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婺源宦绩
第二十六课 名宦总论
【原文】
南唐刘津巡辖县境,治绩聿彰。宋祀名宦十一人,而鲜于侁之名最著。元祀名宦八人,而张士谦、帖木儿之忠尤烈。前明则有白谦、陈金、张槚、吴琯、赵崇善、万国钦、金兰、刘潜诸君子。国朝之蒋国祚、窦祖禹,皆有功于我婺者。分叙之,以寄甘棠之思①。而丞佐广文之卓卓者,亦不敢从略焉。
【大意】
五代十国时期,南唐的刘津以“都制置使”的身份兼任婺源县知县,巡视、管辖全县,治理政绩有口皆碑。他的木主神位已经敬放在婺源名宦祠,受到世世代代婺源人的崇拜和景仰。宋代,进入名宦祠祭祀的著名官员有十一人,而鲜于侁的名声最大。元代,进入名宦祠的官员有八人,其中,张士谦和帖木儿不花的忠勇事迹尤为壮烈。前朝明代,入名宦祠的则有白谦、陈金、张槚、吴琯、赵崇善、万国钦、金兰、刘潜等。清代的蒋国祚、窦祖禹等,都是对婺源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功臣。把他们的事迹一一叙述出来,用以寄托老百姓对德政的深切怀念。除了县令,对历代县政府的其他官员,只要是做出了杰出贡献的,在叙述他们时,也不敢马虎简略。
【注释】
①甘棠之思:对过往主政地方官员的怀念。
第二十七课 刘 津
【原文】
南唐昇元二年,津为都制置使,筑新城于西湖,并领关西卒千五百人来镇。荒残之余,召募流徙,与其众杂耕,分诸校置营,屯田五溪,曰:武溪香田、思溪大田、潋溪车田、浮溪言田、古溪丰田。凡村落以田名者皆屯田之处。
【大意】
南唐昇元二年(938),刘津作为都制置使,巡辖婺源、浮梁、德兴、祁门四县,代理婺源县知县(当时,浮梁、德兴、祁门也归属婺源管理)。他在西湖(又称西湖荡)的西边建筑新县城,并带领关西(陕西)一千五百多名兵士来婺源镇守,边剿灭残余土匪,边开荒种地。他还召集逃难到婺源的民众,分派到军营,让军民共同开荒种田。当年军民屯田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五溪”,也就是武溪香田、思溪大田、潋溪车田、浮溪言田、古溪丰田。在婺源,凡是村落以“田”来命名的,都是当年军民共同屯田种粮的地方,比如杨田、梅田、长田、罗田、冲田、仰田等等。(当时正值天下大乱,四分五裂,那些从关西来的兵卒无法回归原籍,只好长久居留在婺源,边戍守,边种田。政府也允许他们以现有耕种的田亩作为永久产业,不分兵民。后来他们都成了婺源的世代居民。刘津终老于婺源,墓葬县治后山,城西的刘姓是他的后裔)
第二十八课 鲜于侁①
【原文】
侁(shēn),字子骏,为程伊川先生门人,即司马温公所称为“一路福星”者。授江宁府左司理参军,上书言灾变,移黟县令,摄婺源县事。治为诸邑最,豪强畏之。
【大意】
鲜于侁,字子骏。他是程颐程伊川先生的门人(弟子),司马温公称他是“一路福星”。景祐元年(1034)登进士第,授江宁府左司理参军,官至左谏议大夫。因为向皇帝上书,预言将发生灾变而得罪皇上,被贬为黟县县令,兼管婺源县政事。治理政绩为徽州六县中最佳,土豪、强盗都很惧怕他。他的木主牌位进了婺源名宦祠,受到世世代代婺源人的景仰。
【注释】
①鲜于侁(1018—1087),字子骏,唐鲜于叔明后裔,四川阆中度门镇人,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进士,累官至集贤修撰。为官清正、干练,为诗平淡渊粹,擅作楚辞,著有《诗传》《易断》。今阆中七里镇鲜于村为其故里,有读书台、鲜于井等遗迹。《宋史》《东都事略》有其传。
