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諸子略
(一)儒家
《晏子》八篇。名嬰,謚平仲,相齊景公,孔子稱善與人交,有列傳。
顔師古曰:“有列傳者,謂《太史公書》。”
按:自孔子稱“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見《論語·公冶長》)。司馬遷又言“假令晏子而在,余雖爲之執鞭,所忻慕焉”(見《史記·管晏列傳贊》)。後劉向敘次其書,論其行事,謂“晏子博聞彊記,通于古今。事齊靈公、莊公、景公,以節儉力行,盡忠極諫。内能親親,外能厚賢。居相國之位,受萬鍾之祿。衣苴布之衣,麋鹿之裘,駕敝車疲馬。以祿給親戚朋友,齊人以此重之。其書皆忠諫其君,文章可觀,義理可法,皆合六經之義”(見《别錄·晏子敘錄》)。其行事既爲大儒所重,故劉《略》班《志》,皆列之儒家。《史記》已云“余讀《晏子春秋》”,則其書本有春秋之名,省之則稱《晏子》。《漢志》蓋用省名,著錄八篇。《史記正義》引《七略》及隋唐志皆作七卷,蓋後人以篇爲卷,復有所省併耳。《崇文總目》作十四卷,則每卷又析爲二也。
前代著錄是書,皆入儒家。獨柳宗元有《辨晏子春秋》,始謂爲墨氏之徒有齊人者爲之。蓋以墨好儉,晏子以儉名于世也。不悟儒墨同遵儉約,墨固背周道而用夏政,儒亦推崇禹德。仲尼嘗云:“禹,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盡力乎溝洫。禹,吾無間然矣!”(見《論語·泰伯》)至其平日論事,則言“禮,與其奢也寧儉”(見《論語·八佾》);“以約失之者鮮矣”(見《論語·里仁》);皆可見儒墨相衡,有同有異,彊本節用之説,則其所同也。且觀《晏子》書中,稱引孔子之言獨多,援用墨子之言甚少;陳説義理,亦多同於儒而與墨異。柳宗元謂其書出於墨氏之徒,非也。其後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皆從其説,改入墨家。《四庫全書總目》又改入史部傳記類,悉失之。此書雖非晏嬰自著,而其言論行事,多在其中。清末蘇輿、近世張純一均有校注。
《子思》二十三篇。名伋,孔子孫,爲魯繆公師。
按:司馬遷始言“子思作《中庸》”(見《孔子世家》),沈約始言《禮記》中之“《中庸》、《表記》、《坊記》、《緇衣》,皆取《子思子》”(見《隋書·音樂志》引),文獻之可考者惟此。《漢志》著錄至二十三篇,則亡佚已多;隋唐志皆有《子思子》七卷,則猶過于今。今可見而能確定者,惟此四篇耳。《太平御覽》卷四百三引《子思子》曰:“天下有道,則行有枝葉;天下無道,則言有枝葉。”即《表記》文,足證沈約説可據。推之其他佚篇,亦當多在《兩戴禮記》中,但不易識别耳。清末黄以周有《子思子》輯本。
《曾子》十八篇。名參,孔子弟子。
晁公武曰:“《漢志》《曾子》十八篇;《隋志》《曾子》二卷、《目》一卷;《唐志》《曾子》二卷;今此書亦二卷,凡十篇,蓋唐本也。視漢亡八篇,視隋亡《目》一篇。考其書已見於《大戴禮》,世人久不讀之,文字謬誤爲甚。”
