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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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克图界约
《作者:佚名》中俄两国签订的第一个综合性条约。清雍正四年(1726)沙俄政府派萨瓦·务拉的思拉维赤伯爵为全权大使,与清政府代表策凌等先在北京,次年五月在中俄边境之色楞格河支流布拉河畔进行谈判。因俄方通过法国在北京的传教士巴鲁尼神父,传递情报,收买内奸,使清廷将坚持原则的隆科多调回北京,策凌接受俄方方案。双方于雍正五年(1727)九月一日签订中俄中段边界的《布连斯奇条约》后,十一月又在恰克图签订了《恰克图界约》。条约共11条。第一、第十一条宣布中俄两国和平友好关系;第二条规定彼此交换逃犯;第三、第七两条规定了边界的勘分,包括《布连斯奇条约》的内容,又重申了《尼布楚条约》中所指出的暂未划定分界线的地区;第四条规定俄国商人每3年可到北京1次,每次不超过200人,买卖货物均不征税;俄国还可经常在恰克图、尼布楚两地进行边境贸易,也不征税;第五条规定俄国可在北京的俄罗斯馆内建造教堂和增派教士;第六、第九条规定今后两国遣使和行文的方式;第八、第十条则规定后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恰克图界约》的签订,是清政府本着通过协商和一定让步求得边界安宁的妥协表现,但俄国在中国获得了大片土地和若干特权。萨瓦伯爵于1728年回到莫斯科,由于签约“有功”,被授予“亚历山大涅夫斯基骑士”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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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通商条约
《作者:佚名》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自“中英南京条约”规定开放五口通商后,德国也想从中国捞取种种特权。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德国趁机向清政府提出比照英、法订立条约的要求。1861年(咸丰十一年)9月2日,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崇纶、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与德使阿里丕艾在天津签订此约。共42款。附“专条”、“三汉谢城附列条款”。主要内容为: (1)两国互派使臣驻扎彼国京城。(2)准德在中国各通商口岸设领事馆。并准德人在各口岸通商、赁房、买屋、租地及建造教堂、医院、坟茔等。(3)持照德国人准往内地游历,保护德国传教士。(4)规定商船交纳税钞及通商各项条例。(5)互交逃犯。(6)两国人民相涉案件,由中国官员会同领事审断;中国人欺扰德人而犯法者,由中国官员按中国法律治罪;德国人欺扰中国人而犯法者,由领事按本国律例治罪。德国属民之互控案件,由德官员查办。如德国属民与外国属民相涉案件,与中国无关。(7)中国今后所有施于别国之利益,德国“无不一体均沾实惠”。“三汉谢城附列条款”规定“律伯克、石磊门、昂布尔三汉谢城议事厅亦准自派领事官前往通商口岸,办理本城事务”。借此条约,德国从中国攫取到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与德国人深入中国内地活动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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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中纪略
《作者:佚名》本书不分卷,题“野史氏落帽生许旭撰”原书无序,末有吴江沈楙惠跋;今本改跋作序,移置卷首。清康熙十二年十月,作者以幕友身分,随福建总督范承谟(觐公)由浙之闽(范由浙抚擢闽督);次年适逢三藩事变,范以身殉,旭以先归幸免。所纪闽中情况,均在事变之前;但范、耿(靖南王耿精忠)间之猜忌及变乱之形象,已显而可见。书中颇多涉及台湾郑氏(经),例如:‘郑氏虽在海外,然制府亦有间谍在彼,时时驰至’。又如:‘余一日偶见一小册,内书:东宁国,……文武宥陈永华、冯锡范、薛进忠、柯平、洪磊诸人,俱材能知干。新建天兴、万年二州以及各县城郭濠堑、军器储偫,事事修整、时时讨练,势非一日忘中国者。明室子孙崇养在彼者甚众,而无一人任事权;年号至今尚称“永历”’。凡此当年记载,极具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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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战辑选录
