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星期六!在老房子里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明天,凯蒂就要结婚了。办完了婚礼,凯蒂就要直接搬到新家。搬家的人星期一过来搬他们的东西。大部分家具他们会留下来,送给新的清洁工。他们只会带走自己的私人物件,还有前屋的家具。弗兰西还想带上那块印着巨大粉色玫瑰花的绿色地毯、奶白色的花边窗帘,还有可爱的小钢琴。这一切都会装在弗兰西的房间里。到了新家,弗兰西会专门有一间给她的小房间。
凯蒂坚持在最后这个星期六上午继续工作。她拿着扫把和水桶出去的时候,大家都笑了。麦克舍恩给她开了个支票账户,往里面打了一千块钱算作礼物。根据诺兰家的标准,凯蒂算是阔了,什么活也不用干了。可是,她坚持要做到最后一天。弗兰西怀疑她只是依恋这些房子,想在离开之前,好好再打扫一回。
弗兰西厚着脸皮,在妈妈的钱包里翻看她的支票本。在那本神奇的支票本中,她只看到一张存根,上面写着:
支票号码:1
日期:1918年9月20日
付至:伊娃·弗里特曼
付款原因:因为她是我姐
总额:一千元
本次支付:二百元
余额:八百元
弗兰西在想:为什么是二百块,不是五十块、五百块?后来她想明白了。两百块是威利姨夫的保险赔付额。要是威利姨夫死了,姨妈能拿到两百块。无疑,凯蒂是当威利死了。
凯蒂没有开支票订婚纱。她解释说,她在和送她这笔钱的人结婚前,不会为着自己花这钱。为了买婚纱,她向弗兰西借,从她给弗兰西的储蓄中支取,许诺婚礼结束后立刻还钱。
最后那个星期六的上午,弗兰西让劳瑞坐在双轮童车上,绑好带子,推着她上街了。她在街角站了好久,看着孩子们拖着他们捡的破烂,沿着曼哈顿大道,向着卡尼回收站走。她跟着也朝那个方向走去,一直走到查理便宜店里。店里没人来买东西的时候,她走到柜台前,拿出五毛钱,说要将所有摸奖的奖品都买下来。
“啊呀,弗兰西,你瞧你现在!弗兰西,了不得啊。”他说。
“我不想去挑了。把那板子上所有东西都给我吧。”
“哎呀呀,你听听!”
“还有,查理,你那摸奖的盒子里是不是根本就没有中奖号码?”
“老天爷,弗兰西,总得混口饭吃吧。我们这一行,钱得一分一分地挣,来之不易啊。”
“我一直就觉得这些奖是假的。怎么这么骗人家小孩子啊——你也不感到害臊?”
“可别这么说。他们花一分钱,我给一分钱的糖果。设这个奖,不过是图个热闹。”
“你设这个奖,他们就有指望了,所以才老是回来啊。”
“话说回来,他们不上我这里,也会去对面吉姆培糖果店。还是到我这里好,毕竟我有家室,养家糊口要紧。”他一脸正派地说,“再说了,我也不把人家小姑娘往后面屋子里带,知道吧?”
“啊,我明白了。我猜你说得也有道理。对了,你有没有五毛钱一个的布娃娃卖?”
店主从柜台下掏出一个面貌丑陋的布娃娃来。“我只有这个,六毛九一个,可是我就按五毛卖给你吧。”
“这样吧,你挂在那里,正经八百地让小孩子赢了去,钱我来出。”
“可是弗兰西,让哪个小孩子赢上一回,那么其他孩子也就指望上了,这个头可不好开。”
“看在耶稣的分上,”弗兰西说,她的语气中并无亵渎的意思,倒是像在祈祷,“你就给人家赢一回行吗?”
“好啦!好啦!生这么大的气做什么?”
“我就想白送给哪个小孩。”
“我把它挂起来,你走后,我也不把中奖号码从盒子里拿走。这下满意了吧?”
“那就谢了,查理。”
“我就说,这娃娃的名字叫弗兰西,好不好?”
