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有人在弗兰西肩膀上拍了一下,弗兰西跳了起来。接着她放松下来,笑了。当然!现在一点了,她该下班了。她的“救援”赶到了,要接她的下一班用同一台电传打字机。
“我再发一条吧。”弗兰西恳求。
“你看有人多敬业啊!”“救援”笑道。
弗兰西带着满腔的热爱,慢慢打完了最后一个电报。她很高兴这电报是为出生报喜,而不是为死亡报信。这电报就是她最后的道别。她就要走了,可是她还没有告诉任何人。她害怕,若是挨个道别,她会崩溃,会忍不住哭起来的。和妈妈一样,她不希望感情太外露。
她没有直接去自己的小储藏柜,而到了大休闲室。一群女孩正在充分利用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在这里玩。她们围在一个弹钢琴的姑娘身边,一起在唱:“喂,总部,让我去攻无人地带。”
弗兰西走进来的时候,弹钢琴的女孩看到她的灰色秋装和灰色小山羊皮低帮皮鞋,受到了启发,弹起了另外一首曲子。姑娘们唱起《教友[1]城中的教友》一歌来。一个女孩用胳膊搂住弗兰西肩膀,将她拉到人群中来。弗兰西开始和她们一起唱起来:
她心中知道,自己并不笨……
“弗兰西,你怎么穿了这一身灰?”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小时候看到某个演员这么穿的吧。我不记得她的名字了,但是我记得那戏的名字叫《牧师的情人》。”
“很可爱。”
教友城中我那小教友,
用那眼神跟我说,
请你过来找找我……
嘟嘟嘟……小教友……嘟嘟嘟……教友城,女孩们齐声合唱,亮出一个完美结局。
接着她们又唱《老迪克西兰去了法国》[2]。弗兰西站到那巨大的窗户前,看着二十层楼下的东河。这是她最后一次从这窗户看东河了。任何“最后”,都带着一种死亡般的忧伤。她在想,如今看到的这一切,日后无法再用同样方式重现了。最后一次看到的一切,犹如突受光照,被放大了一般。这时候,你会感到悲伤,你会后悔你没有好好把握平日之拥有。
玛丽·罗姆利外婆是怎么说来着?“你看一切,要好比你是第一次或最后一次看到那样。如果这样的话,你在世上的日子就会充满荣光。”
啊,玛丽·罗姆利外婆!
外婆最后那次生病后,就一病不起,一拖几个月,最后走了。亡讯是史蒂夫天亮前来通报的。
“我会想念她的。”他说,“多伟大的一位女士。”
“你是说一个伟大的女人。”凯蒂说。
弗兰西很困惑,不知道威利姨夫为什么选择那个时候离家出走。弗兰西看着一艘船从桥下滑过,然后回到自己的思绪当中。是不是少了个罗姆利家的女人,他离家出走就能少点愧疚?还是外婆的死亡让他想到了解脱?或者像艾薇说的那样,他本来就心术不正,故而在外婆治丧期间,浑水摸鱼地溜之大吉?无论是什么原因,反正威利消失了。
威利·弗里特曼!
他死命练习弹奏,终于能够同时演奏所有乐器。作为一个单人乐队,他参加一家电影院的业余表演比赛,得了一等奖,奖金十块钱。
他拿着这十块钱和乐器就走了,家里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他们偶尔会听到他的消息。好像他在作为一人乐队,在布鲁克林的街上卖艺,靠人们施舍的小钱谋生。艾薇说,等天冷下雪了,他自然会回来。可是起码弗兰西对此表示怀疑。
艾薇在他以前上班的厂里找了个差事,每周挣三十块钱,日子还过得去。只是到了夜间,和所有罗姆利家族的女人一样,她觉得没有男人的日子很难熬。
弗兰西站在窗户边,俯瞰着下面的东河,回想着威利姨夫,觉得他身上有种梦一般的东西。可是话说回来,很多东西她想起来都像梦一般。那个过道里的男人:那一定是一场梦吧!还有麦克舍恩年复一年苦等着妈妈的事,也像是一场梦。爸爸的死像场噩梦,不过现在,爸爸遥不可及,就如同从未存在过一般。劳瑞是父亲去世五个月之后生下的孩子,这样奇特的出生也像一场梦。整个布鲁克林就像一场梦。那里发生的一切仿佛一场幻觉,一个惊梦。或者这一切全都真真切切,只是她弗兰西在做白日梦吧。
总之,她突然就要去密歇根了。如果密歇根还有梦一般的感觉,那么一定是她天生好做梦吧。
安阿伯!
密歇根大学在那里。再过两天,她就要乘坐火车去安阿伯了。暑期学校结束了。她通过了选修的四门课。在本的帮助下,她突击准备,也过了大学入学考试。也就是说,才十六岁的她可以上大学了,这时候她已经修完了大学一年级一半的课程。
她本想上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或是布鲁克林的阿德尔菲大学,可是本告诉她,人接受教育也包括适应新环境。她母亲和麦克舍恩也同意。甚至尼雷都说她去远方上大学更好,可以把布鲁克林口音改掉。不过弗兰西并不想改掉,改掉口音就跟改掉自己的名字一样无法接受。有口音,说明人有个归属。她是个布鲁克林姑娘,有着一个布鲁克林名字,说话带布鲁克林口音。她不想东改西改以致面目全非。
密歇根大学是本给她选的。他说这是个自由派州立大学,英语系不错,学费也低。弗兰西很纳闷:这大学真要这么好,他自己为什么不去,反而选择了另外一个中西部州的大学呢?本解释说,他最终要在那个州执业,在那个州从政,或许可以在那里和一些未来的要人做同学。
本已经二十岁了,在大学预备役军官训练班,穿上军装仪表堂堂。
啊,本!
