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十六岁那年春光明媚的一天,弗兰西走出了办公室。那时候是下午五点钟,阳光灿烂。弗兰西看到了和她同一排用电传打字机的女孩安妮塔正站在通信大楼的门口,两边各有一个士兵。两个士兵一个矮矮胖胖,一脸堆笑,紧紧抓住安妮塔的胳膊不放。另外一个高高瘦瘦,尴尬地站在那里。安妮塔从那士兵手里挣脱出来,把弗兰西拉到一边。
“弗兰西,你一定要帮我个忙。乔伊这是最后一次度假,然后他的连队就要派驻外国。我们可是订了婚的。”
“你都把婚订了,万事大吉,还要人帮个什么忙呢?”弗兰西跟她开玩笑。
“我是说帮助那个家伙。乔伊摆脱不了他。真要命!他俩好像是哥们,形影不离。那个家伙是宾夕法尼亚一个小镇上的土包子,在纽约一个熟人都没有。我知道他会粘着我们,害得我和乔伊无法单独在一起。你一定要帮帮我啊。已经有三个姑娘回绝我了。”
弗兰西带着掂量的眼光,向十步开外的那宾夕法尼亚人看过去。那人还真是不起眼。怪不得那三个姑娘都不愿意帮助安妮塔。可是等他看过来,和弗兰西目光对接的时候,他慢慢露出了羞涩的微笑来。不知怎的,他那样子虽帅气不足,可是良善有余。那个羞涩的微笑让弗兰西下定了决心。
“这样,”她跟安妮塔讲,“如果我在上班的地方找到我弟弟,就让他给我妈妈捎个口信。如果我弟弟走了,那我就得回家,不然我妈妈担心我怎么不回来吃晚饭。”
“那你快点啊,打电话给你弟弟吧。”安妮塔催促他。她伸手去拿自己的皮夹。“我给你五分钱,你打电话去。”
弗兰西从角落的烟店里打了个电话。碰巧尼雷还在麦克加里蒂酒吧里。她让尼雷捎口信。等她回来,发现安妮塔和乔伊都已经走了。那个笑容羞涩的士兵一个人站在那里。
“安妮塔去哪里了?”她问。
“我想她是自己跑了吧,和乔伊一起走了。”
弗兰西有些沮丧。她本来还以为大家能凑两对,结伴一起。可是现在,她如何对付眼前这个高个子陌生人呢?
“我也不怪他们。”他说,“想两人单独在一起呗。我自己也是订过婚的人。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只是最后一次休假,想和自己心上人在一起。”
“订婚了?”弗兰西心里在想,“至少他不会跟我来耍浪漫。”
“可是你也不必和我绑一起。”他接着又说,“如果你告诉我怎样坐地铁去三十四街——这个城市我根本不熟——我会找到旅馆房间。人没有事情做,写写信总归可以。”他露出了那孤独而羞涩的微笑来。
“我已经打电话给我的家人了,说我不回家。你要是愿意……”
“愿意?我的天!我今天是走运了!我的天,多谢多谢,你贵姓……”
“诺兰。弗兰西斯·诺兰。”
“我叫李·莱恩诺。其实我的大名叫李奥,可是大家都叫我‘李’。很高兴认识你,诺兰小姐。”他伸出手。
“也很高兴认识你,莱恩诺下士。”他们一起握手。
“啊,你注意到这些军衔的杠杠了。”他开心地笑了,“你上班忙了一整天,现在一定饿了。晚饭……我是说晚餐……我请客,你有什么喜欢的地方没有?”
“晚饭这说法也行。我倒是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你呢?”
“我想去尝尝这里的炒杂烩,我听人介绍过。”
“四十二街有家杂烩不错。还有伴奏音乐。”
“那我们走吧。”
去乘地铁的路上,他说:“诺兰小姐,你介意不介意我叫你弗兰西斯?”
“没关系,不过大家都叫我弗兰西。”
“弗兰西!”他重复着这个名字,“弗兰西,我再请问一声:我可不可以假装你是我的女友呢——就今天晚上一回?”