按:晁氏所謂十篇者,即今《大戴禮記》中之《曾子立事》、《曾子本孝》、《曾子立孝》、《曾子大孝》、《曾子事父母》、《曾子制言上》、《曾子制言中》、《曾子制言下》、《曾子疾病》、《曾子天圓》也。每篇之首,皆冠以“曾子”二字,故易識别。清乾嘉時,阮元從《大戴禮記》中錄出單行,而爲之注,題曰《曾子十篇注釋》。以爲七十子親受業于孔子,其言之無異于孔子而獨存者,惟此十篇。尊信而表章之,可謂至矣。顧觀《曾子大孝篇》中,有曾子弟子樂正子春與其門弟子問對事,則其書亦門弟子所記無疑,不必目爲出七十子之手也。
《淮南外》三十三篇。
顔師古曰:“内篇論道,外篇雜説。”
按:内篇議論詳博,實集道家學説之大成,本可列入道家。《淮南内篇》及《吕氏春秋》,至今日猶完好無缺,亦賴有高誘之注以永其傳也。高誘,漢末涿郡人,爲盧植弟子。學有本原,長於注述。大抵古書之得以永存,實以有漢注羽翼之。漢末鄭玄之注經,高誘之注子,皆大有功於典籍者。《淮南外篇》,無人爲之注,故亡佚最早,《隋志》已不著錄矣。
《東方朔》二十篇。
按:東方朔,字曼倩,西漢厭次人。長於文辭,喜詼諧滑。武帝時,累官侍中、太中大夫。時以滑稽之談,寓諷諫之意,帝常爲所感悟。元成間,褚少孫嘗敘其行事,附入《史記·滑列傳》。其後班固,復爲立專傳於《漢書》中,紀述尤詳。稱其嘗“上書陳農戰彊國之計”,“其言專商鞅、韓非之語”。可知朔實精通治術,不徒詼諧放蕩而已。本傳錄其所撰《客難》、《非有先生論》既竟,乃云:“朔之文辭,此二篇最善。其餘有《封泰山》、《責和氏璧》,及《皇太子生禖》、《屏風殿上柏柱》、《平樂觀賦獵》、《八言》、《七言》上下、《從公孫弘借車》,凡劉向所錄朔書具是矣。世所傳他事皆非也。”又云:“後世好事者,因取奇言怪語,附著之朔。”是朔之言行述造,出於僞託者不少矣。著錄於《漢志》之二十篇書,既已早佚;而《隋志》有《東方朔集》二卷,乃後人所裒輯,殆真僞相雜。其他類書所引,亦未可全信也。
《伯象先生》二篇。
應劭曰:“蓋隱者也。故公孫敖難以無益世主之治。”
沈欽韓曰:“《御覽》八百十一引《新序》云:‘公孫敖問伯象先生曰:先生收天下之術,博觀四方之日久矣。未能裨世主之治,明君臣之義,是則未有異於府庫之藏金玉,筐篋之囊簡書也。’又八百十三引《新序》:‘公孫敖曰:夫玉石金鐵,猶可琢磨以爲器用,而況於人。’今《新序》無之。”
按:《新序》所載公孫敖問伯夷先生語,蓋即在《漢志》著錄之一篇書中。其文早佚,《隋志》已不著錄。
《荆軻論》五篇。軻爲燕刺秦王,不成而死,司馬相如等論之。
章學誠曰:“《文心雕龍》云:‘相如屬詞,始讚荆軻。’是五篇之旨,大抵史讚之類也。銘箴頌讚,有韻之文,例當互見於詩賦。”
按:章説非也。史論稱贊,肇於班固。故《漢書》每篇之末,皆有“贊曰”以論其事。率散行之文,非有韻之體。《漢志》著錄之《荆軻論》五篇,班氏自注明云:“司馬相如等論之。”則其爲論文無疑。五篇蓋五人所作,故云“相如等”也。非止一人之論,而裒爲一書,梁啓超謂“此乃總集嚆矢。《漢志》無集部,故以附雜家”。其説是已。其書早佚,《隋志》已不著錄。
《吳子》一篇。
姚振宗曰:“吳子未詳。而列在公孫尼之前,則頗似吳起。同爲七十子之弟子。别見兵權謀家。”
按:《兵書略》權謀有《吳起》四十八篇,皆論用兵之事;此一篇,蓋其論政之文也。其書早亡。
《公孫尼》一篇。
