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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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爱读的极简中国史
《作者:吕思勉》由吕思勉先生在历年教学讲稿和史学研究的基础上完善而成,详细地记叙了上起远古时代,下至二十世纪上半叶期间的中国历史,是一部完全意义上的中国通史。全书按中国历史社会的变迁划分为:上古、中古、近古、近代、现代五个不同的时期,规模宏大、视野开阔,史识丰富,笔调流畅,是了解中国历史公认的权威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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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政辑要
《作者:冯煦》《皖政辑要》原稿为手抄稿本,系清宣统末年冯煦主修,陈师礼总纂。由于清朝的覆灭,中途辍资,总纂陈师礼自费抄成百卷,将清末安徽大政要事囊收一册,堪称安徽近代史上极为珍贵的一笔文化遗产,为安徽乃至我国的近代史研究提供了清末安徽省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官方史料。全书依照清末新官制分为十科,资料断限在清光绪初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少量资料上溯清初,下至宣统末年即清朝结束之年,内容丰富,资料珍贵。其中五科无旧志体例可循,从内容到形式属于当时新创。本书是一部研究清末安徽官吏政治的资料,该书详今略古,以“现行事宜为纲,历年例案为目”,专记政事,作者立意高远,编纂方法上吸收了“三通六典”体例,纪事空间上涵盖了安徽八府五州全境,资料断限在清光绪初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少量资料上溯清初,下至宣统末年即清朝结束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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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史
《作者:吕思勉》记述中国隋唐五代时期历史的著作。吕思勉撰。1959年上海中华书局编辑所初版,198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再版。全书共100余万字,22章。第1章至第13章叙述政治史,主要是隋唐五代王朝的兴衰史,基本采用纪事本末体。有隋室兴亡、唐之初盛、武韦之乱、开元天宝治乱、安史乱后形势、德宗事迹、顺宪敬穆4朝事迹、文武宣3朝事迹、唐室衰亡、五代十国始末等内容。第14章至22章叙述民族、经济、政治制度、社会生活、思想文化等内容,采用旧式典章制度的体例,有唐中叶后四裔情形、隋唐五代社会组织、社会等级、人民生计、实业、人民生活、政治制度、学术、宗教等内容。该书是中国现代较早地系统叙述隋唐五代历史的著作,虽然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旧史学的影响与考古出土资料的运用不足等缺点,但全书资料翔实,叙述周密,是研究隋唐五代历史的重要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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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史
《作者:吕思勉》秦汉历史研究专著。吕思勉著。开明书店1947年初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再版。香港太平书局翻印本流传亦较广。分上下两册,凡20章126节,约60万字。上册是秦汉政治历史,分列12章79节,以纪事本末体叙述自秦始皇26年(前221)至三国末历代王朝的兴亡盛衰。其中第1章“总论”,主要就社会组织来论述中国历史发展到新莽和东汉之际应为一大界线,自此豪强大族势力不断成长,封建依附关系进一步加强,最终导致长期分裂割据。第2、3章叙述秦代历史。第4—11章将两汉政治历史分成11个段落,进行全面有系统的叙述。第12章记叙三国历史。本书并分析了秦汉各个时期重大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政治设施的得失成败、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的关系等。下册是秦汉社会经济文化史,分列8章47节,采用记载典章制度的体例,分别论述秦汉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学术文化等方面的具体发展情况,其中不乏创见。本书是中国现代历史学家编著的第一部秦汉断代史著作,具有疏导开拓之功。它史料丰富,分析精细缜密,对秦汉历史发展过程作了全面、系统、深入的探索,是一部重要的参考书。其缺点是汉代断限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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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与古代中国史