“嗯,”弗兰西想,“这倒是直奔主题啊。”
他似乎是猜到了她的心思。“我猜你会觉得我太急躁,可是事情是这样的:我已经一年多没有接触过女孩了,再过几天,我就要坐船去法国,谁知道这以后会发生什么。因此,这几个小时,要是你肯答应,可真是帮了我的大忙了。”
“我不介意。”
“多谢!”他示意她挽住自己的胳膊,“来挽住我,女朋友。”他们就要进地铁的时候,他停顿了一下。“叫我‘李’。”他下令。
“李。”
“说:‘你好,李。很高兴见到你,亲爱的。’”
“你好,李。很高兴见到你,亲爱的。”她羞怯地说。他挽紧了自己的胳膊。
露比餐馆的服务员上了两碗杂烩,还在他们中间放了一大壶茶。
“你给我倒茶吧,这样就更像家里了。”李说。
“要多少糖?”
“我不加糖。”
“我也不加。”
“你瞧!我们两个口味都一样,是不是?”他说。
两人都很饿,于是不再说话,埋头吃起那滑腻的杂烩来。弗兰西每次抬头看他的时候,他都回以微笑。他每次低头看她,她都开心地咧嘴一笑。等杂烩、米饭和茶都一扫而空了,他往后靠着,拿出一盒烟来。
“要不要抽烟?”
她摇了摇头。“我抽过一次,不是很喜欢。”
“很好。我不喜欢女人抽烟。”
他然后打开了话匣子,把自己的一生拉拉杂杂能记得的都跟她讲了。他跟她说到了他在宾夕法尼亚长大的童年。(那个小镇的名字她以前在文摘局上班时看过,现在还记得。)他跟她说到了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说到了他上学的时候,说到了他参加过的那些派对、做过的工作。他还说他二十二岁,二十一岁的时候应征入伍。他说到他在军营里的生活,说到他如何成为下士。他把自己的生活翻了个底朝天,全跟她说了,就是没提与他在家订婚的那个女孩。
弗兰西也跟他说了自己的生活。她只挑那些快乐的事情说。她说爸爸如何帅气,妈妈如何睿智,尼雷如何可爱,小妹妹如何逗人。她跟他说到了自己在图书馆看到的那只褐色的碗,还有新年夜她和尼雷在屋顶聊天的时光。她丝毫没有提到本·布莱克,因为她也没想到他。她说完后,李说:
“我一辈子都很孤独。在拥挤的派对上我孤独,吻着一个女孩子的时候也感到孤独,在几百人的大兵营里我都感到孤独。可是现在,我不再孤独了。”他慢慢露出了他那特别的、羞怯的微笑。
“我也是这样,”弗兰西坦言,“只是我还没有亲吻过男孩。不过现在,我也是破天荒不再感到孤独了。”
他们的水杯子几乎还满着,但服务员又给添了一点。弗兰西知道这是暗示他们在这里呆得太久了。别的人还在等座呢。她问李现在是什么时间。快十点了!他们居然聊了四个小时!
“我得回家了。”她遗憾地说。
“我带你回家。你家是不是靠近布鲁克林大桥?”
“不是,在威廉斯堡。”
“我本希望你在布鲁克林大桥那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以后每次到纽约来,我都要从布鲁克林大桥上走过去。”
“干吗今天不走走呢?”弗兰西建议,“我可以从布鲁克林那头坐格雷厄姆大道电车,电车可以直接通到我家那边的街角。”
他们坐I.R.T.地铁[23],到了布鲁克林大桥,下了地铁出来,开始从桥上走。走到一半,他们停下来看东河。他们靠在一起,他挽住她的手。他看着曼哈顿那边的城市轮廓。
“纽约!一直想来看看,这回如愿以偿了。真像人们说的那样,这是世界上最棒的城市。”
“布鲁克林更好。”
“可是没有纽约这些摩天大楼吧?”