姚振宗曰:“公孫尼,似即公孫尼子。别有書二十八篇,見前儒家。”
按:此一篇書,蓋其雜論也。而亦早亡。
《博士臣賢對》一篇。漢世難韓子、商君。
按:此即漢武帝時之韋賢也。賢字長孺,魯國鄒人。《漢書》本傳稱其爲人質朴少欲,篤志於學。兼通《禮》、《尚書》,以《詩》教授,號稱鄒魯大儒。徵爲博士,給事中。進授昭帝《詩》,稍遷光祿大夫詹事,至大鴻臚。昭帝崩,無嗣,大將軍霍光與公卿共尊立孝宣帝。帝初即位,賢以與謀議安宗廟,賜爵關内侯食邑,徙爲長信少府。以先帝師,甚見尊重。可知賢在昭宣之際,實爲儒學重臣。既博通經義,則言治必與法家異趣。此一篇蓋其爲博士時對朝廷之問也,故題云《博士臣賢對》耳。班固既未采錄入《傳》,文亦早亡。班氏自注云:“難韓子商君。”則非韋賢莫屬矣。
《臣説》三篇。武帝時作賦。
顔師古曰:“説者,其人名。讀曰悦。”
沈濤曰:“《志》所列雜家,皆非詞賦。此賦字誤衍。下賦家别有《臣説》九篇,則其人所作賦,此處因相涉而誤耳。”
按:沈説非也。班云“武帝時作賦”者,謂此人於武帝時曾以作賦馳名者也;非謂此三篇即其所作之賦也。語意甚明,不必疑有誤字。書亦早亡。
《解子簿書》三十五篇。
姚振宗曰:“《解子簿書》未詳。或謂其人姓解,所簿雜書凡三十五篇。或又謂簿錄諸子書而雜解之。前人無説,莫能詳也。”
《推雜書》八十七篇。
姚振宗曰:“《推雜書》未詳。或謂劉中壘類推諸雜書之無書名撰人者,裒爲此編,亦莫能詳也。”
《雜家言》一篇。王伯,不知作者。
顔師古曰:“言伯王之道。伯讀曰霸。”
姚振宗曰:“此亦無書名撰人。猶《儒家言》、《道家言》、《雜陰陽》、《法家言》之類。或數十篇,或一二篇。尋其義例,亦唯視其所有以爲多寡而已。”
按:此乃誦習雜家書者撮鈔要言之作。所鈔止於霸王之道,故爲書僅一卷。
右雜二十家,四百三篇。入兵法。
陶憲曾曰:“‘入兵法’上脱‘出蹴’三字。兵書四家,惟兵技巧入蹴一家二十五篇,而諸子家下亦注出蹴一家二十五篇,是蹴正從此出而入兵法也。今本脱‘出蹴’三字,則‘入兵法’三字不可解,而諸子家所出之蹴,亦不知其於十家中究出自何家矣。”
按:今計家數篇數,實爲二十家三百九十三篇,少十篇。
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
顔師古曰:“治國之體,亦當有此雜家之説。王者之治,於百家之道無不貫綜。”
按:《淮南·氾論篇》云:“百川異源,而皆歸於海;百家殊業,而皆務於治。”大抵百家之説,各有短長;舍短取長,皆足資治。是以古之善爲國者,率能博觀約取,相互爲用。
及盪者爲之,則漫羡而無所歸心。
姚明煇曰:“盪與蕩通。《論語》:‘好智不好學,其蔽也蕩。’孔安國云:‘蕩,無所適守也。’漫羡,由於雜也;無所歸心,則去道本遠矣。”
按:《隋書·經籍志》論及雜家有云:“放者爲之,不求其本。材少而多學,言非而博,是以雜錯漫羡而無所指歸。”此論實本《漢志》,可相證發。
(九)農家
《神農》二十篇。六國時,諸子疾時怠於農業,道耕農事,託之神農。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疑李悝及商君所説。’”
