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史料学

作者:冯友兰
中国哲学史史料学

冯友兰编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出版。该书是中国哲学史史料学的开创性著作,为初学者介绍有关史料。正文分14章,评述自商、西周至近人孙中山、章炳麟2000余年间100余位思想家、政治家的思想观点,并同时列举出相关的参考文献和其它资料。如在评点《论语》时,著者举出几十余种相关文献,考证其版本、真伪和特色。对于戊戌变法时期,不仅集录了变法义士的史料,同时也收入反对变法的史料,使读者对当时的历史状况有较深入的了解。冯氏认为,调查史料主要靠书目,因此专列目录一章,以相当大篇幅集录了古今中外的专家和学者对史料的考证资料作为附录,在体例排列上与正文相对应,分成目录部分5篇,商至西周部分3篇,春秋战国部分(分三部分)11篇,汉至晋部分(分三部分)16篇,唐至清部分(分三部分)16篇,近代部分3篇。探讨了诸如在中国哲学史研究工作的“研究”阶段,怎样收集史料,如何求“全”;怎样审查史料,如何求“真”;怎样了解史料,如何求“透”?运用史料如何求“活”等史料学的基本问题。因此该书又是一部关于史料的方法论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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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镜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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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译作:迟来的报复,大西洋案件。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著名的电影明星玛丽娜·格雷格购置了圣玛丽米德最好的别墅,并举行盛大的夏日酒会宴请宾客、乡邻。这消息如同一颗石子打破了圣玛丽米德如水般的沉静,大家纷纷赶去一睹大明星的风采。豪华的庄园,热情迷人的明星们,丰盛的宴席,正在人们尽情欢乐的时候,站在玛丽娜身边的一位女士突然间口吐白沫,一命呜呼了!警察即刻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去世的女士生前是玛丽娜的忠实影迷,热心于公益事宜,除了爱多管闲事外一时间查不出有什么可能恨她于死地的仇人。调查过程中,警察发现一位颇有风韵的女邻居对死者的丈夫倍加关心。难道是情杀?再继续调查下去发现死者生前最后的一杯鸡尾酒竟然是调给玛丽娜的。难道是错杀,而玛丽娜才是凶手真正的目标?

秋水轩尺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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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许葭村著。为作者的书信集。古称书信为尺牍,因古代书简长约一尺故名。由后人整理编排成书,共229篇,分为叙候、庆吊、劝慰、请托、辞谢、索借、允诺、戏谑8类。文辞生动雅丽,曲尽情理,向为尺牍范本。如《复朱鹤汀书》尉问腹疾并告知家乡水灾一事说:“手书遥贲,知足下适患河鱼之疾。造化小儿,何不仁乃尔,近日定占勿药矣。弟贫也,非病。客自家乡来者,道波臣为虐,年谷不登,旅人无以自存,又重以内顾忧。如何如何!足下作归省计否?新凉入序,寄语加餐。”以河鱼代称腹疾,勿药代称痊愈,波臣代称水灾。结尾一句感叹,继问友人是否准备回乡,最后因秋临加以问候,使人有亲切之感。语句精练,事虽不多,但处理得十分娴熟。又如《托沧州诸友照应友人书》说:“火云如烧,思与诸君子一登朗吟之楼,看夹岸柳阴,风樯上下,以消烦溽。乃仙凡途判,咫尺千里,徒作五城十二楼观耳。盐邑张少尉,武陵人也,近以年老乞休。月之二十九日,先遣眷属赴沧,候船南下。幸推梓谊,饬役代觅妥寓,俾旅途主人不敢欺生慢视。此感弟实均之”。第一句火云如烧,如同起兴。继叙旧日友情,最后拜托代为照应友人。语言优美,情调浪漫,使人乐于代劳。又如《贺陈筠青生女书》中说:“昨得手书,以弟夫人弄瓦而不弄璋,其辞若有憾焉。不知二五构精,伉俪同功,是谁之过,而为是怏怏耶?况凰之降,即以开么凤之先;谢氏乌衣,不可无林下风以济其美,正不必谓梦月之不如梦日也”。其中“弄瓦”指生女,“弄璋”指生男,语出《诗经》。“二五”指十月怀胎,“伉俪”为夫妇二人。 “雏凰”指女孩,“么凤”指男孩子。谢氏用谢安典故,谢安居乌衣巷,其子第多贤,而其侄女谢道韫神情散朗,有林下风。梦月喻生女,梦日喻生男。比篇用典自然,认为生女未必不如生男,观点亦有可取。“是谁之过”一句尤其恢谐,足可解颐。该书曾经由经山阴娄氏、吴县管氏注释,又经宋晶如补充、订正,并加语译,使读者较易理解。书前编有分类目录和内容提要目录,便于读者浏览。1986年上海书店出版影印本,与清龚未斋《雪鸿轩尺牍》合刊,1987年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校注本。

痴人说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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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清末旅生撰。三十回。作者生平未详。此书演述清末十数年间社会史。始于康、梁维新运动之前,终于庚子事变以后。书中主要人物多有影射:贾希仙代表作者理想,宁孙谋、魏淡然影射康(有为)、梁(启超),黎浪夫影射孙中山。贾、宁、魏同为湖北教会学校学生,因不愿受教会教育,三人约定一同逃往上海,途中失散。宁、魏赴京应试,宁得大捷。上维新陈条,圣眷甚隆,几于朝政全握在手。后因旧势力进谗,遂至有逮捕令。宁、魏以预知得脱,转至英国,魏则留日本办报。贾希仙经种种周折后,亦泛海到日本,去美国。后又返国开发仙人岛。经无数艰难,终于建成一个理想的岛国:打倒了旧势力,建学堂、修铁路、机器耕种,一切都由中国人自己管理,小说未能完全写实,夹入较多的幻想成分。载《绣像小说》第十九期(1904)至五十四期。

鹿洲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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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洲公案》,原名《公案偶纪》,是蓝鼎元在狱中回忆记述知潮阳县期间审判的案例,自刊刻以来,颇受各地吏员称许,后被收入《四库全书》史部传记类。清末,有人将《鹿洲公案》改名为《蓝公奇案》,与《包公案》、《施公案》合并为《三公奇案》印行,民国初年亦有书坊以《蓝公奇案》等名称印行。

四分律疏饰宗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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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疏饰宗义记,十卷,唐定宾作,缺卷一本末。

幻住明禅师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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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尚等编。卷首收序;卷一收住邻水县仙人山观音禅院语录、住万县兴隆禅寺语录;卷二收小参、茶话、示众、机缘、颂古、联芳偈。收入《明嘉兴大藏经》第三十八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