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書籍亡佚
書籍亡佚的現象自來就十分嚴重,洪邁嘗云:“國初承五季亂離之後,所在書印板至少,宜其焚蕩了無孑遺。然太平興國編次《御覽》,引用一千六百九十種,其綱目並載於首卷。以今考之,無傳者十之七八矣。”(1)馬端臨稱:“漢、隋、唐、宋之史,俱有藝文志,然《漢志》所載之書,以《隋志》考之,十已亡其六七,以《宋志》考之,隋、唐亦復如是。”(2)曹溶亦云:“自宋以來,書目十有餘種,粲然可觀。按實求之,其書十不四五。”(3)所以黄宗羲“嘗嘆讀書難,藏書尤難,藏之久而不散,則難之難矣”。(4)書籍亡佚的原因,不外人爲因素與自然災害兩類。人爲因素有禁燬、兵燹、變賣、失竊、借而不還等。自然災害主要是火燒、水浸、鼠嚙、蟲咬、霉變造成的。現逐一述之如次。
第一節 禁燬
統治者出於政治上的需要,往往禁止與焚燬一部分對之不利的藏書,從而造成了圖書的重大損失。此事由來已久,而且史不絶書。
一 秦
《孟子·萬章下》云:“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趙岐注曰:“諸侯欲恣行,憎惡其法度妨害己之所爲,故滅去典籍。”可見此事起源甚早。
秦國早在孝公時就已實行禁書政策了,當時商鞅在變法的過程中,積極推行愚民政策,對於傳播知識的圖書,自然認爲不利於其統治,而要加以排斥。《商君書·農戰》云:“《詩》《書》、禮、樂、善、修、仁、廉、辯、慧,國有十者,上無使守戰。國以十者治,敵至必削,不至必貧。國去此十者,敵不敢至,雖至必却。興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孝公根據商鞅的建議,曾焚燬過《詩》《書》。《韓非子·和氏》載:“商君教秦孝公以連什伍,設告坐之過,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而遂公家之勞,禁游宦之民而顯耕戰之士,孝公行之。”韓非的觀點與商鞅一脈相承,爲稍後的秦始皇大規模焚書做了輿論準備。
始皇三十四年(前二一三),在咸陽宫舉行的一場辯論會上,丞相李斯主張焚書,並得到了始皇的批准,略云:
今皇帝並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爲名,異取以爲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爲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爲師。制曰:“可。”(5)
顯然,始皇焚書的目的是爲了消滅輿論,鞏固政權,而實踐證明,這種野蠻的措施所起的作用恰好相反,不但不能鞏固政權,相反加速了其政權的滅亡。正如唐詩人章碣《焚書坑》所云:“坑灰未冷山東亂,劉項元來不讀書。”(6)
二 晉南北朝隋
秦代以後又一次大規模禁焚圖書要算隋朝禁焚讖緯著作。讖是神秘的預言,讖書是占驗吉凶的書。緯對經而言,緯書是漢儒附會並配合《詩》《書》《樂》《易》《春秋》《孝經》等經書經義的著作。其中雜有許多妖妄成份。
由於讖緯書富有神秘色彩,可以被一些政治家用來作爲政治陰謀的輿論工具,因此曾經受到提倡,並得到了很大的發展。《隋書·經籍志》經部讖緯類序曾概括地介紹過讖緯的發展情况:
曩者江都方無隅先生常戲稱:“買書一樂,有新獲也;賣書一樂,得錢可以濟急也;賣書不售一樂,書仍爲我有也。”余今續之曰:購書一樂,故友重逢,其情彌親也。此中消息,故難爲外人道,惜不能起無隅先生於九泉而一證之。(139)
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將圖書售予國外,影響最大的要算吴興陸氏皕宋樓藏書售予日本岩崎氏静嘉堂文庫。日人島田彦楨《皕宋樓藏書源流考並購獲本末》(140)言之甚詳,董康《刻〈皕宋樓藏書源流考〉題識》略云:
今春(一九〇七)彦楨馳書相告,岩崎文庫以日金十一萬八千圓購陸氏書有成議。余初謂陸氏爲吴興旺族,剛甫觀察逝世未久,何至貨及遺書?嗣彦楨寄示《皕宋樓藏書源流考》,並屬附梓《訪餘録》内,(彦楨游中國,觀瞿、楊、丁、陸四藏書家所記)始信其事果實。按陸氏《藏書志》所收,俱江浙諸名家舊本,古芬未墜。異域言歸,反不如臺城之炬,絳雲之燼,魂魄猶長守故都也。爲太息者累日。(141)