“不用了,不用了!这么丑的娃娃,怎么能叫我的名字?”
“弗兰西,跟你说句话。”
“什么?”
“你现在长成大姑娘了。你今年多大了?”
“过几个月就十七了。”
“我记得你过去身子瘦,腿长。我想你有朝一日会长成大美女的。其实也不能说大美女,我是说气质独特。”
“你这算什么话?不过还是谢了。”她笑了。
“你的小妹妹?”他向着劳瑞点了个头。
“没错。”
“不用多久,她就要拖着破烂去卖,然后拿着硬币到我这里买糖了。这里的孩子长得快。”
“她不会拖着破烂卖的。她也不会来你这里。”
“没错,听说你们要搬家了。”
“是的,我们要搬家了。”
“那好,弗兰西,祝你好运。”
她推着劳瑞去公园,把她从车子上抱起来,让她在草上乱跑。一个卖椒盐卷饼的小男孩跑过来,弗兰西花一分钱买了一个。她将饼捏成碎末,撒在草里。一群黑乎乎的麻雀不知从哪里飞了过来,抢着吃碎末。劳瑞摇摇摆摆地跑去抓麻雀。麻雀也是没事干,逗她玩,总是等她快到跟前的时候展翅飞走。每次有只麻雀飞走,劳瑞就高兴地又笑又叫。
弗兰西推着小车,带劳瑞去看她以前学校的最后一眼。学校离她每天去的公园只隔几条街,但不知何故,自从毕业那天晚上后,她再也没有回去过。
这回看来,学校显得很小,这不禁让她感到吃惊。她在想,学校大小应该没有变,变的是她的眼界,她的眼界开阔了。
“弗兰西就是上这个学校的。”她告诉劳瑞。
“弗兰妮上学。”劳瑞跟着说。
“有一天,爸爸跟我一起到了这里来,他还唱了一首歌。”
“爸爸?”劳瑞不解地问。
“我忘了,你没有亲眼看过爸爸。”
“劳瑞看爸爸了。人。大人。”她以为弗兰西说的是麦克舍恩。
“对了。”弗兰西说。
离开学校两年后,弗兰西就从一个小姑娘长大成女人了。
她路过那座借用过地址的房子。房子现在看起来又小又破旧,不过她很喜欢。
她路过了麦克加里蒂的酒吧。不过现在麦克加里蒂已经不再是这里的主人了。他夏初搬了出去。私下里他曾经跟尼雷说过,他,麦克加里蒂,有未卜先知的能耐,知道禁酒令就要来了。他也准备好了。他在长岛亨普斯特德收费公路附近买了一大片地方,逆市进货,在地窖里储藏了大量的酒。等禁酒令一下,他会开个所谓的“俱乐部”。俱乐部的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梅·玛瑞”。她的妻子会穿着晚礼服当招待,这正合她意,麦克加里蒂先生说。弗兰西知道麦克加里蒂太太一定会乐意做女招待这一行。她希望麦克加里蒂有朝一日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午饭之后,她去图书馆最后一次还书。图书管理员在她的借书卡上打好戳,将书推给她。和往常一样,她的头抬都没有抬一下。
“你能不能给一个小姑娘推荐一本好书呢?”弗兰西问。
“多大?”
“十一。”
图书管理员从桌子下面拿出来一本。弗兰西看到书名是《如果我是国王》。
“我不想借了,”弗兰西说,“而且我也不是十一岁了。”
图书管理员头一次抬头看弗兰西。
“我从小时候就来这里看书,”弗兰西说,“可是你一直都没有抬头看过我。”
“孩子这么多,”图书管理员焦躁地说,“我不能每个都看。还有别的事吗?”