第二十九课 张士谦
【原文】
元至正中,士谦知婺源州,蕲黄贼陷城,杀其妻,加刃其颈以胁之降。士谦曰:“吾为国死忠,岂作降奴耶?可急杀我!”至死色不变,骂终不绝。事闻,追封“清河郡伯”。
【大意】
张士谦,山东乐安人,元代至正年间由南台监察御史担任婺源州知州。至正十二年(1352),红巾军在将帅项普略的率领下,先是攻陷徽州府,接着攻打婺源城。张士谦在红巾军的猛烈进攻下,苦守婺源州五十余日,最终城陷被俘。红巾军先杀了他的妻子和孩子,然后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威胁他投降。张士谦面不改色,誓死不降,说:“我为国尽忠,死而无憾,怎么会做变节投降的罪人呢?你们可以快快杀了我。但要我投降,你们是做梦!”至死都在大骂不止,面色不变。他的事迹上报到朝廷后,朝廷追封他为“清河郡伯”。婺源名宦祠里也有他的木主。
第三十课 帖木儿不花
【原文】
至正中,不花以武略将军都元帅镇婺,立寨邑西小港。明师东下,将军励将士力御。后知势不敌,与夫人那阿氏手刃三子,并斩麾下数人,披甲上马,督兵突阵,皆死之。
【大意】
帖木儿不花,元代皇族宗室忽必契的儿子,至正十五年(1355)以“武略将军都元帅”的身份来镇守婺源,在西乡小港设立军营。当时,明代大军驻扎在徽州,红巾军驻扎在饶州,双方几乎天天打仗。这两支军队把婺源夹在中间,多次攻打帖木儿不花设在小港的军营。帖木儿不花激励部下将士顽强抵抗,数次打退来犯的明军。
至正十八年(1358)正月,明军元帅邓愈派遣部将王弼、孙虎来攻打婺源。帖木儿不花率将士迎战。明军不断增兵,帖木儿不花的夫人那阿氏对将军说:“战况如此紧急,我们必死无疑了。”帖木儿不花于是亲手杀了自己的三个儿子,又杀了手下几个想投降的将士。他与夫人披上铠甲,跨上战马,率领部下拼死突围,最后全部战死。当时将军年仅五十一岁,夫人那阿氏年仅三十九岁。清代“孝廉”董昌祠曾为帖木儿不花及夫人立合传。帖木儿不花的木主入婺源名宦祠祭祀。在小港,有个地方叫“破肚石”,那就是当年帖木儿不花与夫人殉难的地方。
第三十一课 白 谦
【原文】
明初,谦为知州,廉明有威。邻寇犯境,城陷遇害,暴尸于河。事平,州人汪仲鲁为治丧具,买地葬韩村。
【大意】
白谦,濠梁(今安徽凤阳)人。元末明初的至正二十二年(1362,一说二十三年)任婺源州知州。他廉洁自律,艰苦朴素,即便是除夕之夜,吃的还是粗茶淡饭,不饮酒,不吃肉。他为政廉明威严,土匪强盗都很惧怕他。至正二十四年(1364,一说是至正二十五年)十一月,信州大盗萧明侵犯婺源,烧毁州治。白谦势单力薄,无法抗拒敌人的入侵,只好怀里藏着官印,趁着黑夜悄悄从北门出,投水而死。州城失陷后,白谦的尸体浮出水面,曝晒在河边的洲滩上一连数日。战事平息后,城西汪志道(字仲鲁)为白谦收尸入棺,买地葬于城郊的韩村。
第三十二课 陈 金①
【原文】
成化间,金任县事。值邻寇猖獗,令村置烟楼瞭望,贼弗敢犯。为治,绝谢苞苴②,清望甚著。尝有妇姑,见新酿冽,戏相谓曰:“此陈知县也。”诘得其故,至今以为美谈。
【大意】