“没有,不过布鲁克林有种特别的感觉——到底是什么感觉我也说不好。只有住在布鲁克林才能体会到。”
“有朝一日,我们会住到布鲁克林的。”他静悄悄地说。她的心猛跳了一下。
她看到了一个执勤的警察向他们走来。
“我们最好走吧。”她不安地说,“布鲁克林海军船厂就在那儿,那边那只上了迷彩的船是运兵的。警察总是在留神有没有间谍在这里看。”
警察走过来的时候,李说:“我们不会搞爆破的。我们俩只是在这里看看东河。”
“当然,当然。”警察说,“这样一个美好的5月夜晚,多么美妙啊。我自己也年轻过,不过那可是很早很早以前的事了,你们怕是都想象不到那是什么时候了。”
警察冲着二人微笑。李也对他微笑。弗兰西看着两人,咧嘴笑了。警察看了看李的袖口。
“好了,再见,将军。”警察说,“到了那边,好好教训那些家伙。”
“一定一定。”李许诺。
警察走了。
“不错的家伙啊。”弗兰西高兴地说。
走到了布鲁克林那头,她说余下的路不要他陪了。她晚上下夜班,回来很迟,经常一个人回家,她解释说。要是他从她住的地方回纽约,他自己反倒会走丢。布鲁克林的路很不好走。你得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才会知道路怎么走。
其实,她是不希望他看到自己住的地方。她喜欢自己家那片街区,不以它为耻。可是一个陌生人,不像弗兰西这样知道这地方的底细,那么就会觉得这里像一处糟糕、破落的地方了。
她首先告诉他如何乘坐电车回纽约。然后他们走到了她坐电车的地方。他们经过了一家文身店,店里只有一扇窗户。文身店里坐着个年轻水手,袖子卷着。文身艺术家坐在他前面的凳子上,面前放着一个盘子,里面各种文身墨汁齐备。文身艺术家在那年轻水手的胳膊上文一个被箭射穿的心。弗兰西和李停下来看着窗户里面。水手用他另外那只胳膊向他们挥手。他们也同样挥手致意。艺术家抬头看了看,示意欢迎他们进来。弗兰西皱了皱眉,摇头说:“不用了。”
他们从文身店走开,李语气中带着惊奇地说:“那家伙还真文身呢!不可思议!”
“千万千万不要让我看到你文身。”她故作严肃地跟他说。
他们站在街角等电车。两人中间出现了一阵难堪的沉默。他们隔着一段距离站着,李不停在点烟,抽到一半又熄灭掉。终于,看到电车来了。
“我的车来了。”弗兰西说。她伸出右手。“晚安,李。”
他把刚点着的烟扔掉。
“弗兰西?”他张开双臂。
她迎了过去,他亲吻了她。
次日早晨,弗兰西穿着崭新的海军蓝罗缎套装,里面衬乔其纱衬衫,还穿上了平常只有星期天才穿的漆皮皮鞋。她和李并没有约会,没有约好什么时候再次见面。可是弗兰西知道,他一定会在五点钟等她。弗兰西快出发的时候,尼雷起床了。弗兰西叫他跟妈妈说,她晚上不回家吃饭了。
“弗兰西找到男朋友了!弗兰西终于找到男朋友了!”尼雷用唱腔说。
他跑去找劳瑞。劳瑞正坐在窗边的高椅子上。椅子前的托盘上放着一碗燕麦。劳瑞正忙着用勺子把燕麦舀出来往地上倒。尼雷在她下巴上拍了拍。
“喂,小笨蛋!弗兰西终于找到男朋友了。”
这个两岁孩子弄不懂,右边眉毛下出现了一道细细的纹路(凯蒂称之为罗姆利家族纹)。
“弗兰——妮?”她困惑地说。
“听着,尼雷,我让她起床,给她做了燕麦,现在喂她是你的事情了。还有,别叫她小笨蛋。”
她穿过过道,走到街上,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抬头一看,是尼雷。他穿着睡衣,从窗户里探头出来,扯着嗓子唱:
你来看她,
就要出门,
穿上一身盛装啊,
去见情人……
“尼雷,你唱得太烂了,太烂了!”她冲窗户大喊。他假装没有听明白。
“你说他太烂了?是不是大胡子、秃顶?”
