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

  • 宋史[四库本]

    宋史[四库本]

    《作者:脱脱四百九十六卷。元脱脱撰。脱脱,元代大臣,字大用。顺帝至元六年 (1340)发动政变,驱逐了伯颜,次年任丞相,恢复科举,治黄河,主修宋、辽、金三史。《宋史》修于顺帝至正三年到五年。是纪传体宋代史。首创《道学传》因成书仓促,北宋详细,南宋简略,多有缺漏。剪裁、考证的资料多,有的有目无文。该书保存了不少原始资料。有一定史料价值。明清以后对宋史改作、补充的也很多,成书的有柯维棋《宋史新编》,钱士升《南宋书》,陆心源的《宋史翼》等。《宋史》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计四百九十六卷。这是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是官修书,先后由脱脱,阿鲁图主持修撰,又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人任总裁官,仅用了二年半的时间,是因为它是在纪、传、表、志已完备的基础上撰成的。《宋史》特点 “大旨以表章道学为宗,余事皆不甚措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钱大昕说“《宋史》最推崇道学,而尤以朱元晦 (熹)为宗。”《宋史》的记事起于宋太祖建隆元年 (960)赵匡胤称帝,迄于赵昺祥兴二年 (1279),共三百二十年历史。编修准备了五六十年,材料主要是删削宋国史,参考历朝实录及立传人的子孙家谱、行状等。《宋史》史料丰富,也有珍贵的史料,如《天文志》记载公元1054年6月10日,新星出于金斗座,经过一年又隐没不见了,是目前世界公认的第一颗超新星记录。在《天文》、《律历》、《五行》中也保存了许多天文、气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资料。

  • 台案汇录丙集

    台案汇录丙集

    《作者:佚名本书分八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三集,称为「台案汇录丙集」。所录文件,主要采自「明清史料戊、己两编,惟内有一件取于「史料旬刊」为唯一例外。本书内容以有关台湾行政设施为范围;按其性质区分:卷一有二十一件,为地丁银谷、耗羡、庄租、杂税、监课等报销与减免事项;卷二有十件,为仓储与捐监银谷等事项;卷三有十三件,为各地遭受台风、地震及水旱灾害辨理赈恤暨缓免赋税等事项;卷四有七件,为各地修建城垣、衙署、监狱、坛庙等事项;卷五有十七件,为台谷运销事项,卷六有六件,为科举考试事项;卷七有二十四件,大都灼台民搬眷及禁止偷渡事项;卷八有十三件,大都为台湾舆革事项。综计共录一百十四件中,有乾隆二年四月内阁学士吴金奏请将台湾(府)另分一省之折,终以「应毋议」复议作罢。可知台湾建省之议,并非始倡于清季同、光年间。

  • 台案汇录丁集

    台案汇录丁集

    《作者:佚名本书分五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四集,称为「台案汇录丁集」。全书由「明清史料」戊、己两编选集一百十八件档案辑成,概属台湾军事行政事项。卷一收乾隆时期二十四件、卷二收嘉庆及道光时期三十一件,以关于马政--如奏留马匹在台试养、报销官马朋扣皮脏银两以及请裁马匹之类案件为较多,次为关于台澎各营修建衙署兵营、戍台班兵调拨与配渡、赏恤遇匪御盗被难弁兵、题报官庄租息、筹拨防堵经费、调驻营员、移拨汛兵以及奉到恩诏律例王命旗牌与钦颁督捕则例等例行事项。卷三收乾隆、嘉庆及道光时期二十件,全为各级军事长官巡阅全台营伍之报告。卷四收雍正及乾隆时期十三件、卷五收嘉庆及道光时期三十件,均为报告督解台澎饷银、运载戍兵眷米、报销官兵俸饷马干红白赏银及眷口米折银两等项档案。

