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杏轩医案
作者:程文囿
医案著作。3集。清程文囿(杏轩)撰。分初集、续集、辑录3集。合刊于道光九年(1829年)。后遭兵燹,由其后人于光绪六年(1880年)将3集合为一书,重予校刊。此书不分门类,内、外、妇、儿各科咸备,收载病案192例。医案完整详尽,间有医论(如答门人问等)。书中个案,不乏疑难重证,程氏皆辨析精要。获效者,畅论医理,解析答疑;不效者,论其得失长短,总结经验,供后人借鉴。学风严谨,实事求是。程氏主张“蔑古则失之纵,泥古又失之拘”,应“以古为师,间出新意以济古法所未及”。其于真寒假热、实证类虚、阴极似阳等危难病证,审因辨证,尤为精当、慎重。程氏用药善于温补,长于调理脾胃、肝肾,并认为情志之病,畅达心胸可不药而愈。此书有多种清刻本,并有《珍本医书集成》本及《中国医学大成本》等。
程文囿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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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的寓言
18世纪英国思想家曼德维尔(BernardMandeville,1670—1733)著。该书的副标题“私人的恶德,公众的利益”是该书的核心思想(即所谓“私恶即公益”)。以寓言诗的文学形式描写了一个蜜蜂王国的盛衰史。最初蜜蜂们追求奢华的生活,“数百万蜜蜂无不在纷纷尽力,满足着彼此间的虚荣与贪欲,到处都充满邪恶,但整个社会却变成了天堂,穷人们也过着好日子。”后来,它们放弃奢侈的生活,转而崇尚节俭朴素,国家削减军备,大家都致力于储蓄,结果社会凋敝。因为大家都崇尚节俭,奢侈品无人问津,或变卖偿债,或任其荒芜。结果是土地宫室等价格大跌,依靠供给奢侈品为生者无法谋生,各行业皆人满为患。经济衰落,最终被敌手打败而逃散。作者得出的结论是:“仅仅是美德,不能使国家兴盛;彼欲恢复古之黄金时代者,于致力于简朴时,也要顾到平民生计。”使国家兴盛快乐之道,厥惟给予每个人以就业机会。为实现以上目标,政府应当,第一,提倡各种制造、技艺、手工业,凡人类才智所能及者,皆予提倡;第二,奖励农、渔二业。这首诗所宣扬的思想在当时受到指责。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凯恩斯(JohnMaynardKeynes,1883—1946)引用了这首寓言诗,说明刺激有效需求才能实现充分就业。它所说明的个人美德与社会繁荣之间的矛盾正是凯恩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所引出的“节俭悖论”。
看不见的珍藏
《看不见的珍藏》是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首次发表于1925年。写了一个双目失明的老人,终生为自己的艺术珍藏而骄傲,将自己的晚年完全沉浸在拥有这些稀世珍宝的幸福感里,却丝毫不知,他的藏品早已在严酷的生活现实中流失净尽,他拿给别人鉴赏的所谓画册只不过是一摞摞经过精心伪装的普通纸张而已。作者虽然没有直接描写战争的杀戮、死亡等血腥的场面,但正是在这种战后严酷的特殊社会生活环境中,作者曲折地表达了自己强烈的反战思想。小说情节虽然简单,但主题深刻。
爱情定则
1923年在名编辑孙伏园的组织下,以《晨报副刊》为园地,由北大教授谭鸿熙续娶陈璧君之妹陈淑君事件展开了一系列讨论。张竟生首倡其议,提出了爱情四定则,随后又不断参与讨论,成为当年轰动一时的事件。 这次讨论是对封建意识与传统礼教的一次正面冲击,是对妇女解放与恋爱自由的一次大胆启蒙,是对男女平权与两性关系的全新诠释,它所体现的探索真理的勇气,昭示着一个时代的巨大进步。使人知道夫妻是一种朋友,可离可合,可亲可疏,不是一人可专利可永久可占有的。希望此后,用爱或被爱的人,时时把造成爱情的条件力求改善,力求进化。 ——张竞生 钟先生也脱不了旧思想,他以为丑,他就想盖住,殊不知外面遮住了,里面依旧还是腐烂,倒不如不论好歹,一齐揭开来,大家看看好。 ——鲁迅 如果因为解释事实,不惜迁就学理,而遂作为爱情定则,那讲的学理是很靠不住的,不敢领教的。 ——许广平 在我们这个礼义之邦里,近来很流行什么无条件的爱情,即使只在口头纸上,也总是至可庆贺的事。 ——周作人
无弦琴谱
仇远撰。道光九年(1829),孙尔准录自《永乐大典》,析为二卷刊出,有孙尔准、冯登府二跋。孙跋云:“曩在史馆,翻《永乐大典》,见有《无弦琴谱》,不著撰人名字。读其词,清丽和雅,与玉田、中仙、草窗相鼓吹。证以《绝妙好词》、《花草粹编》所载,及贞居、蜕岩和作,知为仇仁近词。”又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卷四○著录明钞本《无弦琴谱》二卷云:“山村在宋咸淳中,诗与白珽齐名,人称仇白,而未尝以词称,迨为诗所掩耳。今取而读之,其清丽似中仙,和雅似玉田,在三人之中,未为蜂腰。原书湮没已久。嘉庆中孙平叔从《大典》录出。此则明人钞本,晦而复显,真词苑瑰宝也。” 《彊村丛书》用邃雅堂藏钞本,词一百十九首。《全宋词》据《彊村丛书》本入录,补一首,共一百二十首。
唐大荐福寺故寺主翻经大德法藏和尚传
法藏和尚传,一卷,新罗崔致远结,日本僧濬凤潭序,高丽梁璋镂版题记,宋义和题记,前附阎朝隐撰康藏法师碑,后附日本道忠著碑传正误及崔致远事实。
大宋僧史略
凡三卷。又称僧史略。宋代赞宁(930~1001)撰。今收于大正藏第五十四册。系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奉诏撰述者。赞宁于序文中表示不满弘明集与高僧传等史传,故另以护教立场而着出此一有关佛教教团制度、仪礼、戒律、忏法等之教团史。卷上叙论佛陀诞生之年代、佛教之东传、伽蓝之创造、译经、译论、译律、出家、受戒、忏悔、经论讲义之沿革、僧讲、都讲,以及禅法传入我国之经过等。卷中主要叙述教团制度,如僧正、僧统等之沿革,为研究我国佛教史之珍贵资料。卷下叙论紫衣、大师号、戒坛、宗教结社之历史、斋会、结社之起源,以及度僧之方法。此外亦收录摩尼教之记事。由此可知,赞宁撰述僧史略之目的在于中兴佛教,而使正法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