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五七 “要”字两解
苏叔阳的《故土》里有一处,发言的人利用“要”字的不同意义活跃会场气氛(见164页)。摘录如下:
他说:“今天我要讲很长的话——”全体与会者一愣,不少人发出叹息。可是他紧接着说:“大家是不欢迎的。”听众活跃,鼓掌。代表:“所以,我只准备讲三分钟。”又是一阵鼓掌。
“今天我要讲很长的话”,作为独立的一句,“要”字表示说话人的意志;作为复合句的第一分句,“要”字表示假设,等于“要是”。发言的人故意说半句就停下来,造成误会,然后说出后半句,解除误会,使听众皆大欢喜,超出一般。这应该也是一种修辞手法吧,可是我查了好几本讲修辞学的书,都没找出来这是一种什么修辞格。
【后记】承深泓同志见教,谭永祥同志的《修辞新格》书里有歧疑格,即指这种手法,作者举了十三个例子。深泓同志的文章见《中国语文》1987年3期。
五八 “抢”的对象
1984年11月10日的《人民日报》有一篇新闻报道,题目是《钱老太被抢记》。光看这个题目,一定以为是钱老太太家里被匪徒抢去一些财物。看了正文才知道是老太太有四个孙子,都非常孝顺,抢着要把老祖母接到自己家去供养。
“抢”字有两种用法,可以拿财物做对象,也可以拿财物的主人做对象。饥荒年景穷人造反,可以“抢粮食”,也可以“抢粮店(或粮仓)”,两种说法指的是一回事。英语rob的宾语就只能是财物的主人,没有以财物本身为抢劫对象的动词。
这里的“钱老太被抢”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意义,“抢”的对象是人本身而不是财物的主人,这就给读者一种意外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作者所以取这么个标题的用意。光看标题《钱老太被抢记》,认为抢的是钱老太的财物,这是很自然的。如果标题里头不是“钱老太”而是“钱小妹”“钱姑娘”什么的,那就不一定了。
16世纪或稍后。
“稍微”之外,“多少”也有类似的情况。例如:
多少也识些个字,知书懂理。
大家都喝了酒,多少都带着点酒味。
脸是黑中带黄,多少有些络腮胡子。
你就放心吧!打仗的事多少还经过两次。
你去吧!你比我多少强点儿。
两个人四只眼,多少也可少受一些骗。
也有例外,如:
虽然多少被他的话感动了,但我还……。
同伴们野马似的生活使他多少恢复了他应有的活泼。
“稍微”和“多少”的用法上的这个特点引起一个问题:从语法上讲,“稍微、多少”是只修饰形容词或动词呢,还是修饰后头的整个组合?从语义上讲,“稍微、多少”和“些、点”是重复呢,互相配合呢,还是哪个对哪个有限制作用?
所有这一类例子,如果去掉“稍微、多少”,句子一样站得住,可是如果去掉“些、点”,大多数例子就站不稳(上面所引的例外,有的念起来就觉得不够圆满)。这样,好像认为“稍微、多少”是修饰后头的整个组合较好。
从语义方面看,有些个包含“有些、有点”的句子,前头也可以用“很”,例如“很有些出入”,“很有点儿不满”,“很有点儿意思”,“这孩子很有点儿像他父亲”。这似乎表明“些、点”的指小作用已经减弱,或者说是所表示的少量的幅度已经相当扩大,以至于需要用“稍微”和“很”来加以限制,分别表示真正的少和并不太少。用“多少”的句子有的也能用“很”去替换“多少”,例如“很识些个字”,“打仗的事很经过两次”。至于“稍微聪明一些”等例子,虽然不能用“很”去替换“稍微”,可是如果没有“稍微”,也就只有比较聪明的意思,不一定是只比较聪明一丁点儿。
但是“稍微”和“多少”的后头一般不能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形容词或动词,仍然不能不说是用法上的一个特点。
末了要说明的是,如果“稍微”后面的动词已带否定词“不”,后头就不要求有“点(儿)”、“些”或别的数量词。例如:
稍微不如意就发脾气。
稍微不注意就会错过。
教育孩子不能稍微不听话就打骂。
八〇 一嗓子
最近看见几个“(一)嗓子”的例子:
我要是常来,您就会听出声音来了,不至于给我那么一嗓子。 (苏叔阳《家庭大事》)
就他那一嗓子,您就得乖乖儿把车交给他。 (苏叔阳《画框》)
“嘿——”那边儿又怪声怪气地来了一嗓子。 (张洁《男子汉的宣言》,《人民文学》1983年10期)
屋里的二十几个“成员”都被他这一嗓子给喊醒了。 (从维熙《远去的白帆》)
这一嗓子就决定了苏珊珊的命运。 (从维熙《遗落在海滩的脚印》)
时不时的唱上两嗓子。 (《北京晚报》,日期失记)
喂……是我呀,一嗓子就听出来啦?真有你的! (韩少华《暮雪》,《人民文学》1984年4期)
你一嗓子我一嗓子地争吵起来。 (刘心武《钟鼓楼》)
这些例子里的“一嗓子”都可以用“一声”来代替。
我孤陋寡闻,不知道这“一嗓子”是崭新的创造,还是由来已久。细想起来,这“一嗓子”倒是有填补空缺的作用。请看:
上表可以看出:(1)“一声”适用的范围比“一嗓子”大;(2)“吃、喝”等没有和“一下”相当的动量词。此外,还有最后两行需要说明,就是这里的动量词主要出现在动词前头,如:“一脑袋把球顶出去十好几米”,“一屁股坐在了草地上”。在这个位置上,如果用“一下”,多半说“一下子”;这也适用于别的动词。
八一 “把”字用法二例
“把”字的用法在很多地方超出一般介词的用法。下面是两个例子:
手也伸得太长了,还 把不把 他们清洁班放在眼里? (陆北威《年轻人》,《人民文学》1982年1月)
妈妈可慌了神,把地擦了又擦,桌子抹了又抹。 (刘浚泉《这事儿可真逗》,《北京晚报》1982年9月7日)
别的介词能有“X不X”的格式吗?能一气管两个不连在一起的宾语吗?这都使人想起“把”的动词来源,比较:“你请不请我吃糖?”“让老张三点钟来,小李四点钟来。”
别的介词能有第二种用法的我一时还想不起来。能有第一种用法的也都是动词性很强的,例如:“他在不在那里看书?”“你到不到上海去?”“你对不对我说实话?”(比较: * 你对于不对于这件事认真看待?)
