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 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

    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

    《作者:祁韵士中国清代民族史专著。祁韵士编纂。乾隆五十四(1789)完成,以“钦定”形式用汉、满、蒙三种文字颁行。著录于四库全书。祁韵士(1751—1815),字鹤皋,一字谐庭,另号筠渌,晚年又号访山,山西寿阳人。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中进士。5年后充国史馆纂修官,仕途坎坷。嘉庆十年(1805)被发戍伊犂,历时3年。晚年先后在兰州主讲兰山书院,在保定主讲莲池书院。除编纂了本书及《西陲总统事略》外,还著有《皇朝藩部要略》、《西陲要略》、《西域释地》、《西域行程记》、《万里行程记》等。本书120卷。卷1—16为表,卷17—120为传。包括清朝前期之漠南、漠北、漠西蒙古诸部,回疆诸部、西藏的重要人物近300人,仿《史记》的记传体例,“先以年月编次,条其归附之前后,叛服之始终,封爵之次第,以为纲领,而后分标各藩之事迹而为之传”。(李兆洛《养一斋文集》卷5《外藩蒙古要略序》)是作者仿《资治通鉴》编年体的《皇朝藩部要略》相为表里的姊妹篇。本书翻译检阅了存放于国史馆的大批满文档案资料和满文标注地图。由于资料翔实、考订严谨一直为研究者所推崇,其影响也波及国外。苏联蒙古史学家В.Ф.符拉基米尔佐夫(ВЛАДИЦМИРЦОВ)在《蒙古社会制度史》中认为此书“对16—17世纪蒙古情况的研究是有很大参考价值的”。

  • 钦定八旗满洲氏族通谱

    钦定八旗满洲氏族通谱

    《作者:鄂尔泰八十卷。清鄂尔泰(1677—1745)等奉敕撰。鄂尔泰,满族镶蓝旗人,官至保和殿大学士。雍正时任云贵总督,兼辖广西。世宗死后受命辅政,加至太保。该书从雍正十三年 (1735年)开始撰写,至乾隆九年(1744年)完成。满汉文各写一部,汉本已编入《四库全书》。今录者为满文本,由武英殿大学士福敏任纂修。馆臣奉纂此书时,调取京外各衙门案卷,皆系满文档册,馆中据认译为汉文。由于人名地名皆为音译,故常有与他书不一致处。欲求正确形声,非此满文本不能得其本来面目。现有乾隆殿版满洲本。辽沈分社影印本。分满、汉两种文本。内容包括八旗满洲各姓氏族的源流世系、初居地及归附年月。以姓氏分类,同姓者以本据地分类,各详其受氏之源及始居之地;同姓异居者以其地识之;赐姓者详其受赐之由。每一姓中,取著姓冠首,各系小传。蒙古、高丽等久隶八旗者,亦追溯其所从来,附著于末。为研究满族来源及明末清初东北民族分布的重要参考资料。

  • 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四库本]

    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四库本]

    《作者:佚名十二卷。乾隆四十一年(1776)奉敕撰。记载明末抗清殉节志士以及死于明末农民战争和明成祖朱棣篡位时殉难者之事迹。共分三类:凡生前事迹卓著,可传之后世,而又取义成仁者,各予以专谥,共33人;生前事迹平平,而慷慨就义者,则予以通谥,其中谥忠烈者124人,谥忠节者122人,谥烈愍者377人,谥节愍者882人;至于微官末秩、贫贱书生百姓以及山樵市隐、姓名无征者,不能一一议谥,并祀于所在忠义祠,共2 249人。而生前名声不佳,即使一时殉节者,如杨维垣等曾失身于阉党等,则不予收录。收录人物事迹以《明史》为主,参以《大清一统志》及各省通志诸书,谥号者多有小传,祀于忠义祠者多列名而已。有《四库全书》本,清嘉庆二年(1797)谢启昆刻本,清傅以礼批校(现藏南开大学图书馆)等。此本为四库本,本站也有标点本,可以搜索查找!

