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申不害与道家
自古以来,人们几乎一致认为, 法家学说以道家为本。包括我在内,大多数中国思想的当代研究者都默认这一观点。亚瑟·威利述及法家:“所有尚存的法家著述(他在一个脚注中说明除《商君书》)尽管否弃抽象的原则和观念,实则从道家神秘主义获得基础,这不足为奇。”冯友兰说:“法家之学,实大受道家之影响。”戴闻达说,《道德经》(《老子》)的某些思想“在法家学派有进一步的阐述”。
尤其是关于申不害,如《史记》所言,“申子之学,本于黄老”,刘向亦有同语。 “黄老”是用来指代道家的一个术语。 一部中国现代著作指出,至今所见申不害著作的一些佚文“完全显示了”道家思想。 在1963年出版的一本书中,金德建研究《史记》申子之学“本于黄老”一语, 将有关申不害哲学的各种陈述及引言与《老子》文本进行比较,从而得出结论:“司马迁的这种观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然而,要证明这一观察不甚确切,其实不难。“黄帝”是中国“黄金时代”的传说帝王之一,直到相对较晚时期,其名字才出现在文献中。而且黄帝是所有传说帝王中最晚提到的一位。虽然按照传统的说法,黄帝的统治期在公元前三千年以前,但其名似乎没有出现在任何能追溯到公元前四世纪之前的著作中。 他曾经在一则《申子》引文中被提及,这可能是最早出现的地方之一。 但直到申不害时代很久以后才将黄帝看作道家,遑论视为道家之鼻祖。
至于“老子”其人是否真的存在,如果存在的话,他生活在哪个时期,这一直是中国整个思想领域中最富争议的问题之一。传统上来说,他应为孔子同时代的长辈。而实际上,几乎所有的辨伪学者如今都否弃这一年代推断。德效骞认为,《老子》这本书的作者大约生活于公元前三世纪。而钱穆考证其生平约在公元前350至前270年之间。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不可能成为早于公元前337年去世的申不害之哲学的渊源。关注的焦点遽尔从“老子”其人时代考证转移到《老子》成书时代考证。顾颉刚推断,《老子》成于公元前三世纪后半叶,但直到公元前二世纪才广泛传播。 冯友兰认为,其书不早于公元三世纪中叶。戴闻达写道:“我认为《道德经》(《老子》)……是不可能早于公元前三世纪的。”威利认为撰于“约公元前240年”。
看来,申不害的学说不太可能是以黄帝和老子的思想为基础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申不害和其他法家的哲学不可能建立在道家的基础上。显然,我们所说的道家哲学应是推衍于公元前四世纪期间,而且只有通过严谨的考证,才能说明道家哲学影响法家的论点能否成立。首先,我们必须先问道家哲学的本质是什么。
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时,将道家置于最后,这当然不是视道家为末流。道家是司马谈唯一赞美且未予批判的学派,他所倾注之笔墨远超其他学派。其言曰: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这就好像说道家是一种折衷之学,旨在博采众长。就汉代的道家而言,这是无可置疑的。我们看到,芮沃寿(Arthur F.Wright)曾提到“道法儒合一(Taoist-Legalist-Confucian)即所谓‘汉儒’”。 我更愿意用Fa-chia而不是Legalism,但抛开这一点, 人们或许也可以称汉代道家为“儒法道合一”(Confucian-Legalist-Taoist amalgam)。
关于道家哲学是什么,司马谈的第一段话语焉不详。该篇还包括第二段,其云: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埶,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 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不中其声者谓之窾。 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 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 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反,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这个很长的段落看来不止涉及一个主题。在某些方面,这里的道家关注的即便不是长生不老,似乎也属于养生长寿主题。在另一些方面,这里似乎还反映出一种宇宙哲学,远远超越人类的卑微关切。此外,还有一些讲的是政府的技术,并展现与申不害哲学明显的相似性。 事实上,这三股思想都交织成为所谓的汉代道家思想。
但是,如果我们要理解道家哲学,就必须在汉代之前开始研究。
在出世的道家中,人们会期望“无为”的意思就是所谓的不采取任何行动,不干预任何事务。这也恰是“无为”的字面含义。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似乎纯为道家风貌,而非他家之启发。
《庄子》的前七篇通常被视为该书最原始的部分,且主要是出世思想。正如这些篇目所见,“无为”从来就不是一种政府的手段,也不是行使权力的手段。不过,这七篇中“无为”只见三次。 看来在这些最早的出世道家著述中,都不愿使用“无为”一词,或许因为它已经被申不害及其后学广泛用于另一意义。
《庄子》余下的二十六篇中,“无为”则出现五十三次,其中三分之一以上呈现为政府技术。
一般认为,《老子》是一部晚出著作(至少晚于《庄子》最早的部分),且主要是入世的思想。在《老子》中,“无为”出现的频率是《庄子》的两倍多。而且“无为”作为政府技术,出现次数占到一半。
由此可见,随着道家著述的发展,“无为”的表达不仅愈发频繁,还越常被视作一种控制和治理的技术。 既然申不害生活在《庄子》最早部分之前,似乎可以合理地假设,这一意义上的“无为”是入世道家从申不害思想中汲取的。
在《老子》中,我们发现“无为”完全归化为道家的一个主要概念。在大部分的作品中,我们发现道家已经发生转变:不再是对法家统治的抗议,而是成为其最强有力的武器,“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入世的道家不仅接续不害的“无为”,而且巧妙予以重塑,使其不止于一种明智的行政技术,而是涂抹为道家圣人之神秘力量。