《作者:傅斯年》《民族与古代中国史》是傅斯年生前未能完成的一部中国古代史专著。他从1929年开始着手写《民族与古代中国史》,由于时局动乱和公务繁忙,他先后撰写的主要章节,分别以《夷夏东西说》、《姜原》、《周东封与殷遗民》、《大东小东说——兼论鲁、燕、齐初封在成周东南后乃东迁》、《论所谓五等爵》等为题目以论文形式发表。2002年,其学生、著名历史学家何兹全先生对这些论文进行系统整理,以傅斯年生前所定书名出版面世。何兹全在前言中曾肯定地说:可以作为傅斯年史学代表作的“就是这部未完成的《民族与古代中国史》”;对构成该书的几篇论文评价说:“篇篇都有精意,篇篇都有创见——独到的见解,篇篇都是有突破性、创造性的第一流的好文章。就这一本未完成的书之已完成的几篇文章,已足以使傅斯年坐上二十世纪中国史学大师的宝座,享有大师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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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祖训
《作者:朱元璋》明太祖朱元璋对后继诸皇帝的训话集,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据《明史·太祖纪》记载: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六月,太祖谕群臣曰:“朕起兵至今四十余年,灼见情伪,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鉴于此,太祖训导其后继诸皇帝在执法方面要做到“止循《律》(《大明律》)与《大诰》,不许用黥刺、剕(fei,古代砍脚的酷刑)、劓(yi,古代割掉鼻子的酷刑)、阉割之刑。”假设有的大臣不遵上述训导之辞,一意推行《大明律》和《明大诰》之外的酷刑,那么就将用“重典”治其罪,予以严惩。同年九月朱元璋将其以往训导子嗣和大臣之辞,集成《皇明祖训条章》,颁行中外,并庄重地宣布“后世有言更祖制者,以奸臣论”。《皇明祖训》虽曾发挥过巨大的威慑力,也曾使其后继皇帝敬畏遵守,但至明末,其训导之辞逐渐被盛行一时的“例”所取代,“祖训”逐渐为后人所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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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实录
《作者:钱若水》简称《太宗实录》, 北宋钱若水等撰。宋代历朝实录中唯一留传至今的一部。宋真宗至道三年 (997),诏令钱若水、柴成务、宋度、吴淑和杨亿共同修撰,第二年修成。原为80卷,记载宋太宗赵光义一朝的史事。太宗,太祖之弟。初名匡义,又改名光义,即位二年后又改名为炅。后周时,他任供奉官都知。陈桥兵变,拥立太祖有功。太祖出征,他留守京城。后加封晋王,手握权柄在宰相之上。太祖天宝九年 (976) 去世,他即帝位,时年38岁。即位不久,他先后统一了南北各方。但在征辽战争中惨败,从此对辽转入消极防御。政治上他继续加强和巩固中央集权,文化上下令修纂了 《太平御览》、《文苑英华》等类书。其统治时期,社会生产有所发展,但土地兼并严重,爆发了王小波、李顺起义。他在位21年,于至道三年 (997) 死去。赵光义在历史上是较有作为的一位帝王,他的实录无疑是后人研究宋初历史的重要史料。但是书80卷的篇幅,现只存26至35卷、41至45卷、76至80卷,共20卷。从仅存的20卷书中,不仅可以看到当时行政、文化、宫廷的部分事实,而且也可窥见到宋代各朝实录的概貌。是书 《四部丛刊》 有影印本。另有 《古学汇刊》9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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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治略
