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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用途与滥用
《历史的用途与滥用》是德国思想家尼采于1874年出版的一部重要作品,被认为与尼采早期的另一部杰出作品《悲剧的诞生》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尼采认为,历史对于个人。民族是必要的;但是,一旦“历史感”到了一定的程度,这种历史感就会伤害并最终毁掉一个人、民族甚至文化体系的生命。因此,必须确定“回忆”的限度,使历史最好地服务于生活。《历史的用途与滥用》具有十分典型的尼采式的文风:热烈、有力,痛快淋漓的批判,看似偏激的措辞,读来却给人以一种振奋感。
沉思录
古罗马皇帝、新斯多亚派哲学家马可·奥勒留的主要伦理学著作。亦译为《自省录》。约写于公元170年。书凡十二篇。以格言形式陈述。马可·奥勒留在书中歌颂“自然”或“本性” ,认为这是道德的来源和理想。他说,“一切自神而来的都充满了神意,连从运气而来的都不是与本性分开的,或者说都不能不与神意所命的事物交织和牵连着。一切都由此流出。” 他这里所谓的 “本性” 就是人格化了的“神” ,就是“上帝” 。他认为“神” 或“上帝” 确实是存在的,它是“善和公正的美” ,它在“关心人类的事物” ,而“把一切办法都放在人的能力之中,使人不至于堕入真正的祸恶中” 。因此,他宣扬命运神定论,鼓吹服从神意,安于命运,而接受一切境遇,忍受不幸。认为,每个人的命运遭遇都是符合“自然”或“本性” 的,强求改变自己的命运和社会地位是无益的、违反神的意志的。他主张人要摒除一切情欲(意欲),抛弃烦恼,克己律身,“过合乎本性的生活” 。他指出,“不作不合群的事” ,我要“引导我自己趋向于那些和我同类的事物,並且我要转移我所有的能力到共同利益上去” 。认为如此而作,那“生活一定是幸福地向前流” 。但他所谓的趋向于“共同利益” ,不过是奴隶主国家“所指派的一切” 。他宣扬人生短促,要“静观自身” ,始终保特自己的“善良、谦和、真诚、明理、平和、豁达”之品格。要“友爱、仁慈” ,就是在离世之时,也不要对人“欠一分亲爱” 。他要求人们以自我沉思、内省达到道德上的完善。
新民公案
明代短篇公案小说集。全称《新刻郭青螺六者听讼录新民公案》。4卷。书前有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吴迁序。日本樱町天皇延享元年(1744)据建州杨百明刊本抄录,抄录者不祥。著者隆庆五年(1571年)进士。曾任广东潮州剌史、四川督学、兵部尚书等官。本书辑著者在六省任官时所办刑案数百条。以著者有新民之治(使民更新,迁恶向善),故名“新民公案”。内依案件性质分八类:(1)欺昧,有富户重骗私债、罗端欺死霸占、断妻给还原夫、设计断还二妇等六目;(2)人命,有争水打伤父命、断问译卒偿命等六目;(3)谋害,有猿猴代主伸冤、断拿乌七偿命、井中究出两尸首等五目;(4)劫盗,有问不拿取劫贼、双头鱼杀命、山菴劫杀生员、赌博谋杀重生等六目;(5)赖骗,有争鹅断还乡人、判人争盗茄子、骗马断还原主等五目;(6)伸冤,有水蛙为人鸣冤、剖决寡妇生子等四目;(7)奸淫,有判问妖僧诳俗、江头擒拿盗僧、净寺救秀才等五目;(8)霸占,有改契霸占田产、豪奴侵占祖坟、田户争占耕牛等六目。每篇前述事实,次载诉状,后录著者判语。该书是研究明代司法的原始材料。
蔡文姬