按:法家論治,首重耕戰,不特李悝、商鞅然也。而二人言之尤兢兢。劉氏疑此書爲二人所説,是已。人情貴遠賤近,尊古卑今。故先秦諸子之言道術者,必高遠其所從來,託荒古不可知之人以傳其書。《淮南子·修務篇》,已揭斯大例矣。徵之載籍,若《孟子》有爲神農之言者許行,《漢書·食貨志》鼂錯引神農之教,《吕氏春秋》、《管子》、《氾勝之書》亦引神農之教,《淮南子》引神農之法。即以《漢志》而論,如《諸子略》農家,《兵書略》陰陽家,《數術略》五行家、雜占家,《方技略》經方家、神僊家,並有神農書,皆託古也。故其書亦早亡。是書馬國翰有輯本。
《野老》十七篇。六國時,在齊楚間。
應劭曰:“年老居田野,相民耕種,故號野老。”
按:此乃六國時人述農耕之事,而託名野老以傳其書。野老爲誰?未可實指。猶道家《老成子》、《鄭長者》之類耳。此十七篇書,亦未必出一人之手。馬國翰輯佚書,但據馬驌《繹史》所云:“蓋古農家野老之言而吕子(不韋)述之”一語,即迻錄《吕氏春秋·士容論》中《上農》、《任地》、《辯土》、《審時》四篇,合爲一卷,題曰“《野老書》”,非也。《繹史》所云“野老”,乃泛指老農言,非《漢志》之野老也。如此輯佚,由於無識。
《宰氏》十七篇。不知何世。
葉德輝曰:“《史記·貨殖傳》裴駰《集解》云:‘計然者,葵邱濮上人。姓辛氏,字文子,其先晉國亡公子。嘗南遊於越,范蠡師事之。’《元和姓纂》十五海、宰氏姓下引《范蠡傳》云:‘陶朱公師計然,姓宰氏,字文子,葵邱濮上人。’據此,則唐人所見《集解》本,是作宰氏。宰氏即計然,故農家無計然書。《志》云:‘不知何世。’蓋班所見,乃後人述宰氏之學者,非計然本書也。”
按:後人述其學而託之宰氏,蓋非出於一手,成於一時,故班氏不能定其爲何世之作也。書已早佚,馬國翰有《范子計然》輯本三卷。
《董安國》十六篇。漢代内史,不知何帝時。
姚振宗曰:“《漢書·百官公卿表》所載漢内史,並在景帝元二年之前,其後即分爲左右内史。而文帝十四年,有内史董赤,疑赤字安國。赤心奉國,義亦相應。安國殆亦如氾勝之教田三輔,作此書歟?”
按:漢文帝時,行重農之策,安國掌治京畿,編述農書以爲民倡,事極可能,惜其書亦早亡。
《尹都尉》十四篇。不知何世。
馬國翰曰:“考《氾勝之書》云:‘驗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澤取減法神農。’尹澤,疑都尉之名,意其爲漢成帝以前人也。其書《隋志》不著錄,《唐志》三卷,今佚。”
按:《藝文類聚》卷八二,《太平御覽》卷九七八、九八〇,並引劉向《别錄》云:“《尹都尉書》有種瓜篇,有種蓼篇,有種芥、葵、薤、葱諸篇。”可知其書分事類物,各有專篇記載其種植之法。其後北魏賈思勰之《齊民要術》,實沿其例,特致詳於園圃藝蒔之法。顧其書取材廣博,《尹都尉書》,特其搜采之一耳。其後輯佚書者,若馬國翰但輯錄《齊民要術》中種瓜、葵、芥、蓼、薤、葱諸條,成爲一卷,名曰《尹都尉書》,豈有當乎!
《趙氏》五篇。不知何世。
姚振宗曰:“據《漢書·食貨志》及《齊民要術》所載,則此趙氏明是趙過。過又善於制器,武昭時人也。而班氏注云不知何世,豈别有其人耶?然其著聞者,無過於過。此注及前董安國注不知何帝時,尹都尉注不知何時,疑皆非班氏本文。題曰趙氏者,或其子姓及吏士爲之,不盡出於過手歟?”