  • 台案汇录戊集

    台案汇录戊集

    《作者:佚名本书分六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五集,称为「台案汇录戊集」。内容分三类:第一类海洋遭风事项,雍正与乾隆时期编入卷一、嘉庆时期编入卷二、道光时期编入卷三。第二类修造战船事项,乾隆时期编入卷四、嘉庆与道光时期编入卷五。第三类修造军装器械事项;统编入卷六(包括乾隆、嘉庆及道光时期)。书末附录有「正蓝旗汉军出演炮位数目清单」,内有「台湾铜炮」、「大台湾铜炮」及「小台湾铜炮」等名称并有「咸豊元年三月」字样,乃为咸豊年间所开列者。以上共计文案一百五十八案及附录清单一件,系由「明清史料」戊、己、庚三编选录编成。   

  • 台案汇录己集

    台案汇录己集

    《作者:佚名本书分八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六集,称为「台案汇录己集」。全书所收一百三十三件档案,分别选自「明清史料」丁、戊、己三编及「史料旬刊」。此类文件,系属关于所谓「匪乱」、械斗以及命盗诸案。前三卷共收四十五件,殆全为涉及几次较大变乱之资料。其中关于康熙六十年朱一贵事变者八件(内有四件为朱一贵及其伙伴并家属供词,雍正十年吴福生事变者二件(内有一件为吴福生等供词,乾隆二十三年至三十四年黄教事变者二十七件,六十年陈周全事变者七件,道光十二年张丙事变者一件(此件原应收入「甲集」卷二,因遗漏附列于此)。此外,尚有两件大案,乃为乾隆五十一年至五十三年及嘉庆五年至十三年之林爽文事变与蔡牵事变;另分别辑为专集,见第二○○种「台案汇录庚集」篇与第二○五种「辛集」篇。后五卷共收八十八件,依次由雍正至道光朝先后编列:若按内容分析,以强劫财物、杀伤事主之盗案为最多,斗殴伤命、纠众械斗或结会坚旗等案为次,私筹钱文、私造炮位、伪造牌札、贩运私盐、男女通奸以及兵丁逞凶杀人之类为再次。   

  • 台案汇录庚集

    台案汇录庚集

    《作者:佚名本书分五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七集,称为「台案汇录庚集」。前三卷,由「明清史料」戊编辑录而得;后二卷,采自乾隆五十二年至五十三年间之「廷寄」。前后两部分,统属林爽文事变之原始资料。卷一至卷三,共收一百七十五件,其中多数为奏折、少数为上谕。按此事变起于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彰化失守、终于五十三年二月庄大田被擒。而此一百七十五件中,祇有五十余件属于此一期间之文件,余均为事后所谓「善后事宜」诸案。卷四至卷五,共收一百八十件,统属上谕。自五十二年八月五日迄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军机大巨大学士阿桂与和珅直接寄与钦差协办大学士总督将军公福康安及其少数参与台湾军事长官上谕共一百九十一件(台湾省文献委员会曾予印行;题曰「廷寄」,列为「台湾丛书」第四种);但其中有「明发」上谕十一件已见于前述「明清史料」戊编并已收入前三卷,因仅录如上数。此等「廷寄」上谕原不公开,如非福康安后人保存(或录存副本);或许永无流传。因此,其史料价值甚高。关淤「林案」文献,分见于本丛刊已不少;其中较详尽者,当以第一○二种「钦定平定台湾纪略」为最,足资参阅。   

  • 南忠记

    南忠记

    《作者:钱肃润军事史料书。清初钱肃润撰。肃润,字础日, 江苏无锡人。明亡后隐居授徒为生。是书仅一卷, 皆记南都殉难诸臣事迹。分类记述, 如南都死事, 记督师史可法等; 殉国死事,记巡抚左懋第等;在官死事, 记知县顾咸建等; 在家死事, 记侍读徐汧等; 起义死事,记中书卢象观等; 出师死事, 记詹事黄道周等; 出使死事, 记御史何弘仁等; 在外死事, 记尚宝卿葛寅亮等; 被难死事,记进士俞文渊等;从行死事, 记生员江天乙等。大多数传记, 材料简略, 分类亦有不确当处。有中华书局《晚明史料丛书》本。

