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氏门诊方案
作者:金有恒金有恒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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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玄灵宝真灵位业图
一卷。旧本题梁陶弘景撰。又称《真灵位业图》,《灵宝真灵位业图》。初言神仙真人者,并无等级观念。但随着历史的进展,或出于宗教的需要,逐渐有了关于神仙真人也分等级之说。据此书前陶弘景自序,他撰《真灵位业图》,就是强调“同号真人”中“亦有等级千亿”之说。他认为如果不辨尊卑贵贱,祈祝跪拜就会乖本失序。所以他据真灵神仙的名爵、学号、仪服、宫域等加以雠校,排列阶级地位等撰成此书。书中将神仙真灵分为七阶,每阶又分中位、左位、右位。另外还有阶品增女真位或地仙散位。如其将元始天尊列为第一中位,将“五灵七明混生高上道君”等二十九名神真列为左位,将玉皇道君等十九名神真列为右位。再如他将丰都北阴大帝列为第七品中位,将周文王、秦始皇、魏武帝等四十余人列为左位,将公孙度、马融、陶侃等数十名三国魏晋时期的文人武将列为右位。还曾将孔子列为第三左位太极上真公,颜回为明晨侍郎,曹操为太傅,周公为西明公比少傅,周武王为鬼官北斗等。此书所述与《真诰》、《枕中书》的内容多有雷同之处。后世学者对此书多有评品,《四库提要》称其 “杜撰凿空,又在《真诰》之下”。斥其所列孔子、曹操、周武王等人阶位 “诞妄殆不足辨”。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谓: “《真诰》与此书,同一荒唐之言,未见 《真诰》果出此书之上也”。关于此书作者,余嘉锡说:“弘景肯作真诰,未必不可作此书。” 并据 《道藏》所载《陶隐居集》收有此书序文,称 “相其文词,实出六朝人之笔,非出伪托”。《道藏提要》对此书著录尤详。说明此书对于后世学者研究道学,与 《真诰》、《枕中书》等同具重要参考价值。现存明 《道藏》(题 《洞玄灵宝真灵位业图》)本、《广川学海》本、《说郛》本,《秘册汇函》 (题 《灵宝真灵位业图》) 本。
胎息经注
胎息经注,原题「幻真先生注」。幻真先生疑为唐代道士。《云笈七签》卷六十已收入此篇。《正统道藏》洞真部玉诀类亦收载是书,与《胎息秘要歌诀》、《太清真人络命诀》三经同卷,《胎息经注》后附《胎息铭》。此外,《道藏辑要》、《道藏精华录》等也收录有该经。全篇仅数百字,略言内丹家存神行气修炼要诀。注云:「修道者常伏其炁于脐下,守其神于身内,神炁相合而生玄胎,玄胎既结,乃自生身,即为内丹不死之道也。」意思是指「胎」是从人的脐下(又称为「下丹田」或「玄牝」)所结成。「胎息」就是守住人体内脐下之气,守住「气」就可以守住「神」,因为神与气是相依不相离的,只有使神不离形,长生才可以实现。另外,人要守住神,还必须要固守虚无以养神气,即泯绝情念,不使神出入来去,久而久之,神就可以长住不离人身了。
林兰香
长篇小说。 清佚名撰。 六十四回。原署“随缘下士编辑,寄旅散人批点”,不详作者为何许人。约成书于道光年间。书仿《金瓶梅》取名,以书中三位女姓林云屏、 燕梦卿 (燕姑梦兰)、任香儿之名各取一字。 全书以明洪熙元年(1425)至嘉靖八年(1529)八百余年朝政盛衰为背景,以燕梦卿爱情婚姻悲剧为线索,展开故事。燕卿原受耿朗之聘,其父蒙冤获罪,拟边远充军。燕卿上书,愿身没为官奴,以代父罪。耿朗遂娶林云屏为妻,又纳任香儿为妾。后燕父昭雪,梦卿得释,一时执柯作伐者不绝。梦卿甘为侧室,仍嫁耿朗。又助夫纳宣爱娘、平彩云为妾。 梦卿德貌俱佳,聪明贤惠,然终“不获于其夫”,二十三岁含恨而死。小说歌颂忠孝节义,对封建礼教的危害有认识价值。人物形象鲜明,情节跌宕,语言流畅,善用伏笔悬念。有道光十八年(1838)刊本,光绪三年(1877)上海申报馆排印本,光绪四年维新堂刊本,民国十九年(1930)上海锦章书局印行本。曹亦冰《<林兰香>评介》(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89、4 )可资参考。
诗韵新编
中国诗词韵书。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4年编辑,1965年出版。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重印出版。编者为适应当代戏曲、诗词作者的需要,以普通话字音为标准,参照《中华新韵》、《汉语诗韵》等现代韵书,分为:麻、波、歌、皆、支、儿、齐、微、开、模、鱼、侯、豪、寒、痕、唐、庚、东,共18部韵目。分部韵目及韵部次序,依照《中华新韵》排列;凡属同一韵部的,用一个韵目字统贯到底。每一部中先分平仄两大类:平声类阴平、阳平分列;仄声类上声、去声及旧读入声字分列。旧读入声字,分为8部,分别排列在应属的韵部后面,并按照普通话的四声各自分列。在这8个韵部中,其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各小类之末,分别注明还有旧读入声各字见“仄声、入声”,以便全面检用各声调韵字。对一般单字,略举可作韵脚用的词语,间或略加解释,以助理解。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
清中央政府整顿、改革西藏地方事务的重要文献。乾隆五十八年(1793)清廷出兵击败廓尔喀入侵者后,鉴于西藏地方事务废弛、弊病种种,大将军福康安与驻藏大臣会同西藏地方高级官员酌议,拟定各方条款,汇总奏报中央政府核准后正式颁布执行,总计29条。对西藏地方官制、军制、行政人事、司法、边防、财税、户口、差役、涉外事宜和宗教等方面全面详细地做出了规定,大大提高了驻藏大臣的职权。它的颁行标志着清政府在西藏的施政发展到了最高的阶段。客观上对于发展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密切各族联系,巩固西南边疆,安定西藏社会秩序,发展生产及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条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印心佛敏讷禅师语录
清寂讷说,法栋等录、法通等编。二卷。卷首收序;卷一收住关西大悲禅院语录、住汉中印心禅院语录、勘验机缘、问答机缘;卷二收颂古、分灯(自赞)、杂偈(歌)、行实、碑记。收入《明嘉兴大藏经》第三十七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