盛昱,别號伯希,清初肅親王豪格之後,丁丑(一八七七),官至國子監祭酒,邸有意園,身後圖書字畫也輾轉賣給國外,鄧之誠云:
盛伯希祭酒,自謂所藏以宋本《禮記》《寒食帖》、刁光胤《牡丹圖》最精,爲三友,身後爲其養子善寶斥賣,至今意園已爲日人中山商會所有,蓋無餘物矣。三友以壬子(一九一二)夏歸於景樸孫,後《禮記》爲粤人潘明訓所得;《寒食帖》歸於日本人菊池惺堂;《牡丹圖》初歸蔣孟蘋,復賣於美國人。有得當時善寶與景所立契約,言“今將舊藏宋板《禮記》四十本,黄蘇合璧《寒食帖》一卷,元人字册一十頁;刁光胤《牡丹圖》一軸,及《禮堂圖》一軸,情願賣與景樸孫先生,價洋一萬二千元正,絶無反悔,日後倘有親友,欲收回各件,必須倍價,方能認可,恐空口無憑,立此爲據。善寶押。舊曆壬子(一九一二)年五月二十日”。蓋祭酒爲肅宗,景慮後患,故要約爲此。(142)
陶湘也將其所藏叢書售給了日本京都文化研究所。雷夢水《書林瑣記·涉園藏書聚散考略》云:
陶氏藏書,其間聚散只三十年左右。清末開始購藏,當時生活豐裕,不惜重金滿足所好。適至民國二十年後,又爲生活所迫,故將全部藏書陸續散出。《輟耕録》與《程氏墨苑》兩書售歸鄭西諦。一九三三年,北京文友堂書店以四萬元購妥其所藏毛氏汲古閣刊書約一百二十種及明閔齊伋、凌濛初刊本書一百二十八種和殿本開花紙書一百餘種。陶氏所藏書皆係寬大初印,書品潔浄,墨色十足,裝訂古雅美觀。此後陶氏以售價太廉則不售,文友堂與其興訟。經董授經先生調解,結果只將殿板開花紙書一百數十種以原價四萬元歸文友堂,其中包括平定各省的方略二十種。經易培基介紹售歸廣東中山大學圖書館十餘種,其餘十餘種係松筠閣由日人松村太郎介紹售歸日本東洋文庫。又叢書部分則由陶氏親自售於日本京都文化研究所。該所所編之《漢籍目録》叢書部分即陶氏舊藏。陶氏餘下之汲古閣刻書以及閔、凌二氏刻書售歸滿族榮厚。榮厚字叔章,僞滿銀行總裁。榮氏因得此一批精本,特辟一室儲藏,故名其室曰“萃閔室”。其後此批書經魏麗生以萬元轉售於溥儀。聞魏氏云:日本投降後,僞滿瓦解,溥儀被逮,這批珍貴的祖國文化遺産竟告失踪,疑燬於火,令人痛惜。(143)
造成圖書亡佚現象,還有失竊、借而不還以及自然災害如火災、水災、鼠嚙、蟲蝕、霉爛等原因,我們將在下一章結合圖書保護措施來談這個問題。
* * *
(1) 《容齋五筆》卷七《國初書籍》。
(2) 《文獻通考序》。
(3) 《知不足齋叢書》本《流通古書約》。
(4) 《南雷文約》卷四《天一閣藏書記》。
(5)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6) 《全唐詩》卷六六九。
(7) 《晉書》卷三《武帝紀》。
(8) 《晉書》卷一一三《苻堅載記上》。
(9) 《魏書》卷七上《高祖紀第七上》。
(10) 《經義叢鈔》卷二〇。
(11) 《無邪堂答問》卷四。
(12) 《新學僞經考·隋書經籍志糾謬第十一》。按,今人陳槃研究讖緯多年,富有論著,漢舊説藉以略明。
(13) 《舊唐書》卷一一《代宗紀》。
(14) 《五代會要》卷一一《雜録》。
(15) 《本事詩·事感第二》。
(16)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三《太祖》。
(17)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八《太宗》。
(18) 《宋史》卷四《太宗本紀》。
(19) 《宋史》卷七《真宗本紀》。
(20) 《東坡烏臺詩案·御史臺根勘結按狀》。
(21) 《資治通鑑後編》卷九五《宋紀》。
(22) 《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五一、一五四、一五六。
(23) 《揮麈後録》卷二。
(24) 《揮麈後録》卷七。
(25) 《輟耕録》卷三。
(26) 《翦勝野聞》卷二。
(27) 《賓退録》卷二。
(28) 《東林列傳》卷二。此説源於楊士奇《三朝聖諭録》,《明史·成祖紀》亦有記載。