成化十年(1474)陈金任婺源县知县。他清正廉明,洁己爱民;开诚布公,博访民众;打击盗匪,除恶务尽。当时正值婺源邻近的县境内土匪盗贼活动十分猖獗,陈金就命令各村建造烟楼,有敌人侵犯时,就点燃烽烟,各村彼此瞭望,相互协防,使那些土匪盗贼始终不敢侵犯婺源县境。每到春天,他就下乡巡行,劝农耕种;并设立社仓,积贮的稻谷达一万余石③。他为官清正,拒绝任何馈赠或贿赂,高洁美好的名声远近传播,妇孺皆知。有一天深夜,陈金微服行走在小巷中,当时有一家妇人和小姑正在做针线活,小姑对妇人说:“都后半夜了,肚子也饿了。”但家里没有其他可吃的,只有新酿的一坛酒。妇人搬来那坛酒,舀了一碗酒浆递给小姑。小姑见那酒很是清莹,感叹说:“这是陈金知县呀!”陈金听了,莫名其妙。第二天,陈金托了手下人把那妇人和小姑请来,问问原因。妇人说:“我家新酿的米酒很清亮,就像陈金老爷一样很清明啊。”这事,至今传为美谈。
【注释】
①陈金(1446—1529),字汝砺,号西轩,湖广武昌人。成化八年(1472)进士,授婺源知县,升南京御史。正德初,官至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以平苗民起事之功,正德三年(1508)十月迁南京户部尚书,次年冬进左都御史。镇压江西、福建等地农民起义,加太子少保。正德十年复督两广军务,进剿府江王公珣起义,加少保、太子太保。正德十四年召入掌都察院事。十六年四月中以老请归。嘉靖七年(1528)有疾,次年卒于家,年八十三。
②苞苴(bāo jū):蒲包,本意指包装鱼肉等用的草袋,也指赠送的礼物,引申为贿赂。
③石(dàn):中国旧时代市制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一石约75公斤。
第三十三课 张 槚
【原文】
槚莅县时,值大造税契银,江南例以亩征,徽独论价,婺民不堪,而民之黠者与吏得缘为奸利。公请于当道,卒减三分之一,民赖以安。
【大意】
张槚,字叔养,号心吾,江西南城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进士,嘉靖三十九年任婺源县知县。他器度闲雅,喜怒不形于色,办事精明详慎,而且处处为百姓着想。他刚到婺源就职,就碰上民间不动产买卖典当的税收实行新政策。江南向来都是按亩收税的,唯独徽州按田亩买卖时的议定价格来征收。婺源山多田少,田地买卖的价格历来高昂。这样一来,婺源人要交的税额就很重,百姓根本承受不了。还有刁民与官吏相互勾结,弄虚作假,谋取暴利。面对这种状况,张槚专门向徽州府知府反映情况,传达民众心声。最后的结果是婺源也按田亩征收,总税额减少了三分之一,于是民众由此过上安稳生活。当时婺源还没有建造像样的城墙,邻境较乱,民不安生。张槚亲率军民,掘壕堑,竖木桩,以栅为城,日夜进行戒备,婺源得以太平。他实行查考审核制,办事制度公开,办事过程公开,办事结果公开,这就使得那些想作奸犯科的人,不再敢干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审理案件是知县的主要职责之一,张槚总能平静地对诉讼的双方进行劝解,最后达成双方和解。他还积极实行乡约制度,每个月都要召集四乡的士绅到紫阳书院开会训诫,让他们处理好乡村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到后来,全县基本都没人打官司了。一县安宁祥和,张公功劳很大。
第三十四课 吴 琯①
【原文】
琯甫下车,即揭四语于仪门柱,曰:“谮愬②不行,强御不避,苞苴不入,关节不通。”历六载,守此语如一日。精明敏决,是非立判,庭无留狱。尝躬巡村落中,有弗率者,系于约所,同众面诘,立置之法,不少贷,四境肃然。
【大意】
