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刮走了最后情结
一九三九年三月五日在香港出版的《大风》(十日刊)周年特大号寄到了我的手里,使我马上读到郁达夫写的所谓《毁家诗纪》。读了一遍,再读一遍,觉得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目力。如果撇开了事实而专看这十几首诗的话,实在是写得清新流利,哀婉动人,是近代以来,中国诗坛上难有的杰作。
我关上房门,一个人坐在里面很久很久,大约从白天坐到黑夜,等电灯亮了,我才提笔写,写我心中要说的话,要诉的苦,这就是《一封长信的开始》和《请看事实》这两篇文章,两封未完成的信。
写好之后,我亦寄给了《大风》的编者,请他发表。这时候天快亮了,我于书信写完后,才深深地透出了一口气。
(一)
丹林(1)先生:
《大风》特大号拜读了,感慨无限。一切事件的真实性如何?我现在不想多说,只愿自己正在靠记忆力的帮助下,动手写的一篇记事文中,说得详尽一点,好让世人不受此无赖所蒙蔽,而知在此光天化日之下,竟也曾有这样一个包了人皮的走兽存在着,更好让世上未婚的少女,当头一棒。今有商于先生者,即贵刊有没有胆量登载的问题。篇幅过长,亦能分期刊出否?还有更重要的,《大风》怕不怕因为登载了我的文字之故,揭发了“无赖文人”十二年来的歹行之故,而被“无赖文人”将此刊物从此视为眼中钉,不再为贵刊写尖利刻薄的大文了?或更将瞎指先生亦与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我不一定须请《大风》刊载,但因前文(注:《毁家诗纪》)在贵刊刊出,我似乎亦不得不来一个反应。先生以为如何?盼能拨冗赐复!
头昏心乱,恕我草草不恭。即请
撰安
一九三九年三月十七日
(二)
丹林先生:
我且在这里约略的说一说这事件的动机和实在情形。
先生一定曾读过《日记九种》吧?一个未成年的少女,是怎样地被一个已婚的浪漫男人用诱和逼的双重手段,来达到了他的目的?但是兽心易变,在婚后的第三年,当我身怀着第三个孩子,已有九足月的时候,这位自私、自大的男人,竟会在深夜中窃取了我那仅有的银行中的五百元存折,偷跑到他已经分居了多年的他的女人身边,去同住了多日。像这样无耻的事情,先生能否相信是出于一位被人崇拜的文人的行为么?等他住够了,玩够了,钱也花完了,于是写成了一篇《钓台的春昼》,一首“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的七律之后,亦许是受了良心的责罚吧!才得意洋洋地又逃回当时我曾经牺牲一切的安乐,而在苦苦地生活着的上海贫民窟里来。
这事件,终于为了我的幼稚,我的不愿扬人之恶而增己之羞,我娘家地位名誉的关系,忍受下来了。可是心灵上的创伤,却从没有因为一时的甜言蜜语与在苦丸外面包着糖衣的生活,淡忘了下去,想复仇的心的热烈,也与我的年龄一样地增加了上去,没有一时离开过我的脑海。
我失望了,我从此失望了,明白世上是有“虚伪”二字存在着的。
与许君的友情,我并不否认,但对天立誓,亦仅止于友情而已!文人笔端刻薄,自古皆然,他竟能以理想加事实,来写成求人怜恤、博人同情的诗词来。我虽不长于此,但我是讲理的,到了必要的时候,我也能以种种过去了的事实,来证明他的无耻与下贱,如今是且用“得宽人处且宽人”的态度,以苟延残喘。
发现了我与某君的信件后,是痛快的,自然即刻离婚,不必多说一句话,再多费唇舌。他偏不这样。于是,先登了一则寻人的启事,看看风色不对,再悬崖勒马,答应接受一切条件,只求我返回家中,还不够,再来两封给陈部长(立夫)、朱家骅的道歉信。等他在七月十日的《大公报》上用大号文字登载出了向我道歉的启事后,为了顾全许多派别的纷争,顾全这三个无辜的孩子起见,我才忍气吞声地回到了那原想不再重返的家庭。又在轰炸声中,同逃到了湘西的汉寿。照理,事情是应该告一段落了,可是不久,他又单身去闽,置妻儿于湘西危城中而不顾。待到粤汉相继失陷后,等我挈老携幼在长沙的烽火中逃了出来,正打算去福州的途中,却忽得浙江舍弟来电,谓这无赖,又一连拍了七八道电报给浙江省府诸人,找寻我的下落。电文且误指我已在浙江与某君同居等不堪设想之言辞。彼还装作不加闻问,始又再以长途电话打至浙赣路各站相催,要我即行回闽(他是明明知道我还在途中,在此即可想见),并允以车来接。
谁知他已布好了阵网,等我到闽之日,即决定星岛之行。而且,又自知理屈,答应了我的条件,立刻再发了一个七八十字的长电去浙江省府,大意是“达夫误信谣言,致疑妻映霞已在浙,今已偕同赴星”等语。这时我还有两个孩子尚在浦城,而且不准我再去接来,临行之被逼与匆忙,在在均可想见,岂是我“为请偕行”么?
