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
-
初真十戒
《作者:佚名》道教戒名。据《云笈七签》卷四十所载,初真十戒即:“第一戒者,不得阴贼潜谋,害物利己,当行阴德,广济群生;第二戒者,不得杀害含生以充滋味,当行慈惠,以及昆虫;第三戒者,不得淫邪败真秽慢灵气,当守贞操,使无缺犯;第四戒者,不得败人成功,离人骨肉,当以道助物,令九族雍和;第五戒者,不得谗毁贤良,露才扬己,当称人之美善,不自伐其功能;第六戒者;不得饮酒过羌,食肉违禁,当调和气性,专务清虚;第七戒者,不得贪求无厌积财不散,当行节俭,惠䘏贫穷;第八戒者,不得交非贤居处秽杂,当慕胜己,棲集清虚;第九戒者,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信,当尽节君亲,推诚万物;第十戒者。不得轻忽言笑,举动非真,当持重寡词,以道德为务。”此十戒为初出家超俗者所受持的基本戒律。清初王常月《初真戒律》中的“初真十戒”内容基本相同,较《云笈七签》更为严格。规定凡初入道者,不论出家道士和在家道士,必须先受三皈依戒,次受老君五戒,若无破犯,经过百日之后,方可受“初真十戒”,再次方可受“三百大戒”,即“中极戒”。
-
太上老君说一百八十戒经
《作者:佚名》中国早期道教五斗米道的主要戒律,后成为道教授受传承的大戒之一。又名“老君百八十戒”、“长存要律百八十戒”,简称老君百八十戒、百八十戒。《太上老君经律》、《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五、《云笈七签》卷三十九均收有戒律全文。内容包括: 不得多畜仆妾,不得淫他妇人,不得盗窃,不得杀伤一切物命等180条具体规定,涉及社会、人生的各个方面。道教对修道之士修行节目的具体规定。认为这些条目和戒律的遵循是成仙得道的基本途径。
猜你喜欢的书
嬾园医语
该书于1921年著成,主要内容包括傅嬾园的语录、逐年主气图解、逐年客气图解、丑未年主客相临天时民病表附说、五天五运图图说等。学术上,傅嬾园承绍派伤寒传统,辨证重湿,施治主化,用药朴实轻灵,重视邪有出路。
黄箓五苦轮灯仪
黄箓五苦轮灯仪,撰人不详。约出于宋元时。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威仪类。本篇为道教灯仪之一,用于超度亡魂。内称世人生前作恶积罪,死后堕入地狱,受五道轮回之苦。若能依科建斋,燃点三途五苦回耀神灯,供奉寻声救苦天尊、转轮圣王天尊等神灵,念诵真经,赞颂启告,即可祈求神灵超拔亡灵,解脱地狱轮回之苦。
黄帝阴符经集解
一名《阴符经十家集解》。道教书。原题有赤松子、张良、葛玄、许逊、钟离权、吕岩、施肩吾、崔明公、刘玄英、曹道冲十人注,故名。然赤松子、张良、葛玄、许逊、钟、吕等显系依托。采用三百字经文本,分为三章。每章一卷,凡三卷,《道藏》本作一卷。其注主于内丹, 言性命兼修之旨, 乃南宋时全真道士所为。收入《道藏》第55册。
清凉山志
亦称《五台山志》。佛教史志。印光撰修。八卷。成书于民国22年(1933)。系以明代《清凉山志》为基础,参考群籍重修而成。较明志增补了清乾隆二十年(1755)至嘉庆年间共五十余年的内容。此书共分十部分,记述了五台山的山川地貌、自然景观和佛教史迹等。全书记述有名可考的佛寺一百零四座、名僧六十三人和其他人物百余人。书中还收辑历代帝王、百官等有关五台山佛教的诏令、碑记等,共七十余篇。1937年,本书与《普陀洛迦新志》、《峨眉山志》、《九华山志》汇编,由弘化社出版,后有上海国光印书局铅排本。
雪关和尚语录
六卷。明智訚说,传善辑。序传,卷之一瀛山语录博山语录鼓山语录,卷之二虎跑语录妙行语录,卷之三拈古颂古赞偈,卷之四偈之余,卷之五尺牍疏祭文,卷之六诗。
玉耶经
全一卷。 东晋时,印度人竺昙无兰(梵Dharmaraks!a ?)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册。又称长者诣佛说子妇无敬经。乃叙说佛陀之在家护法给孤独长者须达(巴Sudatta )之媳妇名玉耶,依恃本家豪富而欠失妇德,佛陀应须达长者之请,讲说有关妇德之教示以晓喻玉耶,玉耶女闻教悔过,乃受十戒。本经将为人妻者分为七种(母妻、妹妻、师妻、妇妻、婢妻、仇妻、杀人妻)。意谓前五种受众人敬爱,名声高扬,为家庭繁荣之基础;后二种于未来将要遭受恶之果报。本经另有三种译本,一为玉耶女经,乃西晋时译,译者佚名。二为阿□达经,刘宋求那跋陀罗译。三为增一阿含卷四十九非常品第九经(相当于巴利文增支部 VII.59 七妇经 Sattabhariya^),东晋僧伽提婆译(以上诸本均收于大正藏第二册)。又出三藏记集卷三安公失译经录中,有七妇经一卷,经名既与巴利本相合,且由玉耶经之排列次序观之,恐亦属此经之异译本。[法经录卷三、开元释教录卷二、卷三、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