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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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妃传
《作者:佚名》《梅妃传》一卷,唐、宋史志未见著录,出自《说郛》卷三十八,未著录作者。《唐人说荟》定为唐·曹邺作,实不足信。但篇末有“唯叶少蕴与予得之”的话,则知作者为宋人。按,叶梦得(1077—1184),字少蕴,号石林,苏州吴人。哲宗绍圣四年(1097)进士及第,徽宗朝累迁翰林学士;宋室南渡后,为江东安抚大使、拜崇信军节度使。著作丰富。有《石林总集》一百卷等多种。那么,作者与叶梦得有关系,或许即叶托辞实自作也未可知。叙写唐玄宗与梅妃情事。梅妃其人不见史传,唐人笔记中亦未见称引。小说以江妃(采蘋)转托,初颇得玄宗宠幸,及杨太真入宫,见嫉失宠,仍与玄宗暗叙旧情。杨贵妃死后,玄宗回京,梅妃不知所终。后发尸于太液池旁梅树下,玄宗自制诔文以妃礼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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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燕传
《作者:沈亚之》唐代传奇小说。沈亚之撰。《沈下贤文集》卷4、《太平广记》卷195、《文苑英华》卷795、《唐人说荟》、《龙威秘书》、《艺苑捃华》、《香艳丛书》、《丛书集成初编》、《晋唐小说畅观》、《旧小说》均收有本篇。故事叙述魏地冯燕因打抱不平杀人,逃往滑城。滑州刺史贾耽赏识其击球斗鸡才能,留于中军。后来冯燕与一妇人私通,妇人之夫张婴察觉后屡次殴打妻子。妇人娘家人因此怨恨张婴。一日张婴醉归,冯燕恰宿其家,急忙藏匿,遗落了头巾。张婴睡熟后,冯燕指着头巾,命妇人取来,妇人误给了其夫的佩刀。冯燕不杀张婴,却杀了妇人。次日张婴见到死尸大惊,邻里不信他的解释,妇人娘家人也认定是张婴所杀。经官府行刑逼供,问成死罪。处决之日,冯燕忽排开观众上前,自认真凶。贾耽感其义气,愿以官印赎其死罪,天子竟下诏赦免滑城所有死刑犯。传末有赞,认为冯燕有淫惑之心不对,但杀不义的妇人,舍命救无辜的张婴,又是豪侠行为。沈亚之所著传奇以本篇为最有特色,对冯燕形象的塑造较成功。冯燕有残暴狂放,不安份守法的一面(如两次杀人,勾引有夫之妇),又有敢做敢当、讲义气的一面,不是单一性格,反而可信。本文所叙述的冯燕事迹有事实依据,沈亚之作传后,司空图作《冯燕歌》,情节一致。宋代又有曾布作〔水调七遍〕(见《玉照新志》卷2),咏唱冯燕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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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辛杂识
《作者:周密》宋代文言轶事、志怪小说。宋周密撰。六卷(前集一卷,后集一卷,续集二卷,别集二卷)。密有《齐东野语》已著录。此书因作于杭州癸辛街,因以为名。与所作《齐东野语》大致相近。然《野语》多考证旧文,记朝廷大政,此则琐事杂言居十之九,体列极不相同,实属小说类。本书正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说,内容大多记“琐事杂言”、“颇猥杂”,它与周密的另一著作《齐东野语》相比,风格大致相类,体例殊不同,《野语》兼考证旧义,记朝廷大政之事多,而《杂识》辨订者不多,十分之九是记载琐事杂语,其中可以发现一些志怪类笔记小说。“孕妇双胎”,是一篇比较有代表性的志怪小说。这篇小说篇幅不长,但颇具故事性,其最显著特色是,故事有头有尾,叙述完整,情节发展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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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修身教科书
蔡元培著。191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是一部中学德育教材,全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侧重于道德实践,从修身、婚姻家庭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和国家之关系以及职业道德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比较详细的道德规范。主张一个人应该身体健康、勤勉正直、谦让公正,要热爱国家、热爱劳动、爱护公物,要有理想。在伦理学说上,提出了孝是德性之基础的观点,“吾国圣人,以为孝为百行之本,小之一人之私德,大之国民之公义,无不由是推演之者。”(《第一章总论》)但孝是有原则的,“乱命不可从”,“知其不可为,以父母之命而勉从之者,不孝之大者也。”(《子女》)又提出了博爱是最宝贵的德性的伦理思想。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能爱他人;对他人之危难能鼎力相助。爱是人与禽兽的区别之一。在职业观上,主张职业无高下之分,一个人功绩的大小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努力大小。