  • 明儒言行录

    明儒言行录

    《作者:沈佳十二卷,清沈佳著。正录十卷,续录二卷。此书仿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的体例,收入明代儒学家共计二百一十七人,各自征引诸书,述其行事,并间摘语录附之。此书带有明显的崇朱抑王的倾向。“其书一宗朱子,故是编大旨,以薛瑄为明儒之宗,于陈献章则颇致不满。虽收王守仁于正集,而守仁弟子则删汰甚严,王畿、王艮咸不预焉。其持论颇为淳谨。初,黄宗羲作《明儒学案》,采摭最详。顾其学出于姚江,虽于河津一派不敢昌言排击,而于王门末流诸人,流于猖狂恣肆者,亦颇为回护。门户之见,未免尚存。佳撰此录,盖阴以补救其偏。鄞县万斯大,宗羲之弟子也。平生笃信师说,而为佳作是录序,亦但微以过严为说,而不能攻击其失。盖亦心许之也。学者以两家之书互相参证,庶乎有明一代之学派可以得其平允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有《四库全书》本。

  • 宁海将军固山贝子功绩录

    宁海将军固山贝子功绩录

    《作者:佚名一卷。清人撰,作者不详。康熙十三年(1674),耿精忠据福建反,康熙帝任命惠献贝子富喇塔为宁海将军,同奉命大将军康亲王杰书统兵讨之。次年八月,官军破耿军于台州(今属浙江),耿军遁还温州(今属浙江)。本书即记述富喇塔进兵台州之史事与功绩。因系亲见亲闻,故记载颇为详实,为研究康熙朝平叛较为重要的参考资料。有清康熙刻本(现存北京图书馆)、《四库全书》本、《借月山房汇钞 (嘉庆本、景嘉庆本》)第七集、《指海》(道光本、景道光本) 第十一集等。

  • 镜湖自撰年谱

    镜湖自撰年谱

    《作者:段光清清段光清撰。抄本。咸丰年间,作者曾任浙江知县、知府、宁绍台道、盐运使、按察使等职。谱中对所属各县佃农抗租,浙江人民响应太平天国起义,清朝官吏腐朽无能,英法等国在宁波胡作非为及当时商业、海运、海塘工程等有详尽记载。有中华书局1960年点校本。

  • 郑氏史料初编

    郑氏史料初编

    《作者:佚名 本书(一册一八八面一一二、八○○字)分三卷,由「明清史料」乙编、丁编及戊编汇辑而成。盖「明清史料」中存有台湾郑氏关系档案甚富,总计不下五百余伴。此等原始文件,为研究郑氏史事之最好资料,因名「郑氏史料」。此为「初编」,系属关于郑芝龙之史料,共收二十八件;以后分别就郑成功、郑经及其子克塽关系史料续辑,称为「续编」与「三编」。本书卷一、卷二,收录明崇祯年间二十一件档案。由卷一所收十件中,可见郑芝龙受抚前后东南沿海所受寇祸之情况及郑之龙协剿闽粤寇盗李芝奇、钟凌秀之经过并与荷兰人之接触;由卷二所收十一件中,可知郑芝龙剿减海寇刘香老之经过及崇祯未年闽、浙海上情形。卷三,收录清顺治九年至十年及十八年档案六件;由此,可知郑芝龙降清后之境况暨被满清用作的饵招降成功及其下场。此外,续出之「明清史料」辛编尚有十二件与郑芝心龙有关之文件可为本书补充,见第一七四种「清代官书记明台湾郑氏亡事」书后「附录」;「壬编」亦有用于郑芝龙史料,后更集编为「郑氏史料初编补辑」,附录于第二九六种「明实录闽海关系史料」书末:分见前述两种篇

  • 郑氏史料续辑

    郑氏史料续辑

    《作者:佚名本书(一○册一、二七二面七六三、二○○字)分十卷,系据「明清史料」甲编、丁编、戊编及己编将清顺治年间应付郑成功之一切官方档案辑录编次而成。就其内容言,有三分之二属于军事措施,三分之一属于招抚、禁止下海与查办「通敌谋叛」等事。全书共档案三百九十八件,按照时日排比:卷一自顺治四年迄九年十二、卷二自十年正月迄十一年十二月、卷三自十二年正月迄十三年三月、卷四自十三年四月迄八月、卷五自十三年九月迄十四年十二月、卷六自十五年正月迄九月、卷七自十五年十月迄十二月、卷八自十六年正月迄九月、卷九自十六年十月迄十二月、卷十自十七年正月迄十八年十二月。

  • 郑氏史料三编

    郑氏史料三编

    《作者:佚名本书(二册二三八面一四二、八○○字)分二卷,系据「明清史料」丁编、戊编及己编将清康熙年间应付台湾郑氏(郑经及其子克塽)以及「善后事宜」之一切官方档案辑录编次而成。全书共收六十八件,其中五十八件为康熙元年迄二十二年之文件、十件为二十二年以后之文件。二十二年以前,多属所谓「剿」与「抚」之措施;二十二年以后,除查报、查议收降招抚等事件以外,有迟至四十八年郑克塽之母黄氏吁请清查产业及雍正九年郑氏旗籍等案。

