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氏医方汇编
作者:吴杖仙吴杖仙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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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响
隅子坐飞机还是第一次。这次是新婚旅行。 从飞机往下望,看到了纪伊半岛南端的海面,又看到了四国南端室户崎和足摺海面。从东京出发,在海上飞了两个小时,来到了雾霭茫茫的宫崎市。从机场出来,坐上出租车,过了橘桥,沿大淀河的岸边向有拐了进去。 “瞧,凤凰树……”周一对隅子说,“这里的行道树都是凤凰树哟。” 河滨公园里,并排重叠地种着树,隔着马路,对面是观光旅馆。男招待把他们带到四楼的一间洋式房间,放下两人的行李,留下钥匙,关上门走了;隅子从胸到膝都变得僵硬起来。这时,她才注意到自己进来后一直是站着的。
康熙续修丹徒县志
十卷首一卷。清康熙22年(1682)刻本,抄本。当时朝廷令各府州县未有成志者需修辑上报,天钟来任后即聘洁,世英任其事,洁、世英遂以康熙《镇江府志》之有关丹徒者为据,增以康熙13年至22年间史事,于两个月内编成此志。凡10卷首一卷。卷首为姓氏录、图。正文凡10志。卷1方舆志:沿革、星野、疆域、形胜(江防、海防附)、山水、土风;卷2建置志:城池、学校、公署、水利、津梁、坊表;卷3赋役志:户口、田赋、芦政、徭役、漕挽、驿传、盐课、恤政;卷4典礼志:仪制、坛蝉、祠祭;卷5物产志;卷6职官志:宰贰、师儒;卷7选举志:封建、举辟、进士、乡举、贡士(例监附)、武科、恩封、录荫;卷8人物志:国系、名宦、名臣、儒林、孝义、隐逸、列女、释道、方技;卷9艺文志;卷10杂记志:古迹、祠庙、宫室、陵墓、碑碣、寺观、灾祥、轶事。前无序,后无跋。记事止于康熙22年。资料翔实,文笔简炼。不足之处是有些类目设置不尽合理。立目繁琐,而且分类标准不一,且交叉重复。又因仓促成书,词义失当之处也颇多。
字孪
文字学书。明叶秉敬撰。2卷。秉敬字敬君,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县)人。此书取字形相似而意义不同者分类训释,与郭忠恕的《佩觿》大旨略同。每字下缀以四言歌诀,是著者自创的体例。其说字以《说文》为依据,辨析甚细。于偏旁点画,分别了然。以韵语立训便于记诵。作者认为形似义别字犹如孪子,“眉目发肤虽无别,而伯仲先后弗淆”,因称。辨字本之《说文》。毫厘不爽,偏旁点画,分别了然。并概括成四字韵语,便于记忆,这是作者的创造。
宗门十规论
全一卷。五代僧法眼文益撰。又称法眼禅师宗门十规论、净慧法眼禅师宗门十规论。略称十规论。收于卍续藏第一一○册。旨在摘举五代时禅家之流弊,而予戒饬。计分十条:(一)自己心地未明,妄为人师。(二)党护门风,不通议论。(三)举令提纲,不知血脉。(四)对答不观时节,兼无宗眼。(五)理事相违,不分触净。(六)不经淘汰,臆断古今言句。(七)记持露布,临时不解妙用。(八)不通教典,乱有引证。(九)不关声律,不达理道,好作歌颂。(十)护己之短,好争胜负。本书之注疏有增标傍注宗门十规论(能仁义道)。
摩诃僧祇律
梵名Maha^san%=ghavinaya 。凡四十卷。东晋佛陀跋陀罗与法显共译。略称僧祇律。意译大众律。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二册。为部派佛教大众部所传之律藏。全书分为比丘戒法(初三十五卷)及比丘尼戒法(后五卷),前者详列二百一十八戒,并举杂诵跋渠法、威仪法,且详述各戒制戒因缘、戒条释文及其适用情形。其中,杂诵跋渠及威仪二法相当于四分律等之犍度品,即有关僧中所行仪式行事、羯磨,及日常衣食住等规律制条之随类解说。比丘尼戒法则列举二百七十七戒及杂跋渠法。本书乃大众部所传之广律,与四分律、五分律、十诵律共称古来四广律。与其他三律比较之,则其特色甚多,包括:(一)四波罗夷制定之年份,被推定为自佛成道后第五年冬分第五半月至第六年冬分第四半月期间。(二)于所记七百结集律藏中,不举十事非法,却提及制限净等之五净法,且跋耆子等否认之主张亦未提及。(三)内中并载有四十余种本生谭,援引二十余种之本生经。据本书卷三十二‘五百比丘集法藏’条载,本书系优波离受摩诃迦叶之命所诵出者,其次并记有陀娑婆罗、树提陀娑、耆哆等二十七人之相承,是乃本律传承之记录。
息除中夭陀罗尼经
一卷,宋施护译。与诸佛集会陀罗尼经,一切如来金刚寿命陀罗尼经同本异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