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
-
唐大和尚东征传
《作者:真人元开》 又名《过海大师东征传》、《鉴真和尚东征传》,中日两国关系史、海上交通史、文化交流史重要著作。真人元开著。版本有钞本日本观智院本(甲、乙)、《群书类丛》本、高山寺本等,以及刊本戒坛院本,北川智海本、《大日本佛教全书》本等。中国曾于民国11年(1922)刊行《东征传》铅字本。中华书局于1979年出版了以《群书类丛》本为底本的《唐大和上东征传》,汪向荣校注。真人元开(722—785),即日本奈良时代的文学家淡海三船,赐姓淡海真人,又称元开,为日本皇族。他曾亲受鉴真化导。779年,受随鉴真东渡的僧人思讬等请托,撰成本书。本书不分卷,中文注释本约7万字,主要叙述了鉴真5次失败了的东渡尝试和第6次成功的东渡。其中按叙述鉴真的活动可分为4方面内容:1.鉴真在东渡之前的宗教活动。2.鉴真6次东渡中的航海和宗教活动等。3.鉴真赴日后的传教活动等。4.作者悼念鉴真的几篇诗作。在叙述鉴真6次东渡中的航海活动中,记载了丰富的海上交通及其有关的资料,对当时主要港口、航路工具、航海技术与海上经历、均有详细记载与描述。作者撰写时,与鉴真有关的许多人物健在世上,故本书叙事详尽可靠,记物清晰明了,文字生动流畅,对研究中日文化交流,中国与日本及南洋各国海上交通、中日两国的航海史、均属不可缺少要籍。
-
谏太宗十思疏
《作者:魏徵》唐魏徵作。见《全唐文》。系作者于唐贞观十一年(637)进谏的一篇奏章。时天下安宁,生产发展,但唐太宗渐生骄奢之意。作者犯颜直谏,“频上四疏,以陈得失”(《旧唐书·魏徵传》),此系第二疏,故又题《论时政第二疏》。作品以“居安思危,戒奢以俭”为中心,展开说理,指出“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而历史上不少当国者,“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因为“殷忧而道著,功成而德衰”;“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故劝太宗为“君人者”须“十思”,也就是要以知足、安民、养德、戒骄、节乐、勤政、纳谏、律己、赏罚有度等十事自戒,这样,才能“积其德义”,“垂拱而治”。此文词旨剀切,情理交融,气势雄峻,又巧用比喻、排比、用典等法,使议论更加形象、有力而充实。其中“居安思危”、“载舟覆舟”等句,已成千古名句。太宗曾下诏谓:“得公之谏,朕知过矣。当置之几案以比弦韦。”后世治国者,亦有以此谏为“自戒”者。清吴楚材、吴调侯评曰:“魏公‘十思’之论,剀切深厚,可与三代谟诰并传。”(《古文观止》)
-
唐律疏义
《作者:长孙无忌》唐朝一部重要的法律文献。唐长孙无忌等奉敕撰。成书于唐高宗永徽年间。全书共分为十二篇,三十卷,五百条(现存《唐律疏义》为五百零二条)。分为律文和疏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唐律的律文。后一部分是律疏,即对法典原文的解释,它同法律条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第一篇名例律,共六卷五十七条,规定了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第二篇卫禁律,共二卷三十三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第三篇职制律,共三卷五十八条,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使方面的法律;第四篇户婚律,共三卷四十六条,是关于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第五篇厩库律,共一卷二十八条,是关于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方面的法律;第六篇擅兴律,共一卷二十四条,是关于军队调动和兴造方面的法律;第七篇贼盗律,共四卷五十四条,是关于保护封建政权及其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律;第八篇斗讼律,共四卷五十九条,是关于斗殴和诉讼方面的法律;第九篇诈伪律,共一卷二十七条,是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第十篇杂律,共二卷六十二条,是关于处理各种比较复杂的关系的法律;第十一篇捕亡律,共一卷十八条,是关于追捕逃犯的法律;第十二篇断狱律,共二卷三十四条,是关于司法审判方面的法律。