道家接续“无为”之思想,其造诣如此之深,以至人们相信,当法家(包括申不害)使用该词时,均本于道家。
申不害被视为道家人物,也就顺理成章了。他的诸多思想与道家思想颇为相似。在战国时期,这些思想流传开来。当时还没有归纳而贴上“道家”标签,而正如司马迁指出,这一学派在迁移变化时兼采诸家学说。实际上,道家也确曾撮申不害之要。不过,若以为《老子》撰于公元前六世纪,人们自然会以为公元前四世纪申不害的一些言论本于《老子》。然而,今天,当我们知道《老子》直到公元前三世纪才成书,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同样重要的事实是,诸多申不害的后学趋于道家,而运用道家术语予以解释。申不害需要为此承担一些责任。他选择用难以理解的语言陈说,难怪很多人将其复杂性误解为一种神秘主义。
然而,若细绎其旨,显然申不害不属于道家,亦无证据确信其思想受道家影响。
[1] 人们以“五行”术语解释现象,“五行”通常译为“五种因素”,但可能表达为“五种力量”更好。道家观点与现代科学的某些相似之处,参见李约瑟《中国的科学与文明》(二),第496—5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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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必须指出,这里所论述的“无为”这一表达可以有两种形式:(1)作为名词,具有“non-action”的意义。(2)“无”可以作为一个具有主语的动词,如《老子》第三十七章(上21a)“道常无为”(The Tao constantly lacks action),而“为”没有宾语。毋庸置疑,“无为”是没有就某件事或以某种方式去做出(doing)、成为(being)或行动(acting),但绝不是没有一切“为”。
“无为”未见于《易经》的《经》部分及《尚书》。在《诗经》中,“无为”出现了四次,但从来没有作为一个哲学概念使用。在《春秋》《左传》或《国语》中都没有出现。详情可参见顾立雅《何为道家》一文,第114—115页,或顾立雅:《何为道家?》,第56—57页。
[3] 既然“道”和“术”的意思是“方法”,那么“道术”就可能是一个仅有“方法”或“技术”意义的合词。实际上,这一合词确以此义在《墨子》中出现三次:《墨子·尚贤上》(2.1a)、《墨子·非命下》(9.8a)、《墨子·非儒》(9.13b);梅贻宝译:《墨子》,第31、195、205页。然而,在《庄子》中可见八处,显然意为“道的技术”(the technique of the Tao):《庄子·大宗师》(3.12a)、《庄子·天下》(10.13a、14a、14b、16a、17a、18b、19b);华兹生译:《庄子》,第87、362、364、365、368、369、371、373页。每一处华兹生都译为“道的艺术”(the arts of the Way)。卫礼贤和冯友兰的译文只涉及第一处。卫礼贤译《庄子南华真经》第53页将其描述为“Übung des SINNS”。由于SINN是卫礼贤对“道”的翻译,这似乎意味着“道的实践”(practice of the Tao)。冯友兰将《庄子》125a“道术”翻译为“道”(Tao)。稍后成书的《吕氏春秋》所见“道术”显然用作道家术语;参见《吕氏春秋·审分览·执一》(17.17a;译者注:即“田骈以道术说齐”),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第153—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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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老子》一书开宗明义,可见“名”被视为道家的一个重要概念: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理雅各翻译为(理雅各译:《老子》,第47页):“The Tao that can be trodden is not the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Tao. The name that can be named is not the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name.”卫礼贤(《老子》,第41页)以及其他学者的翻译均类似于此。威利:《道德经》第141页中译为:“The Way that can be told of is not an Unvarying Way;The names that can be named are not unvarying name.”然而,在我看来,在《老子》或《庄子》中,没有理由支持道家认为名是一成不变的(“enduring”or“unvarying”),我将这句翻译为:“The Tao that can be expressed in words(or,that can truly be regarded as the Tao)is not the eternal Tao;names can be named,but they are not eternal names.”
戴闻达在其《道德经》第17页将第一行译为“The Way that may truly be regarded as the Way is other than a permanent Way. The terms that may truly be regarded as terms are other than permanent terms.”我坚信这一翻译是错误的,然阐明理由颇费笔墨,兹不赘述。
[5] 对法家的这番批判,参见《天道》篇的第一部分,篇幅大概超过一半:《庄子·天道》(5.11b—15b);华兹生译:《庄子》,第142—148页。该篇前面这部分都与政府“无为”之功效有关,其余部分似乎与之无实质联系。
早自11世纪以来,许多学者都怀疑《天道》篇是否为庄子所撰,参见钱穆《庄子纂笺》,第103页。该篇显然非同一作者所撰,抑或撰成《庄子》内篇者所撰,内篇主要是出世的,而该篇则是入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