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百证歌
作者:许叔微章节列表
升序↑- 卷一 第一证 伤寒脉证总论歌
- 卷一 第二证 伤寒病证总类歌
- 卷一 第三证 表证歌
- 卷一 第四证 里证歌
- 卷一 第五证 表里寒热歌
- 卷一 第六证 表里虚实歌
- 卷一 第七证 急救表里歌
- 卷一 第八证 无表里证歌
- 卷一 第九证 表里水歌
- 卷一 第十证 表里两证俱见歌
- 卷一 第十一证 三阴三阳传入歌
- 卷一 第十二证 阴阳两感歌
- 卷一 第十三证 阳证阳毒歌
- 卷一 第十四证 阴证阴毒歌
- 卷一 第十五证 太阳阳明合病歌
- 卷一 第十六证 太阳少阳合病歌
- 卷一 第十七证 三阳合病歌
- 卷一 第十八证 太阳少阳并病歌
- 卷一 第十九证 阴证似阳歌
- 卷一 第二十证 阳证似阴歌
- 卷二 第二十一证 阴盛隔阳歌
- 卷二 第二十二证 阴阳易歌
- 卷二 第二十三证 伤寒歌
- 卷二 第二十四证 中风歌
- 卷二 第二十五证 伤寒见风脉中风见寒脉歌
- 卷二 第二十六证 热病中歌
- 卷二 第二十七证 五种温歌
- 卷二 第二十八证 三种湿歌
- 卷二 第二十九证 两种歌
- 卷二 第三十证 四证似伤寒歌
- 卷二 第三十一证 可汗不可汗歌
- 卷二 第三十二证 可下不可下歌
- 卷二 第三十三证 可吐不可吐歌
- 卷二 第三十四证 可火不可火歌
- 卷二 第三十五证 可水不可水歌
- 卷二 第三十六证 可灸不可灸歌
- 卷二 第三十七证 可针不可针歌
- 卷二 第三十八证 伤寒可温歌
- 卷二 第三十九证 发热歌
- 卷二 第四十证 潮热歌
- 卷三 第四十一证 往来寒热歌
- 卷三 第四十二证 汗之而热不退歌
- 卷三 第四十三证 下之而仍发热歌
- 卷三 第四十四证 恶寒歌
- 卷三 第四十五证 背恶寒歌
- 卷三 第四十六证 厥歌
- 卷三 第四十七证 结胸歌
- 卷三 第四十八证 痞歌
- 卷三 第四十九证 发黄歌
- 卷三 第五十证 发狂歌
- 卷三 第五十一证 发斑歌
- 卷三 第五十二证 发喘歌
- 卷三 第五十三证 发渴歌
- 卷三 第五十四证 吐血歌
- 卷三 第五十五证 衄血歌
- 卷三 第五十六证 吃噫歌
- 卷三 第五十七证 谵语歌
- 卷三 第五十八证 烦躁歌
- 卷三 第五十九证 懊歌
- 卷三 第六十证 怫郁歌
- 卷四 第六十一证 惊惕歌
- 卷四 第六十二证 心悸歌
- 卷四 第六十三证 冒闷歌
- 卷四 第六十四证 干呕歌
- 卷四 第六十五证 吐逆歌
- 卷四 第六十六证 霍乱歌
- 卷四 第六十七证 头疼歌
- 卷四 第六十八证 胁痛歌
- 卷四 第六十九证 腹痛歌
- 卷四 第七十证 咽痛歌
- 卷四 第七十一证 咳嗽歌
- 卷四 第七十二证 遗尿歌
- 卷四 第七十三证 腹满歌
- 卷四 第七十四证 蛔厥歌
- 卷四 第七十五证 自汗歌
- 卷四 第七十六证 头汗歌
- 卷四 第七十七证 欲得汗歌
- 卷四 第七十八证 舌上苔歌
- 卷四 第七十九证 下脓血歌
- 卷四 第八十证 昼夜偏剧歌
- 卷五 第八十一证 循衣摸空歌
- 卷五 第八十二证 筋惕肉歌
- 卷五 第八十三证 口燥咽干歌
- 卷五 第八十四证 伤寒似疟歌
- 卷五 第八十五证 邪中三焦歌
- 卷五 第八十六证 多眠歌
- 卷五 第八十七证 不得眠歌
- 卷五 第八十八证 小便不利歌
- 卷五 第八十九证 小便自利歌
- 卷五 第九十证 大便不利歌
- 卷五 第九十一证 大便下利歌
- 卷五 第九十二证 狐惑证歌
- 卷五 第九十三证 百合歌
- 卷五 第九十四证 辨伤寒疫气不同歌
- 卷五 第九十五证 妇人伤寒歌
- 卷五 第九十六证 妇人热入血室歌
- 卷五 第九十七证 伤寒瘥后病歌
- 卷五 第九十八证 伤寒五脏死绝歌
- 卷五 第九十九证 伤寒死脉歌
- 卷五 第一百证 伤寒死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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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和书谱
