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八六 五七
王了一先生在《中国现代语法》第三十节“基数,序数,问数法”的附注七里说:“但习惯上只有‘三五’的说法。‘五七’、‘六八’、‘七九’之类都不成话。”
王先生这个话是按现代北京话的语法说的,事实上确是这样。可是在早期的白话里曾经有过“五七”的说法,几乎和“三五”一样的普通。例如:
身边要一人相伴亦无,岂况有五百七百众耶? (《五灯会元》卷9)
城中屋宇有五七分以上。 (《绍兴甲寅通和录》,《三朝北盟会编》162.9)
那朱温成亲后才得五七日,有两人……同寻朱三。 (《五代史平话·梁上》23)
似此告了他五七番。 (《警世通言》19)
小人离乡五七年了。 (《水浒传》44.19)
庄前庄后有五七百人家。 (又46.53)
带五七分酒,佯醉假颠。 (又52.35)
《儿女英雄传》里也有一例:
那几个跟班儿的跑了倒有五七荡。 (32.12)
但是就着现代口语里已废这一点来推测,《儿女英雄传》这个例子怕是作者不知不觉的仿了一下古。
从三到七,是比较居中的几个单位数,所以常常在这里边连缀两个数字来表示一个不太大也不太小的概数,如“二三”、“三四”、“四五”等,而跨过一数说“三五”或“五七”,正是增加这个数目的泛概性,是很有用的一种说法。不知道为什么留传下来的只有“三五”,而“五七”在半路上丢掉了。
要把这个概数的泛概性再扩大一点,还可以连缀三个数字来表示,而实际上也只有从三到七的例。在“五七”还通用的时期,把“三五”和“五七”相连,说“三五七”,如:
如今枉自有三五七口人吃饭,都不管事。 (《水浒传》24.49)
现在却说“三五六”,例如:
谁知道他五年当中没有爱上了三五六回的人? (赵元任《最》68)
这自然是“五七”已经作废的结果。
常常看见有的新闻报道,内容很详细,可是最关键的事项,读者最想知道的事项,偏偏一字不提。真是无可奈何!下面是三个例子。
(一)“一二·九”纪念亭在京奠基
为纪念‘一二·九’运动四十九周年,北京市团委、学联于十二月八日举行‘一二·九’运动纪念亭奠基仪式和座谈会。当年参加‘一二·九’运动的老战士康世恩、刘导生等和各界青年、学生代表共二百人参加了这项活动。(《光明日报》1984年12月9日)
问:这“一二·九”纪念亭建在哪儿呀?这不比有多少人参加奠基仪式更重要吗?
(二)全国最大的文化馆在京动工
由文化部、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东城区政府联合投资的东城区文化大楼,1986年12月27日在北京动工。这座大型文化设施,总建筑面积七千二百平方米,为全国之首,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标定馆”。室内设有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游艺、地下旱冰场、迪斯科舞厅、录音录像等综合文化艺术活动厅。室外设有音乐茶座、屋顶花园、园林庭院等休息娱乐场地。(《光明日报》1987年1月7日)
问:这个“全国最大的文化馆”倒是建在哪儿啊?光说是“东城区”,北京的东城区是北京内城的整一半,十几个平方公里呢!