她看着左手中指的戒指。那是本的高中戒指:“M.H.S.[3] 1918”。里面刻有“B.B.赠F.N.”[4]。他跟弗兰西说,他知道自己的心思,可是弗兰西还小,思想还不成熟。他送她这戒指,就是达成一种默契。当然了,五年内他也不打算结婚,他说。到了五年期限,等她可以自己拿主意了,如果当初的默契还在,他会送她另外一种戒指。弗兰西心想,反正还有五年时间呢,她丝毫不急着决定要不要嫁给本。
了不起的本!
他1918年1月从高中毕业,立刻上了大学,修的课多到让人吃惊,暑假回布鲁克林继续修课,做更多工作,而且还要跟弗兰西在一起,这是他期末时跟弗兰西讲的。到了1918年9月,他就要回到大学,上大三了!
好个本啊!
他正派、可敬、聪明。他脑子很清楚。他不会头天向一个女孩求婚,第二天离开,跟别的女孩结婚的。他不会让她来写情书,却给别人来念的。本不会这么做,不会。是的,本很好。弗兰西很高兴有本这样的朋友。可是她也想到了李。
李!
李现在在哪里?
他乘船去法国了。那船一定就像她现在看到的那艘船。那是一艘长船,正驶离码头。船上面涂着各式迷彩,船上有上千个士兵的白面孔,从上面看下去,就好比是一个很长很难看的钉垫子,上面插满白色大头钉。
(“弗兰西,我害怕……我很害怕一旦我走了,我会失去你……再也见不到你。叫我别走……”)
(“我想你还是走吧。我想马上就要……你还是回去看看你妈妈吧……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觉得这样做才是对的。”)
他分在彩虹师。该师士兵现在还在向着艾尔贡森林挺进。还是他已经死了,埋了,坟墓上只有一个平平淡淡的白色十字架?要是他死了,谁会告诉她?那个宾夕法尼亚女人是不会的。
(“伊丽莎白·莱恩诺[夫人]”)
安妮塔几个月前就辞职,去别的地方上班了,没有留地址。没有人问……也没有人会告诉她。
她突然恶狠狠地希望他死了,让那宾夕法尼亚女人永远无法得到他。可是她旋即又转念,开始祷告起来:“啊,上帝,可别让他死掉,我不抱怨了,不管是谁拥有他。拜托,拜托了!”
啊,时间……时间,快点流逝吧,让我忘掉这些!
(“你以后会找到幸福的,这个不用担心。可是你不会忘记。”)
母亲错了。她一定是错了。弗兰西真的很想忘记。她从刚认识他到现在,已经四个月了,可还是忘不掉。(“会找到幸福的……可是你不会忘记。”)要是忘不掉,她又如何能找到幸福呢?
啊,时间,你能疗治一切伤痛,就请你快点过,好让我忘却吧。
(“以后你每次谈恋爱遇到的男孩,都会让你想起他来。”)
本笑起来也是那么慢悠悠的。不过她觉得自己去年暑假就爱上了本——在遇到李之前就爱上了他。不过这么想也无益。
李!李!
休息时间结束了,又来了一群女孩。是她们的休息时间了。她们围绕在钢琴周围,开始弹奏一系列关于“微笑”的歌曲。弗兰西知道接下来会是什么。
跑吧,跑吧,你这傻瓜,免得那伤痛的感觉席卷过来。
可是她动弹不了。
她们在弹奏泰德·刘易斯的歌曲《宝贝向我微笑》。毫无疑问,这一曲终了,接下来会是《有些微笑让你开心》。
接着是:
跟我吻别的时候
请你微笑……
(“……每次听到了,就请你想到我……”)
她跑出屋子。将自己的灰帽子、灰色小包和手套从储藏柜匆匆抓出,奔向电梯。
她在那峡谷般的街道上来回看。街上幽暗、荒凉。一个高个子军官站在隔壁一幢楼房暗暗的门口。他从那幽暗中走出,带着那羞怯、孤独的微笑,向她走过来。
她闭上了眼睛。外婆说过,罗姆利家的女人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她们爱的人死后,她们能看到其鬼魂的出现。弗兰西从来不相信这个,毕竟她从来没有看见过爸爸。可是现在……现在……
“你好,弗兰西。”
她睁开眼睛。不是,原来不是鬼魂。
“我就知道你最后一天上班会有点伤感,所以我来接你回家。吃惊吧?”
“不吃惊,我知道你会来。”她说。
“饿吗?”
“就快饿死了。”
“你想去哪里?去汽车超市喝点咖啡,还是去吃点炒杂烩?”
“不要!不要!”
“奇尔德餐馆?”
“好,我们去奇尔德餐馆,去吃点黄油蛋糕,喝点咖啡。”
他把她的手拉过来,和她挽着胳膊。
“弗兰西,今天晚上你有点奇怪。你不是生我的气吧?”
“没有。”
“很高兴我来了?”
“当然。”她平静地说,“见到你真好,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