《作者:戴兆佳》清戴兆佳著,10卷,清康熙末年刊印。本书辑著者于康熙五十八年至六十年(1719—1721)任浙江天台县知县时治理全县政务所作之公移、谳语、条教等各类公牍,以阐明“以廉正己,以勤涖事,以严毅约束胥吏,以慈爱拊循百姓……推此以往虽宰天下不难”之理。全书按体裁分为详文、谳语、告示、启、杂著、呈批等六部分,事涉广泛,其中谳语中尤以有关契约、田产、风化事为多,如有佃卖主田等事、异姓乱宗等事、背据占掠等事、契外占吞等事、逆祖坑叔等事等目,告示中以钱粮、租赁事为多,如有严禁奸棍违禁焚烧低假潮银、严禁市侩行使低假饼银事等目,各文稿中还含有大量刑事、民事、吏治等方面的案件,如有杀命陷命等事、借命抄抢事、活夺人妻事、号典弟命事、请严亏空之法、严交代之察核等事等多目。全书内容丰富,各类文稿约有三百余篇,各篇中亦多有分析论理之言,对了解当时当地的法制状况具有重要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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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官底簿
《作者:佚名》二卷。不著撰人姓名。朱彝尊《曝书亭集》中有是书跋,只称钞于海盐郑氏,亦未言作者为何人。本书专记明朝嘉靖以前各省土司之情况。《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观其命名与缮写之式,疑当时案牍之文,而好事者录存之也。”从内容可以看出,本书是辑档案资料而成。书中载云南、广西、四川、贵州、湖广、广东之土司共三百六十三家,其中云南一百五十一家,广西一百六十七家,四川二十四家,贵州十五家,湖广五家,广东一家。各土司,均先列其名号,次述始授土职时间,再述世代因袭情况。本书的价值,首先是可补正史之不足。《明史·土司传》只列征伐刑政之大端,而于土司支派本末未能具晰,本书辞虽俚浅,而建置原委、历代因袭之状一一可征,足资考证。同时,书中反映的明政府对土司采取的驾驭措施,为研究明代土司制度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按明制,土司乃世职,土司承袭时,须逐级上报,分别由吏部、兵部奏准,颁发号纸(委任文书)。而本书所录,诸土司请袭之时,必以“并无世袭”之文上请,所奉谕旨亦必以“姑准任事,仍不世袭”为词。仅以云南为例,在一百五十一家土司中,有九十一家载有圣旨,明确称,“姑准任事”,“不准世袭”;只有极少数土司,如广西府土知府,阿迷州土知州明确“准世袭”。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明政府控制土司的一种手段,欲以示驾驭之权。这里反映的土司承袭的实际情况,与制度的规定有极大差距,正为研究土司制度提供了有价值的材料。本书原有文渊阁藏本,民国二十四年(1935),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本,出版 《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收入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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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三家注
《作者:司马迁》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及张守节《史记正义》之合称。三注本各单行,至北宋始将三书注文皆散列于《史记》正文下,合刻为一编。三书先后递补,相得益彰。大体说来,《集解》以征引广博为胜,《索隐》以探幽发微为长, 《正义》以详释地理著称。对《史记》研究起到积极作用。三家着力于史实考订与补正,如《夏本纪》载“帝相崩,子帝少康立。”《索隐》、《正义》均指出帝相被篡,其间历经羿、浞二世,凡40年(一说百年),少康方得以复国中兴,《本纪》一字不载,是为疏略。《殷本纪》载汤在位时,伊尹作《咸有一德》。司马贞据《尚书》指出“伊尹作《咸有一德》在太甲时,太史公记之于斯,其言又失次序。”对《史》、《汉》之异同,三家注或略作提示,或具列歧异,以资探讨。对《史记》宗旨、体例、笔法等,三家亦时有论述发明。凡此种种,均有功于《史记》。三家注亦间有穿凿附会处,或疏而不通,或曲解正文,历代学者已有指陈。三家注旧本已失传。现存最早的本子有南宋黄善夫刻本,经商务印书馆影印,收入《百衲本二十四史》中。此外有明嘉靖、万历间南北监所刻《二十一史》本、毛晋汲古阁所刻《十七史》本及清乾隆间武英殿所刻《二十四史》本。其中武英殿本最为流行。今中华书局标点本,最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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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办夷务始末选辑补编