按:趙過於武帝末爲搜粟都尉,創爲代田之法,一畝三甽,歲代處,故曰代田。教民耕殖,其法三犂共一牛,一人將之,下種挽耬,皆取備焉。制爲耬車,並改進其他耕耘之具,遠近賴其利。事蹟詳《漢書·食貨志》及《齊民要術》卷一。趙過實爲漢代最著名之農學家,《漢志》著錄之《趙氏》五篇,實指趙過無疑。特其人身任官職,勞於治事,未必有暇著書。此編殆亦他人所記而益以後出之事,由於紀述多雜,故班氏不能定其爲何世也。
《氾勝之》十八篇。成帝時爲議郎。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使教田三輔,有好田者師之。徙爲御史。’氾音凡,又音敷劒反。”
按:《晉書·食貨志》記載太興元年,詔曰:“昔漢遣輕車使者氾勝之督三輔種麥,而關中遂穰。”可知其人重本興農,爲後世所尊慕。著書言播種樹藝耕耘之法,至爲詳明。鄭玄注《禮》,即引用之。《周禮》草人注:“化之使美,若氾勝之術也。”賈公彦《疏》云:“漢時農書有數家,氾勝爲上。”是其書在唐以前早有定評。故北魏賈思勰撰《齊民要術》,采其説爲最多。《漢志》但以“《氾勝之》”三字標題,《隋志》於其下益一“書”字,陸德明《爾雅釋文》稱之爲《氾勝之種植書》,李善《文選注》又改題爲《氾勝之田農書》,皆異名也。其書早亡,馬國翰、洪頤煊、宋葆淳諸家均有輯本,洪書較勝,在《經典集林》中。
《王氏》六篇。不知何世。
姚振宗曰:“氾勝之已在成帝時,此列於其後,大抵亦與氾氏同時。若又在其後,則已將漢末,《七略》亦不及載矣。而班氏注云不知何世,亦疑是後人語,非班氏原文。”
按:今本《漢志》所列諸書次第,恐久經傳鈔,難免前後顛倒錯亂,似未可據以立論。不然,此下尚有《蔡癸》一篇,乃宣帝時人,何以獨列於末耶?如原本次第未亂,則此王氏之時,當不甚晚。無徵不信,闕疑可也。
《蔡癸》一篇。宣帝時,以言便宜,至弘農太守。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邯鄲人。’”
按:《漢書·食貨志》云:“宣帝即位,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歲數豐穰。五鳳中,蔡癸以好農,使勸郡國,至大官。”此一篇之書,蓋即其巡行郡國,敎民耕種,勸課農桑之文也。書已早亡。
右農九家,百一十四篇。
按:今計家數篇數,悉與此合。
農家者流,蓋出於農稷之官。播百穀,勸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長也。
姚明煇曰:“八政,見《洪範》”;孔子曰:“乃《論語》稱周伐紂誓辭。”
及鄙者爲之,以爲無所事聖王。欲使君臣並耕,誖上下之序。
顧實曰:“有爲神農之言者許行,欲與民並耕而食,孟子嘗斥之,是也。”
按:《隋書·經籍志》云:“農者,所以播五穀,藝桑麻,以供衣食者也。《書》敘八政,其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周官》冢宰以九職任萬民,其一曰:‘三農生九穀。’地官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種,周知其名,與其所宜地,以爲法而縣於邑閭’,是也。鄙者爲之,則棄君臣之義,徇耕稼之利,而亂上下之序。”此論實本《漢志》而補申之,可以互證。
(十)小説家
《伊尹説》二十七篇。其語淺薄,似依託也。
嚴可均曰:“《吕氏春秋·本味篇》,疑即小説家之一篇。《孟子》‘伊尹以割烹要湯’,謂此篇也。”
按:伊尹有書五十一篇,見前道家。與此不同者,一則發攄道論,一則薈萃叢談也。所記皆割烹要湯一類傳説故事,及其他雜説異聞。書乃僞託,早亡。
《鬻子説》十九篇。後世所加。
嚴可均曰:“《隋志》道家《鬻子》一卷,《舊唐志》改入小説家。隋唐人所見,皆道家殘本;其小説家本,梁時已佚失,劉昫移道家本當之,非也。”
按:鬻子有書二十二篇,見前道家。此與伊尹説一書同例,皆後世所綴集,託之古人也。書亦不傳。
《周考》七十六篇。考周事也。
章學誠曰:“小説家之《周考》七十六篇,班固《注》云:‘考周事也。’則其書不當儕於小説也。”
按:此云《周考》,猶言叢考也。周乃周遍、周普無所不包之意。《漢志》禮家之《周官》,儒家之《周政》、《周法》,道家之《周訓》,皆當以此解之,已具論於前矣。小説家之《周考》,蓋雜記叢殘小語、短淺瑣事以成一編,故爲書至七十六篇之多。其中或及周代軼聞者,見者遽目爲專考周事,非也。下文猶有《周紀》、《周説》,悉同此例。
《青史子》五十七篇。古史官記事也。
章學誠曰:“小説家之《青史子》五十七篇,其書雖不可知,然觀《大戴·保傅篇》所引,則其書亦不當儕於小説也。”
姚振宗曰:“劉勰《文心雕龍·諸子篇》云:‘青史曲綴以街談’,此其所以爲小説家言。安得以殘文斷其全書乎!”
