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医案按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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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问题
1920年罗素应梁启超之邀来华讲学,这是当时中国知识界的盛事。然而,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胡适对罗素的来访却态度冷淡,且曾一度对罗素的学术观点持质疑态度。 罗素在中国讲学近十个月后,出版了对中国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的系统论述——《中国问题》。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曾撰文称赞该书为“*近写就的将西方读者与远东问题联系起来的众多图书中*富有启发意义的一本”。 在罗素的《中国问题》中,不仅有关当时中国社会之种种弊端的议论,而且有关对中国未来发展之种种可能的展望,这些都可以启发我们解决当下面临的种种问题;罗素研究中国的方法亦可为我们的西方研究提供启发,让我们思考如何在西方找到更多具有同理心和理解力的对话者,如何通过我们的努力,在国际舞台上更加有效地论证自己的主张,在国际交往中更加广泛地传递自己的善意。
类编长安志
城镇志。元骆天骧纂,薛延年校正。十卷。天骧别号藏斋,长安(今属陕西)人。官京兆路儒学教授。骆氏在宋敏求《长安志》基础上,分门别类改编,故名“类编”。纂成于元贞二年(1296),十万余字。该书收集各种有关长安的传记方志,并搜录秦中历代碑刻、诗文及鸿儒故老记述,分类汇集,首创方志类书体例。全书共分34类,包括杂著、管治郡县、京城、宫殿室庭、圜丘郊社、明堂辟雍、苑囿池台、馆阁楼观、堂宅亭园、街市里第、寺观、庙祠、山水、川谷等。
上清含象剑鉴图
《上清含象剑鉴图》,原题「天台白云司马承祯进」。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灵图类。按「含象鉴」、「景云剑」,皆为唐玄宗时上清派宗师司马承祯铸造,其形制、铭饰取象天地阴阳。鉴可以照见人物,剑用于收鬼摧邪。本篇内载含象鉴、景云剑之图形铭饰,各有序文一段,略叙二物命名取象之旨及其功用。篇末附唐明皇御批并诗、北宋景德二年(1005)吴及《进司马天师铸含象鉴表》,以及《铸剑镜法并药》、《炼砂成银法》。此数条当系后人辑录。盖唐司马承祯曾以剑、镜二物进献明皇,北宋吴及又以之上表进献宋真宗。全书编成应在宋代。
中国史学史
中国史学史专著。金毓黻撰。194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57年重印。金毓黻(1887—1962),原名毓玺,字谨庵,又字静庵,室号静晤。主要著作还有《辽东文献经略》6卷、《东北通史》上编、《宋辽金史》、《中国史》1册,合编《太平天国史料》、主编《五千年来中朝友好关系》等。本书叙述中国史学,原起自上古,迄于近代,共分10章。后来以近代史学内容复杂,必须更端另述,将最后一章删去,迄于清代而止。第1章古代史官概述;第2章古代史家与史籍;第3章司马迁与班固之史学;第4章魏晋南北朝以迄唐初私家修史之始末;第5章汉以后之史官制度;第6章唐宋以来设馆修史之始末;第7章唐宋以来之私修诸史;第8章刘知几与章学诚之史学;第9章清代史学家之成就。导言称:“本编所述,首以史官,继以史家,史籍,于官修、私修之史,分章阐述,以明私家成就殊胜于史官。”认为:回溯清代以往史学成就,综以两端,一曰撰史,始以编史,继以纪传,“隋志以下,以纪传为正史,而编年体降居次位,即以史学进步之征”。二曰论史,“刘氏史通创作于前,章氏通义嗣响于后”,“是则于史学向前发展之中更获新绩”。所以,“本篇榷论史学,止取马、班、刘、章四氏,以树二者典型”。作者认为:撰史途经于魏晋南北朝启其机缄,于唐宋以后拓其境界,总的方向是分门别类由简趋繁。全书将中国史学史分为3期:古代;汉魏南北朝迄唐初;唐宋至清。论述简要,资料丰富,自成一家之言。为中国现代学术界价值较高、影响较大的史学史著作之一。
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
牟宗三主讲,林清臣记录,台湾学生书局,1990年3月出版,225页。 这些讲辞是作者1980年在台湾大学继《中国哲学十九讲》后而续讲的,经笔录者联贯整理后先发表于东海大学《中国文化月刊》,后复转载于《鹅湖》杂志。 这些讲辞多为在比较中讲述中西哲学,其大致内容是:第一讲,中西哲学会通的可能性:哲学真理之普遍性与特殊性。第二讲,中国哲学的传统:中国哲学所关心的是“生命”,而西方哲学所关心的重点在“自然”。第三讲,西方哲学的传统:柏拉图传统,莱布尼兹、罗素传统以及康德传统。从莱布尼兹、罗素传统说起——莱布尼茨思想之下委与上提。第四讲,康德的“经验的实在论”与“超越的观念论”,此对反于“经验的观念论”与“超越的实在论”;由经验的实在论融摄知识范围内一切实在论的思想,由超越的观念论融摄一切关于智思界者的思想。第五讲,康德的经验意义的二元论与罗素的中立一元论:超越意义的二元论不能成立。第六讲,经验的实在论开感触界,超越的观念论开智思界:中西哲学对此两界之或轻或重,或消积或积极。第七讲,一心开二门:中国哲学对于智思界是积极的,对于感触界是消极的(就成立知识言);西方哲学则反是。第八讲,只康德的经验的实在论与超越的观念论所开的两界可以与中国哲学会通:进一步讲经验的实在论如何使主观的表象涉及对象而可以客观化。第九讲,使主观表象客观化的是发自知性主体之形式,犹若“立于礼”。第十讲,未决定的对象与决定了的对象。第十一讲,范畴之发现:知性之听性格与存有论的性格。第十二讲,范畴之形而上的推证与超越的推证。第十三讲,“知性为自然立法”之意义:此是否主观主义?第十四讲,现象与物自身超越的区分,感触直觉与智的直觉之对比以及直觉的知性与辩解的知性之对比,中国哲学肯定人可以有智的直觉。 本书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阅读。
优波离问佛经
一卷,宋求那跋摩译。因优婆离之问说小乘戒之大要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