《作者:王煜初》本书不分卷,选自清东莞王炳耀(煜初)辑“中日战辑”。原书辑于光绪二十一年,汇集中、日甲午之役中外报章所刊资料,依次排比;闲亦加缀简单说明,用作提纲。全书六卷,卷题按序为“中日战机”、“中日战端”、“声罪致讨”、“祸延盛京”、“遣使议和”及“傅相议和”;而“傅相议和”卷并包括台民抗约自立、日攻台南、刘军门遁等诸网,集有忧民抗日史料。本书选其卷五“遣使议和”与卷六“傅相议和”(包括上述三纲)部分,略加删节而成。原书收有“两国全权大臣第一次至第五次问答”节略,因已刊有第四三种“马关议和中之伊李问答”一书,并略而仅存其目。如祇见前刊一伊李问答”,所谓议约云云,实无从得其要领;本书选有两国全权大臣往来照会、函札以及和约底稿说帖等件,相互印证,方能获得和局全貌。书末,今另由“中日战争资料”一书选取“答客问刘大将军事”、“简大狮惨死愤言”与文廷式“闻尘偶见”三文以及诸家诗词十数首作为“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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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成自述
《作者:李秀成》《李秀成自述》是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被俘后所写的一篇自述,全文约五万余字,现存33,300多字,比原本少10,000余字。1864年7月22日(同治三年六月十九日),李秀成兵败被俘。曾国藩在处决李秀成之前,令李秀成在囚笼中书写供词,自同治三年六月廿七日至七月六日,每日约写七千字。曾国藩亲自审阅,供状上每行每句都有曾国藩朱笔圈点,改正人名、地名的错误和错字,“其谀颂楚军者删之,闲言重复者删之”。例如:“有一日”简化为“一日”,“具”改为“俱”;“寻”改为“浔”,“两国奸民”改为“曾帅追兵”,也有写成“左京堂”之误,曾国藩却不改正为“左宗棠”。李秀成被处决后,曾国藩将其自述原稿删改一部分,并撕毁原稿第74页以后的内容,命人抄写送军机处,名为《李秀成亲供》,只有二万七千余字,原稿送曾纪泽处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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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瑞安藩乱记
《作者:佚名》清鲍廷荐撰,一卷,孙诒让跋。咸丰二年抄本,杨绍廉手写本,存温州图书馆。原题《困苦悲愤记》,瑞安鲍廷荐景生著。首有林宗弼《叙》,称廷荐“廪膳生员”,事迹无考。此本不知何人重抄,字画潦草,幸首尾尚完具耳。所记皆康熙间闽藩耿精忠叛,使曾养性渡据瑞安及大兵平寇首尾之事。以骈文纪之,词颇俚拙。其中若以耿藩名贞忠,又云江西有雁门关,皆传闻之误。惟所记本邑各事,则多出于目睹,故翔实足凭。自康熙距今二百余年,文献散佚,幸有流传,固不必以文词工拙求之矣。每句皆有小注,亦复甚详。然林《叙》作于康熙丁巳秋,其举廷荐名已称“讳”,知作《叙》时廷荐已亡。而注中诛耿藩事,或他人所增益,抑或林《叙》“讳”字为重录者所窜入,莫能定也。<br/><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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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一切天生天养中国人民谕
《作者:杨秀清》咸丰二年太平天国由广西向湖南进军途中,以东王杨秀清和西王萧朝贵名义发布的文告。以宗教语言,斥责清朝统治者为“阎罗妖”、“魔鬼”,“专迷惑缠捉”人民,是“人民仇敌”;号召清军弃暗投明,“速即反戈替天诛妖”;并呼唤人民投入推翻清朝的斗争。当年编入《颁行诏书》刊行。现据法国东方语言学校图书馆藏太平天国壬子二年刻本,收入《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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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社集会律
《作者:佚名》清朝末年颁布的一项单行的行政法规。该法是清末社会大变动的情况下,清政府为加强对社会生活的控制而制颁的。《结社集会律》颁布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二月初九日,计三十五条。该律规定,严禁“秘密结社”,对“各省会党”要严行惩办,并给“政事结社”、“政论集会”、“整列游行”设立了各种苛刻条件及违律罚则。如第十九、二十条规定:“无论何种结社,若民政部或本省督抚及巡警道、局、地方官,为维持公安起见,饬令解散或令暂时停办,应即遵照办理;无论何种集会或整列游行,巡警或地方官署为维持公安起见,得量加限禁或饬令解散”。故清政府的这一《结社集会律》,基本精神是抵制日益高涨的民主主义思潮和不断深入的民主革命运动,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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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