按:《隋書·經籍志》云:“梁有《青史子》一卷,亡。”是其書早佚。馬國翰有輯本。或謂世以史書總謂之青史,其説蓋起於此。斯言非也。古人以竹簡寫書,新竹滑,必先去其青,謂之殺青;又用火炙之,令汗出以防蠹,謂之汗青。故總稱史册爲青史耳。與此《青史子》不相涉也。
《師曠》六篇。見《春秋》。其言淺薄,本與此同,似因託也。
按:師曠有書八篇,在《兵書略》陰陽家。標題雖同,所言各異也。《春秋》襄公十四年《左傳》:“師曠侍於晉侯。”杜《注》云:“師曠,晉樂太師子野。”而《孟子·離婁篇》稱“師曠之聰。”趙《注》云:“師曠,晉平公之樂太師也,其聽至聰。”其他行事,散見於《周書》、《國語》、《韓非》、《吕覽》者尚多。是固周末聞人也,故造僞書者依託之。書亦早亡。
《務成子》十一篇。稱堯問,非古語。
錢大昭曰:“《荀子·大略篇》云:‘舜學於務成昭。’楊倞《注》引《尸子》曰:‘務成昭之教舜曰:避天下之逆。從天下之順,天下不足取也;避天下之順,從天下之逆,天下不足失也。’又五行家有《務成子災異應》十四卷,房中家有《務成子陰道》三十六卷。”
按:務成子乃遠古傳説中之人物。《荀子·大略篇》以爲舜師,而《韓詩外傳五》又云:“堯學於務成子。”是堯舜之師,集於一人,蓋上世之有道術者。故言五行,房中者皆得爲書以依託之。此書十一篇,列在小説,蓋叢談雜論之類耳。《隋志》已不著錄,書已早佚。
《宋子》十八篇。孫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
馬國翰曰:“宋鈃,《孟子》作宋牼,《韓非》作宋榮子,要皆是一人也。《漢志》小説家《宋子》十八篇,隋唐志不著目,佚已久。”
按:《孟子·告子篇》:“宋牼將之楚,孟子遇於石丘。”趙《注》云:“宋牼,宋人,名鈃。”孫奭《疏》云:“牼與鈃同,口莖反。”考《莊子·天下篇》,以宋鈃與尹文並論;《荀子·非十二子》,將墨翟與宋鈃同譏;是宋子在戰國時,固一大名家也。故孟子與之對語,稱之爲先生;而《荀子》書中,兩引宋子,又兩引子宋子;其爲人尊重復如此。不解其十八篇之書,何以入之小説?此殆後人所撰集而託名於宋子者,其言淺薄雜亂,不主一家,故歸諸小説家耳。使果如班《注》所云“言黄老意”而甚專深,則必入道家矣。此書早佚,馬國翰有輯本。
《天乙》三篇。天乙謂湯,其言非殷時,皆依託也。
按:小説家著錄之書,十九皆依託。班氏自注中,有指出者,有未指出者。若此書以天乙標題,託名商湯。而其所言,非殷時事,班氏直斥之爲依託,不啻爲辨僞之業揭櫫一大例矣。
《黄帝説》四十篇。迂誕,依託。
按:司馬遷撰述《五帝本紀》,雖以黄帝居首,而是篇《贊》中即云:“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雖言之。”可知其於諸子中所稱頌之黄帝,視爲神聖化人物,大半不以爲可信。而傳説之辭,夸飾過甚。至將遠古事物發明,如養蠶、造字、音律、舟車、醫學、算數等,皆謂創始於黄帝之時,又稱其人上登於天以神其事,荒遠無稽,大抵皆神話也。《漢志》著錄之《黄帝説》四十篇,蓋出戰國時人之手,實集神話之大成。其時道家又以黄老連稱,故言道術者,必溯源於黄帝。《漢志》道家,著錄《黄帝四經》四篇,《黄帝銘》六篇;又《黄帝君臣》十篇,則注云“起六國時,與老子相似”;《雜黄帝》五十八篇,注云“六國時賢者所作”。可知後世依託其名以闡發道術者,其書甚多。此四十篇《黄帝説》中,又必有道論存焉。顧雜陳廣采,語多迂誕,故班氏直斥之爲依託也。書亦早亡。
《封禪方説》十八篇。武帝時。
沈欽韓曰:“此方士所本。史遷所云其文不雅馴。”
楊樹達曰:“方説者,《史記·封禪書》記李少君以祀竃、榖道、卻老方見上;亳人謬忌奏祠太乙方;齊人少翁以鬼神方見上;膠東宫人欒大求見言方之類是也。”
按:此乃漢武帝時用事鬼神之迷信記錄與論説也。方士所重,儒家所擯,故其書不傳。
《待詔臣饒心術》二十五篇。武帝時。
顔師古曰:“劉向《别錄》云:饒,齊人也,不知其姓。武帝時待詔,作書名曰心術。”