隆庆五年(1571),二十六岁的福建漳浦进士吴琯来婺源担任县令。刚到婺源,他就在县衙前面的仪门柱上写下四句话:“谮愬不行,强御不避,苞苴不入,关节不通。”大概意思是:不做谗毁攻讦之事,不怕野蛮豪强之人,不收馈赠贿赂之物,不搞私下交易勾当。当时朝廷推行久任法,吴琯任婺源县令六年,始终遵循自己的四句诺言。他判案时精明果断,是非曲直当场判决,公堂上从来没有冤假错案。他在任职期间,设立保甲法,实行乡约制,还亲自到全县各地去明察暗访,发现横行霸道的不法之徒,只要掌握证据,便会把不法分子捉拿到乡约所,当众审问,绳之以法,因而全境秩序井然。他又在乡间倡立社仓,劝募富户出谷,赈济贫困,受到百姓的称颂。
【注释】
①吴琯(1546—1598)字邦燮,号中云,福建云霄人。父师旦,嘉靖间秀才。琯承家学,九岁能写文章,隆庆五年(1571)登进士,初任婺源县令。万历五年(1577)调任给事中,恰逢神宗将要大兴土木建造佛寺,琯上疏力为谏止。在此期间,曾奉旨代表朝廷检阅京军三大营,综核名实,甚为威严。不久,父母去世,回云霄守孝。服满,调南京吏科,刚到任即病逝,婺源百姓为之痛哭。
②谮愬(zèn sù):馋毁攻诘。
第三十五课 赵崇善
【原文】
崇善,号石(长)梁,以学为政,清畏人知。其理词讼,不付房,不差人,不刷号,两造具在,顷刻立判,愿息者听。殁后,邑人立专祠祀之,在城东大街崇报书院之左,现为高等小学校讲堂。
【大意】
赵崇善,号长梁,浙江兰溪人,由进士万历五年(1577)任婺源县知县。这之前,他是教谕。他以学为政,清畏人知;虽然本性好学,但不刻意追求借讲学来扬名。因为政绩突出,被提拔为婺源知县。他为人清正,尽人皆知。每月的初一和十五,他召集德高望重的长辈以及有志于依法办事的社会贤达,到三贤祠集合,宣讲律法条文,让他们懂得爱憎分明,严守法律。他既继承了前任吴琯的严格执法,又能心存宽和,防患于未然。宣讲法律后,他常常思考为官者应抱有怎样的政绩观。其他人内心有疑惑,向赵知县请教,总能得到内心的充实。作为县令,公堂断案是其主要工作之一,在处理官司诉讼时,他亲自到堂,不用班房监押,不派手下听差,总是静静地听控辩双方说清案情,然后很快做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判决,公平公允,不存任何私心,因此真正收押的犯人并不多。老百姓评论说:“吴琯县令施行保甲的办法,赵崇善县令处理诉讼的办法,还有万国钦县令征收钱粮的办法(见第三十八课),都是最为民着想的好办法,值得以后的县令好好仿效。”赵崇善逝世后,婺源人感激赵县令的恩德,专门设立专祠祭祀崇拜。那祠就在县城东大街崇报书院的西侧,但现在(指光绪末年)已经改为高等小学的讲堂了。
第三十六课 金 兰
【原文】
兰宰婺,明敏慈惠,士民安之。尤精藻鉴,所拔识皆知名士。尝置贫生田,以奖学校;修廉惠仓,以备旱潦。召为监察御史,督学南畿。今学田中有金学院捐置贫生田,即是也。
【大意】
金兰,字谷生,浙江会稽(绍兴)人。天启五年(1625)中进士,即选授婺源知县。他聪明机敏,仁慈惠民,婺源百姓安居乐业。他尤其在选拔人才上独具慧眼,凡是他赏识推荐的人,后来都考取功名,做官高升。他曾经筹集资金,购买良田,用田租来周济贫困学生,奖励教学优秀的学校。他还动员百姓筹建“廉惠仓”,即建粮仓储谷,赈济贫乏,这样,就是遇到大旱大涝之灾,老百姓也不会闹饥荒。因为在婺源政绩突出,他被提拔为监察御史,督理京城以南的学校。他对婺源特别有感情,对婺源尽量照顾,譬如增加科举选拔名额、旌表节烈忠孝事迹、救济婺源贫困学生、建造祠宇祭祀先贤等,他对婺源教育的巨大贡献不可磨灭。后来,他升官至应天府丞、太常寺卿。他逝世后,婺源人把他的牌位放入名宦祠供奉。现在的学田中,有专门的“金学院捐置贫生田”,就是他对婺源的格外恩泽。在传统的《婺源县志》里,收录了金兰所撰的《文公祠田记》。