  • 清文宗实录选辑

    清文宗实录选辑

    《作者:佚名本书(一册六八面四○、八○○字)选自「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之集辑,为清咸豊朝对台湾所作设施之纪录。在此一朝(一八五○~六一)中,内有咸豊三年太平天国事变,外有八年英法联军入侵之役。当时台湾所受内战影响甚少,而在外患方面却已启外人觊觎之渐。道光三十年,有英人欲往鸡笼采煤并有「福建港口亏折甚多,思换台湾作为港口」一议之纪载,即为后来与英法等国签订天津条约开辟台湾口岸之张本。此外,则有咸豊二年洪纪及三年林恭等事变发生。因所纪无多,本书选辑尺度略见放宽。

  • 清宣宗实录选辑

    清宣宗实录选辑

    《作者:佚名本书(三册五二○面三一二、○○○字)系选自「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之集辑,为清道光朝对台湾所作设施之纪录。在此一朝(一八二○~四九)中,中英发生鸦片战争,结果签订丧权辱国之「江宁条约」。台湾在此战争中、亦曾有两次与英人接仗:一在道光二十一年八月,一在二十二年一月。其事前事后之措置,本书均有详情记载。且为明了此战之前后果,并扩及战争始末;除各地「纯防守性质」之文件以外、几均全行收录。此外关系台湾之事,有道光六年李通等、十二年张丙等、十四年许戆成等、十六年沉知等、十九年胡布等、二十四年洪协等事变以及二十六年漳、泉分类械斗等案。其中尤以十二年张丙等事变为剧,曾派钦差大臣驰驿渡海;至十四年,闽浙总督并奏定「台湾善后事宜」二十条。

  • 历代纪事年表

    历代纪事年表

    《作者:佚名一百卷。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成书。四十六年(1707年),康熙南巡,布衣袭士炯献历代年表,所载至隋而止,乃先后诏工部侍郎周清源、内阁学士王之枢重修,相续成书。该书所载史事上起帝尧元载甲辰,下迄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共3750年,以年为经,以国为纬,维以正统居第一格,为全书之通例,不可限以一法者,则每代变动体例,在表首予以说明。该书网罗历代,总括始终,记录无遗而义例至密,翦裁得体而书法至明,读史者奉此一书亦可以知所津逮矣。

  • 郑氏关系文书

    郑氏关系文书

    《作者:佚名本书(一册八三面四九、八○○字)集刊三种文献:一为「郑氏关系文书」,二为「石井本宗族谱」,三为「海外异传」。所谓「郑氏关系文书」,乃为日本前东京帝国大学教授市村赞次郎於清光绪二十七年夏在北京(今北平)紫禁城内阁东大库检出有关台湾郑氏之文书。今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存有抄本,据以整理刊印。有「郑泰洪旭黄廷咨靖南王耿继茂总督李率泰文」、「钦命管理福建安辑投诚事务户部郎中贲岱等题本」及「南安县生员黄元龙密奏」三文并所附郑泰造报官员兵民船只总册及所谓「伪底册」等件,均为清康熙初年郑成功殁後闽海发生变化之原始资料。「石井本宗族谱」一名「延平郡王郑氏系谱」,据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所藏抄本编印。首有郑芝龙、芝鸾等序文诸篇,次为「井江郑氏历代人物」,又次为「南安县四十三都石井乡郑氏世谱」及「同安县感化里石澳保狮石乡郑氏图谱」。徵考各篇序文,有作於明崇祯十三年(芝龙、芝鸾),有作於清嘉庆六年(名山)、道光十三年(希石)及十四年(曾文峰),知原谱历修数次,此为断片抄本。在此不甚完整之谱牒上,可以获睹郑成功家世及其族人之状况。但有沿袭各种文献,如误芝龙平西侯、鸿逵靖西伯(「西」为「卤」之误抄,「卤」又为「虏」之同音字替代。并误鸿逵晋爵定虏侯为靖西侯),不可不注意及之。「海外异传」为一篇传记,日人斋藤正谦撰。此传记述山田长政之霸暹罗、滨田弥兵卫之胁红毛及郑成功之王台湾;後二人事,均与台湾史有关。由於前两种文献均为抄本,讹误脱漏所在多有;今本巳酌加订补,并作有「郑氏关系文书暨石井本宗族谱校勘记」附於书中。

