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示要
作者:熊十力
熊十力论经学和中国学术思想史的著作。写于1944年。次年中国哲学会作为中国哲学丛书甲集之三由重庆商务印书馆出版。1949年由上海正中书局重版。凡三卷。卷一论“经为常道不可不读”,卷二论“读经应取之态度”,卷三“略说六经大义”。以六经为中国文化之根柢;以《大学》为六经之宗要和体系;以《易》为五经之源,为中国哲学之根本大典。认为《周易》、《春秋》、《周官》、《礼运》具有自由、民主思想和科学精神,然为秦汉以降之君主专制制度所窒息。认为明清之际诸大儒反专制、倡实学,光大了中国文化精华,上接晚周,下接西学。既不同意“西化派”,又不同意“国粹派”,而主张以传统文化为主体融贯中西。对先秦、汉宋和明清思想亦多所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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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祖仁皇帝御制文集
一百七十六卷。清圣祖玄烨撰。此集前后共分四集。前三集为大学士张英等所编。《初集》收康熙二十二年(1683)之作,凡四十卷;《二集》收康熙三十六年以前之作,凡五十卷;《三集》收康熙五十年以前之作,凡五十卷。《四集》为和硕庄亲王允禄所编。收康熙五十一年以后所作,凡三十六卷。总计共一百七十六卷。有《四库全书》 本、《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 本。g
樊山政书
清樊增祥著,樊的门生夏午诒辑刊,共20卷。作者樊增祥号樊山,清末光绪宣统两朝历任陕西渭南知县,陕西按察使,江宁布政使著职。此书收辑了作者自光绪二十七年至宣统二年间,有关公牍、批判著文稿,其中包括较多的地方司法案例的记录。如陕西凤翔严桂芳控词等。此书清末另有单独将批判词稿汇辑成书,即《樊山判牍》。此书在清末民初流传较广,对州县地方司法审判产生过一定影响。
易卜生主义
胡适著。原载1918年6月《新青年》4卷6期,收入《胡适文存》卷四。认为易卜生最可代表19世纪欧洲个人主义的精华。“易卜生主义”就是无论如何,务必努力做一个人。易卜生说:我所最期望于你的是一种真实纯粹的为我主义,要使你有时觉得天下只有关于你的事最要紧,其余的都不算什么。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胡适把这种人生观称之为“最健全的个人主义”。只有自己成器,才能有益于社会;只有铸就了自由独立的人格,才会特立独行,敢向恶势力作战。他后来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仍对易卜生主义给予很高评价,号召青少年培养18、19世纪易卜生主义的人生观,他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胡适的《易卜生主义》宣扬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但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对于冲破封建主义的束缚也有其积极意义。
历代编年释氏通鉴
凡十二卷。宋代本觉撰。全称历代编年释氏通鉴。收于卍续藏第一三一册。为一编年体之佛教通史,记载周昭王二十六年(1027 B.C.)迄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凡一千九百余年间有关佛教之史实。南宋咸淳六年(1270)荐福用错为之作序;明天启六年(1626),毕凞志、毕抵康亦作序。
明觉禅师语录
凡六卷。宋代僧雪窦重显(980~1052)撰,惟盖竺等编。又作雪窦明觉禅师语录。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七册。内容包括:卷一之苏州洞庭翠峰禅寺、明州雪窦山资圣禅寺之上堂语、小参等;卷二之举古、勘辩、歌颂等;卷三之拈古百则;卷四之瀑泉集,集有上堂示众、真赞等;卷五、卷六之祖英集,系重显之诗文集。
毗尼后集问辩
问。梵网云。于未受戒人前说七佛教戒者。犯轻垢罪。若谓但遮诵时。不遮讲时者。诵时仅宣文句。讲时备解义理。重筌轻鱼。有何意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