八二 “动趋式+宾语”的语序
由简单动词加复合趋向动词构成的复合动词,后边带宾语的时候,可以有三种语序(参看《现代汉语八百词》36页):
A.牵出来一头大黑熊
B.吃下几个杏儿去
C.打个报告上去
这三种语序是很值得做一番详细的比较研究的。一般的印象是C式用得少,B式最常见,A式有发展的势头。最近读李准的中篇小说《瓜棚风月》(《人民文学》1985年2期),其中A式出现五次:
从地下拾起来二十块钱(33页右)
接过来自己的帽子(同上)
花轿里走出来个穿喇叭裤的大闺女(40页右)
拱出来一块红薯(45页右)
抓过来他的秤(47页右)
而B式只出现一次
怎么现在上起化肥来了(41页右)
这跟一般印象里边的多和少恰好相反。不知道这是反映普通话里边的新情况呢,还是动趋式本身在分化,很值得进一步调查。
八三 “也、又、都、就、还”的轻重读音
“也、又、都、就、还”这几个副词,在句子里的读音因语义而有轻重:用于某些个意义,可以读得重些,也可以读得轻些(有时候必须重些);用于另一类意义,就不能重读,只能轻读,但不一定变轻声。下面举例:
八四 “儿”是后缀
《中国语文天地》1986年5期刊出林伦伦同志的文章《普通话里表示儿化的“儿”是后缀吗?》,对“儿”的后缀身份提出疑问,理由是它不具备语音形式,即不成音节。文章的末了说:“统一矛盾的方法不外有二,一是认为表示儿化的‘儿’不是后缀,因为它不具备语音形式。二是把‘儿’作为一种特殊的后缀,只由一个表示卷舌作用的‘r’充当它的语音形式。至于两者谁是谁非,笔者尚未敢轻下断语。”我不揣冒昧,试作回答。
作者提出解决问题的两种选择,我看前一种不是个办法。为什么呢?“不是后缀”,那么是什么呢?能说是“词根”吗?当然不能。那么,这个“儿”在语法上就成了什么都不是的一个怪物了。作者提出的第二个办法,说“儿”是一种特殊的后缀,有点万分无奈的口气,其实不必。把“卷舌作用”作为后缀是有点特别,但是有些方言里的“儿”尾演变为在前一字的后边加个-n(成音节或不成音节),也是相当特殊的。再还有,“两个”>“俩”,“三个”>“仨”,其中的“个”变成在语音上减去-ŋ和-n,那就更特别了。
把“语音形式”理解为“成音节”,未免太狭隘。不成音节的辅音也是一种语音形式,如前面说的“儿”尾的变形-n,英语表示名词复数的-s。这些都可以称为后缀。让一个音变成另一个音也是一种语音形式,如英语“人”单数man,复数men,a变e。减去一个音也是一种语音形式,如前面说的“俩”、“仨”。把减去一个音和甲音变乙音称为“语音变化”,也许更容易被人们接受。这种语音变化也是一种语素,虽然说不出它是中缀、后缀。还有语音没有变化而语法有变化的,如英语sheep(单数)和sheep(复数),我们说复数的sheep是单数的sheep加了一个表示复数的语素,一个零形式的后缀。总之,要承认一个语素的语音形式是可以多种多样的。
八五 作状语用的形名短语
有那么一些由单音形容词加双音名词组成的短语,几乎是只做状语用。例如:
大面积丰收 大幅度增产 大规模展开 大范围推广
大批量生产 大兵团作战 小剂量试服 长时间鼓掌
远距离操纵 高速度建设 多方面探索 多渠道流通
说“几乎是”只做状语用,意思是其中有的有时候做名词用,例如:单纯追求高速度|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这种用法比较少,有的是完全不能这样用。
这种短语的构成跟某一类型的非谓形容词相同,都是以名词为基础,用法也相类似,都是不作名词用。下面的例子可以跟上面的例子比较:高层(建筑)|高速(公路)|大型(文艺刊物)|长期(贷款),等等。有些非谓形容词也是可以做状语的,例如:高速(前进)|长期(积压),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