《作者:佚名》合三书选录而成:一为“道光咸丰两朝筹办夷务始末补遗选录”、二为“英国档选录”、三为“美国档选录”;所选係自清道光二十二年至咸丰十一年有关台湾史料,同为前编第二○三种“筹办夷务始末选辑”之补遗,因名“补编”。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有“道光咸丰两朝筹办夷务始末补遗”及“四国新档”两书,前一书为新编史料,原由已故蒋廷黻先生于民国十九年选自北平大高殿所藏清代军机处档案,近代史研究所今据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费正清(JohnKingFoirbank)所存选抄本取其七百零八件编印成书;后一书係咸丰九年清廷军机大臣奉旨纂辑,就咸丰朝军机处档案分编“英国档”二十卷、“法国档”二卷、“美国档”四卷及“俄国档”二十卷,与后来成书之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较,约有十分之四为后书沂未收。本书所选,前者主要为关于道光年间中、英鸦片战争一役所谓“台湾杀俘”事件,次为咸丰年间与英、法、美、俄签订天津及北京条约后台湾开港问题交涉事;后者在“英国档”为道光三十年及咸丰八年至九年间英人欲在台湾购煤及迳往贸易等事,在“美国档”全属咸丰九年换约后美人请在潮州与台湾两地先行互市交涉文件(“法国档”与“俄国档”或已见前编“筹办夷务始末选辑”、或并无有关台湾史料,因无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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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纪事本末
《作者:黄鸿寿》民国黄鸿寿撰,八十卷,民国四年(1915)上海进步书局印行。本书多根据《东华录》及私家著述等资料,按纪事本末体例,记载自满洲初起、清初开国至宣统三年(1911)清朝灭亡二百七十余年间之史事。全书约四十万字,分类排列,每卷一事,每事各祥起汔,自为标题,每篇各编年月,自为首尾,并附有撰者之注释及评论。书中于清代的内政外交,如夺嫡文宗、宗室大臣诸疑狱、政变叛乱、立宪内阁、鸦片战争及与英、法、俄、日之和约等事实均“纂辑从祥,毫无讳饰”。有关法制者计有开国法制兵制及官制;官制之改革;文字之狱;严禁朋党;英法联军入京及和约;俄定爱辉、天津、北京诸条约;天津教案;甲武战争及和约、复诏变法;予备立宪之宣示、谕禁鸦片之严厉;假饰立宪及组织贵族内阁、开设资政院、铁路国有政策等多目。书中不称人民抵抗官吏之事为匪为逆,所记史实对于研究清代尤其是清末法制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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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会要[四库本]
《作者:徐天麟》七十卷。南宋徐天麟撰。徐天麟字仲祥,南宋临江(今江西清江县)人,伯父为南宋史学家徐梦莘。开禧元年(1205)进士,历任惠州、潭州通判及英德府知府,政治清明,晚年谢官回籍。幼时受父亲及伯父影响颇深,平生酷爱文学,主要著述有《西汉会要》、《东汉会要》(合称《两汉会要》)、《汉兵本末》、《西汉地理疏》、《山经》等。班固之《汉书》综括汉代礼乐刑政之大端,但理密文繁。徐天麟仿王溥《唐会要》体例,取《汉书》“纪”、“志”、“表”、“传”中所载典章制度“以类相从、分门编载”(《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分帝系、礼、乐、舆服、学校、运历、祥异、职官、选举、民政、食货、兵、刑、方域、蕃夷等15门367事,铨次《汉书》,使其经纬本末明晰,贯穿详洽。但本书取材止于《汉书》,不采他书所载汉制,未免狭窄。清武英殿本为后世诸本所据。后有广雅书局本、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本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校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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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作者:佚名》简称《十九信条》。清政府为挽救垂危的统治而颁布。武昌起义爆发,湘、陕等省相继响应,清政府受到极大震动。1911年10月29日(宣统三年九月八日)驻滦州新军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与第二混成协协统蓝天蔚等联名致电清廷, 提出 “政纲”十二条,要求速开国会,改定宪法,组织责任内阁,皇族不得出任总理大臣及国务大臣等。同日,山西又宣布独立。清政府见祸起肘腋,深恐“兵谏”军队入京变生不测。次日,摄政王载沣以宣统皇帝名义下“罪己”诏,特赦党人,并急忙起草修补实行宪政的文件。