第三十七课 刘 潜
【原文】
兴利除弊,不遗余力,所创建皆绸缪户牖之计。买锦绣洲地为教场,集民壮躬阅训练,四境安谧。
【大意】
刘潜,字起伯,四川富顺人。崇祯四年(1631)中进士,即选授婺源知县。他刚正不阿,对地方上的土匪流氓毫不畏惧,几番较量后,那些土匪流氓均惧怕于他。他一心为民众着想,兴利除害,不遗余力。他未雨绸缪,出资买下县城附近的锦绣洲,把它变成演武教练场,召集婺源四乡的民间青壮年来教练场习武,并亲自检阅队伍,指导训练。婺源地处江西、浙江、安徽三省交界处,地缘政治极为复杂,人员往来无法稽查。但是,刘潜训练兵丁壮勇,名声在外,结果是周边的地方土匪都不敢来侵犯,老百姓安宁过日子。崇祯六年(1633)他被调到上海任职。刘潜在婺源的两年,确实是婺源最平稳安定的两年。他离开婺源后,婺源人民很是思念。他逝世后,婺源人自发地把他的牌位放入名宦祠供奉。
第三十八课 万国钦
【原文】
锐意兴革,折狱如神。邑通衢素无石,甫至辄令甃砌①,往来便之。然街石历年既久,破坏几无完地。光绪三十年,邓公之望(湖北江陵人)履任,集捐绅富重造。今之履道坦坦者思邓公,犹昔人之思万公也。
【大意】
万国钦,江西新建人,号二愚。万历十一年(1583)中进士,选任婺源知县。他锐意变革,兴利除弊,且断案如神,深受婺源百姓的爱戴。县城内的主要街道历来都没有铺墁石板,万国钦刚一到任,即下令富商和绅士捐资,召集民工,把县城内大街小巷全都铺设了石板,百姓来往十分便利。万历十六年(1588)全县大饥荒,他把官仓储存的稻谷全部拿出来赈灾;又命令富裕之家出谷平粜,凡贡献粮食者给予奖励,拒不献粮者予以重罚。因为万县令措施得力,百姓才不至于饿死。万历十七年又遭遇大旱,他徒步来到西山祈雨坛求雨,心诚则灵,果然大雨滂沱,百姓欢呼雀跃,奔走相告。他尤其锐意于兴办教育,在他的影响下,新安文风大为改变,而经他之手所选拔的读书士子,后来都名扬天下。调离婺源后,他被提拔为监察御史,言事慷慨,不回避权贵,因此得罪权贵杨巍、申时行等,被降为剑州判官。后来出任南京刑部郎中,最后死于任上。
当年万国钦县令倡建的石板街道,在经历了三百多年岁月的磨损后,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光绪三十年(1904),婺源知县邓之望(湖北江陵人,1903年到任)召集全县富商和绅士捐款,重新修造婺源县城,那些被破坏得面目全非的街道又恢复了先前规整的模样。今天人们走在平整的石板街道上,都怀念邓县令的功德,就像当年人们怀念万县令的功德一样。
【注释】
①甃(zhòu)砌:以砖块、石板等砌造。
第三十九课 蒋国祚
【原文】
康熙间宰婺,共十五年。抚字甚勤,催科不扰。婺向用元丝银,市平参差不一,奸商扣克,平民受亏。蒋公定划一钧衡,至今沿用,号为“蒋平”。卒于任,邑人德之,建蒋公书院于东郊,春秋享祀勿替。
【大意】