“我想说说那只褐碗……它对我意味着很多东西……还有里面那常年盛开的花。”
图书管理员看了看那褐色的碗。里面有一些粉色的野紫菀花。弗兰西觉得那图书管理员好像也是头一次看这褐碗。
“啊,这个。是清洁工把花放里面的,或者是其他什么人。还有什么事情?”她不耐烦地问。
“我把卡交还给你。”弗兰西把那盖满日期戳,还打了皱卷了角的借书卡还给图书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拿过来,正要撕成两半,弗兰西给抓了过来。
“那我还是保留着吧。”她说。
她走了出去,最后看了一眼这破烂的小图书馆。她知道她不会再看到它了。看了新事物之后,人的眼光会改变的。日后,假如她还回来,她会有新的眼光,看东西又和现在不同了。她想记住它现在的样子。
不,她永远不会回到过去生活的地方了。
还有,再过几年,老社区也不复存在了。战争结束后,市里计划把一些老出租楼拆掉。那所女校长鞭打小男孩的丑陋学校也会拆掉。这里会建成模范住宅区。在住宅区里,阳光和空气都会衡量过,均匀分配给每个居民。
凯蒂将水桶和扫把砰一声扔进角落,这是她最后一次这样扔,最后一次宣示自己收工回家。接着,她又将扫把和水桶拿起来,轻轻放好。
她开始穿衣出门。她要去最后一次试穿那翠绿色天鹅绒婚纱。已经到了9月底,天还是没有凉下来,凯蒂怕这天穿鹅绒婚纱太热了,不由焦躁起来。今年的秋天姗姗来迟,她气不打一处来。弗兰西跟她说入秋了,她还和弗兰西争了一番。
弗兰西知道入秋了。让风热热地吹吧,让天继续火热吧!只是,秋天的脚步还是来到布鲁克林了。一旦天黑,街灯亮起来的时候,那个卖栗子的人就会开始在街角摆摊,弗兰西由此判断秋天来了。那人架起炭火,放上平底锅,盖上盖子,在里面烤着栗子。那人手里拿着还没有烤的栗子,用一把钝刀在上面切出小小的十字形口子,放进平底锅里。
是的,卖栗子的人一到,秋天一定是来了,哪怕夏日天气余威犹在。
弗兰西把劳瑞放到婴儿床里,盖好被子让她睡午觉,然后她开始收拾最后几件东西,放到一个菲尔斯——耐普萨牌肥皂包装木盒里。她把十字架从壁炉上方取下,还有她和尼雷在坚信礼那天拍的照片。她将这些东西包在她第一次领圣餐时戴的面纱里,放进盒子。她还把爸爸的两条侍者围裙折好,放进盒子里。接着,她将爸爸的剃须杯(上面用烫金大字写着“约翰·诺兰”的那只)用一件乔其纱皱纹衬衫包着。这件衬衫洗得严重脱纱,凯蒂都已经将它放进“待送出”的篮子里,弗兰西看到后给拿了回来。那个下雨的晚上,她和李站在门口的时候,穿的就是这件衬衫。弗兰西接下来把叫玛丽的那个布娃娃,还有以前装有十个装饰硬币的漂亮小盒子,放到了木盒子里。她那可怜的一点藏书也收进了盒子,包括那本基甸版《圣经》、《威廉·莎士比亚全集》,还有一本破烂的《草叶集》。还有三本剪贴本:《诺兰现代诗歌集》、《诺兰古典诗歌集》和《安妮·劳瑞之书》。
然后,她走进卧室,掀开床垫,从下面找到那本日记本。那上面有她十三岁那年断断续续记的日记,还有一个方形的蕉麻纸信封。她跪在盒子前,打开日记本,随手翻到三年前的9月24日写的日记。
9月24日:今天晚上我洗了个澡,发现自己变成女人了。是时候了。
她咧嘴一笑,把日记本放了进去。她拿起信封,看到了封面上的字:
内容:
本信封中含一份毕业证书、四篇故事,将于1967年开封阅读。
那四篇故事就是佳恩达老师让她烧掉的四篇。这事怎么说呢?弗兰西记得她跟上帝许诺过,要是妈妈不死,她就停止自己的写作。她守住了自己的诺言。可是她也对上帝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她知道,即便她重新写起来,上帝也不会介意的。有朝一日,她或许真该重新拿起笔来。她在信封上开了道缝,将图书馆借书卡放了进去,接着一并放到大盒子里。就这样,她收拾完了。除了衣服之外,她拥有的一切,全都在这盒子里了。
尼雷吹着《黑人区舞厅》[5]的口哨,跑上楼来。他直接冲进厨房,把外套扒掉。
“弗兰西,我时间很急,有没有干净衬衫给我换?”