先生是一个清醒的人,请把前后的事实来想一想,这些反复无常的举动,是人,还是兽?我至今还在怀疑,怀疑我身边的,是一只蒙了人皮的走兽。
自知在中国不宜于无理取闹,别人会把他当作一只疯狗看待的,不得已,南来后,才敢再胡闹下去;还要请先生以《毁家诗纪》分赠××诸公,这真是天大的笑话。他不为自己可惜,我倒替他可惜哩!因为旁观者是清醒的。
先生的简介实在高明,那真姓名与官衔为何又替他删去了呢?是怕律师会添出生意来么?还是有些想袒护这位泛泛之交的无赖文人?因为这在他是觉得无上损失的。
很冒昧地告诉了这些先生所不知道的事件的一角,因为于前函发后,我颇明白暂时先生是不会发表我的文章的,不过总有一天,我是需要出口气,请先生静静地看下去,看这出悲剧的结果是谁胜。
我是一个素重口德的人,而且一切也都看在孩子分上,忍耐了多年,他偏喜欢寻事惹非,要逼我把这十二年来的伤心事,十二年来他的败德事件,暴露在人前,这是没办法的事。我如今正在着手整理这十二年来的伤痕,预备公布在世人前,我决心已下。唉!最可怜的还是这三个孩子……我只想锻炼得心肠硬一点。草此,即祝
康乐
王映霞
三月十八日
(三)一封长信的开始——谨读《大风》三十期以后的呼声
我还在敬佩着的浪漫文人:
想写这篇文章的动机,不瞒你说,我是起了好久了。记得去年在武汉的时候,也曾和《中央日报》的程沧波氏,及其他的几个朋友商量过、讨论过。
有许多喜欢看热闹的人,自然盼望我立刻写成,但有些把人生仅看作了像露珠一样迅速的朋友,倒也热心的劝过我,劝我不必再去揭发别人的私德。
但是,我的个性是坚强的,并不像你一样,在人前无话不说,随处都要颠倒黑白、夸扬你自己的荣誉,用了你那三寸不烂之舌,到处宣扬着说你是怎样上了别人的当,被人玩弄了。这样还嫌不足,更凭着你那巧妙的笔尖,选择了字典中最下流、最卑贱的字句,把它联成了诗词,再联成了千古不朽的洋洋大文,好使得一切的同情与怜悯,都倾向于你,怀疑、怨恨与羞辱的眼光,都射向我身上来。这样,你的目的达到了,你快活了,你成功了,你似乎已得着了与革命的成功一样的荣耀,一样的与世人有益。
我倒并不如此想,没有你那么的被人愚弄,受人挑唆,一方面已在口头上、文字上,辱骂与攻击我;而另方面又在拼命的,宣说你对我的情意是如何好,如何的坚持到底,总要说到与你的大文中相符合。你的这种手段,这种阴谋与刻薄的手段,世人是永远都不会明白的,然而事实却很单纯,你不过想把世界上所有的每一篇小说中的坏女人,都来比成了我,而那些又值得同情,值得怜恤的男人,却都是你自己。这在武汉时你千求百顺地骗我到湘西,用七八次急电催我到福州,到福州后诱我南来,但南来后你的变态,你的更甚的精神上的虐待,都在为你证明了,证明了你的用心,证明了你的在国内不敢胡言乱道的原因。当然我也晓得你的苦衷,你各处的悔过书写得太多的苦衷。不过,你这样刻薄的行为,试问对于你的大名大著,是有了什么帮助没有?
