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评论

作者:王国维
红楼梦评论

近代王国维著。五章。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第二章《红楼梦之精神》,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第四章《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第五章《余论》。作者从叔本华哲学观出发,认为“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惟有文艺能减轻人的痛苦,“使吾人超然于利害之外”,《红楼梦》的主题便在于宣示“此生活、此苦痛之由于自造,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者也”,而“解脱之道在于出世”。作者指出《红楼梦》的悲剧是“由于剧中之人物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为“人生之所固有”的“悲剧中之悲剧”,因而可称“宇宙之大著述”,具有最高的美学价值。作者还对“索隐派”的观点提出批评,认为文学艺术所反映的“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惟文学艺术“贵具体而不贵抽象,于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故不宜穿凿比附。其见解多涉及美学原理而越出文学批评之外,为自来评《红楼梦》者所未曾有。初载光绪三十年(1904)第八至十三期《教育丛书》,光绪三十一年收入《静安文集》。195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排印《中国近代文论选》及1963年中华书局排印《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均收入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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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庵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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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王国维诗文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自辑其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所著哲学、教育等论文十二篇及光绪二十四至三十一年诗五十首而成。内容较多介绍康德、叔本华及尼采的哲学思想,并以此为据批判程朱理学,认为理只有理性和理由二义,皆主观上之物。《红楼梦评论》为以哲学观点评论文学作品的开端,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论述科学与艺术的区别,持超功利主义艺术观。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使人求得暂时的解脱。此论集反映了作者的哲学思想和艺术观点。清末曾列为禁书。光绪三十一年出版于上海。收入商务印书馆《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

吴中旧事

吴中旧事

地理杂志。元陆友仁撰。 一卷。友仁字辅之,平江(今江苏苏州)人。著有《研北杂志》。是记吴中轶闻旧迹,以补地志之阙而成书。约九千余字。载有李育、程光禄、林德祖、朱勔及绍兴三年长洲地震、淳熙二年(1175)夏秋天久不雨、郡城北数里有古幢等人与事凡百余,间附按考。体似小说。其中辨吴会、吴下之名,及陆贽墓、张翰宅和会坊高彪碑等,对历史研究和考古颇有价值。有《丛书集成初编》本, 《望炊楼丛书》本。

画学秘诀

画学秘诀

旧题唐王维撰。维(701—760),字摩诘,祖籍祁县,后随父迁居蒲州(今永济),遂为河东人。开元进士,官至给事中,“安史之乱”中迫为伪职,后左迁太子中允,终官尚书右丞,故世称王右丞。王维诗、书、画均精,兼通音乐等,诗以山水见长,诗中有画,画中寓诗,晚年醉心佛事。王维以诗享名于开元、天宝间,其书、画各尽其妙,为当时名流大家。相传王维所做《山水论》、《山水诀》,都是画工口诀,但王缙所编的《王维集》,却不见此篇。况且该书始著录于明代焦钁《国史经籍志》,词作骈体,句法格式等似南宋人语,故有人持疑,认为是后人依托王维之名伪作该书,明人又不加详考而粗滥收录。《四库全书总目》仅存其目,加以介绍。

梦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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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白话长篇艳情小说。又名《三妙传》、《第五红楼梦》。残存二回。作者传为尹湛纳希。尹湛纳希(1837—1892),成吉思汗第二十八代孙,汉名宝瑛,字润亭,蒙古著名文学家。成书于清中后期。现仅存清蒙文残抄本,藏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图书馆。1998年台湾金枫出版有限公司“世界性文学名著大系·小说篇·蒙文卷”排印明辉汉文译本。本书为红楼梦的衍生作品,在这两回的内容中,作者描写贾宝玉和林黛玉二人发生性关係的经过,弥补在红楼梦中二人不得结合的遗憾。

金刚般若论

金刚般若论

佛教论典。古印度无著造,隋达摩笈多译。二卷。本论首先以“种性不断”、“发起行相”、“行所住处”、“对”、“不失”、“地”、“立名”等七个方面对《金刚经》进行总体论述。然后逐段引述经文,加以解释,释文较为简练。本论为历代大藏经所收,但《高丽藏》、《金藏》等中原系藏经所收为二卷本。《崇宁藏》、《毗卢藏》、《碛砂藏》等南方系藏经所收为三卷本。前者逐段引用《金刚经》时只抄首尾经文,后者则抄录全文,故两者在形式上差距较大。敦煌遗书亦有收藏,与《高丽藏》形态一致,为研究藏经史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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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一卷。宋代施护译。收于大正藏第十四册。记述佛陀在王舍城说过去无数劫中有几万千百之佛出世利生,并列举诸佛之名号。此经属于主张多佛出世之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