  • 台案汇录甲集

    台案汇录甲集

    《作者:佚名本书为清代台湾关係档案汇录第一集,称为“台案汇录甲集”;以后陆续编印“乙集”、“丙集”以至“癸集”。每集加撰“弁言”,说明资料来源及内容。本书分三卷:卷一为关于台湾屯政之档案,共十件。自乾隆五十三年至道光十八年间台湾、凤山、嘉义、彰化四县及淡水厅如何设立番屯及清釐整顿,由此可见其概。卷二为关于办理所谓“匪乱”之档案,共二十五件。大部分为有关道光十二年张丙之变,一部分为有关道光二十二年郭洸侯事件(另有此类档案分见第一九一种“台案汇录已集”、第二○○种“庚集”及第二○五种“辛集”)。卷三收档案二十件,涉及十六件事务,为杂项档案之汇辑。此书资料来源,主为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所藏题为“台案纪事本末”之抄本,次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刊印“明清史料”戊编。书末并收“纪庄大田之乱”一文,作为“附录”。

  • 台案汇录乙集

    台案汇录乙集

    《作者:佚名本书分五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二集,称为「台案汇录乙集」。全书共收三百三十三件档案,系康熙(一件)、雍正(九件)、乾隆(二百五十一件)、嘉庆(五十七件)及道光(十五件)五朝台湾文武官员之任免、升调与奖惩之重要数据。卷一计二十一件,叙述文武官员任免、升调、差遣、交代之若干条例;卷二计三十二件、卷三计六十八件,均为记载文职官员之任免、升调与奖惩;卷四计一百零二件、卷五计一百十件,均为记载武职官员之任免、升调与奖惩。以上数据,录自「明清史料」戊、己两编。

  • 两广纪略

    两广纪略

    《作者:华复蠡一卷 又名‘粤中偶记"。明末清初人华复蠡撰。华复蠡,江苏无锡人,生卒年月不详。明末曾官广东临高县知县,罢官后流寓两粤。《粤中偶记》即记其居粤时事。书中首述顺治元年(1644)其抵临高任,遇黎民变乱破城,遂遭罢官,旋抵肇庆。顺治四年(1647)清兵大至,遇唐桂之乱,无意为官,颠沛流离,逃至南京。又述永历朝臣丁楚魁、洪天擢、李绮诸人事始末,冷嘲热讽,揭其无能无耻之状。据著者所云,当时宰执无砥柱之才,群僚多侥幸之辈,知此筵席决无好散场,遂以冷眼旁观,记上述诸事。《粤中偶记》有《荆驼逸史》本,《明季稗史》本,惟《荆驼逸史》中失载丁楚魁一则,为传抄者所遗漏。<br/><br />

  • 汉书注

    汉书注

    《作者:颜师古训诂书。120卷。唐代颜师古撰。采用集注体裁, 以东汉服虔、 应劭, 西晋晋灼、 臣瓒, 东晋蔡谟五家注为主,广泛辑录隋代以前23家注释,亦颇有颜氏个人见解。其主要特点,用汉儒注经之法注史籍, 继承郑玄注 《礼》、 笺 《诗》所采用的校文字、 明声音、 通训诂的 “朴学”手段, 来扫除 《汉书》 在语言文字上的障碍。 不增衍, 不发挥, 不作烦琐考证。  对前人旧注, 取其精华, 申其隐略, 纠其谬误, 补其未备。 《汉书》注凡标举 “某人曰”云云而下无按语者,是颜氏以旧注为是,无须更释之例;凡于 “某某曰”之下复出: 师古曰: “某说是”云云, 是申明旧注之例;师古曰: “某说非”云云,则为旧注所无、 作者新补之例。 条例严密, 眉目清楚。 《汉书》注之文字解释,凡言 “古某字”者,为古今字;凡言 “读曰” 者, 为假借字; 凡 “破读” 字之音, 以反切表示之。 此外, 姓名、 地名等悉依 “名从主人” 之例标明音读; 汉时典章名物多援唐制以明之, 引 “今俗语”以释古言,均自有义例,读者可举一反三。《汉书注》保存的六朝以前音读, 是研究汉语音韵沿革的宝贵材料。 颜注为历代官定读本, 是魏晋至唐初 《汉书》注释的第一次汇总,在训诂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颜注的缺点, 是在有些地方望文生义、 增字作解。 对一部分古双声迭韵的联绵字、 同义复合词考察不清,往往字别为义, 就字形作解。 宋代以来陆续有人为颜注纠缪补缺,其中, 清人王先谦的 《汉书补注》, 近人杨树达的 《汉书窥管》,影响较大。通行版本为中华书局标点本。

