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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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著作权律
《作者:佚名》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版权法。1910年(宣统二年)清政府颁布。共5章55条。其主要内容是:凡称著作物而专有重制之利益者,曰著作权。称着作物者,文艺、图画、帖本、照片、雕刻、模型皆是。著作人应用本人姓名;凡以学堂、公司、局所、寺院、会所出名发行之著作,应用该学堂等名义,附以代表人姓名,交样本二份,注册费银5元,呈送民政部注册发照后,方能取得保护。著作权归著作者终身有之;著作者身故,由其继承人继续30年;照片著作权,除专为著作附属者外,为专有10年。凡著作权年限已满者、著作者死亡而无继承人者、著作久经通行者、愿将著作任人翻印者,应为公共利益的著作物。节录众人著作成书,供普通教科书参考之用,节录他人著作供已著作考证注释者、仿他人图画以为雕刻模型,或仿他人雕刻模型以为图画的,将不以假冒论,即不视为侵犯版权的行为。该法规定,凡假冒他人之著作,即侵犯版权的行为,将予以法律处罚。该法对以后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版权法具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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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报律
《作者:佚名》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政府正式颁布的较为完备的新闻法。清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8年1月)由清政府颁布。由商部、民政部、法部共同起草,经宪政编查馆议复后,奉旨颁行。是在此前的《报章应守规则》、《报馆暂行条规》的基础上,参照当时日本的报纸法制订的。共42条,1910年修订,增为45条。主要规定有:报纸创办前必须向政府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每期发行时,必须于前一日晚12时以前,送交地方行政机关或警察机关审查;禁止刊载“诋毁宫廷”、“淆乱政体”、“扰害公安”、泄露外交、军事秘密及“攻讦个人阴私”的文字;禁止刊载“未经官报、阁钞发布的谕旨奏章”,违者或“永远禁止发行”,或处以徒刑、罚款。针对当时维新派和革命派大多流亡海外办报的新情况,规定在国外发行的报纸违反以上规定者禁止在国内传布,由海关查禁入境,私行运销者,入官销毁,另外还对编辑、印刷、发行人应具备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该报律虽为压制进步舆论,维护封建制度而制订,但在形式上已具备现代新闻法的雏形。民国成立后曾被北洋军阀和一些省所援用,在中国新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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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莱政治论文选
英国雪莱(Shelley.P.B.)著,杨熙龄编译,1981年4月1日由商务印书馆出版,《雪莱政治论文选》致力于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的古典学术著作,同时适当介绍当代具有定评的各派代表作品。主要内容包括:论无神论的必然性、告爱尔兰人民书、关于建立慈善家协会的倡议、人权宣言、致艾棱巴罗勋爵的信、驳自然神论(对话录)、关于道德观念的思辨(断片)、关于在整个王国实行选举制度改革的建议、为夏洛蒂公主去世告人民书。
斜阳
中篇小说。作者〔日本〕太宰治。发表于1947年。作品是二次大战后的畅销小说,曾在一部分读者中产生共鸣,并由此产生代表没落阶层的流行语“斜阳族”。作者在小说中写了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通过主人公的内心独白、书信等,刻画了这个家庭的母亲、姐姐、弟弟以及与这个家庭关系密切的一位小说家的形象。母亲是“日本最后一名贵妇人”,在她身上寄托着作者对于旧日的怀念。她的死暗示着“高贵美的死亡”。弟弟自战场归来后,生活颓唐,难以与战后社会融合,最后追随其母而去。姐姐是个身染污浊要 “道德革命”的女性。而颓废放荡的小说家则是作者旧日的影子。作者在这四个人物身上,表现了自己的憧憬、绝望、矛盾的心理状态。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一曲旧贵族的挽歌,也是战后混乱社会的投影。
右台仙馆笔记