《唐律疏义》通过具体解释《永徽律》原文的方式,阐述了唐朝中期以前的法律思想和司法原则,主要精神在于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和强化建立伦理等级制度。特别是在解释律文的同时还引用了大量律书以外的法令,对律书中规定的不够完备和不够周密的地方进行了补充。《唐律疏义》是我国保存至今的最古老最系统的封建法典。它不仅对维护唐王朝统治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且为后代各封建王朝立法提供了蓝本。日本、朝鲜、越南等亚洲许多封建国家的法律体系也深受其影响。因此《唐律疏义》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
岁华纪丽
《作者:韩鄂》四卷。旧本题唐韩鄂 (生卒年不详)撰。据《唐书》宰相世系表载:韩休之弟殿中丞倩。韩倩之子河南兵曹参军韩涤。韩鄂即韩涤之曾孙。此书之体例如 《北堂书钞》及 《白氏六帖》。以一年四季节候分门隶事。各编均为骈句。此书,《唐志》、《宋志》都有记载,陈振孙 《书录解题》亦载其名。但久无传本。此本为胡震亨秘册函中所刻。王士祯《居易录》以为是胡震亨伪造。钱曾 《读书敏求记》云:《岁华纪丽》旧抄,卷终缺字数行,又失去末页。后见章邱李中麓藏宋刻本,脱落部分,也如《读书敏求记》所云。可见此书确实为宋本。关于此书尚有些疑点。陈振孙 《书录解题》称其书采经史子传岁时事,类聚而以俪句间之。而此本全为俪句。又《杜阳杂编》为苏鄂所作,苏鄂为唐僖宗光启年进士。《唐摭言》为王定保所作。王定保为唐昭宗光化三年进士。或唐末或已入五代。韩鄂岂能引二人之书。书中引 《四时纂要》一条。据 《唐志》载此书为韩鄂本人所为。韩鄂岂能自引自作。如此等难以定论。
-
史记正义
《作者:张守节》一百三十卷。唐张守节撰。张守节,始末不详。诸王侍读,率府长史,长于地理。约为开元天宝间人。《正义》中博引故实,很是详博,卷首有“论字例”,“论音例”二条。但到明朝删削太多。《史记正义》是张守节用尽一生的精力撰成,是当时《史记》注释的集大成之作。后来有日本人泷川龟太郎的《史记会注考证》、水泽利忠撰的《史记会考校补》,又补辑了《正义》佚文二百多条,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上两书合编本《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增辑张守节《正义》佚文一千多条。有明震泽王氏刊本、金陵局本、湖北局本、同文局本、竹简斋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出版了张衍田的《史记正义佚文辑校》,是目前搜罗该书佚文最完备的本子。
-
史记索隐
《作者:司马贞》三十卷。唐朝司马贞撰。司马贞,字子正,自号小司马,河内(河南沁阳)人。官至散大夫,弘文馆学士。撰《史记索隐》及《补三皇纪》三十卷。生卒年不详,约开元中人。当初与张嘉会共撰索隐。有褚少孙补司马迁书,又有裴骃集解的音义,但散佚,邹诞生、柳雇言的书亦失传;刘伯庄、许子儒等人的书又多疏漏,于是就专心注司马迁书,只标出所注的字,不抄原文,又作《述赞》一百三十篇,及补《史记》条例,最后补作《三皇本纪》一篇,《索隐》中批评《史记》,认为项羽不该列入本纪,而应该列入世家;陈涉不该入世家,而应列入列传。《三皇本纪》题名小司马氏,采录各种传说,并加了注解,宋代以来各种刻本都列在书首,清殿本改附在全书之后,《老子庄周列传》与《伯夷列传》《申不害·韩非子》同一卷。有广雅书局本、汲古阁本、毛氏单刻本。现通行本《史记》中均附有司马贞的《史记索隐》。
猜你喜欢的书
夜窗鬼谈
《夜窗鬼谈》系日本最著名的汉文短篇志异小说集,《东齐谐》是其姊妹作。两者有日本《聊斋志异》与《子不语》之美誉。作者石川鸿斋以儒学家和汉学大家的身份纵谈玄幻,在儒家裨益世风的框架下自行怀抱,熔炼阐释,闯出了一条别具一格的文路。《夜窗鬼谈》是他以收集的前人著作和民间掌故为坯胎,剪裁、润色、编改、加工,二次发挥而成的,颇能“追踪晋宋,不在唐人后乘”的一流志异小说集。而《东齐谐》则是他原创的神鬼故事,也有些是利用既成的传统怪谈,改编为诙谑笑话,博人一悦。多年游历中国的经历、长期苦读汉文典籍的用功,让石川鸿斋拥有了极高的汉学素养与汉文写作功底,所以《夜窗鬼谈》与《东齐谐》无论写人写景、叙事叙情,皆能做到构思巧妙、造句凝练、用笔明雅,同时在故事情节上亦有设想空灵、宛转动人之长,堪称日本汉文文学史上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杰作。
