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公政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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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山岕茶系
明周高起著。周高起, 江阴人,富收藏,精鉴赏,嗜茗饮, 好壶艺。该书不分卷,载《檀几丛 书》等刊本,主要记述芥茶的品类、 产地、制作等,其中述湖南南岳茶: “贡茶,即南岳茶也。天子所尝,不 敢置品。县官修贡,期以清明日入山 肃祭,乃始开园。采制视松罗、虎 丘,而色香丰美,自是天家清供,名 曰片茶。” 下并记其采制、烹煎之 法,颇为周详。
钦定宪法大纲
亦称《宪法大纲》。清政府伪立宪的纲领性文件。1908年8月由“宪政编查馆”制定颁布。正文为“君上大权”十四条,主要内容: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远尊戴;皇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有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令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实行);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解散之时,即令国民重行选举新议员,其被解散的旧议员,即与齐民无异,倘有抗违,量其情节以相当之法律处治);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统帅海陆军及编定军制之权(君上调遣全国军队,制定常备兵额得以全权执行,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预);宣战媾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国交之事由君主亲裁,不付议院议决);宣告戒严之权,当紧急时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总搅司法权,委任审判衙门遵钦定法律行之,不以诏令随时更改。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九条,规定人民只有纳税、当兵、遵守国法等义务,不许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等项自由,没有任何真正的公民权利。这个大纲充分暴露了清王朝伪立宪、真集权的丑恶面貌,连立宪派也极不满意。
竹窗随笔
三卷。明·云栖祩宏撰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一说十年)刊行。《大藏经补编》则收有金陵刻经处之刊本,内分《随笔》(即《初笔》)、《二笔》、《三笔》三部。本书系云栖祩宏晚年的随笔文集。其中,《初笔》一六一条、《二笔》一四一条、《三笔》一二五条。三笔合计,共有四二七条。内容所述为作者个人的见闻、求道过程、对宗教界的批判,以及论教义、禅净优劣、儒佛融合等方面。不仅将本身的圆熟思想表露无遗,同时也彰显出明代万历年间(1573~1620)的思想动向。此外,书中并有万历四十三年(1615)的自序,及钱养庶撰于崇祯十一年(1638)的后跋。在日本则有承应二年(1653)的刊本。
盐山拔队和尚语录
凡六卷。日本临济宗僧拔队得胜(1326~1387)撰,明道编。收于大正藏第八十册。又作盐山向岳拔队和尚语录、拔队禅师语录、拔队录、慧光大圆禅师语录、盐山录。辑录‘盐山和泥合水集’未收录之拈香佛事、小佛事、秉炬、掩土佛事、法语、偈颂、真赞、问答、垂示、遗诫、行录等。
天公经
中国人假托佛说所撰经典。作者不详。一卷。篇幅甚短,仅二百余字。本经好几处经文实据《观世音经》及净土经典敷衍而成,重点在宣传净土思想。文内“螺文”、“重光”等提法,证实本经确为中国人所撰。本经最早见录于隋《法经录》卷四,被判为伪经。其后诸经录均有著录,但未为历代大藏经所收。敦煌遗书中有收藏,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但录文略有误。
净名玄论
凡八卷。隋代吉藏撰。收于大正藏第三十八册。论述净名经(维摩经)之要旨。此书属吉藏晚年著作。初述撰著缘由,次分名题、宗旨、会处三科。引用书籍颇多,有大品经、法华经、涅槃经、大智度论等三十余部经论,并载录道安、鸠摩罗什、僧肇、道生、北土论师等数十家之说。注释书有日本智光之净名玄论略述七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