(三)《伊凡雷帝传》翻译出版
伊凡雷帝是十六世纪俄国的大公、统帅,俄国历史上的第一位沙皇。……本书采用传记的形式,描述和分析了十六世纪俄罗斯历史的这些主要问题,并全面评介了伊凡雷帝充满矛盾的性格。我们期望本书的编译出版对史学界有所裨益,并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兴味。(《联合书讯》76期)
问:这么一本重要著作的著者是谁啊?又是谁把它翻成中文的啊?不知道。
一一一 髮生、並甫、常寧、凡鳥
一
1985年第7期《出版工作》30页引用了一个故事,节录如下:
有一本书稿,由于需要把原稿中的简化字改成繁体字,编辑部委托一位青年编辑负责。其中有一处是“××事件发生于××年”,这位青年同志把它改成“××事件髮生于××年”。
这位青年编辑因为不知道“发”不光是“髮”的简体,也是“發”的简体,闹了个大笑话。
把“发(=發)”改成“髮”,讲不通也不管,这是明显的错误。可并不是问题都这么明显。请看下面的例子:
《中国建设》(中文版)1985年第4期76页《报人张季鸾先生传》里有一处是:
我那次在太原住了一个多月……我到並甫十天即接到季鸞先生的親筆信……
《中国建设》中文版全部是用繁体字印的,校对的同志看见“到”字后头的“并”字,认为是排字工人搞错了,就拿起笔来把它改成“並”,尽管“並”字在这里讲不通。他不知道这里的“并”是太原的别名(古“并州”)。
还有一个比这个更隐晦的例子。任二北先生的《优语集》是花了很大力气编纂的学术著作,全部用繁体字排印,可是校对很差劲,非常可惜。第155页引明人笔记:
弘治閒,有贵戚封侯者,侍飲禁中。既過三爵,幾有“太陽同物” 之意。伶人为一猴,乘高跳弄,指之曰:“者猴子爬得高,跌得重。”當寧諭意,为改容者久之。即敕罢宴。
这里的“當寧”应当是“當宁(zhǔ)”。 [1] “當宁”指皇帝,《礼记·曲礼》:“天子當宁而立,诸公东面,诸侯西面,曰朝。”《尔雅》:“门屏之间谓之宁。”郭注:“人君视朝所宁立处。”就现在说,“当宁”已经是一个很冷僻的用语了,一般的校对是不会知道的,于是奋笔把“宁”改为“寧”,虽然他也说不出“當寧”是什么意思。
二
最近读到刘洁修同志的《成语》(汉语知识丛书),又遇到相反的一种情形:应该排成繁体的没有排成繁体。
有一次吕安来访,正碰上嵇康不在家,嵇康的哥哥嵇喜就出来接待。吕安连门也不进,只在门上题了一个“凤”字,转身就走了。嵇喜看见是个“凤”字,心里很高兴,以为是吕安夸奖自己。其实这是讽刺他,说他不过是个“凡鳥”。因为“凡鳥”合书就成“凤”字。(5页)
“凡”和“鳥”合写只能是“鳳”,怎能是“凤”呢?
* * *
[1] 借“宁”作“寧”,一般不会发生问题。字典里有四对字——佇:儜;苧:薴;詝 ;柠:儜——除“佇”和“苧”外都是极生僻的字。
一一二 由苏东坡作《黠鼠赋》的年龄问题引起的
《光明日报》1982年3月3日刊出臧克家同志的文章《东坡少作〈黠鼠赋〉》,说苏东坡做这篇赋的时候还只是十一二岁的少年。4月14日又刊出有关这个问题的三封信。(1)刘启林同志的信,认为这是由于误解参考材料而产生的错误。《经进东坡文集事略》里《黠鼠赋》有一处注释引《诗文发源》,说东坡十多岁时作《夏侯太初论》,有“人能碎千金之璧,不能无失声于破釜;能搏猛虎,不能无变色于蜂虿”之语,以少时所作故不传。后来东坡作《颜乐亭》诗与《黠鼠赋》,凡两次用之。不能因此就说《黠鼠赋》是少时所作。(2)子冉同志的信,说东坡少作大都失传,十一二岁作《黠鼠赋》之说没有证据。(3)眉山三苏文物保管所答复克家同志查询此说根据的复信。(克家同志是从该所出版的刘少泉编著《青少年的苏轼》中初次读到《黠鼠赋》的,刘书说这是苏轼大约十一岁时所作。)这封复信值得一读。全文如下:
所问《青少年的苏轼》一书中所说《黠鼠赋》是否苏轼少年之作的问题,我们请问了刘少泉同志,他回答说,确定这篇文章为苏东坡少年之作是有根据的。这个根据在东坡原作中无法找到,一方面是作者本人未写明年月,另一方面东坡是个奇才异人,其精微早熟的天才,包括他少年时的其他作品和行动在内,一般人是难以理解的。