“你最好喂宝宝去。”她也冲他吼了。
“你不是说自己会生孩子吗,弗兰西?你不是说自己会生孩子吗?”
一个路过的行人冲弗兰西挤了挤眼睛。两个手挽着手走过的女孩咯咯笑个没完。
“你个该死的臭小子!”弗兰西怒火中烧,却又无计可施,只有冲尼雷大叫。
“你骂人了!我跟妈妈讲去,我跟妈妈讲去,我跟妈妈讲你骂人了。”尼雷又像唱一样说。
她听到电车开来的声音,只好跑过去。
她下班的时候,他果然在等她。他还是带着那特有的微笑迎接着她。
“你好,我的女友。”他将她的手挽过来。
“你好,李。很高兴又见到你了。”
“……亲爱的。”他提醒了声。
“亲爱的。”她补充说。
他们在汽车超市吃饭。这也是他想来看的地方。这里不准抽烟,而李不抽烟就坐不久,于是喝完咖啡、吃完甜点后便不再逗留。他们决定去跳舞。他们在百老汇外找到了一处舞厅,价格很便宜,军人还可半价。他花了一块钱,买了一联二十张票。他们开始跳起舞来。
一曲未及半,弗兰西才发现他的笨拙很有欺骗性。他的舞跳得很溜很熟。他们紧紧搂着,跳啊跳啊,根本就不用说话。
乐队在演奏弗兰西最喜欢的歌曲之一《周日清晨》。
有个周日的清晨,
天气是那么晴朗。
唱到合唱的地方,弗兰西跟着歌手一起哼了起来。
身穿花格平布,
我会是美丽新娘。
她感觉李的胳膊搂紧了她。
我知道我的女友,
一定都羡慕无比。
弗兰西高兴极了。又跳了一圈,那歌手又唱了一次合唱。这次歌词略有改变,献给在场的士兵。
身穿卡其新衣,
你会是帅气新郎。
弗兰西的胳膊搂紧了他的肩膀,她的脸靠在他的衣服上。她这时候的想法,就像十七年前凯蒂和约翰尼在一起跳舞时一样:只要一直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什么困难她都不怕,什么牺牲她都愿意。和凯蒂一样,弗兰西想不到要和自己一起含辛茹苦的孩子。
一群士兵离开舞厅了。按照传统,乐队把当时演奏的曲子停下来,开始演奏《期待重逢》。每个人都停下舞步,给士兵们唱起道别的歌曲来。弗兰西和李手拉手一起唱,只是歌词两个人都有些不清楚。
……当云彩从头上飘过,
我会回到你的身旁,
那时候的天会更蓝……
大家喊着“再见了,战士们!”“祝你好运,战士们!”“后会有期,战士们!”于是那些离开的士兵便站成一队,唱起歌来。李拉着弗兰西出门了。
“我们得走了,我们得让这一刻成为完美的回忆。”
他们沿着楼梯慢慢走了下去,歌声跟着他们。他们到了街上,听着歌声慢慢淡去。
……每天晚上为我祈祷,
直到我们重逢的那一天。
“就让这歌成为我们的歌曲吧,”他低声说,“每次听到了,就请你想到我。”
他们走着,天突然下起雨来。他们只好跑起来,找到一家空商店的门口躲雨。他们站在安全、幽暗的门口,拉着手,看着雨在下。
“人们总以为幸福遥不可及,”弗兰西想,“觉得幸福复杂、难得。不过,一些小事情就能让人感到幸福。比如下雨的时候有躲雨的地方,心情不好的时候喝上一杯浓浓的、热热的咖啡。男人只要抽支烟就知足了。一个人的时候,捧着本书看也是幸福。和自己相爱的人在一起……这一切都能产生幸福。”
“我明天早晨一早就动身。”
“不会是去法国吧?”她突然从自己的幸福中跳脱出来。
“不是,是要回家。我妈妈希望我出发前,有一两天时间……”
“原来这样!”