按:“心術”二字,猶言主術、君道,謂人君南面之術也。《管子》有《心術》上下篇,即爲闡發君道而作,余已有《疏證》專釋之矣。《管子·心術上篇》開端即曰:“心之在體,君之位也。”可知以心比君,由來已舊。此二十五篇之書題爲《心術》,意固在此。蓋其書重在闡明君道,而亦雜以他説,爲書不純,故不列之道家,而竟歸於小説,與伊尹、鬻子、黄帝諸《説》並敘,非無故矣。自來疏釋《漢志》者,不解“心術”爲何物,故特爲發明之。
《待詔臣安成未央術》一篇。
應劭曰:“道家也。好養生事,爲未央之術。”
顧實曰:“《老子》云:‘荒兮其未央哉!’又云:‘緜緜若存,用之不勤。’未央者,未已也,未盡也。勤亦盡也。”
按:“未央”二字,乃長樂無極之意。漢初蕭何營未央宫,即取義於此。《漢志》著錄之《未央術》一篇,蓋專言養生之道以致健康長壽者。姚振宗疑與房中術相類,非也。《急就篇》末句云:“長樂無極老復丁。”即祝願人皆永壽,未央意也。
《臣壽周紀》七篇。項國圉人,宣帝時。《虞初周説》九百四十三篇。河南人。武帝時,以方士侍郎,號黄車使者。
錢大昭曰:“項國疑淮陽國之譌。”
姚振宗曰:“《周考》,考周事。此周紀,大抵亦紀周代瑣事,同爲街談巷議之流歟?”
按:此與上文《周考》,下文《周説》同例。當以周遍、周普解之,謂雜事叢談之紀錄也。不應目爲紀周時事。
顔師古曰:“《史記》云:‘虞初,洛陽人。’即張衡《西京賦》‘小説九百,本自虞初’者也。”
按:此乃漢代虞初所輯小説叢談之彙編也。篇數近千,非彙編而何。卷帙繁重,尤易散失,故其書亡佚亦早。據《文選·西京賦》李《注》所引《漢書》,知今本《漢志》自注“號黄車使者”上,尚有“乘馬衣黄衣”五字,宜據補。
《百家》百三十九卷。
按:《百家》下當有“言”字,或傳鈔者奪之。此與道家之《道家言》,法家之《法家言》,雜家之《雜家言》同例,俱殿各家之末,乃學者撮鈔精言警句之編。小説家百家之説尤廣,故所錄爲多,致有百數十卷,書亦早亡。
右小説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
按:今計家數篇數,實爲十五家,千三百九十篇。
小説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塗説者之所造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爲也。”
顧實曰:“稗者,小也。小官之稱稗官,猶小販之稱稗販也。所引孔子語,今《論語》作子夏曰,子夏亦述孔子語耳。如有子曰:‘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説苑·建本篇》作孔子曰,即其例也。”
然亦弗滅也,閭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
顧實曰:“然則稗官者,閭胥里師之類也。”
按:《隋書·經籍志》云:“小説者,街談巷語之説也。《傳》載輿人之誦,《詩》美詢於芻蕘。古者聖人在上,史爲書,瞽爲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而庶人謗。孟春,徇木鐸以求歌謠,巡省觀人詩以知風俗,過則正之,失則改之。道聽塗説,靡不畢紀。《周官》誦訓,掌道方志以詔觀事,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而職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與其上下之志,誦四方之傳道而觀衣物,是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此論實本《漢志》而更發揮之,可以互證。
凡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出蹴一家,二十五篇。