《作者:杨光先》清杨光先著。二卷。顺治十七年(1660),向礼部上《正国体呈》,控告传教士汤若望“窃正朔之权以予西洋”。礼部未准。康熙三年(1664)上书《请诛邪教状》,告汤若望造妖书和谋反。汤若望由是下狱。四年,被特授钦天监监正,以“但知推步之理,不知推步之数”,五次上疏辞职,未准。因辑其前后所上的书、状、论、疏,为上、下两卷。上卷除上述之文外,还有《辟邪论》上、中、下三篇,《摘谬十论》等。下卷有《孽镜》等文。杨、汤一案是清初天文学领域中的一件大事,对天文学的发展和对国家的政治、宗教以及西方知识在中国的传播等都有一定影响。本书是斗争中的一方的文献结集。与之相对的是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类思针对《不得已》所作的《不得已辩》,一卷。其后比利时耶稣会士南怀仁又曾加以修订。《不得已》在清代流传很少。光绪十五年(1889)出版荆楚挽狂子重辑的《不得已辑要》一卷附一卷本。直到1929年方有据清抄本影印的两卷本。利类思《不得已辩》有康熙四年版,八年南怀仁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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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
长篇小说。写于1889—1899年。生在牛棚,三岁时母亲死后即成了地主“半养女、半家奴”的玛丝洛娃,刚长大成人就遭贵族少爷聂赫留朵夫的践踏遗弃,沦为娼妓,最后蒙冤进狱并被判刑流放到西伯利亚服苦役。自私堕落的聂赫留朵夫后来在法庭上同玛丝洛娃相遇,深受触动,开始了“灵魂大扫除”,为营救玛丝洛娃出火坑而奔走,在一切努力失败后,又决定和玛丝洛娃一起去流放。玛丝洛娃受“忏悔”后的聂赫留朵夫的精神的感召,终又“更深深地爱上他”。小说以单线条的明快结构,通过男女主人公的复杂经历,描绘了农奴制度改革后俄国社会生活的广阔图景,撕下了贵族资产阶级的“一切假面具”。作者通过极为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强烈控诉从外省到首都,从地方到中央,整个俄罗斯帝国,包括它的国家机器、官方教会、社会制度、经济基础和伦理道德,已经成了囚禁和残害人民的监狱。但也正是在这部小说中,托尔斯泰思想和艺术上的矛盾和局限性,也得到最充分的表现。他谴责地主资产阶级的暴力,同时也否定革命的暴力,并且歪曲革命者的形象;他反对官方教会,却又鼓吹“清洗过的新宗教”,用一种“精制的新毒药来麻醉被压迫群众”;他不赞成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但没有“去反对地主土地占有制和它的政权工具,即君主政体”,幻想“好老爷”发善心,把土地“恩赐”给农民;鼓吹“饶恕一切人”、“爱敌人”等的基督教“博爱”宣传也比以前更加浓重。在艺术上,托尔斯泰通过复杂的心理过程表现人物精神世界的独特技巧,在《复活》中达到十分精致、高超的程度,语言也较以前质朴多了;但他认为每个人身上都有“人性”和“兽性”的荒诞观点,却使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形象在小说后半部苍白无力。《复活》中冗长道德说教和大量抄引《福音书》,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长篇的艺术感染力,而且连它的结构有时也遭到明显的破坏。
古杭杂记
城镇志。元李有撰。四卷。此编撰于元代, 多记宋理宗、度宗时嘲笑奸佞贾似道、韩侂胄等人诗词,间有永天目山、西湖三贤堂、西湖等名胜诗,又兼载杭州丧葬风俗等。凡万余字。所记不注出处,盖时人耳口相传,有一定参考价值。今有《说郛》本、 《古今说海》本、《历代小史》本、 《学海类编》本、 《武林掌故丛编》本等,均仅一卷。
阴阳九转成紫金点化还丹诀
阴阳九转成紫金点化还丹诀,撰人不详。似出于唐代。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言炼制九转丹砂之法。其炼丹程式为:第一转化丹砂为水银 第二转化水银为朱砂 第三转又化丹砂成水银 第四转炼水银结汞砂 第五转炼汞砂令微坚 第六转炼微坚汞成微黄坚汞 第七转炼微黄坚汞成赤金叶 第八转炼赤金叶成紫金砂 第九转炼紫金砂成赤色还丹据称以赤色还丹出去火毒金毒,服之可除病延年,又可用丹点汞成金,或点铅、锡成金。按本书所载炼丹药物及作法,与《太上卫灵神化九转丹砂法》所述大同小异,但文字繁简、用药名称斤两略有不同。
春秋集传
十三卷。宗旨一卷。春秋凡例二卷。明王樵撰。《春秋辑传》以朱熹之说为宗,并博采诸家,附以己意论断。《宗旨》凡三篇,皆举诸儒论《春秋》精要之语而录之。后有附论一篇,乃王氏论三传本末。评三传优劣之语。王氏认为,今本《左传》作者非左丘明,“盖左氏广积诸国之史的释《春秋》。传成之后,盖其家子弟及门人见嘉谋事迹多不入传,或有虽入传而复不同,故各随国编之而成此书耳。”王氏指出,“所谓丘明以授鲁曾申,申传吴起,起传其子期,期传楚人铎椒,椒传虞卿,卿传荀况,况传张苍、苍传贾谊,此乃近世之儒欲尊崇《左氏》,妄为此说。”《凡例》专论《春秋》之例,有即位、告月视朔、郊庙雩社、婚姻、崩薨卒葬、朝聘如、会盟、兵事、盟会侵伐通例、公行书至、搜狩、税赋、兴作、改革、灾异、弑杀奔执叛逃、归复归入纳、姓氏名字爵命等、日月、阙文阙疑,计二十例。现存万历四十七年刻本,《四库》系商丘宋氏抄本。
舍利忏法
舍利忏法,一卷,清继僧著并序、李照序、元度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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