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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县采访册
地理杂志。清陈朝龙等撰。十二卷。该县旧无专志,光绪年间,奉檄设局,聘人采访,由朝龙等编辑,约于光绪二十年(1884)成册,约十九万字。悉依台湾省通志局颁发程式。冠总目、总括。正文分沿革、城池、山川、庄社、街市、水利、碑碣、风俗等三十二目。一部分系陈氏实地勘查采访记录,另一部分摘抄府志、厅志和档册中有关新竹县资料,分门别类,加工整理成篇。其中山川分堡记述,山以百计,河港数十,各载起顶分脉,源流汇合,纪胜五十处。所收碑碣文字六十二通并附考异。全书共有人物简历四百余条。史料价值较高,有传抄本,1962年《台湾文献丛刊》本, 1968年《台湾丛书》本。另有台北《中国方志丛书》本。
儿童文学小论
论文集,周作人著,儿童书局1932年3月出版。 本书收入了周作人1912年至1924年间所写的11篇儿童文学理论文章,其中《童话略论》、《童话研究》、《古童话释文》、《儿歌之研究》、《儿童的文学》、《儿童的书》等,都是“五四”前后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中具有重要代表性的理论成果。作者在书前的序文中说:“这几篇文章虽然浅薄,但是根据人类学派的学说来看神话的意义,根据儿童心理学来讲童话的应用,这个方向总是不错的,在现今的儿童文学界还不无用处”。1933年2月,儿童书局出版了赵景深编著的《〈儿童文学小论〉参考资料》,对《儿童文学小论》中的有关名词、史料、典故、人物等作了注释,对研究该书和儿童文学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金石经眼录
一卷。清褚峻摹图,牛运震(1706—1758)补说。褚峻 (约1658—1728),字千峰,合阳(今属陕西省)人。峻工于刻字,以贩卖碑刻为业。经常自带干粮,走入深山穷谷、败墟废址中,搜求金石文字。凡前人书中所未著录,或虽载录而非作者所目击,未能详尽言之者,他都根据自己所亲见,一一绘其形状,摹其字画,并其剥蚀缺损之处,亲自钩勒,作成缩本,然后刻在木板上,非常逼真。本书收录自太学石鼓以下,迄于曲阜颜氏所藏汉无名碑阴,共四十七种。牛运震就各碑刻,一一加以详说,注明碑的长宽高矮及所在的地方;凡碑中假借通用字,并加以训释。本书所收录,虽数量较少,范围较窄。但比其有些作者著书只见拓本、或仅据传闻,并非亲见者,自然精核得多。此书于乾隆元年 (1736)出版,书前有褚峻自序。后褚峻又搜集到许多唐碑,另撰下卷。《四库全书》所收为纪昀家藏本。
变法通议
清末鼓吹维新变法的政论著作。梁启超著。共14篇。自1896年8月陆续发表于《时务报》。其中《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和《论变法后安置守旧大臣之法》两篇发表于1898年12月及1899年1月《清议报》第1册、第2册、第4册。后统收入中华书局1932年版《饮冰室合集》,列文集第1册。本书以资产阶级进化论的观点,论证了维新变法的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并具体阐述了变法的途径。《变法通议自序》认为自然万物人类社会无时不变无事不变,指出“变者,古今之公理也”。《论不变法之害》则驳斥反对变法的论点,指出变法是大势所迫,“变亦变,不变亦变”,“变之权操诸已,可以保国”,“变之权让诸人”,中国就受人束缚驱使,要求学习日本明治维新,“因变致强”。《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更批判洋务新政,主张“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学校总论》、《论科举》、《论学会》、《论师范》、《论女学》、《论动学》、《学校余论》、《论译书》提出变科举、立学校、兴学会、译西书以开民智、育人才的具体意见。《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主张通过满汉通婚及取消满人特权等方法,消平满汉界限,“合种以与他种敌”。《论金银涨落》主张改革清朝钱法,实行金本位制。《论变法后安置守旧大臣之法》为戊戌政变后补记变法时期维新派提出的安顿守旧大臣的办法。文字朴实流畅,言辞犀利,充满爱国激情,深受知识界欢迎。发表后风行海内,影响巨大,为资产阶级维新变法思想的广泛传播作出重要贡献。
扬州十日记
《扬州十日记》是明末王秀楚所写关于清兵在扬州屠城的一本约八千字左右的史书。明弘光元年四月(清顺治二年,1645年(乙酉年)),南明兵部尚书史可法督率扬州军民抗御清军的守卫战失败以后,清军对扬州城内的人民展开了惨无人道的大屠杀,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史称此事件为“扬州十日”,此劫扬州死难八十万人。清代列入禁毁书目。
八识规矩补注证义
八识规矩补注证义,一卷,明明昱证义并序,相宗八要解第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