11月3日(九月十三日)颁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宣布实行责任内阁制,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规定国会有制宪、改宪、选举内阁总理大臣、宣战、媾和及决定财政等权力;皇室经费听由国会决议;皇帝权限和皇室大典由宪法规定等。这个文件较之以前颁发的《钦定宪法大纲》,对“君上大权”虽有所削减,但仍规定皇位世袭,不受侵犯;皇帝有权任命总理大臣和国务大臣,统率海陆军,而对人民的权利却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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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国子监志
《作者:陆宗楷》六十二卷。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国子监祭酒陆宗楷等奉敕撰。陆宗楷,浙江仁和 (今杭州)人。雍正元年 (1723)进士,官至礼部尚书。后因国子监遗失书籍而降职。陆氏曾辑《太学志》进呈,该书所述沿革故实载及唐、宋以前,高宗以失限断,乃诏重为改定,断自元明。因清之国子监及文庙皆因前代遗址,其缔构实始于元初。后陆氏等重修成本书。专记国子监设官、职掌,以及有关制度。共分为十五类,依次为:“圣谕”,录有关褒崇先圣、训示儒林之谕旨;“御制诗文”,备载列朝皇上之诗文;“诣学”,记历朝皇上亲祀临雍之礼;“庙制”,前列文庙图说,再述文庙建葺年月、规制;“祀位”,详载殿庑及崇圣祠诸位号;“礼”,分别记述释奠、释莱、释褐、献功、告祭诸礼仪,及祭器图说;“乐”,分别记述乐章、乐制,以及礼乐诸器图说; “监制”,详述条规; “官师”,载设官、典宗、仪制、铨除、题名表,“生徒”,记员额、考校、甄用,及外藩之人入学者;“经费”,记恩赉、岁支、俸给各项;“金石”,录钦颁 《彝器图说》、御制诸碑,以及元以来进士题名碑;“经籍”,排列赐书及版刻之目;“艺文”,录诸臣章奏诗文及论著; “识余”,下列 “纪事”、“缀闻”二子目,实为杂记。本书为研究清代国子监的源起、沿革、设置、职掌等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有《四库全书》 本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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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馆阁录
《作者:陈骙》10卷,又续录10卷。陈骙撰。陈骙,宋台州临海(今属浙江)人,字叔进。绍兴二十四年 (1132) 进士第一。累迁至秘书监。孝宗淳熙五年(1178)试中书舍人兼侍讲、同修国史。光宗时试吏部侍郎。宁宗时任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与权臣韩侘胄议事多不合,出知婺州。以观文殿学士、提举洞霄宫告老。卒谥文简。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淳熙中,骙长蓬山,与同僚录建炎以来事为此书,李焘为之序。”根据本书内容,可知其载事年代为宋高宗建炎元年 (1127) 至孝宗淳熙四年(1177)。全书分沿革、省舍、储藏、修纂、撰述、故实、官秩、廪禄、职掌九门,对宋代典故、法令记载颇详,是研究南宋职官及政治体制的重要著作。此书在明以前已经窜乱残阙,完本已不多见。惟有《永乐大典》本稍为完具。清代乾隆年间编修《四库全书》,据《永乐大典》本参考其他各本加以校刊,补其缺漏三十一条,订正舛误一十六条。对与《宋史》歧互处亦加以注释,以作为参考。但《永乐大典》中仍缺沿革一门,无法再补,实为本书一大损失。现存有《四库全书》本和 《武林掌故丛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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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衍义补遗
本草类著作。元朱震亨撰。一卷。震亨有《格致余论》已著录。朱氏医理精深,治验宏富,并对本草学颇有研究。认为寇宗奭《本草衍义》虽有可取之处,但亦有补遗必要,故撰是书。载药近二百种,其中有《本草衍义》未载药物四十五种,对本草学的发展有所贡献。如龟板一药,《本草衍义》失载,而是书详载“龟板大有其补阴之功,兼去瘀血、续筋骨、治劳倦、止血、治四肢无力等症。论述药物有独到见解,实补寇氏之不足。李时珍评赞:“比书盖因寇氏 《衍义》之义,而推衍之,近二百种,多有发明。”但以“兰草之为兰花,胡粉之为锡粉,未免泥于旧说”,实为白玉微瑕。有明嘉靖十五年(1536)刻本,《丹溪心法附余》本。
玉管照神局