二十卷。书法著录。宋代佚名奉敕撰。是书所记为内府所藏名家法帖,夔列历代诸帝王书为第一卷,附皇后。有晋武帝、唐太宗、明皇、肃宗、代宗、德宗、宣宗、昭宗、则天、梁太祖、末帝、周世宗十二人。次列篆隶为第二卷,篆隶各有叙论。篆书列唐李阳冰等四人,宋三人,共七人;隶书只列唐韩择木。正书分列四卷,有叙论,起自魏钟繇,依历代次序收南北朝(宋、齐)、隋、唐、五代至宋共四十六名家。
申鉴
东汉末荀悦著。共5卷:政体、时事、俗嫌、杂言上、下。通行版本有《汉魏丛书》、《四部丛刊》。清卢文绍作《申鉴校正》。主张儒术治国,强调“重民”,“人主承天命以养民者也,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故重民者,所以重社稷而承天命也”(《杂言上》)。主张“德刑并用”(《时事》),“教初必简,刑始必略,事渐也。教化之隆,莫不兴行,然后责备;刑法之定,莫不避罪,然后求密。未可以备,谓之虚教;未可以密,谓之峻刑。虚教伤化,峻刑害民”(同上)。强调“以道德治民者”(《政体》)是渡水之舟,“乘舟者逸而安”(同上)。认为统治者应以身作则,“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善禁之至於不禁……若乃肆情于身而绳欲於众,行诈於官而矜实於民,求己之所有余,夺下之所不足,舍己之所易,责人之所难,怨之本也”(《政体》)。认为“生之谓性也,形神是也。”“凡言神者,莫近于气,有气斯有形,有神斯有好恶喜怒之情矣”(《杂言下》)。认为“孟子称‘性善’,荀卿称‘性恶’,公孙子曰‘性无善恶’,掦雄曰‘人之性善恶浑’”都不合理,肯定刘向“性情相应,性不独善,情不独恶”之说。强调性与情是相统一的,“好恶者,性之取舍也,实见于外,故谓之情尔,必本乎性矣”(同上),“凡情、意、心、志者,皆性动之别名也”(同上)。反对“性善情恶”等割裂性情的错误说法。
上清道类事相
上清道类事相,道教书。唐王悬河编撰。四卷。为道教类书。辑录道典中有关道士、神仙所居宫观石室之文。分为六品,即仙观品,楼阁品,仙房品,宝台品,琼室品(即石室),宅宇灵庙品。书中征引道教典籍百数十种,可供考校唐以前道籍之用。收入《道藏》第765册。
真龙虎九仙经
真龙虎九仙经,原题「罗叶二真人注」,乃天真皇人传授。约成书于晚唐。《通志‧艺文略》着录:「天真皇人九仙经一卷,唐叶静能撰,罗公远、一行注」,当即此书。今本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此书言内丹修炼密诀,以水火为大药。内称:「心为火,应离;肾为水,应坎。凡修道造金丹,须凭龙虎水火也。」又多用观想存思之法,谓修炼者先瞑目鼻上望寸丝,不逐诸境;其次入眉间,观白毫光业现;眉上力极,移入顶中,三件定实,功乃腾矣。又多言开顶出神,及出神后投胎移舍,夺位分身之要术。与一般内丹功法不同,似出于佛教密宗之法。书名「九仙」者,谓依炼丹功力之深浅,可成就九等仙,即天侠、仙侠、灵侠、风侠、水侠、火侠、气侠、鬼侠、剑侠。《文献通考》卷二二五载晁公武说:此书在唐大中年间(847-859)曾遭禁绝。
秋水长天
冯玉奇著。1946年6月上海春明书店出版。1946年9月再版。一册。讲述了南京城外十余里的一个小乡村,有一位善良的姑娘名叫李雪华,在一次偶然的事件中救了男主人公文世熊。文世熊便爱上了美丽善良的李雪华。但司令的小妾通过一次聚会也爱上了文世熊,便设计种种迫害李雪华。
春秋皇纲论
五卷。王晳撰。王晳生平不详。除此书外,王氏还着有《春秋通》、《春秋异义》、《春秋明例隐括图》,皆佚。此书属通论性质。分孔子修春秋、始隐、尊王、公即位、卿书名氏等二十三条,主旨在考辨三传,评论啖助,陆淳,反对啖陆等治《春秋》而尽废三传,提倡《春秋》有褒有贬之旧说。其论三传之得失云:“独左氏善览旧史,兼该众说,得《春秋》之事甚备。其书呈附经而作,然于经外自成一书,故有贪惑异说、采掇过当,至于圣人微旨,颇亦疏略。而大抵有本末,盖出于一人之所撰述也。《公》、《穀》之学本于议论,择取诸儒之说系于经文,故虽不能详其事迹,而于圣人微旨多所究寻。然失于曲辨赘义、鄙浅丛杂,盖出于众儒之讲说也。”其论三传得失或许未必得当,但对三传有褒有贬,并不盲然排斥,较宋代诸儒之“尽废三传”,也可谓是另着一只眼。在此书中,王氏还不点名地批评孙复“有贬无褒”之说。如其在《孔子修春秋》篇中说:“若专为诛乱臣贼子,使知惧,则尊贤旌善之旨阙矣。”现存有清《通志堂经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