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斯同

- 姓名:万斯同
- 别名:字季野,号石园
- 性别:男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鄞县人
- 出生日期:1638
- 逝世日期:1702
- 民族族群:
万斯同(1638—1702),字季野,号石园,学者称石园先生,鄞县人。万泰第八子。8岁能背诵扬雄《法言》,终篇不差一字。因不死守塾规,被父兄关在书室,遂遍读史书。16岁寓居城外海会寺,锐意攻读二十一史,继读明代十三朝实录,复披览邸报、野史、家乘。后从兄同受学黄宗羲,学问益进。学主慎独,专意古学,博通诸史,尤精明史。承父师教诲,崇尚气节,也以明遗民自居,绝意仕途。 清康熙十七年(1678),浙江巡抚荐应博学鸿词科,力辞不就。次年,清廷诏修《明史》,总裁官大学士徐元文荐他入史馆,以翰林院纂修官受七品俸,复力辞。后秉承师嘱,以布衣参史事,不署衔,不受俸,入京修明史。至京,徐元文请至家中,委笔削诸事。徐元文兄、刑部尚书徐乾学与谈《丧礼》,因请为辑《读礼通考》。
后《明史》总裁由张玉书、陈廷敬、王鸿绪继任,均以礼相待。诸纂修官稿毕皆送他审核,阅毕即告某事记于某书、某卷、某页补入,某事应查某书、某页核实,核之无一误者。黄宗羲尝赠诗曰:“四方身价归明水,一代贤奸托布衣。”于史馆19年,以所学之长,撰成明史列传300卷、明史表13卷、宰辅会考8卷、河渠志12卷,最终手定《明史稿》500卷(后《明史稿》被王鸿绪删改,于他卒后12年、21年两次进呈,据为己著,至晚清始为魏源所揭露)。居京期间,屡开讲席,启导后学,学者尊称“万先生”,而他每自署“布衣万斯同”。晚年双目失明,仍口授答问、讲学。卒于明史馆。墓在奉化莼湖镇邬阳观山南麓。
尚著有经、史、地理、诗文等集,如《历代史表》、《儒林宗派》、《两浙忠贤录》、《昆仑河源考》、《五礼通考》、《石经考》、《石鼓文考》、《庙制图考》、《石园诗文集》等。今宁波天一阁藏其《明史稿》列传部分手稿10余册。
〔正 史〕
万斯同,字季野,鄞县人。父泰,生八子,斯同其季也。兄斯大,《儒林》有传。性强记,八岁,客坐中能背诵《扬子法言》。后从黄宗羲游,得闻蕺山刘氏学说,以慎独为宗。以读书励名节与同志相劘切,月有会讲。博通诸史,尤熟明代掌故。康熙十七年,荐鸿博,辞不就。
初,顺治二年诏修《明史》,未几罢。康熙四年,又诏修之,亦止。十八年,命徐元文为监修,取彭孙遹等五十人官翰林,与右庶子卢君琦等十六人同为纂修。斯同尝病唐以后史设局分修之失,以谓专家之书,才虽不逮,犹未至如官修者之杂乱,故辞不应选。至三十二年,再召王鸿绪于家,命偕陈廷敬、张玉书为总裁。陈任《本纪》,张任《志》,而鸿绪独任《列传》。乃延斯同于家,委以史事,而武进钱名世佐之。每覆审一《传》,曰某书某事当参校,顾小史取其书第几卷至,无或爽者①。士大夫到门谘询,了辩如响。
尝书抵友人,自言:“少馆某所,其家有列朝实录,吾默识暗诵,未敢有一言一事之遗也。长游四 方,辄就故家耆老求遗书,考问往事。旁及郡志,邑乘,私家撰述,靡不搜讨,而要以实录为指归。盖实录者,直载其事与言,而无可增饰者也。因其世以考其事,核其言而平心察之,则其人本末可八九得矣。然言之发或有所由,事之端或有所起,而其流或有所激,则非他书不能具也。凡实录之难详者,吾以他书证之。他书之诬且滥者,吾以所得于实录者裁之。虽不敢具②谓可信,而是非之枉于人者盖鲜矣。昔人于《宋史》已病其繁芜,而吾所述将倍焉。非不知简之为贵也,吾恐后之人务博而不知所裁,故先为之极,使知吾所取者有所捐,而所不取,必非其事与言之真,而不可溢也。”又以:“马、班史皆有表,而后汉、三国以下无之。刘知几谓得之不为益,失之不为损。不知史之有表,所以通纪、传之穷者。有其人已入纪、传而表之者,有未入纪、传而牵连以表之者。表立而后纪、传之文可省,故表不可废。读史而不读表,非深于史者也。”尝作明开国讫唐、桂功臣将相年表,以备采择。其后明史至乾隆初大学士张廷玉等奉诏刊定,即取鸿绪史稿为本而增损之。鸿绪稿,大半出斯同手也。
平生淡于荣利,修脯③所入,辄以赒④宗党。故人冯京第死义,其子浸入不得归,为醵钱⑤赎之。尤喜奖掖后进。自王公以至下士,无不呼曰万先生。李光地品藻人伦,以谓顾宁人、阎百诗及万季野,此数子者,真足备石渠顾问之选。而斯同与人往还,其自署则曰:“布衣万某”,未尝有他称也。卒,年六十。著《历代史表》,创为《宦者候表》、《大事年表》二例。又著《儒林宗派》。
《清史稿·万斯同传》卷四八四
〔注 释〕
①爽:失,差。②具:通“俱”,都,完全。③修脯:干肉。旧称学生致送教师的礼物,后泛指教学的酬金。④赒:周济。⑤醵钱: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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