人作为感性存在,受自然界规定,没有意志自由,是自然的奴隶,其行为是自然联系的必然结果,善恶取决于自然,无所谓善恶功过。但按后一体系,人作为理性存在物,依据理性的目的概念自我决定,自我统一,其意志是自由的,受纯粹理性的支配,是人把自己造就成为他将成为的人,人的行为就是要达到至善。这两种体系,曾使费希特感到困惑。但后来他摆脱了这种虚假的对立。他强调自我的实践活动与道德活动,提出不仅要认识,而且要按照认识而行动。知的自我,需要以知的对象为条件,它不是绝对的;而行的自我,不仅可以扬弃对象,而且可以创造对象,它是绝对的。道德的本质是自由行为者实践理性的自我决定。人的意志决定人的行动,依据意志决定的行动,就是“人的使命”,它决定了人的价值。这种意志决定,是通过良心来实现的。他将良心称之为“灵魂深处的那个呼声”。服从良心的命令,就是真实,就是目的,就是义务,就是存在的价值。行动的命令使人追求一个更好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自然变得越来越可知,人与人互相承担义务,互爱互敬。但是,人的最高目标还不是这种尘世目标,而是进入一种超凡世界,即进入信仰的王国。在信仰中使人与自然、自由与必然混为一体。而这要诉诸意志。其伦理思想最后从主观意志论走向客观意志论,从理性主义导致信仰主义。

吾汶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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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别集。10卷。王炎午著。凡散文9卷,附录1卷。《四库全书总目》谓“炎午大节不亏,而文章不甚著名”。但集中《生祭文丞相》和《望祭文丞相》两文,为世人所推重。文天祥被元军俘去后,作者写《生祭文丞相》,勉励其为国死节;文天祥就义后,又作《望祭文丞相》以吊之,其中“嗟哉文山,山高水深;难回者天,不负者心!常山之舌,侍中之血:日月韬光,山河改色。生为名臣,没为列星;凛然劲气,为风为霆”等句,语气沉痛,感人肺腑。林瀚在《读吾汶稿》诗中对它备加推崇:“养士恩深士气豪,定分廊庙与蓬蒿。梅边节概秋云耸,直绕文山万仞高。”有《四部丛刊三编》本。

长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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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志。北宋宋敏求(1019—1079)纂。二十卷。敏求字次道, 平棘(今河北赵县)人。熙宁进士,官至龙图阁直学士。长安(今西安)为周、秦、汉、唐都城,历史悠久。敏求以唐韦述《两京记》仅详古迹,余多阙如,乃创体例,遍搜传记诸书,于熙宁九年(1076)成此书,约十五万字。记事以秦、汉、唐等前代事迹为主,兼及本朝。搜集与长安有关的史部实录、传记、家谱、古志、古图、碑刻、笔记等整理、编纂成书。详细记载了唐代长安城郭、宫室、坊市。另附元人李好文所绘图3卷。清人将图并入《长安志》。卷一为总述,述分野、土产、土贡、风俗、四至、管县、户口,卷二述雍州、京都、京兆尹、府县官,卷三至六为宫室,分述周秦汉唐长安诸宫、诸殿、苑囿、唐宫城,卷七至十述唐皇城及京城各坊,卷十一至二十,述京兆府所管长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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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人不详。从内容文字看,应为唐宋间道士所作。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玉诀类。此书言「壶中造化」之法,即灵宝道士炼度己身罪魂,使超升上天之法术。其法先礼拜诵经,然后引炁直人丹田,聚九炁之光而结一婴儿,状同己身。婴儿上升脑部泥丸宫,化为宝珠(又称黍米珠)。其次存思三十三天万圣千真浮空而来,皆人宝珠之中。元始天尊放眉间白毫相光,下照酆都九幽诸狱,使诸狱化为净土。然后存思十万飞天神王迳人诸狱(即两肾以下幽明之所),赦宥诸罪魂。然后存思赤龙(舌头)拨动华池神水(口水),咽入水府天河,诸罪魂入浴河内,暖然如春。最后存想脊骨为升天大法桥,有金童玉女引导诸亡魂升桥上至朱陵火府。诸亡魂经过火炼,由火龙载飞,直至玉清境,朝拜元始,致身宝光中。至此,修行者「冥心寂然,物我兼忘」。此灵宝炼度之法为内丹修炼法。

明太祖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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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实录》,记录中国明朝明太祖、建文帝两朝皇帝事迹的史籍。其年份起元至正辛卯(1351),讫洪武三十一年戊(1398),首尾四十八年。根据《明史·艺文志》的记载:《明太祖实录》共有二五七卷。太祖实录凡三修:一修于建文元年(1399年),总裁为董伦、王景彰等;再修于永乐之初,监修为李景隆、茹瑺,总裁为解缙;三修于永乐九年(1411年),改命姚广孝、夏原吉为监修官,胡广、胡俨、黄准、杨荣为总裁官,至十六年(1418年)五月修成。朱棣两次重修太祖实录,删去了明太祖的过失以及建文朝遗臣对成祖的指斥,又歌颂朱棣“靖难”之功,以图自解于天下后世。但反复删改,使《太祖实录》所记四十八年史事只余二百五十七卷,显得过简。

楞严经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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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通议,十卷,明德清述并序,清谛闲重刻序。附补遗一卷,出梦游集卷四十三,古本卷二十七。本藏甲三二梦游集存目,已见嘉续,今不重印。亦称《首楞严经通议》。佛典注疏。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德清述。是唐般剌密帝译《楞严经》的注释书。书前有作者所撰《通议提纲略科》。正文分三分:序、正宗、流通。“正宗”又分为二:初大开修证之门、二曲示迷悟差别。在“大开修证之门”中又设四科:示三观之体、示三观之相、示三观之用、结三观之名。并不详解经文,只在“议其条贯而通其大纲”。书后另有《楞严通议补遗》一文。本书于清光绪二十 年(1894)重刻,被誉为“教苑之司南,禅宗之正眼”。见载于日本《续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