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书赋
作者:窦臮
二卷。唐窦臮(生卒年不详)撰。窦蒙注。窦臮,字灵长(考《述书赋》之末窦蒙之文,称“吾第四弟尚辇君,子灵长翰墨,厕张、王……”,其字似应为“子灵”,更兼其兄窦蒙字为“子全”,故存疑),扶风(今陕西扶风)人。曾官至检校户部员外郎、宋汴节度参谋。窦臮“文章凌班、马”,“词藻雄赡,草隶精深”,“学究天人,才通诂训”,平生著碑志、诗篇、赋颂、章表,十余万言,其中较为著名的有天宝年间所献的《大同赋》、《三殿蹴鞠赋》,晚年又著《述书赋》,且尝书唐茅山三洞景照法师韦公碑。《述书赋》共分上、下两卷,凡七千六百四十言。其上卷所述自上古至南北朝间之书体流变及能书之人;下卷则述自唐代高祖、太宗、武后、睿宗至唐明皇以下,终止于其兄窦蒙及刘秦之妹。是书约成于天宝中,首尾共历十三代,凡一百九十八人。篇末系以徐僧权等八人署证,有太平公主等十一家印记,征求有宝玩之人韦述等二十六人,有利通贸易类人穆韦等八人。《述书赋》品题叙述,皆极精核,注文尤其典雅,要言不支。其“印记”一章,兼将画印模于句下,以至成为朱存理《铁纲珊瑚》、张丑《清河书画舫》之真迹之祖。故张彦远《法书要录》称赞窦臮作《述书赋》“精审旨要,详辨秘议”。历史上一度怀疑《述书赋》为窦臮之兄窦蒙所著,
窦臮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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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录
陕西地方志。南宋程大昌撰。 十卷。大昌字泰之,安徽休宁人。绍兴进士,累官吏部尚书,转知泉州,著有《禹贡论》、 《诗论》、《考古篇》等书。程氏以《三辅黄图》、 《唐六典》、 《长安志》、 《长安图记》及绍兴间秘书省诸图互相印证,于绍兴年间(1131—1161)成书。因关中为《禹贡》雍州地,故名。其时陕西已被金兵所占,兼含不忘故土,恢复中原之意。约十万字。杂记关中周、秦、汉、隋、唐、五代之城苑宫殿,山水、郡县、庙陵、苑囿、事物、寺观等类,以及汉唐用兵攻取守备要地和职官、军制的变迁。附有地图,并作说明,颇足参考。
为治一得编
余自壬午释褐后先后为宰者十馀年凡有关于吏治诸书公馀之暇常时披览藉资考镜每就知交丐其所著如禀牍示谕各条不拘一格但有裨于出洽确为良法简而易行者即择录存弆行箧往往通变见诸施行日久裒集成帙因刊刻以公同好末附旧存自著禀示数条不敢谓为治谱之书抑亦初试製锦者一得之助耳道光辛丑七月灵石何耿绳
东斋记事
6卷。北宋范镇撰。是书仿唐人著书以述当时之事,使后人有可考证,故追忆馆阁中及在侍从时交游语言、里俗传说而撰。多及北宋故事、典章制度、士人逸事,于蜀地风土人情尤详。书成于元丰间,因写于所居之东斋,因以名书。书成元丰间,因写于居所东斋,故名。《宋史·艺文志》作十二卷,《文献通考·经籍考》作十卷,原本早佚,清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分为五卷;又采《皇朝事实类苑》等书所引,加以删校,续为补遗一卷。1980年中华书局点校本又辑得佚文二十三则。
玉箓济幽判斛仪
玉箓济幽判斛仪,不题撰人。从内容文字看似出于宋以后。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威仪类。本篇所载为玉箓斋施食济幽仪式,其行仪节次有法事、启祝、召孤、接引、荡形、洒净、三皈依、焚符、变食、咒食、加持、称号、传戒、祭炼、奉送、焚燎等项。按「判斛」一词大概取自佛教「斛食」,斛食即焰口施食之意。佛教密宗有对焰口饿鬼施食之法事,俗称放焰口。其仪式一般在黄昏举行,供应饮食,诵咒说戒,以超度孤魂饿鬼。本篇所载济幽判斛仪应为道教仿效佛事而作。
四大美人艳史演义
《四大美人艳史演义》由《西施艳史》、《昭君艳史》、《貂婵艳史》、《贵妃艳史》四部分组成,是四个各自独立的美人故事合编在一起的小说集,约十六万字。每部艳史分章演述,各约四万字。故事多采自野叟和民间传说而成。这四部书皆无淫词秽语,或因写胡俗及安禄山为胡人而遭禁。署“古吴素阉主人编,茂苑钟花小史阅”,作者真实姓名不可考。
记事珠
唐冯贽撰。一卷。贽有《南部烟花记》已著录。是编记秦汉至唐以来掌故遗闻五十六则,每则皆三言两语。其如徐福为秦始皇作“自然帘”,班固嚼墨喷而成字,杨贵妃所遗“马嵬锦袜”,唐代宗赐郭子仪“九花虬”,唐穆宗置“惜春御史”,白居易有姬善舞名“春草”等,常为后世小说戏剧创作所取资。有《五朝小说》、《五朝小说大观》、《唐人说荟》等丛书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