(29) 《明神宗實録》卷三六九。
(30) 《明神宗實録》卷三六九。
(31) 《明英宗實録》卷九〇。
(32) 《明清内閣大庫史料》上册四二九頁。
(33) 《明熹宗實録》卷七〇。
(34) 《明熹宗實録》卷七〇。
(35) 《明熹宗實録》卷七五。
(36) 《明熹宗實録》卷七五。
(37) 《崇禎實録》卷一稱崇禎元年“己巳燬《三朝要典》”。
(38) 《秋室集》卷五。
(39) 《痛史》第四種《莊氏史案》。
(40) 《秋室集》卷五《記莊廷鑨史案本末》。
(41) 均見《秋室集》卷五《記莊廷鑨史案本末》。
(42) 雍正《東華録》卷八。
(43) 乾隆《東華録》卷一四。
(44) 乾隆《東華録》卷一六。
(45) 《文獻徵存録》卷一《朱彝尊傳》。
(46) 《義門先生集》卷末附録。
(47) 《義門先生集》卷末附録。
(48) 《四庫全書總目》卷首。
(49)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三一頁。
(50)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四五頁。
(51)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六〇頁。
(52)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七二頁。
(53)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四二頁。
(54)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五九頁。
(55)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下册四一頁。
(56)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下册二四頁。
(57)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七二頁。
(58)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三九頁。
(59)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七七頁。
(60)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下册二四頁。
(61)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下册一一頁。
(62)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下册一八頁。
(63)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五六頁。
(64)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九〇頁。
(65) 中華書局一九六五年本《四庫全書總目》卷首《出版説明》。
(66)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五六頁。
(67)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七〇頁。
(68) 《槐廳載筆》卷一四。
(69) 《學政全書》卷七《書坊禁例》。
(70) 《學政全書》卷七《書坊禁例》。
(71) 《皇清奏議》卷二二。
(72) 《學政全書》卷七《書坊禁例》。
(73) 《聖祖實録》卷二三八。
(74) 《學政全書》卷七《書坊禁例》。
(75) 《學政全書》卷七《書坊禁例》。
(76) 《高宗聖訓》卷二六三。
(77) 《學政全書》卷七《書坊禁例》。
(78) 《高宗實録》卷一一一八。
(79)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七一頁。