  • 陆清献公莅嘉遗迹

    陆清献公莅嘉遗迹

    《作者:佚名三卷,清黄维玉撰,是陆稼书逝世百年以后,嘉定乡人黄维玉(生平不详),因有感于当地百姓对陆稼书思念不已,走访百姓编撰而成,主要内容是陆稼书在担任嘉定县令时期的清正廉洁、勤政爱民、体察民情的一些小故事。前有陈梦兰,曹廷宿序,后有徐怡卿跋。

  • 南翁梦录

    南翁梦录

    《作者:黎澄越南文人笔记,语辞偶涉怪诞,黎澄著。黎澄(1374~1446),字孟源,号南翁,原名黎元澄,黎季犛长子,祖籍中国浙江。黎季犛篡位后,改回原姓胡,建立胡朝,黎元澄也随之改称胡元澄。明朝灭胡朝后,黎元澄与父季犛、弟汉苍于明永乐五年(1407)被俘获送到北京。黎元澄有神枪法,明朝廷诏入宫,专督造火枪、火药,入仕明朝后改名黎澄。初任职工部营,后升郎中、工部右侍郎、左侍郎,明正统十年(1445)升工部尚书,逝后葬于北京西山南安河村旁。《南翁梦录》成书于明正统三年(1438),该书自序中称“正统三年戊午重九日”。全书叙述越南李、陈两朝时期的历史人物及事件,及佛、道各宗在越南流传的事迹,共31篇。中国学者张秀明称:“黎澄所写之《南翁梦录》,为回忆安南陈朝时之嘉言懿行,佚闻轶事三十一则,体类诗话。”黎澄自称所撰该集是有感于故国越南人物“自昔蕃盛,岂可以偏方而遽谓无人乎哉!前人言行才调,多有可取者,至于兵火之间,书籍灰烬,遂令泯灭无闻,可不惜欤?兴思及此,寻绎旧事,遗亡殆尽,犹得百中之一二,集以为书”。黎澄回顾自身遭遇的国家丧乱,感叹人生如梦,“彼中人物,昔甚繁华,时迁事变,略无遗迹,唯我一人知而道之,非梦而何?”因此把书名“录以梦名”。书中所介绍的越南人物事迹的历史,可补越南正史之不足,其中又引录了众多越南文人创作,对越南文学文献亦具有相当高的参考价值。

  • 南台备要

    南台备要

    《作者:佚名本名《南台备纪》,《永乐大典》摘录时作今名,又作《南台类纪》。是元代江南行御史台有关典章制度的汇编。南台掾属刘孟琛等纂述。成书于顺帝至正三年(1343)。书中除南台记事外,还保存了一些有参考价值的元代江南社会经济和各族农民起义的档案资料。有《四库全书》本,仅存二卷,自 《永乐大典》卷二六一○——二六一一“台” 字韵中辑出。<br/><br />

  • 光绪帝大婚备办衣料等件数目清单

    光绪帝大婚备办衣料等件数目清单

    《作者:佚名清代帝王的婚礼,首推光绪帝的大婚为最侈。现从馆藏内务府全宗档案中选辑的这件史料,为光绪帝大婚前,杭州织造呈交内务府大婚礼仪处关于备办大婚衣料等件数目的清单,虽仅为服饰一项,亦可窥其大婚虚糜情形之一斑。现予刊布,可供研究宫廷史参考。

