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理学
作者:冯友兰
冯友兰著。商务印书馆1939年5月出版。该书最能代表著者解放前的哲学思想,是他新理学哲学体系中最重要的一部著作,写于抗战初期。著者自称其对昔贤的高风,对当世的巨变,“中心感发,不能自已,”由此写成该书。全书除绪论外,共有10章。第一章:理、太极;第二章:气、两仪、四象;第三章:道、天道;第四章:性、心;第五章:道德、人道;第六章:势、历史;第七章:义理;第八章:艺术;第九章:鬼神;第十章:圣人。著者以西方新实在论的观点,继承和改造宋明程朱理学,建构了一个称为“新理学”的哲学体系。与《新理学》相辅而行的还有五部书:(1)《新事论》,出版于1939年,此书主要阐述文化问题。(2)《新世训》,又名《生活方法新论》,出版于1940年。(3)《新原人》,出版于1943年,与《新世训》一样,主要是阐述人生观和伦理观的问题。(4)《新原道》,又名《中国哲学之精神》,出版于1945年,主要阐述新理学在中国哲学中的地位。(5)《新知言》,出版于1946年,主要阐述新理学的方法论及其与现代哲学的关系。此五本书和《新理学》一起,被称为“贞元六书”,集中地反映了著者的哲学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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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维克多
星期天下午,风化组的维克多步入巴拉塔扎尔电影院纯属偶然。这之前,他在跟踪一名嫌疑犯,但约4点钟时嫌疑犯在熙熙攘攘的克里希大道上消失了。为躲避嘈杂的人流,他在一家露天咖啡馆坐了下来,拿起一份晚报浏览。一则短新闻吸引了他。
同治安福县志
(清)姚濬昌修,周立瀛、赵廷恺等纂,为清同治十一年(1872)刻本。十八卷,首一卷末一卷。清代同治年间,中国存在湖南、江西两处同名“安福县”,但行政互不隶属。其中,湖南省安福县(今临澧县)于同治八年(1869年)由知县姜大鹍主持修纂《安福县志》34卷,而江西省安福县在同治十一年(1872年)由知县姚濬昌(一作姚浚昌)主修、周立瀛纂修完成《[同治]安福县志》该志共18卷,分装9册,内容涵盖天文、地理、营建、食货、学校、武备等门类,具体包括天文志、舆地志、营建志、食货志、学校志、武备志等,卷首另有序文、修纂姓氏、凡例及绘图。姚濬昌时任江西安福知县,曾任职江西湖口、安福及湖北竹山等地,其主持修志属清代地方官修志书的典型实践。此版本为江西省安福县在同治年间唯一修纂的县志,与湖南省安福县(临澧)姜大鹍所修县志并存,但内容互不交叉。该志原刻本现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
赤雅
3卷。邝露撰。《四库全书总目》介绍该书说:“是书乃露游广西之时,遍历岑、蓝、胡、侯、槃五姓土司”,“归而述所见闻”。全书共有197条,卷1记土司及各部落的制度风俗,卷2记山川古迹,卷3记物产等。该书饶有文学色彩,所记述的民情风俗、鸟兽山水,文字瑰丽、神奇,较有艺术魅力。如“蚺蛇”写道:“蚺蛇尾有钩,口无齿,其声甚怪,似猫非猫,似虎非虎,击之则鸣,犹龟焉,灼之则鸣也。九十丈吞赤蚁,六十丈者吞象,三十丈至九丈者吞豺狼虎豹与鹿豕人。吞之法,以尾钩卷定,以气冲死,濡湿乃吞。吞毕,卷于树上,绞至糜烂,骨角皆从皮出,望之若神龙蜕骨耳。”情状逼真。又如“桂林竞渡”写道:“桂林竞渡,舟长十余丈。左右衣白数人,右麾白旗,左麾长袖,为郎当舞。中扮古今名将,各执利兵,傍置弓弩,遇仇敌不返,兵胜则枭而悬之,铙歌合舞。 十年一大会,五年一小会,遇甲戌为之,有司毫不敢诘。”情态宛然。不少记述皆可视为小品文。该书今存《四库全书》本。
一得集
医案。清释心禅撰。三卷。心禅,南海普陀山僧人。侨居杭州多年,以医名于时。此书撰成于光绪十五年(1889)。约三万余言。卷上载医论十七篇,首论庸医误人之害,主张临证必先读医书,提出德以治身,药以治病等观点。次论治喉症宜分三大纲,治小儿用药宜轻,补药不宜轻服,方药、针灸、按摩、薄贴、薰蒸各有所宜等临证治疗法则。所论多为读书或临证心得,立论明确,文辞晓畅。卷中、下共载医案八十则,不分门类。包括虚喘暴脱、暑毒发颐、风热咳喘、湿温夹疟、肠痈、偏枯、结毒烂喉、霍乱、产后血厥等数十种证治,以外感、内伤杂病为多。每案叙述症、因、脉、治,简要清晰,重点突出,辨证确切,间附按语。心禅尤精于脉诊,注重辨证施治,每以成方化裁。除内服汤药外,尚有针灸、外治等多种疗法。有光绪十六年(1890)永禅室精刻本,珍本医书集成本。
阙子
一卷。周阙子 (生卒年不详)撰。关于《阙子》的撰者名字、里爵已不可考。清人马国翰认为其六国时人。应劭 《风俗通义》曰:“阙,姓也,承阙党童子之后。有阙子著书。”《汉书·艺文志》纵横家类有 “《阙子》一篇。” 《隋书·经籍志》记载“梁有 《补阙子》十卷,亡。”《金楼子·著书篇》亦云: “《补阙子》一帙,十卷。金楼为序,付鲍泉东里撰。”新、旧《唐书》沿袭上说。《阙子》原书早佚,梁元帝 《补阙子》今亦不传。在《水经注》中引有一节,似先秦原书,非梁所补。清人马国翰引之,并为一卷,以《玉函山房辑佚书》 本刊行。
如来独证自誓三昧经
全一卷。西晋竺法护译于泰始二年至建兴元年(266~313 )。又作独证自誓三昧经、如来自誓三昧经。收于大正藏第十五册。‘独证自誓三昧’为佛陀昔时在句潭弥国大丛树间之交露精舍所居道场之名。本经叙述如来对贤儒菩萨解说佛法中之三种因缘,即趣向童真、了生、阿惟颜等三种阶次之人,如来皆一一予以授决。其次又宣说出家之法,并谓迦叶即循此自誓而得戒。本经所说之童真、了生、阿惟颜,相当于华严经所说十住菩萨之第八、第九、第十住等三种阶位;此于十住十地等菩萨修行阶位之思想中,颇值后世学者注意。又本经之异译本有东汉安世高之独证自誓三昧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