“有一件洗过,可是没有熨。我来给你熨一下。”
她将熨斗加热,将衬衫上洒上水,在两张椅子间把烫衣的板子架起来。尼雷从壁橱里拿出擦鞋的东西,在擦得发亮的皮鞋上又上了一层鞋油。
“要出门吗?”弗兰西问。
“是啊,刚有时间去看演出。他们这次有范和舍恩克,乖乖,舍恩克那歌唱得!他这样坐在钢琴前。”尼雷坐在厨房桌子前比画给弗兰西看。“他斜着坐,跷着二郎腿,看着观众。然后他将左胳膊肘放在乐谱架上,一边唱,一边用右手弹。”尼雷开始模仿起他的偶像,唱起《离乡千里》来,学得惟妙惟肖。
“没错,他真是一级棒。唱得都有点像爸爸过去的样子了。”
爸爸!
弗兰西找到尼雷衬衫上的工会标记,从这标记开始烫起来。
(“标签就如同装饰品……就像你戴的玫瑰花一样。”)
诺兰家买什么东西都尽量买带工会标签的,这是他们纪念约翰尼的一种方式。
尼雷照着洗脸池上方的镜子。
“你觉得我要不要刮脸呢?”他问。
“五年之内都不要。”
“得了,你给我闭嘴!”
“你们不要说叫人闭嘴这种话啦。”弗兰西学着妈妈的口气说。尼雷笑了,开始擦洗自己的脸、脖子、胳膊和手,边洗边唱:
你那眼神仿佛来自埃及,
你那举动有开罗的气息……
弗兰西心满意足地熨烫着。
尼雷终于穿好了。他穿着暗蓝色双排扣的西服和刚熨过的白衬衫(有下翻的软领子),打着圆点领结。他刚刚洗过,浑身散发出清爽的气息,他的金色鬈发闪闪发亮。
“我看起来怎么样啊,小歌后?”
他神气地将外套扣起来,弗兰西看到他戴上了父亲的图纹戒指。
是的,没错,正如外婆说的那样,罗姆利家的女人能看到死人的鬼魂归来。弗兰西看到父亲了。
“尼雷,你还记得《莫莉·马龙》吗?”
他一只手伸到自己口袋里,背转向她,开始唱起来:
在美丽的都柏林,
姑娘们美丽动人……
爸爸……爸爸!
尼雷和爸爸一样,嗓音清晰而真实,而且他帅得不行!他才十六岁,可是就帅到了这个地步,连在街上走过的时候,女人都看着他而叹息。他实在太帅了,要是弗兰西跟他一起走,就感觉自己像丑小鸭似的。
“尼雷,你说我好看吗?”
“什么!你干吗不向圣德雷莎修女做个连续九天的祷告[6]?出现个把奇迹,你还有救。”
“少来这一套,我跟你说正经的。”
“你为什么不把头发剪短,烫个发卷,就跟其他女孩一样?不要这么扎一大把一大把的辫子,盘在头上。”
“妈妈不让,我得等到十八岁才能剪。你说我好看吗?”