  • 清高宗实录选辑

    清高宗实录选辑

    《作者:佚名本书(四册七三六面四四一、六○○字)系选自「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之集辑,为清乾隆朝对台湾所作施之纪录。乾隆朝(一七三五~九五)历时六十年又四月,在此漫长岁月中偏多消极措施。对于内地人民之渡台,犹时而限制、时而放宽;因此「偷渡」事件与取缔律例,屡见不鲜。但由于内地渡台人数逐渐增加,与先住民不免发生冲突,于是「番害」时有发生,「番界」屡经变更。此种继续「扩张」之自然趋势,不难由若干措置中窥其梗概。此外又有防止武员置产之禁令,反应当时土地问题渐趋严重;减征丁银及「番饷」之举措,从知人民税负之大概。至堪注意者,在此六十年中,迭有动乱发生。数其大者:三十三年至三十四年间,先有黄教事变;五十二年,继有林爽文事变;六十年,又有陈周全率变。其中尤以「林变」及其余波,所占篇幅几及一半。

  • 清经世文编选录

    清经世文编选录

    《作者:佚名本书(一册八六面五一、六○○字)不分卷,选自清代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陈忠倚「皇朝经世文三编」及麦仲华「皇朝经世文新编」诸书。按有清一代,自道光中叶贺长龄集辑「皇朝经世文编」以后,至光绪年间陆续有饶玉成「续编集」之辑、盛康与葛士浚两「续编」之辑、陈忠倚「三编」之辑以及麦仲华「新编」之辑。各编有关台湾文献,间或已散见于既刊各书,亦有如施琅、蓝鼎元、姚莹、沈葆桢、刘铭传等所作且刊列专集;至未收诸文,汇为此录,以拾其遗。所选有高其倬、沉启元、郑光策、陈寿祺、邹鸣鹤、金东、周懋琦、李元度、蒲生氏、陈炽等所撰文十六篇(内有两文不着撰人)。附录有四:一为张伯行「正谊堂集」选文九篇、二为刘鸿翱「绿野斋集钞」选文二篇、三为陈庆镛「籀经堂类稿」选文六篇、四为吴大廷「小酉腴山馆文集」选文一篇,均与台湾有关。

  • 清穆宗实录选辑

    清穆宗实录选辑

    《作者:佚名本书(一册一七二面一○三、二○○字)系选自「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之集辑,为清同治朝对台湾所作设施之纪录。此一朝(一八六一~七四)所见有关台湾之大事,一为戴潮春事变,二为福州设厂造船,三为教案与安平事件(又称樟脑事件),四为英、德(布)人合谋侵垦大南澳事件,五为日兵侵犯琅峤事件。「戴变」发生于同治初年,为清季台湾动乱最大之事件;历时三年有余,较已往各次重大事变之持续为久。在戴潮春起事之前,正值内地太平天国势力扩展至浙江之时,曾募台勇援浙;迨变乱形成之后;又有「各营台勇闻变,不无内顾,诚恐别生事端」之困惑。因在军事指挥上,每将两事联系,不能截然划分。因对此一事件所选范围,颇见广泛。自咸豊年间与英、法、美、俄签订天津及北京条约之后,允许台湾开埠通商与传教;教案与樟脑事件以及侵垦大南澳事件,均受上述条约之影响所成。日兵侵犯琅峤事件,为二十年后日本据台之渐,亦为光绪初叶积极筹防之契机;福建设厂造船,即与后此筹办台防有关。因此,本书所见除「戴变」外,几均与通商、筹防等所谓「洋务」聊为一起。

  • 清仁宗实录选辑

    清仁宗实录选辑

    《作者:佚名本书(一册一九四面一一六、四○○字)系选自「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之集辑,为清嘉庆朝对台湾所作设施之纪录。在此一朝(一七九六~一八二○)二十五年中,台湾所受影响最深者,厥惟「洋盗」蔡牵事变。嘉庆初年,蔡牵曾在台湾洋面活动。九年,牵船至鹿耳门,突人北汕木寨,戕杀官兵。十年,牵船四十余只又自澎湖至鹿耳门,后更攻入凤山县城;又在府城外登陆,号称「镇海王,与嘉义县洪四老等连合,扩大事变。于是清廷劳师动众,并派钦差大巨剿办。此外,海上另有朱濆与蔡牵互通声气,亦尝攻略台湾海口。此等纪载,自为本书主要内容;且蔡、朱以海洋为驰骋场所,究其前因后果,并亦扩及当时东南海上之兵事动熊。蔡牵事变以外,十四年又有漳、泉械斗纪录。至在行政上之设施,则有十六年噶玛兰置厅设官事;随人民发展,再向所谓「山后」有所「扩张」。

