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镇淮

季镇淮
  • 姓名:季镇淮
  • 别名:字子韦
  • 性别:
  • 朝代:江苏淮安人
  • 出生地:1913.07.29
  • 出生日期:1997.03.14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季镇淮(1913.07.29~1997.03.14)中国现当代学者、文学史家。字子韦,一名正怀,字来之。江苏淮安人。1937年考入山东大学中文系,再辗转借读于长沙临时大学。次年参加临大的湘黔滇旅行团,从长沙步行至昆明,入西南联合大学中文系学习。1941年毕业后,考入清华大学研究院文科研究所,师从闻一多读研究生,兼做半时助教。1944年7月修业期满,仍留昆明执教中学。1946年夏复员北上,任清华大学讲师、副教授。1952年院系调整,转至北京大学中文系,为副教授、教授。其间,1955~1957年赴捷克斯洛伐克查理大学,任东方历史语言系外籍讲师,并在捷克斯洛伐克科学院鲁迅研究所与普实克等汉学家一起工作;1979~1984年出任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1986年离休。1997年病逝于北京。曾任中国闻一多研究会会长、中国唐代文学学会韩愈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近代文学学会顾问、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组顾问、《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编委会副主任等。主要著作有《闻一多先生年谱》《朱自清先生年谱》《司马迁》《中国文学史》《近代诗选》《历代诗歌选》等。论文有《〈老子〉文法初探》《儒道与隐士》《司马昭杀嵇康的年代》《嵇康之死辨闻》《竹林名士可能结游的时代》《竹林故事的结局》《书外杂读》《韩愈的基本思想及其矛盾》等20余篇。

季镇淮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乐圃余稿

乐圃余稿

宋代诗文别集。10卷。朱长文撰。全名为《吴郡乐圃朱先生余稿》。朱氏生平著述丰富,所撰诗、词、赋、辩、表章、杂说凡100卷,号《乐圃集》。南渡后毁于战乱。其从孙朱思裒集遗文得诗163篇、记5篇、序6篇、启7篇、墓志5篇、杂文6篇,分为10卷。又以墓铭、表、传等编为附录1卷刊行于世。因年代久远,朱氏后人仅藏钞本。康熙五十一年(1712)其裔孙朱岳寿重加校订,并作跋附后,刊行于世。此书前5卷为诗,后5卷为文。卷末有附录1卷。后被《四库全书》辑入。《两宋名贤小集》也曾辑入本集,但仅有2卷。米芾所撰《墓表》称作者“至于诗书文艺之学,莫不骚雅造古”。张景修作《墓志铭》也说朱长文“作诗雅训得古风”。观其集中之作,文风明白坦易,不务为奇崛之言。卷4《奉陪太守及诸公游虎丘》有句云:“何必襄阳孟浩然,苦吟自可继前贤。”显然,他自以为诗风与孟浩然有相似之处。本集今存善本除上述康熙刻本之外,主要有多种明清抄本。清抄本一般附有补遗1卷、附录1卷。

青天歌注释

青天歌注释

青天歌注释,题「混然子释」。混然子即元末道士王道渊。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玉诀类。篇首混然子序称:「夫《青天歌》者,真人丘长春之所作也。是歌演音三十二句。……前十二句乃明修性之本体。中十二句为覆命之功夫,末后八句形容性命混融,脱胎神化之妙也。」注文逐句解释歌词,发明内丹修炼之旨。其说本全真教性命双修,先性后命之旨。

七剑下辽东

七剑下辽东

清末民初北方武侠小说作家郑证因著。本书叙述清代终南派剑客陆达夫,年轻时因家境贫寒,误入歧途,投靠浙南股匪双头蛇叶云,沦为盗匪。后为孝女冯慧敏割臂疗亲的义举所感动,为救冯氏一家,不惜泄底,金盆洗手,遭匪首叶云追杀,他虽得幸逃脱,但全家却惨遭屠杀。为报此深仇大恨。他远走他方,偶遇名师,终南学艺。此后,艺成下终南,仗剑访仇家。在南海渔夫谷寿民、孤松老人李天民、铁臂苍猿朱鼎、武当大侠萧寅、擒龙手厉南溪等剑客、大侠协助下。与叶云纠集的关东三省绿林道展开生死较量。最后七剑齐会,生擒叶云,使得陆达夫二十年灭门血债得以偿还,并使南海少林派得以清理门户,惩处本门孽徒。

闽中十子诗

闽中十子诗

三十卷。明袁表、马荧合编。袁表字景从,荧字用昭,皆福州人。表官临州通判,为人耿介,曾以事忤权贵入狱,人叹其直,长于歌诗,有《江南春集》。此书为明诗总集,为袁表、马荧于万历四年(1576)从高以陈家所藏诸人之诗中选辑而成。所谓闽中十子,是指福清人林鸿,著有《膳部集》; 长乐人陈亮,著有《储玉斋集》;长乐人高廷礼,著有《木天清气集》、《啸台集》; 闽县王恭,著有《白云樵唱》、《凤台清啸》、《草泽狂歌》诸集; 闽县人唐泰,诗佚不传,散见《善鸣集》;闽县人郑定,著有《澹斋集》;永福人王尔,著有《虚舟集》;闽县人王褒,著有《养静集》; 闽县人周元,著有《宜秋集》;侯官人黄元,其集名已不传,此十人遗集已不尽传,是编能采撷菁华,存其梗概,颇能见闽中诗派的整体风貌。闽中十子皆宗法唐人,其佳者色泽高华,音调谐畅。但他们均有模拟过甚、食而未化的毛病,因而产生不良影响,故后人评论说:“考闽中诗派,多以十子为宗,厥后辗转流传,渐成窠臼。其初已有唐摹晋帖之评,其后遂至有诗必律,有律必七言,而晋安一派乃至为世诟厉。论闽中诗者,尝深病之。” 有 《四库全书》本。

台湾私法债权编

台湾私法债权编

本书(二册二四九面一四九、四○○字)汇集台湾私法有关债权之事例,凡二章,共十六节。此项事例,为日据时期台湾旧惯调查会所搜集。按当时日人为实施有效统治,尝对台湾旧惯进行调查。是项调查区分二部:第一部为法制之部,第二部为农、工、商经济之部。第一部於清光绪二十七年时开始进行,前後调查三次,历时十载。其每次刊行之报告书全用日文撰述,主为台湾私法一般性之介绍;至其「附录参考书」纯为台湾私法事例之汇集,仍存中文原蹟。宣统二年时,综合三次调查资料加以整理,复将第三次报告书及其「附录参考书」修正出版。该版报告共分绪论、不动产、人事、动产、商事及债权等编,可谓集其三次调查之大成。本书之内容系以修正出版之「第一部调查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四编之第四、五两章为主,再加前一年刊行之「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八章合编而成。所集事例,统属债槽部分。第一章债权总论,分债权之物体、债权之担保二节;第二章债权各论,分赠与、买卖、消费借贷、寄托、包、运送、调处、交代、行、会、保险、赌博、不法行为十三节。本书以外,另编有商事、人事、物权等编,分见第九一、一一七、一五○种诸篇。

普遍智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普遍智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普遍智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一卷,唐法月译。出日本石山寺藏钞本(目录不载),与大正藏二五一重译本稍异,殆初译也。石山寺藏又有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唐般若译钞本(目录不载),与大正藏二五二般若共利言译,祗数字出入,今不重出,附识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