下篇主要注重于论述伦理学理论,由《绪论》、《良心论》、《理想论》、《本务论》和《德论》五篇组成。主张良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人性固有的,而是后天形成的。良心是使人行善的动力,它的产生是人类社会进化的结果,而不是随着人的出现而出现的;同情心是良心作用的基础。提出了存在“至善”的观点。“至善”是个人完美的道德境界,是人类的理想,也是人生目的,“实现理想,而进化不已,即所以近于至善。”(《理想论》)这种“至善”既是道德评价的标准也是品德高尚之人的行为动机。认为道德义务不是强制实行的,而是良心自律的“呵责”,道德义务在良心“呵责”下,习惯成自然。最后,提出了养性的方法:为善、去恶、悔悟、自责四种方法,最后达到自知的境界。作者以资产阶级进化论的观点研究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在当时学术界有一定影响,1912年5月至1921年9月间,共出十六版。
新世说
近代文言笔记集。8卷1058则。易宗夔著。1918年北京易宅铅印本。卷首有作者《自序》及本书《例言》。卷末有蔡元培《跋》。1982年上海书店据1918年本加以影印。作者《自序》称自幼喜读刘义庆《世说新语》,长而“广交海内贤豪,习闻掌故”。有感于清代轶事作品中“斟酌群言足谐雅俗之作”不多,而且辛亥革命前后的事迹“亦鲜完书”,所以仿《世说新语》的体例,从100多种书籍中收集资料,剪裁繁芜,加以修饰,分为36门,分别记述清初至民国初年一些人物的事迹。所写人物,“品必取其最高,语必取其最隽,行必取其最奇,重事实而屏虚谈,有臧贬而无恩怨”(《自序》)。“持论务趋平允”,对革命者的诋毁之词,“一为廓清之”;对歌功颂德、怪诞离奇、幽冥果报之说,概不采录。并以夹注形式附加人物小传,“注载姓名里居官爵事略”(《例言》)。蔡元培在《跋》中给予很高评价,认为“多与正史相发明”。这是一部较有价值的轶事小说集。
五曹算经
古代第一部实用数学读物,北周甄鸾著,共5卷。成书于6世纪,所谓“五曹”指五类官员,即田曹、兵曹、集曹、仓曹和金曹,该书为这些官员编写,每曹一卷。田曹卷为田地面积的计算,除给出一些规则图形如长方形、三角形、梯形、圆和圆环的面积公式(与《九章算术》同)外,还给出一些不规则图形,如蛇田、鼓田、腰鼓田的面积的近似计算方法,兵曹卷是关于军队配制和给养运输的一些问题,比较系统地记载了古代军事数学的状况,具有一定的价值。集曹卷收录了一些交换贸易问题,与《九章算术》粟米章相仿。仓曹卷是关于粮食的征收、运输和储藏的计算问题。金曹卷给出关于丝、绢等织物的买卖及钱币处理的一些应用问题。从数学方法上看,该书不超出《九章》,为乘除和比例的一些计算方法,但所提问题均能切合当时实际,解题方法浅近,易于掌握,有较强的实用性。唐初被钦定为官方数学教本,列于“十部算经”之内,并传入日本,为702年日本始建学校中数学科的教科书。现仍有南宋刻本流传,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另有《武英殿聚珍》本和《微波榭术》,即清孔继涵《算经十书》本。
礼书纲目
八十五卷。清江永(1681-1762)撰。朱熹《仪礼经传通解》为未完成之作,后人续修亦未完成。江永广摘博讨群经,以《周礼》原秩列纲目,为《礼书纲目》,自称“欲完成朱熹未竟之志,成《礼》、《乐》之完书。”此书仿《仪礼经传通解》体例,参考群经,洞悉条理,并多能补其所未及。《礼书纲目》不随意立异,如《士冠礼》履夏用葛以下五十字,本在辞后记,《仪礼经传通解》移置经文陈服节末,江永则沿用《周礼》原说,不故意诘难。又如《仪礼经传通解》割裂《士冠礼》,江永则仍用记文,不用《通解》尤为详慎。与朱熹《仪礼经传通解》相比,《礼书纲目》逻辑性强,内容更为详实,仪例较密,是研究礼学价值颇高的着作。版本有清熹庆十五年(1801)刊本、光绪十九年(1893)黄氏试馆刊本,婺源刊本。[改]
金刚錍显性录
凡四卷。宋代孤山智圆(976~1022)集。全称金刚錍论显性录。收于卍续藏第一○○册。本书系唐代僧荆溪湛然所著金刚錍论之注释书。天台宗山外派孤山智圆,于书中公然对四明知礼之山家派挑起论争。古来山外派学者之论著中所谈义理较为偏谬,向为山家派所驳斥,然本书对于金刚錍之释义,堪称优越,甚至山家派亦屡加引用。
法苑珠林
佛教类书。道世撰,100卷。自宋以后开始入藏。宋、元、明、清各藏皆录为100卷。但嘉兴藏为120卷。道世,中国唐代僧人。俗姓韩,字玄恽。原藉伊阙(今河南洛阳),迁居京兆(今西安市)。12岁时,在青龙寺出家,“律宗研核,书籍钻寻”。曾受朝庭徵召,准备参与玄奘译经,后又召入西明寺,与道宣律师同伍,因之受人尊敬,称“人莫我及,道望芬然”。主要著作还有《善恶业报》、《信福论》、《大小乘禅门观》、《受戒仪礼》等10部153卷。他“以为古今绵代,制作多人,虽雅趣佳辞,无足于传记。由是搴文囿之菁华,嗅大义之瞻蔔,以类编录,号《法苑珠林》总100篇,勒成10帙”。以《动量篇》始,《传记篇》尾。每篇记述1个主题,篇下又分小部,总计668部。内容涉及了佛教教义、信仰、经论、戒律、神异、感通、人物、寺塔、供养、僧侣、居士、呗赞,和儒道的君臣、修身、忠孝、交友、富贵、贫贱、诤讼、谋略,以及祭祠、占相、渔猎、园果、杂耍等方面内容。篇末附有《感应录》,以证其说。全书夹叙夹议,引用书籍达400余种,其中佛教外典籍140余种。所引书名都详加标示,非耳闻目睹的事情,也要注明何人所说,表示言之有据,决非虚构。该书使许多已佚的著作,都在里面保存了若干条,故史料价值极高。又由于其分门别类,便于找寻,为学者重视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