蒋国祚,字梅中,镶蓝旗贡生,康熙四十一年(1702)任婺源县令,任职长达十五年。他勤政爱民,深受百姓爱戴。当时,婺源每年都要拨解数百石大米到徽州府,因为婺源到达府郡不通水路,加上山岭崎岖,运送大米十分艰难,就改为每年按照郡城米价派征相应银钱,到府郡买米交付,但价格竟然比婺源高出几倍!直接交米难,收钱买米交也难,百姓苦不堪言。康熙四十八年(1709),蒋国祚通详力请免派拨解郡城兵米,奉各宪允准免拨。婺源向来市面上流通的是“元丝银”(清代货币),而用于称银两的秤则标准不一,奸商趁机克扣,百姓遭受亏损,民怨沸腾。蒋国祚依照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办法,在婺源统一称银秤,划定“元丝银”与白银之间的比价,让那些奸商从此没有空子可钻。蒋国祚定制的称银秤被全面推行,长期使用,百姓形象地把它称为“蒋平”。他在婺源任职的十五年中,普遍施行德政,最后死于任上。为了纪念蒋县令的德行,婺源人在县城东门外四都巷建造了一座“蒋公书院”,主要祭祀蒋国祚。之后,凡是在婺源任职有德政而没能入祀名宦祠者,以及在婺源因公殉职而没能入祀昭忠祠者,都把他们的木主放入蒋公书院,春秋致祭,以志景仰。
第四十课 窦祖禹
【原文】
康熙间莅任,下车即除市肆陋规,食用与民平易。在任四载,修文庙,建义塾,赈水灾,浚河渠。见义勇为,改过不吝。民有久客外而他人入室冒为夫妇者,始以众证误判,后本夫妇痛自咎责,即行改正。旋以调簾(廉)入南闱,卒于省邸。邑民哀其无嗣,敛金扶榇,葬于东郊,题曰:“万民留葬。”且置田祭扫,名曰“窦公会。”
【大意】
窦祖禹,字敬传,陕西富平进士,康熙五十六年(1717)任婺源知县。他刚到任,就破除市场贸易的陈规陋习,自己吃的用的都直接与老百姓平等交易。他在任四年,修葺文庙,筹建义塾,水旱赈灾,疏通河渠,做了大量利民的好事。他见义勇为,有错就改。有一民妇,其夫外出多年,就有一外貌相似的男人回到家中,与那妇女假冒夫妻。有怀疑的人把这事举报到窦知县那里,但女人一口咬定那男人是丈夫,邻居亲戚也证明他们是夫妻,窦知县就误判他们是夫妻。后来,真正丈夫回来了,那妇人深感悔恨,窦知县又为他们纠正先前的误判。他为自己以前轻信他们的假证作出错误的判决而痛恨自责,他的诚恳感动了一县的人。康熙五十九年(1720)他被调入江南乡试贡院任职,最后死于省城官邸。婺源人为他无子女而深感哀痛,大家集资,把他的灵柩迎接到婺源来,葬于县城东门外四都巷天仙观前,那墓就叫“窦公墓”,墓碑上还题写了“万民留葬”四个大字。为了守护窦公墓,保证祭扫不断,婺源人还专门成立了“窦公会”,大家凑钱买田,以田租作为窦公墓祭扫的费用。窦祖禹的弟弟窦祖武已在婺源西乡黄沙村安家落户,他把第二个儿子窦鹤龄过继给窦祖禹作为后嗣。
第四十一课 黄世臣
【原文】
时丞司捕务,见亡命逋逃,辄涕泣,谕以信义,人多革面。有故家子偶犯盗,被获自愧,投馈求宥,释之。逾月,密廉知其果悔悟安业,召至,出所馈还之,令为资本。其人卒为善类。任甫期月①,民有卖刀买犊②遗风。
【大意】
黄世臣,字荩臣,广东罗定州人,岁贡生。万历四十七年(1619)任婺源县丞。当时县丞的职责是捕获盗匪,捉拿疑犯。黄世臣事无巨细,侦察盘问,从来不指使手下人去办,都是亲力亲为。他言行一致,处处遵守规则,合规合矩,“行为典范”,不会因为是二把手的县丞而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下乡捉拿犯人时,见犯人亡命逃窜,他就流泪哭泣,予以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结果,大多数逃犯都幡然省悟,洗心革面,盗匪活动也日渐平息。