按:今計家數篇數,實爲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五十九篇。《蹴》二十五篇,從《諸子》雜家出,入《兵》技巧。
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皆起於王道既微,諸侯力政,時君世主,好惡殊方。是以九家之術,蠭出並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馳説,取合諸侯。其言雖殊,辟(譬)猶水火相滅亦相生也;仁之與義,敬之與和,相反而皆相成也。
顧實曰:“十家去小説,故曰九家。九家亦曰九流,向、歆所定。故張衡曰:‘劉向父子領校秘書,閲定九流’也。水火相滅,還復相生,其理至微,其事至恒。推驗羣物,莫不皆然。天有陰陽,地有山川,鳥獸草木有雌雄牝牡,人事有仁義敬和。”
《易》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今異家者,各推所長,窮知究慮,以明其指。雖有蔽短,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使其人遭明王聖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
按:《淮南·氾論篇》云:“百川異源,而皆歸於海;百家殊業,而皆務於治。”此語足以發明《易繫辭》同歸殊塗、一致百慮之旨。大抵諸子之興,皆起於救世之急,咸思以其術易天下。雖各有短長,可相互爲用。自古英才傑士,固於經藝之外,兼取諸子之長,以爲匡濟之具。先秦如管仲、商鞅,後世如王安石、張居正,悉有取於道家、法家之要,得所折中,故能成股肱之材,立不朽之業。如徒拘泥於六經,羈絆於儒學,則膠柱鼓瑟,鮮有能收經世濟民之效者,此讀書之所以貴有通識也。
仲尼有言:“禮失而求諸野。”方今去聖久遠,道術缺廢,無所更索。彼九家者,不猶瘉(愈)於野乎!若能修六藝之術,而觀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長,則可以通萬方之略矣。
姚振宗曰:“此一大段文字,格調大類劉歆《移太常博士書》,是亦班氏全用《輯略》之文之一證。”
曹耀湘曰:“班志《藝文》,本取《劉歆》之《七略》。其於諸子,區分九流。墨家名家之書爲最少。周之末,墨言雖盈天下,傳其術者,類優於行而絀於文。雖有著述,殆無足觀,故不能及儒家道家之十一。《志》中推墨家所出與其短長之處,所見不逮《淮南》遠甚,寧論史公與莊子乎?劉歆之敘諸子,必推本於古之官守,則迂疏而鮮通。其曰道家出於史官,不過因老子爲柱下史,及太史公自敘之文,而傅會爲此説耳。若云歷記成敗興亡,然後知秉要執本,未免以蠡測海之見。至其謂墨家出於清廟之守,則尤爲無稽之肊説,無可采取。唯是焚書以後,遺文間出,是賴此時校輯之勤,以得存世而傳於後耳。”
按:自劉班論列諸子,謂皆出於王官。後之辨章學術者,率奉此以爲定論。獨清末學者長沙曹氏以爲不然,載其説於《墨子箋》中。要言不煩,其説是也。余平生論及斯事,守《淮南·要略篇》之論,以爲諸子之興,皆因時勢之需要,應運而起,不必有其淵源所自也。使徒牽於某家出於某官之説,則不足以明學術自身發展之因,而莫由推原其興替,故其説必不可通。觀《淮南》論諸子之學,皆起於救世之弊,應時而興。故有殷周之争,而太公之陰謀生;有周公之遺風,而儒者之學興;有儒學之敝,而墨者之教起;有齊國之興盛,而管仲之書作;有戰國之兵禍,而縱横修短之術出;有韓國法令之新故相反,而申子刑名之書生;有秦孝公之勵精圖治,而商鞅之法興焉。其所論列,確當不移。凡言諸子之所由起,必以此爲定論,足以摧破九流出於王官之論也。近人胡適,嘗爲《諸子不出於王官論》,附錄於《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後,揭櫫四端,言之成理,學者可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