代议制政府
有关议会民主制的经典著作。约·穆勒著。1861年在英国出版。后被译成多种文字在各国出版。中译本根据英国伦敦登特父子有限公司1925年版本译出,汪瑄译。本书共18章和一个前言,中译本约22万字。主要研究了代议制政府的诸方面问题,认为理想的政府形式是代议制政府。第1章提出政府的形式在多大程度上是个选择问题。第2、3章论述了好的政府形式应是代议制政府,并提出了好的政府形式(代议制政府)所具有的标准。第4—6章进而分析了代议制政府实现的条件和容易产生的弊端与危险。第7—10章阐述了在代议制政府下选举和投票的原则和技术上的一些问题。第11—13章着重论述了议会的权限问题。第14—18章分别阐述了代议制政府中的联邦政府、地方政府和代议制政府有关的民族问题以及自由国家对附属国的统治。本书特点不在于论述政府理论的抽象原则,而在于提出并论证了有关代议制政府的各种问题,西方国家把它看作是研究议会制政府的必读书。对于研究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是重要的参考书。
鹧言
自古蛮夷,鲜不为中国之患。中国所以御之者无所不备,而卒无全胜之策。惟虞舜之于有苗、汉文帝之于南越、我圣祖仁皇帝之于俄罗斯,不战屈人,为万世绥远之经。外此,则和战虽殊,皆因气之盛衰相为胜负而已。是非蛮夷之独难制也,盖一气生人,本无畛域,迭盛迭衰,皆听其人之自为而天地之气随之转旋旷览前史未有中国全盛而为蛮夷所制者亦未有蛮夷崛起而其国人才政令了无可观者刘渊石勒阿保机阿古达其雄桀坚忍皆超越羣伦怀愍之懦重贵之妄徽宗之昏氵㸒纵无强敌其国岂能久存是故御蛮夷者不必求之蛮夷而当求之中国也。
九皇斗姥戒杀延生真经
一卷。此经为斗姥元君所说,旨在戒杀救生。经文开篇有《九皇斗姥说延生保命心咒》一段,言“此咒诵之,可以延年,且所求皆能遂愿,不可轻视。”正经分十二段,分别阐述为何戒杀,如何戒杀,戒杀有何利益,劝戒众生戒杀一切生灵,修善积德,每段后皆有颂词一首。底本出处:《道藏辑要》斗集。
白喉条辨
又名《瑞安陈氏白喉条辨》。喉科著作。清陈葆善撰。一卷。葆善字瑞安,浙江温州人。精于本草、喉科,著有《本草时义》。本书为陈氏博采众说,择其精华,并结合个人临证经验而成。陈氏先撰有 《白喉订正论》一卷,未刊。后删其繁,于光绪十三年 (1887) 辑成此书。内容包括白喉病源,所中经络、辨色、辨脉、手太阴、手少阳、手少阴三经病症治,救误、善后、外治禁忌等内容。书中汇总前人论治白喉之精华,并以自创三气降龙丹为急救白喉之主方,兼载录青黄散及张氏雄黄解毒丸外用方药。在治疗上提出六禁,即“忌升提并吐、忌温散发汗、忌大下亡津、忌刀针、忌病重药轻、忌苦寒助燥”,体现了陈氏论治白喉的丰富经验及独到的见解。有光绪二十三年 (1897)刻本及二十四年刻本,一九五七年人民卫生出版社铅印本。
剖心记
法律小说,二回,未完。我佛山人(吴趼人)著,亚东破佛评。原载《竞立社小说月报》第二期,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月出版。宣统二年(1910),作者将小说的故事梗概另写成《山阳巨案》一文,刊于《舆论时事报》,后收入《我佛山人札记小说》。小说所据是一起历史上真实的案件,发生在清嘉庆年间,主人公为山东即墨人李毓昌。他在淮阳水灾时,奉旨到山阳县清查赈务,发现浮开赈户很多。山阳县令王伸汉怕他揭发,遂买通了李毓昌的仆人李祥等三人,贿赂未成,便寻机将他毒死。后来李毓昌的妻子发现了血衣,李的叔父到京里控告。于是开棺验尸,继而案情大白。皇上特旨将王县令与三仆都判了死罪,李祥为下手谋害的主犯,令解到李毓昌墓前,剖出心来致祭。皇上还奖励了李毓昌的家属,并御制《悯忠诗》三十韵来表彰他。这件事的大致经过,载在李次青的《国朝先正事略·循良传》中,吴趼人收集了材料,将它铺叙为小说。但小说只有二回,才写到李毓昌从小勤学,品格尤高,十四岁时在山东莱州府参加府考,被甘太守赏识,后来在宗师面前极力推荐,使他进了郡庠案首。作者在这里极力描写的是主人公的品格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