五幕历史剧。郭沫若著。1958年发表。剧作取材于三国时期“文姬归汉”的故事,塑造了爱国女诗人蔡文姬和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兼诗人曹操等著名历史人物的形象。蔡文姬为东汉名儒蔡邕之女,中原战乱中得南匈奴左贤王搭救,后与之结为夫妇,生下一男一女。曹操平定中原后,派使者董祀、周近前往南匈奴迎文姬归汉,让她继承父业,续修《汉书》。蔡文姬内心经历了爱国思想与骨肉情感之间矛盾冲突的激烈斗争,在董祀的鼓励开导下只身归汉。日后,曹操听信周近谗言,令董祀自裁,蔡文姬仗义执言,帮助曹操纠正了过失。经过长期的努力,她终于完成宏业,并在曹操的关怀下获得了家庭的幸福。作者倾注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和激情,细腻地刻画出蔡文姬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赞颂蔡文姬“以国事为重”, “忧以天下、乐以天下”的高尚品质;同时,以侧面渲染与正面描写相结合,展示曹操的远见卓识和坦荡胸襟,热情歌颂了曹操的“文治武功”及其民族政策的胜利。剧作在历史真实的基础上,进行大胆的艺术虚构;并以凄婉动人的“胡笳十八拍”贯串始终,多有深沉蕴藉的抒情场面,浪漫主义气息浓郁。
生活的谣曲
现代新诗集。王亚平著。重庆未林出版社1943年6月初版。收新诗69首。前有作者的自序。这些诗写于1942年至1943年,是作者尝试写小诗的收获。一些少则3行、多则10来行的小诗,依据内容,分别辑入“耕耘诗草”、“窗边诗草”、“人的悲歌”、“匕首篇”、“忧郁七歌”、“收获诗辑”、“江边小歌”、“真理篇”、“雾城杂歌”、“战争颂曲”和“生活的谣曲”,另外5首诗较长,最多的达100行。抗战从艰苦阶段向反攻阶段过渡的岁月,诗人有忧愁和痛苦,也有信心和希望。他从平常的生活取材,发掘其中的思想意义,做到以小见大。“我底歌,象野花,/生长在广阔的田野。”(《野花》)“一枝枯树/挺立在我的窗外。”“我从那枯枝上/看出了/新生的绿色。”(《枯树》)将一定的思想寓于形象之中。
周礼订义
八十卷。宋王与之撰。王与之生卒年不详,字次点,南宋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人。曾从陈松溪学六官要旨。任宾州文学,泗州通判等。此书是淳祐二年(1242)行在秘书省准敕访求书籍时牒温州所得,特补一官授宾州文学,后终于通判泗州。书前有真德秀序和赵汝腾后序。赵汝腾称,真德秀殁后王与之又删繁取要,由博得约,此书“精粹无疵”。《周礼订义》采录旧说共五十一家,唐以前为杜子春、郑兴、郑重、郑玄、崔灵思、贾公彦六家,其余四十五家均为宋人,资料博详,凡文集语录无不搜采。以当时诸儒为主,前儒古义仅特为附存而已,实际是取宋人的学说。解经以义理为本,典制为末,言义理者多,考典制者少。其注《考工记》,认为《冬官》不亡,与宋俞庭椿《周礼复古编》观点一致,但俞庭椿易改经文,王与之仅持其观点而不移改经文。对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极为不满,当谈及邱葵《周礼》序中讲,王与之作《周官补遗》、《周礼》之六官全,而此书无此补遗,不知因何时说,“然凭空臆改经之说,正以不存为最善,因无庸深考也”,颇为偏激。认为《周礼订义》不及李鼎祚《周易集解》能存古义,则颇中肯。然而,宋时四十五家之书,已佚十之八九,是赖以《周礼订义》而得以流传,可见其对宋文献功不可没。版本有:宋刻本,清康熙十九年(1680)纳兰性德刻《通志堂经解》本,乾隆五十年(1785)通志堂刊修补本、乾隆间文渊阁《四库全书荟要》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