  • 台湾私法物权编

    台湾私法物权编

    《作者:佚名 本书(九册一、七一二面一、○二七、二○○字)汇集台湾私法有关物权之事例,凡三章。此项事例之调查汇集,详见第七九种「台湾私法债权编」篇。本书系抄录清宣统二年时临时台湾旧惯调查会刊行「第一部调查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附录参考书」第一卷(上中下)而成。所辑事例,统属物权部分。第一章总谕,分土地开垦之沿革、物权之物体、物权之得失三节;第二章物权,分业主权、役权、瞨权、典权、胎权五节;第三章物权之特别物体,分海埔溪埔、鱼塭、盐埕、山川、茶园菜园槟榔番檨、坟墓、埤圳、石沪、厝屋九节;第四章物权之特别主体,分外国人、番社、学事、宗教、慈善事业、公业、共有七节。

  • 台湾私法债权编

    台湾私法债权编

    《作者:佚名本书(二册二四九面一四九、四○○字)汇集台湾私法有关债权之事例,凡二章,共十六节。此项事例,为日据时期台湾旧惯调查会所搜集。按当时日人为实施有效统治,尝对台湾旧惯进行调查。是项调查区分二部:第一部为法制之部,第二部为农、工、商经济之部。第一部於清光绪二十七年时开始进行,前後调查三次,历时十载。其每次刊行之报告书全用日文撰述,主为台湾私法一般性之介绍;至其「附录参考书」纯为台湾私法事例之汇集,仍存中文原蹟。宣统二年时,综合三次调查资料加以整理,复将第三次报告书及其「附录参考书」修正出版。该版报告共分绪论、不动产、人事、动产、商事及债权等编,可谓集其三次调查之大成。本书之内容系以修正出版之「第一部调查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四编之第四、五两章为主,再加前一年刊行之「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八章合编而成。所集事例,统属债槽部分。第一章债权总论,分债权之物体、债权之担保二节;第二章债权各论,分赠与、买卖、消费借贷、寄托、包、运送、调处、交代、行、会、保险、赌博、不法行为十三节。本书以外,另编有商事、人事、物权等编,分见第九一、一一七、一五○种诸篇。

  • 南明史料

    南明史料

    《作者:佚名本书(四册四七六面二八五、六○○字)分四卷,系由「明清史料」甲编、乙编、丁编、戊编及己编选辑清初敉平南明江、浙、皖、赣等省抗清运动有关档案而成。当年南明之坑清,由福、鲁、唐、桂诸王相继监国、继统与之相持;东南各地倡义响厅,风起云涌。有关清廷应付台湾郑氏之一切档案,已另汇辑「郑氏史料」,分刊第一五七种「郑氏史料初编」、第一六八种「续编」及第一七五种「三编」。本书即就关涉郑氏以外之资料汇辑,总名曰『南明史料」。计卷一有六十二件,自顺治二年迄四年:卷二有四十八件,自顺治五年迄七年;卷三有三十件,自顺治八年迄九年;卷四有五○件、自顺治十年迄康熙元年:全书共收一九一件。凡此文件;虽然充满「叛贼」、「寇逆」之类字样,却适足反映当时东南各省民族情绪之高昂与抗清运动之激烈。本书应与「郑氏史料」并读,方可获得南明抗清之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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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高

公羊高

公羊高,战国时期齐国人。相传是孔子学生子夏的弟子。汉代今文经学的重要先驱者。以治《春秋》闻名于世。旧题《春秋公羊传》(亦称《公羊春秋》或《公羊传》)为其所作。据唐代徐彦《公羊传疏》说:“戴宏《序》云:"子夏传

孔子

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名丘,字仲尼。鲁襄公二十二年(一说二十一年)十月庚子日(前551年9月28日)出生于鲁国昌平乡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其远祖

张仲景

张仲景

张仲景(约公元150~219年) 是东汉卓越的医学家。他的《伤寒杂病论》被后世视为经典,他被尊为医圣。 张仲景名机,字仲景,东汉南阳郡涅阳县 (今河南邓州市)人。张仲景少好学善思,10岁时就读了不少的书,羡慕扁鹊的“起死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