“等你长胖点再来问我。”
“拜托了,告诉我吧。”
尼雷仔细看了看她,说:“你能及格。”这话她好歹都只有接受了。
他一开始说自己很急,可是现在,好像又不想走了。
“弗兰西!麦克舍恩……我是说爸爸,晚上要来吃晚饭。我接着要去上班。明天举办婚礼,明天晚上在新家办晚会。星期一,我就要上学了。我上学的时候,你要坐那密歇根的火车去那里了。我没机会跟你单独道别,不如就此再见吧。”
“我会回家过圣诞的,尼雷。”
“可是那就此一时彼一时了。”
“我知道。”
他等着。弗兰西伸出右手。他把她的手推开,和她拥抱,亲吻了她的脸颊。弗兰西抱住他,开始哭起来。他将她推开。
“得,你们女孩真让我恶心。”他说,“总这么多愁善感。”可是他嗓子有点哑,他自己也要哭了。
他转过身,跑出了屋子。弗兰西跑到楼道,看着他跑下楼梯。他在那井一般的暗暗的楼梯底下停了一下,回头看她。尽管下面很黑,他站的地方是亮的。
太像爸爸……太像爸爸了,她想。可是他的脸上比爸爸更有力量。他向她挥了挥手,然后就走了。
四点了。
弗兰西决定先去穿衣服,然后准备晚餐,这样等本来找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准备就绪了。本买了票,他们要去看亨利·赫尔演的《归来者》。这是他们圣诞前的最后一次约会了,因为本明天就要去上大学了。她喜欢本。她特别喜欢本。她希望她能爱本。如果他不是老这么自以为是的话就好了。要是他偶尔也犯点错就好了,哪怕是一次。要是他也需要她就好了。也罢。她还有五年时间来做决定呢。
她穿着白色无袖内衣,站在镜子前。她在洗的时候,手臂抬起来,从头上弯过去,这时候突然想起小时候,她是如何坐在太平梯上,看着院子对面在梳洗着准备去约会的大姑娘们。会不会有人像她那时候一样,现在在看着自己呢?
她朝着那些窗户看过去。是的,隔着两个院子,她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坐在太平梯上,膝盖上放着一本书,手里拿着一碗糖果。那女孩透过栅栏,向弗兰西这边看过来。弗兰西也知道这个小女孩。她才十岁左右,个头小小的,她的名字叫弗洛瑞·文迪。
弗兰西梳了梳自己的长发,扎成辫子,然后将辫子盘在头上。她穿上了新的长筒袜,穿上了白色高跟鞋。把一件粉色亚麻布的新裙子套上之前,她拿出一块方形棉垫,在上面洒了点紫罗兰色香粉,然后将棉垫塞到自己的胸罩下。
她觉得自己听到了弗莱波的马车驶进来了。她从窗户里伸出头向外看。是的,是来了。只不过这回不是马车,而是一辆栗色小汽车,两边都有烫金字;洗车的人也不是脸色红扑扑的弗兰克,而是一个能免兵役的罗圈腿家伙。
弗兰西的目光越过院子,看到弗洛瑞还从太平梯上透过栅栏看着自己。弗兰西挥手喊道:“你好,弗兰西。”
“我不叫弗兰西。”小女孩叫道,“我叫弗洛瑞,你都知道的啊。”
“我知道。”弗兰西说。
她看着下面的院子。那天堂树的叶子,过去像一把把小伞,在太平梯四面卷曲着,环绕着,衬托着。可是那些家庭主妇抱怨树的枝条和她们的晒衣绳子缠在一起了,于是房东派来两个人,把树砍了。
可是那树没有死……没有死。
在那树桩上,又发出一棵新树来。新的树干沿着地面长,一直长到没有晒衣绳子的地方,然后又蓬蓬勃勃地向着天空长起来了。
那棵名叫安妮的树,诺兰一家一直浇水施肥,却病了,死了。而院中的这棵树,它被人砍掉了,被人堆在树桩边焚烧了——他们希望这树连同树桩一起烧掉,化作一团篝火——可是这树居然活了下来!
它活了!什么也摧毁不了它。
她再一次看着在太平梯上读书的弗洛瑞·文迪。
“再见了,弗兰西。”她低声说。
她关上了窗户。
【注释】
[1] Quakers,教友派信徒。该教派始于十七世纪的英国,后传至世界各地,信徒信奉神住在每个人心中,每个人都可以对神有个人化的体验。
[2] 一首战时黑人老歌,歌颂在法国与德国人作战的黑人士兵。
[3] 马斯佩斯高中缩写。
[4] B.B.和F.N.分别是本和弗兰西名字的首字母缩写。
[5] 黑人作曲家谢尔顿·布鲁克斯于1918年创作的一首著名的爵士乐曲。
[6] 天主教的一种灵修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