(80) 《仁宗實録》卷二八一。
(81) 《宣宗實録》卷二四九。
(82) 《文宗實録》卷三八。
(83) 《穆宗實録》卷三一三。
(84) 《定例匯編》卷一三一、一三七、一四七。
(85) 《德宗實録》卷三四二。
(86) 《德宗實録》卷三四四。
(87) 詳見《新學僞經考·重刻僞經考後序》。
(88) 《德宗實録》卷四二七。
(89) 《德宗實録》卷五二二。
(90) 《革命軍》第一章《緒論》。
(91) 載一九〇三年六月十四日《蘇報》。
(92) 《蘇報案紀事》卷下。
(93)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
(94) 《漢書》卷九九《王莽傳》。
(95) 《隋書》卷四九《牛弘傳》。
(96) 《太平御覽》卷六一九引。
(97) 《揮麈後録》卷七。
(98) 《北夢瑣言序》。
(99) 《南唐書》卷六《保儀黄氏傳》所載略同。
(100) 《少室山房筆叢》卷一《經籍會通一》。
(101) 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四亦有類似記載。
(102) 《避暑録話》卷上。
(103) 衢本《郡齋讀書志自序》
(104) 《渭南文集》卷二八。
(105) 《齊東野語》卷一二。戚氏名同文,沈氏名立,李氏、陳氏、吴氏名待考,曾南豐名鞏,李氏山房爲李公擇藏書處。
(106) 《元遺山集》卷三九。
(107) 《雅雨堂叢書》本《封氏聞見記》附有此跋。
(108) 《韻石齋筆談》卷上。
(109) 《鮚埼亭集外編》卷一七。
(110) 《亭林文集》卷三《鈔書自序》。
(111) 《有學集》卷二六《千頃齋藏書記》。竹居爲朱勤美字,鬱儀爲朱謀字。
(112) 《鮚埼亭集外編》卷一七《雙韭山房藏書記》。
(113) 見俞樾《薈蕞編》卷一五。
(114) 《探訪鎮江、揚州兩閣〈四庫全書〉上曾國藩書》。原函現存南京圖書館。
(115) 《藏書紀事詩》卷六《朱澂子清》。
(116) 《國粹學報》一九〇八年四卷第十八期。
(117) 《新燕語》卷上。
(118) 《永樂大典史話》附録二《現存〈永樂大典〉卷目表》。
(119) 《南雷文約》卷四《天一閣藏書記》。熊勿軒一集指宋熊禾《熊勿軒先生文集》。
(120) 《賴古堂尺牘新鈔·宏緒與櫟園書》。宏緒姓陳,櫟圜爲周亮工。
(121) 《紀聞類編》卷四。
(122) 《古今典籍聚散考》卷二《兵燹卷》第九章《清代中葉之亂與典籍聚散》一《天一閣海源閣與咸豐兵燹》。繆荃孫文載《藝風堂文漫存》卷三。
(123) 《煙嶼樓筆記》卷六。
(124) 參見王獻唐《聊城楊氏海源閣藏書之過去現在》六《藏書數目》。
(125) 《楹書隅録》卷一。
(126) 《聊城楊氏海源閣藏書之過去現在》七《海源閣藏書之損失及其現狀》。又見《山東省立圖書館叢刊第一種》。
(127) 《山東省立圖書館季刊》第一期。
(128) 《聊城文史資料選輯》第一輯。欲知其詳可參見北平圖書館《本館收購海源閣遺書始末記》,載《圖書季刊》新七卷一、二合刊,及邵養軒《海源閣藏書聚散始末記》,藏《教育短波》(復刊)第一卷第六期。丁延峰《海源閣藏書研究》,商務印書館二〇一二年版。
(129) 《南雷文約》卷四《天一閣藏書記》。
(130) 《藏書紀事詩》卷三《王迺昭》引所藏鈔本《沈石田詩》黄丕烈跋中語。
(131) 《揮麈後録》卷五。
(132) 《嘉禾徵獻録》卷一五。
(133) 《錢牧齋先生尺牘》卷三。
(134) 《初學集》卷八五。
(135) 《樊榭山房續集》卷三。
(136) 《石研齋書目序》。太史,指石研齋主人秦恩復。
(137) 《藏書紀事詩》卷七《江標建霞》。
(138) 《藏書紀事詩(附補正)》卷七《江標建霞》。
(139) 《弢翁藏書題識》,載《文獻》一九八〇年第三輯。
(140) 載《國粹學報》一九〇八年總第四十四期。
(141) 《皕宋樓藏書源流考》卷末。
(142) 《骨董續記》卷一《盛伯希收藏》。
(143) 《學林漫録》第九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