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常识

作者:吕思勉
中国政治常识

《中国政治常识》是一本了解中国历代政治的入门读物,探寻中国政治“理乱兴亡”的必备书。吕思勉先生按照时间顺序,从上古至民国讲述中国政治体制的起源、演变,以独到的眼光深刻剖析了历朝历代更迭的根源及历代政治变革的得失、利弊。本书是了解中国五千年治乱兴衰的必读经典,百万读者认可的中国文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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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子家叙论

战国子家叙论

战国子家叙论,本书为傅斯年先生残稿,共15章,是对战国时代各思想流派与思想家的考察。其中“十一 独行之士”、“十二 坚白异同之辨”有目无文,自注“以上两章非仓卒所能写就,待后补之”。

步里客谈

步里客谈

宋代笔记。2卷。陈长方著。陈长方字齐之,侯官(福建福州市)人。因奉母依其外祖家于步里,遂以名书。《宋史·艺文志》载“陈唯室《步里客谈》1卷”,唯室即长方之别号。此书久佚,《四库全书》馆臣从《永乐大典》辑得58条,分为2卷。书中多记北宋嘉祐以后名臣言行,于熙宁、元丰间事记述尤详。诗话文评亦多可采。如谓陈师道“李杜齐名吾岂敢,晚风无树不鸣蝉”,与黄庭坚“坐对真成被花恼,出门一笑大江横”,皆学杜甫《缚鸡行》,而陈为不类;又引王刚中语谓文字使人击节赏叹不如使人肃然起敬;又谓文章态度如风云变灭,水波成文,直因势而然,以议苏轼数拟《盘谷序》之非,皆有识见。有《四库全书》本,《守山阁丛书》本。

唐人街

唐人街

《唐人街》是由国学大师林语堂于20、30年代所著的一本描写海外华人的英文版小说,后译为中文版。二十世纪初,来自中国的老汤姆一家在纽约唐人街同舟共济“创业”,最终实现“美国梦”的故事。老汤姆是福建的农民,从美国东海岸淘金到纽约,开了一个地下室洗衣店。在二儿子的资助下,把妻子和两个小儿女从家乡接到了纽约团聚,全家的梦想是攒够钱开一家中国餐馆。他们同大多数唐人街的中国人一样,勤劳节俭,每周工作近100小时,靠着智慧和劳动在唐人街生存。有一天,老汤姆突然遭遇车祸死亡,由此得到的5000美元保险金改变了全家人的命运,成就了他们开餐馆的梦想。虽然美国的生活使最传统的母亲相信了耶稣,但其骨子里依旧保持着东方妇女的传统思想,希望子女都能有好的归宿。大儿子洛伊与一个意大利女孩结了婚;二儿子弗雷德不顾家人的反对,和一位中国交际花结婚,不久便分了手;最让母亲满意的是小儿子汤姆的婚姻。小儿媳是一位出身于书香门第的中国女学生,为了参加抗日救亡社团的募捐工作只身一人来到美国。她在唐人街认识了汤姆,汤姆教她英语,而她教汤姆中文,俩人渐渐产生了感情。经过一系列波折,他们最终结合在一起。

枫山语录

枫山语录

一卷。明章懋。此书为语录汇编,分为 《学术》、《政治》、《艺文》、《人物》、《拾遗》等五类。其《学术》、《政治》部分,虽然多为人人习见之理,但极明白醇正。如谓“人得天地之气以成形,得天地之理而为性”。“格物穷理须是物物格,事事通”。认为学者须大其心胸,心大则万物皆过。必须有穷理功夫,心才能大。又必须心小,心小则万理清晰。必须有涵养功夫,心才会小,不至于狂妄。又认为,为学之方当依程子,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强调格君心,收人才,固民心,然后庶事可举。《艺文》部分持论亦极平允。《人物》部分,对陈献章有不满之词,谓 “白沙不免流于作诗写字之间”。又谓胡居仁持敬有功夫,但亦是死敬,适于用处不通,欠明义功夫。而对吴与弼则尊之太过。《拾遗》为拾前四类之遗。后附行实,录杨兼、湛若水、庄昶、邵宝、蔡清、王守仁等人对作者的评论。有 《四库全书》本、《指海》本、《借月山房汇抄》本、《金华丛书》 本。

首罗比丘经

首罗比丘经

亦称《首罗比丘见月光童子经》。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可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叙述首罗比丘从大仙处得知月光王将于汉境出世,欢喜踊跃,讯问月光王出世的种种具体情况,何人可以得见,如何退破与月光王同时出世之大魔,如何避灾及问当世诸贤等;第二部分叙述大仙到君子国太宁寺,国王等人听到月光将出世,同赴月光所居之蓬莱山中海陵山下闵子窟,询问圣君出世之法则,月光作答,大仙国王等欢喜而去;第三部分为《五百仙人在太宁山中并见〈月光童子经〉》,叙述大仙在太宁山中见到《月光童子经》一卷,宣说咒语,宣扬诵经念咒之功德等等。经中出现大量中国地名、人名。预言申酉年时天下将逢一灾运,同时月光出世,持经行善者可得济度等等。研究者或谓此经是北齐僧人约于公元6世纪70年代前半叶所造。第三部分《五百仙人在太宁山中并见〈月光童子经〉》是北齐之邑师对《首罗比丘经》的说明与发挥,其时约当公元6世纪80年代初,似是僧庆所集。两经的造作地域乃以太宁山为中心地。本经以“末法”思想为理论依据,用月光童子出世作支那国王的预言为线索,结合道教信仰,宣扬修持三归、五戒、十善的简易法门,反映了民间佛教的流传形态。经中宣扬的“常行平等”、“赀租不输”的社会理想,揭露了上层僧侣的堕落,反映了下层民众的社会要求。此经为隋《法经录》以下历代经录所著录,均被判为伪经。中国历代大藏经均不收,敦煌遗书有收藏,后被日本《大正藏》收入第八十五卷,但录文首部残缺,可据他本补齐。

摩诃僧祇律

摩诃僧祇律

梵名Maha^san%=ghavinaya 。凡四十卷。东晋佛陀跋陀罗与法显共译。略称僧祇律。意译大众律。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二册。为部派佛教大众部所传之律藏。全书分为比丘戒法(初三十五卷)及比丘尼戒法(后五卷),前者详列二百一十八戒,并举杂诵跋渠法、威仪法,且详述各戒制戒因缘、戒条释文及其适用情形。其中,杂诵跋渠及威仪二法相当于四分律等之犍度品,即有关僧中所行仪式行事、羯磨,及日常衣食住等规律制条之随类解说。比丘尼戒法则列举二百七十七戒及杂跋渠法。本书乃大众部所传之广律,与四分律、五分律、十诵律共称古来四广律。与其他三律比较之,则其特色甚多,包括:(一)四波罗夷制定之年份,被推定为自佛成道后第五年冬分第五半月至第六年冬分第四半月期间。(二)于所记七百结集律藏中,不举十事非法,却提及制限净等之五净法,且跋耆子等否认之主张亦未提及。(三)内中并载有四十余种本生谭,援引二十余种之本生经。据本书卷三十二‘五百比丘集法藏’条载,本书系优波离受摩诃迦叶之命所诵出者,其次并记有陀娑婆罗、树提陀娑、耆哆等二十七人之相承,是乃本律传承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