笔记。清人俞樾(1821—1907)撰。十六卷。 樾有《春在堂全书》已著录。是书为著者六十岁时所作。时夫人新逝,作者于其墓右筑屋三间以居,名之曰“右台仙馆”。仿《搜神记》、《述异记》笔法,集一时见闻成是书。六百余篇,约二十六万八千字。内容虽未脱狐鬼之谈,然较之他书,人事渐多。多取材市井传闻,表现了城市生活的诸方面。有些作品直斥时弊, 如卷一《刑阿金》、《王惠芳》反映封建社会对妇女的残害。卷四的《土四街》揭露恶霸鱼肉乡里的罪行,令人发指。卷十六《李信》考证了李信的真实家世,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为清末志怪小说中较好的一部。有宣统二年(1910)朝记书社石印本,光绪九年(1883)刻本,齐鲁书社一九八五年铅印本等。
施仁义刘弘嫁婢
元杂剧剧本。简名《刘弘嫁婢》。撰者姓名未详。末本。剧演钱塘县令李逊,于赴任途中得病。去世前修书一封于素昧平生的刘弘,请其照顾寡妻张氏和孤儿春郎。刘弘虽为洛阳巨富,但命中乏嗣。太白金星化成老翁下界,劝其行善,便可增寿生子。从此刘弘放债不要利,关闭解典库,一心向善。张氏母子到来,刘弘以诚相待,并教春郎读书。张氏在刘宅生下遗腹女桂花。有襄阳裴使君,被歹人杀害,无钱殡葬。其孤女兰孙卖身,葬父,正值刘弘妻为生子续嗣,尝言于官媒寻求年轻女子。媒婆将兰孙领至刘家。刘弘不忍将兰孙以奴婢待之,认作义女,盛陪妆奁,许配春郎。并教春郎赴京赶考。春郎一举高中状元。上帝因李逊、裴使君2人生前为人清正,分别封为增福神和西川城隍。李、裴2神将刘弘仁义之事禀告上帝;上帝命将刘弘增寿24岁,使生一子。13年后,春郎主司考卷,发现解元刘奇童竟是刘弘之子,禀过母亲后便把妹子桂花许配奇童为妻。最后以李、裴2神至刘宅报恩答义作结。此剧本事出自《太平广记》所引的《阴德录》。现存主要版本有脉望馆抄校本,《孤本元明杂剧》据以校印。
龙飞录
周必大撰,《龙飞录》又称《壬午龙飞录》,乃周必大所第二部日记,内容紧接《亲征录》。“龙飞”,取意《易·乾卦》“飞龙在天,利见大人”,喻帝王即位。起绍兴午岁(1162)孝宗即位,所记主要为孝宗即位初期朝政政务,但凡军事动态、边疆军情、朝野铁闻、典章制度等都有涉及,是研究这一时期政治历史的重要资料。
金光明经玄义
二卷。隋代智顗口述,门人灌顶笔录。略称金光明玄义、光明玄义、光明玄。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九册。为天台五小部之一。就昙无谶所译之金光明经叙说其玄义,共立释名、出体、明宗、论用、教相等五重。释名分教义释、观行释二章,前者顺说三德、三宝、三大乘、三菩提、三佛性、三识、三涅槃、三身、三般若、三道等十种三法,后者则为逆说,以经之题名详细解说。其次,各依经义、经文而以法身、法性为体,以佛果为其宗,以灭恶生善为其力用。自五代末年以来,此书有广略二种,广本有释名下之观行释,略本则无,时有慈光晤恩者,撰金光明经玄义发挥记以注解略本,而视广本乃后人所伪作;此即山家、山外两派论诤之发端。注书除晤恩之金光明经玄义发挥记(缺)外,尚有洪敏之金光明经玄义义记(缺)、智圆之金光明经玄义表微记一卷、知礼之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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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衡
张衡(78年—139年),东汉著名辞赋家、文学家、科学家。《后汉书》有传。字平子。南阳郡西鄂(今河南南阳县)人。少时即善属文,西游三辅,作《温泉赋》;东入洛阳,观太学,问学于经学大师贾逵,遂通《五经》、六艺。永元(89—1
余象斗
余象斗(约1560 -1637) 名文台,字象斗,号仰止子、仰止山人、三台山人、三台馆主人,别名世腾、象乌、宗下、云登父、子高父等福建建阳人,明末著名书坊主、小说家。他生逢明末建阳刻书鼎盛时期,仅余氏一族就有三十余家书坊,同
房玄龄
房玄龄(579年—648年8月18日)字乔,齐州临淄(今山东淄博)人。父彦谦仕隋为刺史。玄龄幼聪敏、贯通典籍,善属文。开皇中,天下统一,人皆以为隋朝国运长久,玄龄则以为隋帝失政,亡迹已现。年十八举进士,授羽骑校,补隰城尉。李渊起兵
董仲舒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前104年)西汉儒家思想家、教育家。河北广川(今河北景县)人。幼年好学不倦,勤读儒学,中年收徒讲学,开始了教学生涯。读书专攻《春秋公羊传》,为今文经学大师。汉景帝时任博士,有“汉代孔子”之称。汉武帝
孟子
孟子(约前372年—前289年)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儒家思孟学派的创始人。名轲,字子舆。邹(今山东邹县)人。是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人。幼年丧父,母教极严,家境贫困。长大后,曾受业于子思(孔子之孙)的门人,是孔
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名丘,字仲尼。鲁襄公二十二年(一说二十一年)十月庚子日(前551年9月28日)出生于鲁国昌平乡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其远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