我呢?我又为什么那样愿意受你欺凌而不自觉?难道真的犯了天大的罪恶了么?实实在在,我还是在为着这三个无辜的孩子,与想实践十二年前我答应你结婚时候的决心啊!为着不愿把你声名狼藉,才勉强再来维持这一个家的残局,总不惜处处都委屈自己,牺牲自己,克服自己,把你的一切丑行,都湮没了下去,想使它沉入于遗忘之海底,这些都是我屡次想写而终于没有把它写成的主因。
可是好人难做,而你又是一个欺善怕恶、得寸进尺的人。天下又哪里会有不散的筵席、不醒的噩梦的呢?到了最后,到了真正忍受不下去的时候,自然我也顾不了许多,要把你的恶德,把你那一颗蒙了人皮的兽心,详详细细地展开在大众面前了。至于世人的罪我惜我,我还能够顾得到么?
你对我宁可尽情痛骂,尽情攻击,而永远都不敢说出分开两字来的原因,我也明白。第一,你是怕世人把你的纸老虎的行为戳破而痛骂,负担了始乱终弃的大罪;第二,是为了怕我与你分开后,立刻回得去和那个被你所猜妒而全非事实的人结婚。这未免也是你的过虑了!关于前者,一切自有公论,又何苦要我自动地去告发你重婚遗弃的罪名呢?请你千万可以放下心来;后者呢?你把女子的结婚,一个有灵魂、有思想的女子的结合,看得太容易了。实在说,又有谁逃出了棺材,而再即刻爬进另一口棺材里去的?对于婚姻,对于女子的嫁人,那中间辛酸的滋味,我尝够了,我看得比大炮炸弹还来得害怕。我可以用全生命、全人格来担保,我的一生,是决不致再发生那第二次的痛苦的了。这一点决心,怕一定会强过你,胜于你这个以欲为生命的无聊者。
最合你的理想,而又是最使你便宜的,莫如在你辱骂与攻击之后,希望我自己的与你分开,这才适合你那句“时时求去”的刻毒谣言。可是,这,怕又会成了你的空想,使你失望了!我在八年前(2)、六年前(3),那样的艰难困苦的遭遇中,尚且忍着痛苦奋斗过来了,又何至于会得在世故人情深悉了的现在,再来离开我的孩子?你的用意,我都明白,你不过想以同样的方法,设下陷阱,再要我来蹈你的旧女人的覆辙(4)。你的凶恶的手段,只能欺瞒世人,而永远都不能欺骗我。
我的灵魂,我的心肠,我的热情,十二年来,渐渐地,已被你磨折得干干净净,如今所余留着的,也只有这一个不久即将消灭的肉身。但我对于你,依然是不念旧恶,不计长短。对家庭、对孩子们的一点责任心,始终还是有的,而同时也盼望你读了我这封长信后,明白你自己一切的错误,痛改前非,重新来做一个好人,切不可再以日本式的压迫来压迫我,成为一个阴险刻薄的无赖文人!这样平心静气地劝导你,我想总要比请律师、上法庭有意义、有效力得多。在敌寇侵略中国的怒潮之中,又何苦拿了枪杆向自己放?我们应该看得远,看得大,把私人间的仇恨,全丢弃在抗敌的紧张情绪之后,万不可变成只重空谈,而不讲实际的一个人。
永远不会吃亏的映霞
(附记)被骗到了星洲以后,我时常在刊物上看见许多冷嘲热骂的大文,想到那恨入切骨的时候,原想把我十二年来,身受的一切甜苦滋味,统统告诉给大家知道。好使天下人明白,在这妇女解放的高潮中,也居然还有这样的一个魔鬼——压迫女子的魔鬼存在着。但是刚写成了一半,却接着我的十五年来的朋友A女士的来信,自遥远的成都赶寄来的三封航快,劝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一切事件的态度,切须存着“宁人负我,毋我负人”的观念来处置。我自然只能答应了她,仅把全文的首段抄了来,其余的,也只能再等时机了。人心易变,机会也自然会有的。
(四)请看事实
丹林先生:
星、港间,航信是需六七日,而平信有时也会差不多。先生八日所发航信,十四日才到。先生的许多高见,在我当然能够接受,而且多年来,每于夫妇间的纷争之后,我也曾将这些意思,去奉劝那位神经错乱者。可是在那只求肉欲,不解情意的文人耳中,还有什么功效?人世间的得意事,虽难以形诸笔墨,但那些最伤心、最失望的种种经过,又何尝不是一样?既不允许“各走各”,那么当然只能借这一支秃笔,出出怨气也是少不了的。因为在禁止提笔、禁止出游、禁止擅自接见朋友的高压下,所以连写一封信也不得不“偷偷地”了,而简陋草率之笔,又哪里能够免得掉!
我的婚姻既不同意于父母,又难谅解于亲朋,但自己认为既已误踏入了这一条路,总望委曲求全,抱着百折不回的大力,在荆棘丛中,勇往直前地走去,所以处处都在容忍,都在包涵。以为他的一切的成功,也就是我的成功,好使那些藐视他的戚友们眼中,抬高他的人格。又岂知不为狼,就为羊。他十二年来,对于我为他的牺牲,对他的诚意与仰望,全部抛弃在天外,仅仅把我这一层弱点,这一点欲在人前争取胜利的弱点,倒牢牢地抓住了!因为无隙可乘,于是便兴风作浪,竟以那友谊间的信札,来算作我唯一的罪状,滥施攻击与谩骂。这样,就可以遮掩他的丑史,中伤我的声誉了吗?我也就能因此而服服帖帖地受他虐待了么?但是,他可没有想到,我是没有嫖过妓院、睡过燕子窠的人。我的为人,尽有过去的历史可凭,无论他怎样地设法陷害,怕难以妨害到我往后的为人!最可恶的,就是他想用一箭双雕的毒计,说我曾受过某人的卅七万元港币的这一件谣言,他以为这样才成功了某人的贪污,证明了我爱钱的大罪。随后想想究竟还有些难以使人相信,于是再用了那些哄骗孩子的方法来哄骗社会上的人,才又诬说我所受的这笔款项,是又被人以换美金夺了回去。你且想想,世界上有没有像他所设想的那样呆子和离奇的事件的?也许天下正多喜欢金钱的女子,但绝没有谁会变得出那一套猴子戏来!我但愿他的谣言会有人置信,则我在新仇旧恨中,倒也可以用了“我居然是爱钱财的”的话,来聊以作一种畸形的慰藉!然而,我恨我的记忆力过强,每遇一个人静了下来,再从头细数着他的罪恶的时候,却总会把这卅七万港币的这件笑话最先想到,这一件事对他的毒恨,我怕到了永远的将来,都不易忘记!我始终都觉得过去的为人太坦白、光明了,假如一定要我承认有过失的话,那恐怕只有在十二年前,因为自己的没有经验,眼力不足,致糊糊涂涂地同这位大我十余岁而走惯江湖的浪子结下了婚姻的这件事。这一件一生中的遗憾,在过去,在未来,无论在人们认为怎样欢欣的一种场合中,我都不会遗忘。就譬如前几天,在席间偶然遇见了十年不见的王济远氏,他无意中说了一句:“在普陀海滨见过以后,我们别来又十年了。”像这样普通的一句应酬话,却无端地又惹起了我十年前的旧恨!——那刚在婚后一年,他无缘无故的一个人偷逃到了普陀,而因酗酒的缘故,却把身边的钱都被人偷去了,急电上海寓居求援。我负着气,不得不单身送钱去宁波,才勉强地在普陀同住了七日而回上海。别人看来,还以为是夫妇生活中快乐的旅行呢?——这些,不过是多少次中的一次,我也就抱着“家丑不外扬”的宗旨,即使在母亲面前都没有吐露过丝毫,到今天,才把这事实写在纸上。
一个人到了“除死无大难,讨饭不再穷”的境地,只想有话便说,有苦即诉,只希望把自己的痛心事要别人来分担一些,还顾得什么“于己有损,于人无益”?反正西洋镜已经拆穿,岂再怕别人笑话么?做人,应该说真话,一贯施造谣言的伎俩才真下流、卑贱呢。我所举出的他的罪状,都是有人可证,有事可凭,不信日后可当面问他,看他还想得出方法抵赖否?
