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证奇闻

作者:陈士铎
辨证奇闻

综合性医书。15卷。清陈士铎(远公)撰。此书内容与《辨证录》同,但将《辨证录》第十四卷中之外、疡科析为2卷,其余各门与《辨证录》分类一致,文字亦无明显改动,易名为《辨证奇闻》。现存清太医院刊本及其他多种清刻本、石印本等,建国后有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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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医随笔

读医随笔

医话。清周学海撰。六卷。学海有《周氏医学丛书》已著录。是书撰成于光绪十七年(1891)。卷一证治总论,论述气血精神、升降出入、承制生化、虚实补泻等基本理论与证治法则;卷二分上下两编。上编形气类,论述六淫及三焦水道膀胱津液等。下编脉法类,论述脉理、脉位、脉象及怪脉、太素脉、结气伏热脉等;卷三卷四证治类,载寒、温、血、咳等五十余条篇;卷五方药类,论述部分方剂与药性功用;卷六评释类,载读《伤寒论》杂记、《内经》志疑等二十三篇,颇有阐发。如认为《伤寒论》中所论证治不外四种:伤寒初起本证、初起兼证、日久化寒或化热并误治等。书中分类论述了阴阳五行、脏腑经络诊断、辨证施治等理论与临床问题,宗于经旨,颇多独到见解。为后人所重。文辞条达。有《周氏医学丛书》本,光绪二十四年皖南建德周氏藏版,《中国医学大成》本。

七破论

七破论

陆子既闻性命之学于圣师,四方之士,有就陆子而参道者。坐而与之言,不契,往复与之辩。

黄帝四经

黄帝四经

秦汉道家著作。《汉书·艺文志》道家类著录《黄帝四经》四篇。《隋书·经籍志》“道经部”称:“汉时诸子,道书之流有三十七家”,“其时黄帝四篇,老子二篇,最得深旨”。隋时已佚。今有人考证即马王堆出土的四篇古佚书:《经法》、《十六经》(原曾误称为十大经)、《称》、《道原》(见唐兰《黄帝四经初探》)。作者的真实姓名已无法考定。

谈龙录

谈龙录

诗话著作。清赵执信撰。此书一卷,书题得名于首则记载:王士禛、赵执信和洪昇三人谈龙论诗,王士禛本于“神韵”说的立场,不同意洪昇“诗如龙然,首尾爪角鳞鬣,一不具,非龙也”的见解,主张“诗如神龙,见其首不见其尾,或云中露一爪一鳞而已,安得全体?是雕塑绘画者耳”。赵执信左袒洪昇,强调须有完龙在握:“神龙者屈伸变化,固无定体,恍惚望见者,第指其一鳞一爪,而龙之首尾完好,故宛然在也。若拘于所见,以为龙具在是,雕绘者反有辞矣。”此处表明赵执信论诗与“神韵”说的分歧所在:王喜轻逸,赵重质实;王擅长即小见大,赵主张以大概小。二人之诗观,形同水火。赵执信服膺冯班、吴乔,书中自记曾三客吴门,遍求吴乔之《围炉诗话》而不得。吴乔的“诗中须有人在”一语,成为《谈龙录》批评王士禛的主要出发点。如指出王士禛《南海集》中诗多矫情,谓“清新俊逸”的诗风易流于“涂饰”。又谓时人(暗指王士禛)虽反对明七子的着唐人之优孟衣冠,但自己又穿上了宋人的优孟衣冠,所申均系“诗中须有人”之意。《谈龙录》批评王士禛,除了诗学观点对立的原因之外,还由于两人之间的私事诟厉。因此,《谈龙录》在记事议论之馀还夹带攻讦语调,颇有碍其立论的客观性。如他一面承认王为大家,以朱彝尊与之并立,但又不无微词,批评“朱贪多,王爱好”,以致遭到后世的讥议。有《清诗话》本。

民国政制史

民国政制史

《民国政制史》由著名政治学家钱端升所著,初版于 1939 年。彼时,中国正处于内忧外患的艰难时期,民国已走过二十余载历程,钱端升出于对国家政制发展的深刻洞察与学术责任感,撰写了这部著作。​ 钱端升是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奠基者之一,在政治学、法学领域造诣深厚。在《民国政制史》中,他以详实的史料和严谨的分析,梳理了从辛亥革命后到 20 世纪 30 年代末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脉络。书中详细阐述了民国时期的中央与地方政府架构、选举制度、政党政治等内容。例如,对北洋政府时期复杂多变的内阁更迭、国会运作进行了细致剖析,展现了这一时期政治制度在传统与现代间的挣扎与摸索;也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训政体制进行了深入探讨,揭示其本质特征。​ 这部著作不仅是对民国政制发展的忠实记录,更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它为后人研究民国政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成为该领域的经典之作。其研究方法与视角,为后续学者开展相关研究提供了重要借鉴,帮助学界更好地理解民国时期政治制度的演变逻辑,以及这种演变背后的政治、社会因素,对深入探究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轨迹意义深远。

四明十义书

四明十义书

凡二卷。宋代四明知礼撰。又称十义书。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六册。天台大师智顗所撰述之金光明玄义,在唐末五代之动乱后,流传有广略二本。或谓广本中之十种观心部分乃后世所增添者,例如慈光悟恩着金光明玄义发挥记一书即持此一主张。然未久,其弟子源清、洪敏两人作难词二十条反驳上述观点,自此,天台宗山家、山外两派遂展开八十余年之论争,本书即于此一背景下著作而成。本书广泛引用五次论争中之诸问答书内容,包括山外派庆昭、智圆等所撰之辨讹、答疑书、五义书、释难书,及山家派知礼之问疑书、释难扶宗记、覆问书等。更以十义对山外派诸师阐明观境真妄之问题。十义,即:(一)不解能观之法,(二)不识所观之心,(三)不分内外二境,(四)不辨事理二造,(五)不晓观法之功,(六)不体心法之难,(七)不知观心之位,(八)不会观心之意,(九)不善销文,(十)不闲究理。此外,当时十数种往复论难之著述多已不存,仅存本书与观心二百问,故成为了解山家、山外论争之珍贵资料。注释书有宋代继忠之四明十义书科一卷,日本之光谦所著四明十义录二卷、四明十义讲要一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