三卷。旧题南唐宋齐邱撰。宋齐邱,字超回,后改子嵩。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市)人,曾任殿直军判官、右司员外郎、同平章事等职,李璟封为楚国公。后获罪被废,自经而死。宋齐邱生当乱世,十分喜好术数,养星相卜占之士数十人,予以厚待。此书可能即其门客所撰,而托宋齐邱之名。此书专论相法,《四库全书》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编为三卷。卷上为吕洞宾赋、千金赋、陈抟先生风鉴、陈抟袖里金、陈抟相歌、洞玄经杂断歌、神垕杨先生神部论、西岳先生截相法、胡僧论玉管相书总要诀、通仙录、杂论、论五应五谷等十二篇。卷中首载形分十相图,次为五官杂论、腹背之相、掌法并掌纹图、脚掌纹图等。卷下分体骨、形气、五色、论言谈、五事观相等五篇,并有杂论数条。此书论相,颇为系统,有总论,有分论,有图说,有歌赋。所相有形有神,既相五官,又看身形,既论气色,又分四时。此书认为:“照神之法,说相之宗,看青黄赤白黑而定吉凶,察金木水火士而知贵贱。是故以头为主,以眼为权。头则五行之首,眼则形相之先。”此书还特详掌法,载各种掌纹图七十二幅,每种纹形先说所主,再以诗四句加以解说。此书系相法着作中较早的一部,流传较广,为历代相士所取法。书中保存了丰富的相法资料,可供研究我国相法发展参考。有清《四库全书》辑《永乐大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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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清佚名撰。二十四回。扉页署名“云槎外史”,但每回之前却题“西湖散人撰”,估计当为一人。此书成于咸丰末年,约十三万字。《红楼梦》自乾隆五十六年(1791)刊行以来,各种续书陆续问世,多达三十余种。此编晚出,首冠咸丰十一年(1861)西湖散人序,即自序。谓此书“虚描实写,傍见侧出,回顾前踪,一丝不漏。至于诸人口吻神情,揣摹酷肖……接续前书,毫无痕迹”。又谓“信夫前梦后影并传不朽”。小说写宝玉离家出走,贾政四出寻找,后在毗陵驿将其从一僧一道手中领回,即一改往日倚红偎翠之习,入为翰林,进了衙门当差。不久,与宝钗生有一子。第十回写当了父亲的宝玉尽享天伦之乐,他喜欢“抱着芝哥站在栏杆前看牡丹”,还把那块通灵玉挂在儿子身上辟邪。但他本性终究难改,儿女私情依旧,小说让宝玉在林黛玉20岁冥寿时前去潇湘馆祭奠,二人在梦中相见,梦醒后方知此番生死之恋如镜月水花之不可及,不禁怅然。
九命奇冤
章回小说。近代吴沃尧著。三十六回。叙广东富户凌复兴,笃信阴阳,以为自己没有中举,是表兄弟梁天来家的石室阻断凌家风水,便勒迫梁家拆居。天来不从,凌便买通无赖去梁家掘坟墓、伐树木、填鱼池、抢银钱,更纠合暴徒将梁家老幼八人用烟火熏死。天来在县、府、臬司、抚院告状,均被凌以巨款买通。臬司并以酷刑夹死证人张凤,造成九命奇冤。幸得两广总督孔天鹏及东莱和尚相助,凌犯及贪官才受惩处。本书结构严谨,不枝不蔓,笔法受西洋侦探小说影响,采用倒叙,设置悬念。反映出晚清吏治腐败致使为非作歹之徒气焰嚣张,呼唤清官明君,在思想和艺术上均为晚清上乘之作。初载于光绪三十年(1904)十月至三十一年十二月《新小说》第十二号至二十四号,署“岭南将叟编”。光绪三十二年上海广智书局出版单行本。另有民国十五年(1926)世界书局排印本、1956年上海文化出版社排印本、1986年天津古籍出版社点校本等。
宋名臣奏议
一百五十卷。赵汝愚编。赵汝愚(1140—1196),南宋饶州余干(今江西余干西北)人,字子直。宋宗室,乾道 (1165—1173年)进士,除秘书省正字,寻以集英殿修撰帅福建,绍熙 (1190—1194) 初召为吏部尚书,除知枢密院事。绍熙五年(1194),与韩侂胄共立宁宗,任右丞相,引用朱熹,彭龟年,图论黜侂胄未果,反被侂胄的宗室为相不利社稷为由,黜知福州,继责永州安置,途经衡州暴疾死,后追谥忠定。有《国朝诸臣奏议》、《赵忠定公奏议》、《诗文集》、《太祖实录举要》。《诸臣奏议》书前有淳熙十三年(1186)札子,称尝备数三馆,获观秘府四库所藏,及累朝史乘所载忠臣良七便宜章奏,收拾编缀,殆千余卷,文字纠繁,疲于检阅,后出知福州时,因政事之暇,因事为目,以类分次,而去其重复与不合者,获余数百卷,厘为百余门。始自建隆 (960—963),迄于靖康(1126—1127),推寻岁月,粗见本末。共分为君道、帝系、天道、百官、儒学、礼乐、赏刑、财赋、兵制、方域、边防、总议十二门,子目一百一十四,每篇之末,各附注其人所居之官,与奏进之年月,亦极详核。此书以事而分,可以参考古今,尽其事之沿革利弊。
圣朝破邪集
《圣朝破邪集》,又名《皇明圣朝破邪集》,简称《破邪集》,崇祯十二年(一六三九年)初刻于浙江,计八卷,十余万字。书中汇集了明末中国儒生及佛教僧人反对天主教的言论,乃当时国人反教的重要著作。所收作品来源广泛,内容多样。既有处理教案的官方文件也有士子、佛徒卫道护法的檄文。批判内容几乎涵盖了明末天主教在华所传播的教义、科技等各个基本方面。集中反映了中西文化的差异与冲突,是中西文化交流史上一部重要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