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教育书简
作者:席勒
成书于1795年。又译作《美育书简》。是一部集中地、系统地表现席勒文艺思想的著作。德国诗人、美学家席勒的美学著作,包括论美及美育问题书信27封。这些信原为作者写给丹麦王子奥古斯丁公爵的,后经修改增补陆续发表在本人主编的《格蕾丝》上。 《书简》所阐述的美学观点是作者在康德美学思想影响下,在法国大革命后的形势启发下形成的。席勒认为,在法国大革命后来研究审美和美育向题,“不仅关系到这个时代的审美趣味,而且也关系到这个时代的实际需要;人们为了在经验界解决那政治问题,就必须假道于美学问题,正是因为通过美,人们才可以走到自由。” 《书简》从抽象的人性观出发,认为美学可以使人避开国家工具,改善人的性格,造成“完美的人性”,实现人的真正自由。 为了论证这一问题,席勒提出了人具有能“消除一切强迫,使人在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都恢复自由”的“游戏冲动”说,并认为“游戏冲动”的对象就是美,而美就是感性和理性、物质存在和其感性形象、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的“活的形象”。 《书简》表述席勒的审美和艺术理想:“一件真正的艺术品所应引起的心情正是精神的这种高尚,宁静和自由与刚健和灵活相结合的心情,这是检查真正美的品质的最精确的试金石。” 《书简》还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的角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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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伦敦落魄记
《巴黎伦敦落魄记》写于1927年,奥威尔辞去在缅甸的职务,开始辗转于英国本岛和欧洲大陆。1933年,他以这段经历为题材写就了此书,叙述了在巴黎靠打零工度日,挣扎在社会底层,不久又回到伦敦,生活状况进一步恶化,沦为无业游民并颠沛流离的种种经历,展示了触目惊心又不失真实的奥威尔式的真相,对贫困与社会作了冷静的感想和评论,并透着黑色的幽默。
续画品
一卷。又称 《后画品录》、《续画品录》。南朝陈姚最撰,其生平不详。姚最值社会动荡之际,由梁入陈。姚最对谢赫之《古画品录》所分品第不满,尤其对顾恺之被列为第三品、居陆探微之下,颇感不平,而认为顾氏绘画古今无双,故继《古画品录》而作 《续画品》。《续画品》只叙年代,不分品第,以梁元帝始,于解倩终,共录二十人。其中论断既有一人一论,亦有二人、甚至三人一论,如嵇宝均与聂松二人一论,释僧珍和释僧觉二人一论,释迦佛陀、吉底惧及摩罗菩提为三人一论,共存十六则论断。有人名下附有标注,如第一条“湘东殿下”下注曰:“梁元帝初封湘东王,尝画芙蓉图、醮鼎图。”似这类注释尚属姚氏之本文。而如 “张僧繇”条下之“五代梁时吴兴人”则绝非姚氏所注,为后人传抄时增益。姚最对二十位画家之论评多则五六行,少则三四句,气体雅隽,骈词俪句,辞采秀丽,但其内容单薄,不成系统,故被张彦远之 《历代名画记》讥为浅薄漏略,亦是实词。《续画品》 有明刊本、《画苑》本、《津逮秘书》本、《说郛》本、《砚北偶钞》本、《百川学海》 本、《美术丛书》 本、《丛书集成初编》 本、《四库全书》 本。
思印气诀法
思印气诀法,撰人不详。似出于宋元。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方法类。本篇言用印方术。首为「印封山川河海江湖」。其法先叩齿思神,捻诀禹步,吸气嘘印。然后念咒用印。谓「印山山崩,印邪邪消,印鬼鬼死,印叛叛亡即还;印盗贼、刀兵、毒疫及诸山贼,尽皆摧折」,书中又有封门断疫法、封符庙法、印五酉送鬼法、封恶人逆吏中伤之法、封门户断鬼法、为道民祈福解灾法。以及治冢墓不安、蚕不收、火灾水淹等法。
周易玩辞困学记
清张次仲撰。十五卷。《四库全书》本。此书解《易》,尽弃象数、谶纬旧说,专主义理,其大旨多切于人事。《四库全书提要》指出:“是书前有《自序》,谓:赋性颛愚,不敢侈谈象数,又雅不信谶纬之说,惟于语言文字间求其谛当有益于身心者,辄便疏录,岁久成帙。经二十余年,凡六、七易稿而后成。持论最为笃实。于《乾》卦遵用王弼本,以便解诂,而仍列郑康成本于简端。前集诸儒之论及己论数十条为《读易大意》。其所论辨,如谓八卦因重之法,自十六、三十二以至六十四,卦变某卦自某卦来,皆夫子所不言。河图洛书之外,别无他图。后人依托夫子之言而支离蔓衍。又谓一卦六爻如主伯亚旅,无此以为君子,彼以为小人,反背错综之理。盖扫除轇轕之说,独以义理为宗旨,虽尽废诸家义例,未免开臆断之门。然其尽废诸图,则实有劖削榛芜之力。且大旨切于人事,于学者较为有裨。视绘画连篇,徒类算经奕谱,而《易》理转置不讲者,胜之远矣。”
读四书大全说
明清之际王夫之著。凡10卷。为作者读明代胡广等人奉钦命编纂的《四书大全》的札记,作于清康熙四年(1665年)后收入《船山遗书》,1975年中华书局点校出版单行本。在伦理思想方面,坚持气一元论,反对宋儒分性为天命、气质之说,而提出“性即理”,理者“气之理也”(卷10)。主张理“游行于气中”,“性在气质中”(《论语·阳货》)。在理欲关系上,反对将二者对立起来,“天理充周,原不与人欲相为对垒。理至处,欲无非理。”(《论语·宪问》)。卷一论《大学》,卷二至卷三论 《中庸》,卷四至卷七论《论语》,卷八至卷十论《孟子》。 本书按《四书》原有篇章次序并借用其中的某些命题, 以读书札记形式评论明代胡广等所纂《四书大全》的观点,同时阐发作者自己的哲学思想。
菩萨戒本疏
亦称《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律学著述。唐新罗僧义寂述。二卷(或卷下分“本”、“末”作三卷)。系《梵网经菩萨心地品第十》卷下偈颂以后经文的注释书。初科简略标旨归,次释题名,再次随文解释。释十重戒时,以五句辨释文义:制意释名、具缘成犯、判业轻重、学处同异、就文解释。释四十八轻戒时,随文所分为五段,“段段皆说离恶摄善益生义”。作者认为:“前三十戒多为摄善,后十八戒多为利生。”见载于日本《续藏经》及《大正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