“我爱你,弗兰西。”
“可是你订婚了。这可是你一开始就跟我说的。”
“订婚,”他愤懑地说,“每个人都订婚。小镇上,大家不是订婚,就是结婚,要不就有麻烦。小镇上能做什么呢?
“在小镇上,你去上学,跟着一个女孩一起走回家,或许只是因为大家碰巧住在同一个地方。然后大家长大,她请你参加在她家举办的派对。然后你去别的派对,大伙儿说,你把女友带上吧,然后你得送她回家。不久,就没有别人来约她了。大家都觉得她是你的女友,然后呢,要是不叫上她吧,又觉得自己好像心术不正。然后呢,也没有别的事情好做,于是大家结婚。如果她是正派女孩吧(大多数情况下是这样的),你也就成了个半拉子正派男人。不再激情似火,而只有一种亲密,一种知足。然后两人生孩子,把欠缺对方的爱,都灌注到孩子身上。到头来孩子得益。
“是的,我订婚了,没错。可是我和她之间,与我们俩之间完全不一样。”
“可是你会跟她结婚的?”
他等了好久才回答。
“不会。”
她又开心了。
“你说吧,弗兰西。”他低声说,“说吧。”
她说:“我爱你,李。”
“弗兰西,”他的语气透出紧迫,“或许我这一去就不复返了,我害怕……害怕。我会死掉……什么都没有过就死掉……从来没有过……弗兰西,我们可不可以在一起一会儿?”
“我们是在一起啊。”弗兰西天真地回答。
“我的意思是在一间屋子里,单独……在一起……直到我天明离开?”
“我……不行。”
“你不想吗?”
“我想啊。”她老老实实回答。
“那么干吗……”
“我才十六岁。”她勇敢地说出了实话,“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我都不知道该怎样来。”
“这没有关系。”
“我从来没有在外过夜。我妈妈会担心死的。”
“你就跟她说晚上你在女友家过夜。”
“她知道我没有女友。”
“明天……你可以找个借口。”
“我不需要找借口,我会跟她实话实说。”
“你会?”他吃惊地问。
“我爱你,我要是跟你在一起……事后不会觉得羞耻。我会觉得自豪、快乐,我不会撒谎的。”
“我可不知道,我可不知道。”他低声地自言自语。
“你不希望这事情弄得……偷偷摸摸,是不是?”
“弗兰西,请原谅我。我本来都不该问。我不知道。”
“知道?”弗兰西很纳闷。
他把她紧紧抱住。她看到他在哭。
“弗兰西,我害怕……我很害怕一旦我走了,我会失去你……再也见不到你。你叫我明天别回家,那我就不回去,我会留在这里。我们还有明天、后天在一起。我们一起吃饭,我们到处散步,或者我们去公园,或者坐到公共汽车的顶层,一起聊天。叫我别走吧。”
“我想你还是走吧。我想马上就要……你还是回去看看你妈妈吧……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觉得这样做才是对的。”
“弗兰西,等战争结束了,如果我活着回来,你会不会和我结婚?”
“等你回来了,我和你结婚。”
“会吗?弗兰西,拜托,会吗?”
“会的。”
“再说一次吧。”
“李,等你回来了,我和你结婚。”
“还有,弗兰西,我们会住布鲁克林。”
“你愿意住哪里,我们就去哪里。”
“那我们就住布鲁克林吧。”
“那前提是你自己情愿,李。”
“你能不能每天给我写信?每天都写?”
“每天都写。”她答应了。
“你今天晚上回到家后就写,说你多么爱我,这样我一到家,家里就有这信在等我,好不好?”她也答应了。“你能不能答应,不要让别的人亲吻你?不和别的人谈恋爱?只等我,不管等多久?如果我不回来,你也不想嫁给别的任何人,行不行?”
她也答应了。
他就像这是一次简单约会一样,要对方约定终身。弗兰西也就像伸手欢迎,或是伸手道别一样,轻而易举地许诺了自己的一生。
过了一会儿,雨停了,星星出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