你问我怎么会一同来星洲的么?我告诉你一个大略:
去夏家庭事变后,原即同迁居于湖南汉寿,他那时的头脑似乎还没有如今那般刻毒,骂人攻击人的胆量也没有现在的那么大——这因为究竟还是处身国内啊——所以心中虽在设法陷害人,但只敢写些与事实相仿的文章,微寓些中伤而已。这在去年八月廿二日(按:说廿八日)《星岛日报·星座》上的那篇《国与家》一文中,就可以看得出来,那时是还在打算“鸳冢终须傍岳坟”的。但自九月底离湘西去闽后,心境已渐感不同,在还没有抵达闽境的时候,已在江山“叫娼喝酒,醉不成欢”等事,这在他的《诗纪》中都可以看得出来。可惜,我当时还蒙在鼓里,随后也在他的来信中,接到了几首“为侬和顺抚诸儿”的诗词之类。——至于后来怎样把“和顺”二字改成“清白”的,那大约是他存心诬害的开始了!
粤汉相继失陷,我得信即携老小匆匆去福州。到长沙时刚遇大火,行李烧尽了,正在懊伤万状的归途中——尚未抵浙江江山,留在尚塘站的时候——却接到了我在浙江的弟弟的来电,说福州的他,因久等我不到,已有七八个急电去浙江省府诸公及保安处、各专员公署等,大意是说:妻映霞已被××诱至某处同居,要请他们代为寻找。可怜我弟弟还为了我的失踪,曾到处托人寻找。后来实因无影可捕,浙江当局的某公,才淡淡地复了他一个“电悉,未见前来”六个字的复电。也许是他的良心发现了吧,知我确未到浙,尚滞留在浙赣途中,等我真正地到了江山以后,才又一连来了七八次电话催我到闽。为着孩子,为着责任,当然也顾不到胸中的愤恨,就于抵江山的第二日,到达了浦城。
为着想去与那个丧失了良心的人辩明我的一切,才于到浦城的第二日清晨,一切的东西不带,只同了我最大的一个孩子——就是同来星洲的这一个——去福州见他。
谁知我到福州的第一晚,他野性大发,宿在外面没有回家。我一气之下,原想于次日即挈儿返浦,借此结束了这一个家的残局亦未始不是一件好事。可是被朋友们拉住了。于是在我勉强答应他同来星洲的条件下,他自己认错,写了一张悔过书,又打了一个长电去向浙江诸公说明,说明他是“误听人言,致疑心××已抵浙江的消息”。
一个人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居然会允许平日所不能允许的事件的,我的能来星洲就是一例。上述诸事,尽有浙闽电局中人可以查询,因为来去的电报都没有用密码,谁又能说假话?他还当人们不知底细为可欺,余毒未尽,再在《诗纪》上写些“我已决定只身去国”“她又从浙江赶到了福州”“说将痛改前非”“随我南渡”,谁曾放过这样的屁?天下是有那么良善的丈夫的么?