有一位没落家庭的官宦子弟,因生活所迫,偶尔犯下偷盗之罪,被侦查出来后,那官宦子弟很是羞愧,暗里送了黄世臣一些贵重财物,乞求黄世臣看在他初犯的情分上对他从宽处理。黄世臣把他释放了。过了一个多月,黄世臣秘密侦察那官宦子弟的情况,发现他果真已经金盆洗手,痛改前非,不再干偷盗的勾当,安安分分地做事过日子了,就把他叫到面前来,把那一包贵重财物还给了他,让他以这些财物作为本钱,做些小本生意为生。那官宦子弟最终成为遵纪守法的人。黄世臣担任县丞没多久,婺源县民风大变,人们卖掉刀枪,买来耕牛,重新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当时的《婺源县志》还是三十年前赵昌期知县主修的,后来的人想修,但世事纷乱,修了十年也没修成,黄世臣就捐出自己的薪俸,最后使县志终于修成。天启元年(1621),黄世臣以县丞的身份代理婺源知县,他革除县府的歪风邪气,拒绝各种请客送礼,县衙的办事风气为之一清。后来,黄世臣调离婺源,升任云南易门知县,历官南京工部员外郎。黄世臣是一心为民的好官,全国各地纪念他的祠宇有十多所。而婺源人纪念他的“黄二尹祠亭”,就位于县城双桂坊。
【注释】
①任甫期月:上任才一个月。甫,才;期(jī)月,一个月。
②卖刀买犊:又作“卖剑买牛”,喻改恶务农。
第四十二课 张法皋①
【原文】
同治六年来秉铎②,专意栽培士类。诸生多结文社,请其评骘③,竭诚指授。如余莪村太史、江怿堂进士,皆亲炙其门数年,飞腾而去。操履尤洁,在任十二年,未尝私受一献馈。卒于任,贫无以殓,庠门至今思之不置④云。
【大意】
张法皋,安徽宣城人,举人,同治六年(1867)任婺源教谕。县学教谕的职责是掌管文庙祭祀,教育所属生员。张法皋专心致志,以培育英才为己任,所写的文章以先儒思想为规范,又能与时代形势相结合。县学里许多生员自发结成“文社”,他们把所写的文章拿给“师爷”评点,张法皋则一一指正,毫无保留。比如沱川余文蔚(字莪村)、旃坑江廷燮(字怿堂),都是经他亲自培养,然后高中进士,飞黄腾达。东山进士江峰青也曾拜他为师,受益匪浅。他从来不接受学生的馈赠,反而把自己的俸禄拿出来,资助贫困学生。他担任婺源教谕十二年,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冰清玉洁,有口皆碑。最后死于任上,身无资财,难以殡葬。婺源读书士子集资,才勉强把他的棺柩运送到宣城安葬。他的“师范”婺源学子至今思念不已。
【注释】
①张法皋(1830—1891),字玉柯。少从母教,亲邻睦友。乐于助人,闻名乡里。勤奋好学,尊师重道。咸丰二年(1852)乡试中举。同治元年(1862)选天长县训导,因母丧守孝,未赴任。同治四年(1865)授婺源县教谕。时值兵燹,文风难振。法皋赴任不久,即重新整理著称于世的紫阳书院,一面劝导士子,一面亲授课业。虽时局不定,而从其游学之门生却日益增多,其中较优秀者有江廷燮、余文蔚等。文蔚家境贫寒,衣食难全,法皋以为师之德,除常年供给衣食外,并资助其所需学费,勉慰文蔚与廷燮共读切磋,互励上进。江廷燮于光绪九年(1883)考取进士,余文蔚于光绪十六年(1890)入选翰林。次年,法皋病卒任上,时年六十有二。他为宦数十年,节衣缩食,资助门生;腹满文章,家无余财。卒后,由婺源门生献资,护送归葬宣城。
朱熹手迹
②秉铎:巡视地方,传达政令。此处指治理教化。
③评骘(zhì):评定(优劣)。
④思之不置:思念不能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