少泉同志具体谈了东坡这篇少年之作的理由,主要来自两条根据:其一,宋人王直方的《王直方诗话》一〇三页上提到。(编者注:即读者提到《诗文发源》那段话。从略。)其二,苏东坡之孙苏籀《栾城遗言》三页里有一则写道:“东坡幼年作《却刀鼠铭》,公作《缸砚赋》,曾祖称之,命佳纸修写入,装饰钉于所居壁上。”东坡《却刀鼠铭》的基本内容与《黠鼠赋》中的内容大部分相同。而且这篇作品有“曾祖称之”之句,其曾祖是东坡和子由的祖父苏序。苏序是在东坡十二岁时的庆历七年去世的,也就是说,东坡的那篇作品应在祖父去世之前。鉴于以上原因,在不违背历史基本真实的情况下,少泉同志确认那篇作品大约为东坡十一岁的作品。
四川眉山三苏文物保管所
这个答复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不知道启林和子冉他们二位是否又给报社去过信,反正《光明日报》没有再发表有关这个问题的文章。
这封信里说《黠鼠赋》是苏轼少年之作有两条根据。其一是引《直方诗话》,根据《黠鼠赋》曾经引用少年时《夏侯太初论》中语句,就把《黠鼠赋》本身说成是东坡少作,这是非常奇怪的逻辑。其二是说苏籀的曾祖苏序看到苏轼的《却鼠刀铭》,苏序死的时候苏轼十二岁,因此《却鼠刀铭》是苏轼十二岁以前的作品,而《却鼠刀铭》内容与《黠鼠赋》大部分相同,因此后者也是苏轼十二岁以前的作品。这里既有逻辑的错误,又有事实的错误。首先,即使《却鼠刀铭》和《黠鼠赋》内容有相同的部分,也不能从前者是少年之作得出后者也是少年之作的结论。其次,《却鼠刀铭》和《黠鼠赋》的内容,除了都跟老鼠这种动物有关之外,可以说是毫无共同之处。我怀疑刘少泉同志没有见过《却鼠刀铭》。(我甚至怀疑他没有见过《栾城遗言》,因为他把《却鼠刀铭》写成《却刀鼠铭》,又在“命佳纸修写”后头加上个“入”字。)又其次,苏籀的曾祖不是苏序而是苏洵,苏洵死于治平三年,这一年苏轼三十一岁了。苏籀是苏辙的次子苏适的儿子,见《栾城后集》卷二十一《六孙名字说》,信里说他是“苏东坡之孙”是错误的。(从引文也可以看出来:“东坡幼年作……公作……”,称苏辙为“公”,而称苏轼为东坡,其非东坡之孙可知。)但是这不影响苏籀的辈分,无论他的祖父是大苏还是小苏,他的曾祖都只能是老苏即苏洵,不可能是苏洵的父亲苏序。为什么刘少泉同志会把苏籀的曾祖的名字搞错呢?难道他误解曾祖是祖父的祖父?这不大可能,因为曾祖是祖父的父亲,这是中学生都知道的常识。这就叫人不得不怀疑他是有意搞错,以便让这位曾祖在苏轼十二岁那年死去。以上种种,信的作者似乎也不是不知道,所以才在一头一尾写上些打掩护的话,什么“东坡是个奇才异人,……一般人是难以理解的,”什么“在不违背历史基本真实的情况下,少泉同志确认……。”总之这封信的文风很成问题。
这里所说文风,指的不是文章写得简洁还是烦冗,深刻还是浮泛,等等。这里所说文风,指的是写文章是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还是潦草塞责,蒙混读者。当然读者不能要求作者做他力所不及的事情,但是读者有权要求作者检查他的文稿,避免他 能够 避免的错误。如此而已,不能算是苛求吧?编辑同志有没有文风问题或者叫做作风问题呢?我看也是有的。拿到一篇稿子,认真阅读,改正他 能够 改正的错误,或者退给作者去改正,这是一种作风;一手接过来,一手发出去,一切推给“文责自负”,这是另一种作风。
苏东坡多大年纪写的《黠鼠赋》是个小问题,如果这是个孤立的事例,当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类乎此的事情常常出现,这就值得提出来说说了。听说很有些作者和编者不欢迎对他们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这就未免令人失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