一个并非在前方作战的军人,乱离时竟照顾不到妻儿的安危,待我在长沙受尽惊慌、丢尽了东西,把老小六人,自千辛万苦中辗转逃出来以后,不来抚慰一句,反这样来一个迎头痛击。我想天下总也有不少为人丈夫的男子,不知是不是也用这种手段来欺侮女人,压迫诬害女人的?至今痛定思痛,我的仇,我的恨,又岂是在瞥眼余生中,能报复得尽的啊!
总之,敌人是有一天会得败退,中国也当然有一天会得强起来,只有我那过去了的怨恨啊,任他怎样自知悔改,怎样奉我为神,我怕总难以因一时的欢乐而消逝!
星洲的天气,正象征了我们这位浪人的性格,时而狂热,时而暴雨,但在我想望中的淡淡秋阳,丝丝微雨,将从何处去寻求?天时、人事,都与我的心境距离得遥远了,所以我虽不敢有葬身钱塘江畔的奢念,但也绝不致与善变的诗人一样,有时是“鸳冢终须傍岳坟”,有时也可变为“新营生圹在星洲”的空想。在最近的将来,或将买舟归去也。在昏沉中写出了这一点点,我胸中的闷气,也略略出了几分之几,最后,我也来学一学狂人的“姑忍辱,毋多事”,以作长信的结尾。即此顺请
撰安
王映霞上
我写这些文章的动机之一,是想让大家了解了解真相;动机之二,是希望郁达夫再来一个反应。不料,这场戏没有下文。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的。不过,我替他设想,若不是这样默认下来,又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呢?于是我就找机会、找友人,向他提出了离婚,只教无条件的离婚。
说句良心话,夫妻闹到了这种地步,谣言造得如此活灵活现,应该是恨之入骨的了,但我并没有。我有时还在可怜他,还在为了他在这一生中没有一个知心好友而惋惜,并联想到他今后的生活将是如何度过。因此我之提出离婚,实在还是对他的一种试探。因为当时我并没有如他所说的有了可以写“情书”的“情人”,更没有什么人在“等待”我。
自从接到《大风》杂志以来,心境的确有些和平常不一样,终日坐在家中,好像已经失去了知觉的人,只在等待死神的降临。我打算还是去廖内,可以和我唯一的这一个同学谈谈心。
廖内,是距离新加坡八十海里的一个清静安宁的小岛,岛上没有车辆的喧闹声,又没有挤来挤去的人群。在岛上有一所学校,一所夫妇两个人开办的学校。男的是校长,女的是教导主任。而这位女的,正是我在杭州读书时,女子师范里的同学李君。不晓得她怎么知道我已来星洲,写信来叫我到她们的学校去教书。
说去就去了。一霎眼,已一个月过去了。郁达夫写来了信,要我马上回星岛。他信中还对我说,同时亦有信给我同学的丈夫,叫他不要妨碍我们的家庭,要劝我回星洲。我没法,只能重回到星洲去。
* * *
(1) 《大风》旬刊编辑陆丹林曾将历年收集的郁达夫的诗词编辑成集,名《郁达夫诗词钞》,在香港出版。
(2) 八年前,正当我怀着第三个孩子,已经有了九个月身孕的时候,他竟窃取了我银行的五百元的存款,逃到原籍去与那已离居了三年的他的女人同居在一处。十日后钱用完了,始又回到上海,当时我与他同在苦度着生活的家庭中。《钓台的春昼》,就在那他快乐我痛苦的时间中写成的。
(3) “一·二八”战事停后,我因未得他的同意去会见了一个三年不见的女友——A女士——他一气之下,在外面逛玩了半个月还不算,还得大写文章痛骂我与A女士,这风潮也就轰动了当时的上海新闻界。记得王独清还曾为这件事件打抱过不平,写成了一篇文章在《大晚报》上刊载过。
(4) 他断绝他旧女人唯一的方法,也是骂她某日与某人在何处开旅馆。乡下人火气大,这样一来,竟成功了不离而自离,他今又想以同样的含血喷人的方法来对付我,我终不致上了他的圈套,活一日就应该拼一日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