  • 东华续录选辑

    东华续录选辑

    《作者:佚名本书分据王先谦纂清乾隆、嘉庆、道光及同治四朝「东华续录」并潘颐福纂咸丰朝「东华续录」选辑,依次列乾隆朝、嘉庆朝、道光朝、咸丰朝及同治朝五目,不分卷。王氏所纂,第二六二种「东华录选辑」篇已略及之。至何以未见王氏咸丰朝「续录」而适另有潘氏之纂,待考。接清代以乾隆朝为极盛,自此以降,由盛而衰。由於内变与外侮日亟,台湾史事遂与大陆各地息息相关。本书所见,先有乾隆朝林爽文之事变,与东南各省天地会有关;继有嘉庆朝蔡牵事件,乃受安南艇匪侵扰浙、闽、粤诸海之影响。道光以下,就内变言,咸、同间太平天国革命後期,台湾有戴潮春事变,虽彼此未见有显着之关系,而在清廷措置上往往联在一起;就外侮言,道光朝鸦片战争有英船犯台事件,咸丰朝签订天津、北京两条约後有台湾开口之交涉及其後教案、樟脑事件之纠纷,同治末年更有因牡丹社事件导致日兵侵台一役,台湾渐已成为列强侵略目标之一。

  • 光绪朝东华续录选辑

    光绪朝东华续录选辑

    《作者:佚名不分卷,据清季朱寿朋纂「东华续录」(光绪朝)选辑而成。所辑史事,适始於同治十三年日兵侵略牡丹社事件之後,中经法、越一役法兵之入浸,以讫光绪二十一年台、澎之沦日,其间「开山抚番」、筹防建省之经营,不啻为清季台湾开一创局;可惜甲午中、日战争结果,台、澎竟罹割地之变。一番惨淡经营之结果;却以悲剧收场。前辑第二六二种「东华录选辑」及第二七三种「东华续录选辑」原书均本於各朝「实录」为主(详见前两种篇),本书原书则出於邸抄、京报并兼采当时新闻纸所载,自有其独特之处;亦因如此,却又不及官书(「实录」及其他官纂史书)之严整。

  • 台海思恸录

    台海思恸录

    《作者:佚名正文全卷凡五篇,题思痛子撰。另附录“中日兵事本末”一篇,罗惇曧撰;“东方兵事纪略”(“台湾篇”上下)二篇,姚锡光撰。“台湾思恸录”记清光绪二十一年日本进据台湾时军民战守之经过,分台防、台北、台湾(今台中)、台南、澎湖五篇。作者未具真实姓名,未知何许人;据其“自序”,显係台产。“自序”说明此书题名之由有谓:‘盖生于台、长于台,身受台之创钜痛深、亲见台之同遭蹂躏而“痛定思痛一也’。书成于割台之后一年,以当时人记当时事,自较可信。附录作者罗、姚两氏事略,待考。“中日兵事本末”篇,溯自同治年间中日商订“通商条约”始,继而日本出兵台湾、併吞琉球,以至由朝鲜问题引起甲午之战讫和成赔款割台,始末略备。“东方兵事纪略”原分衅始、援朝、奉东、金旅、辽东、山东、海军、议款、台湾(上下)等十篇,特取其最后两篇。至其“议款篇”,另收入第四三种“马关议和中之伊李问答”“附录”。又,罗惇曧另有“割台记”篇,收入第五七种“割台三记”。按“台海思恸录”正文未见刊本,今据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所藏抄本辑编。

  • 元代白莲教资料汇编

    元代白莲教资料汇编

    《作者:佚名本书从宗教史的角度,搜集整理了元代有关白莲教的基本资料,包括元代白莲教徒自篆的三部专书及散见的元人有关记载,还附录了少量宋人记述。本书对白莲教的产生,渊源和教义,传播和演变,被禁和复教,以及与明教的关系,与元末农民战争红巾军,与大明国号的关系等问题皆作了精辟的分析,本书论从史出,视野开阔,逻辑严密,文字洗练,实为具有真知灼见的学术专著。

  • 辛巳泣蕲录

    辛巳泣蕲录

    《作者:赵与褣《辛巳泣蕲录》是南宋一部纪实类笔记,主要记载了南宋嘉定十四年(1221,金兴定五年)南宋军民抗击金军围攻蕲州的历史,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南宋中后期(金末)宋金两朝政治、军事的情况,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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