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通论

作者:舒新城
教育通论

舒新城著。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教育通论类著作的代表作之一,该书特重历史演化与中国教育实际问题,在叙说教育与各种教育活动的关系的同时,反映了当时中国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的一般成果。1927年初版,至1933年,已刊行12次。他着重阐发了尊重学生个性与注意社会生活的基础,把自由与合作精神结合起来,在向西方学习的同时,结合中国国情,创造新教育的学术观点。对于目前言必称西方的学风,本书可谓一付难得的清醒剂。

舒新城其它书籍

猜你喜欢的书

少年

少年

《少年》是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1875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在《少年》中,作者以倒叙的方式回忆了主人公阿尔卡季十九岁时的几段难忘经历,体现了主人公逐渐走向思想成熟、性格完善以及精神丰富的过程。这部小说打破了传统教育小说单一的线性层次,而体现出现代成长小说丰富的多层内涵,作者大胆地把社会小说、悬疑小说、心理小说融入教育小说之中,并以戏剧化手法使之融合起来。

梁方仲集

梁方仲集

本书主要收录梁方仲先生1949年前后的学术论著,若干经典文献仍予以收录,但对1949年前学术著述有所侧重,旨在彰显梁方仲先生早期及在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任职期间之学术成就,以体现梁方仲先生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之学术渊源。

南华真经循本

南华真经循本

南华真经循本。明期罗勉道撰。三十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勉道将《刻意》、《缮性》、《让王》、《盗跖》、《说剑》和《渔父》六篇刊为“黜伪”。其注结合先秦名物故训典制,融通本义。

最后的微笑

最后的微笑

现代中篇小说。蒋光慈著。1928年9月上海现代书局初版。作品运用梦境和幻觉的表现手法,描写一个青年工人为复仇而自杀身亡的故事。16岁的王阿贵聪明、好学,他在S纱厂做小工时,报名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秘密开设的平民义务学校学习。在共产党员教师沈玉芳和工友李全发的教育和启发下,逐渐懂得了革命道理。后来S埠发生了空前政治大变动,大批工人、群众被杀,沈玉芳、李全发相继被捕,王阿贵也因参加罢工而被厂里开除。回到家里,王阿贵看见害病的父亲和憔悴的母亲,遂生自杀念头。但白天看见的一场蚂蚁混战,使他想到:小蚂蚁被他的同类欺侮了还要拼命地抵抗一下,难道自己“连蚂蚁也不如”?于是,王阿贵产生了强烈的复仇心理。他从保管枪支的工友张应生处偷拿了一把小手枪,通过各种方法,先后杀死了张金魁等4个工头、暗探。最后他被巡捕包围,在无法逃脱的情况下,用手枪对准自己胸膛,面带胜利的微笑,随枪声倒了下去。

南翁梦录

南翁梦录

越南文人笔记,语辞偶涉怪诞,黎澄著。黎澄(1374~1446),字孟源,号南翁,原名黎元澄,黎季犛长子,祖籍中国浙江。黎季犛篡位后,改回原姓胡,建立胡朝,黎元澄也随之改称胡元澄。明朝灭胡朝后,黎元澄与父季犛、弟汉苍于明永乐五年(1407)被俘获送到北京。黎元澄有神枪法,明朝廷诏入宫,专督造火枪、火药,入仕明朝后改名黎澄。初任职工部营,后升郎中、工部右侍郎、左侍郎,明正统十年(1445)升工部尚书,逝后葬于北京西山南安河村旁。《南翁梦录》成书于明正统三年(1438),该书自序中称“正统三年戊午重九日”。全书叙述越南李、陈两朝时期的历史人物及事件,及佛、道各宗在越南流传的事迹,共31篇。中国学者张秀明称:“黎澄所写之《南翁梦录》,为回忆安南陈朝时之嘉言懿行,佚闻轶事三十一则,体类诗话。”黎澄自称所撰该集是有感于故国越南人物“自昔蕃盛,岂可以偏方而遽谓无人乎哉!前人言行才调,多有可取者,至于兵火之间,书籍灰烬,遂令泯灭无闻,可不惜欤?兴思及此,寻绎旧事,遗亡殆尽,犹得百中之一二,集以为书”。黎澄回顾自身遭遇的国家丧乱,感叹人生如梦,“彼中人物,昔甚繁华,时迁事变,略无遗迹,唯我一人知而道之,非梦而何?”因此把书名“录以梦名”。书中所介绍的越南人物事迹的历史,可补越南正史之不足,其中又引录了众多越南文人创作,对越南文学文献亦具有相当高的参考价值。

清奏疏选汇

清奏疏选汇

不分卷,选取清代朝臣疆吏三十八篇与台湾直接、间接有关之奏疏辑成。其中大部分采自署仁和琴川居士所辑“皇清奏议”一书,馀则分据李光地“榕村全集”、徐炘“吟香书室奏疏”、黄爵滋“黄少司寇奏疏”、张佩纶“涧于集”、宗室宝廷“竹坡侍郎奏议”、王仁堪“王苏州遗书”、丁宝桢“丁文诚公遗集”、邓承修“语冰阁奏议”等各专集选录,并另有两疏得自抄件。依时序分,顺治年间,共有十三篇;以时值郑氏(成功)与清廷抗衡于东南沿海,所选几均为奏陈东南海上战守事宜,具疏者为陈锦、季开生、王永吉、林德馨、陈棐、龚鼎孳、王于玉、王启祚、蔡竹馨、王命岳、季振宜等。康熙十三至十四年,即耿(精忠)、郑(经)联合抗清前后,共有两篇;一为福建总督范承谟在耿变前絛陈闽省利害,一为在籍(安溪)编修李光地密陈“攻勦”耿、郑机宜。五十八年,有福建巡抚吕犹龙“进呈台湾番檨疏”一篇。雍、乾两朝时代,共有六篇,均关係台湾因革事宜,具疏者为高其倬、史贻直、高山、喀尔吉善、吴士功、福康安等。道光二年,共有四篇,为福建布政使护理巡抚徐炘有关台、澎等事宜奏议。二十年,共有两篇,为刑部右侍郎黄爵滋回奏查办淡水同知龙大惸舞弊一案。光绪年间,共有十篇。内张佩纶具奏者二:一为当三年台湾正在“开山抚番”、拓土分治之际,张氏以词臣言事,因列论台湾与新疆、吉林三地防务,合为筹边疏;一为十年中、法战争之初,张氏奉命会辨福建海疆事宜,因查参台湾总兵张在元案。宝廷具奏者一,为八年奉派典试福建乡试之馀奏陈闽省海防、船政、关税三事。馀为光绪十年至十一年法兵侵台期间王仁堪(官修撰)、丁宝桢(官四川总督)、邓承修(官鸿胪寺卿)诸人所具援台奏议(其中王氏三篇係代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