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教育之意见

作者:蔡元培
对于新教育之意见

教育家蔡元培著。是作者在辛亥革命后,首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时所作。发表于1912年2月11日出版的《临时政府公报》第13号。此文系统全面地阐明了作者对于新教育方针的主张。他对清末制定的“忠君”、“尊孔”的教育宗旨进行了批评。提出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和美感教育,“五育”和谐发展的方针。认为教育分为隶属于政治者和超轶乎政治者两大类。前者包括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此二者反映了富国强兵的要求,还有公民道德教育,其内容是法国革命新提倡的“自由、平等、亲爱”。后者包括世界观教育和美育。在教学实施中,五育所占比例不同,军国民教育占10%,实利主义教育占40%,德育占20%,美育占25%,世界观占5%。所设修身、历史、地理、算学、物理、化学、博物学、图画、唱歌、手工、游戏等课程,在“五育”教育中分别具有不同意义。1912年9月北京教育部,根据此文精神,颁布《教育宗旨令》,明确规定国家教育宗旨是:“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主义、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对我国现代教育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此文编入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4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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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基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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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文献。奥·布朗基写于1832—1870年间。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79年根据1955年在巴黎出版的法文本译出出版,皇甫庆莲译。奥·布朗基,19世纪法国工人运动领袖,空想共产主义者。本书有5个部分,中译本11万字。选编布朗基重要文章40篇,较集中地反映他的基本思想及其发展过程。第1部分中《谁做的汤应该由谁来喝》(1834)提出消灭剥削,实现土地、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公有思想。第2部分是1848—1852年的著作,提出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不可调和,以人民武装消灭反动常备军,“摧毁资本暴政”的思想。第3部分《社会批判》是1865—1870年的文章汇编,提出“共产主义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不是臆想或试验出来的,“共产社会只能在摧毁了旧的堡垒的基础上才能建立”的思想。主张武装夺取政权,对资产阶级实行革命专政,建立人民自治政府,建设共产主义,用“全面协作制”代替私有制。第4部分选自《祖国在危机中》 一书的6篇文章,反映作者在巴黎公社起义前夕,为挽救法兰西的覆灭所作的斗争。第5部分论述了武装斗争的策略和战术。本书继承和发扬巴贝夫主义传统,形成了布朗基主义,对当时法国的工人运动和空想共产主义有重大影响。它不能阐明资本主义发展规律和雇佣劳动制的本质以及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存在依靠少数革命家的密谋起义和专政来推翻旧社会建立新社会的幻想,因而只是一种“本能的共产主义”。

药征续编

药征续编

《药征》为东人东洞吉益著作之一。征药五十三品,伟业未竟,人遽云亡。弟子村井续征十品,附录七十二品,辨古之妄,释今之惑,定正考核,十易寒暑,盖亦煞费苦心矣!按:东洞为彼邦复古派之有力分子,学问渊博,著述等身,从游者数百人。村井尤能传其衣钵,治旧疴,起废疾,名振西海。尝谓及门曰:仲景氏方法者,疾医之道也。苟不经圣人制作之手,安能有如此方法乎哉?

古今词话

古今词话

清沈雄撰。凡八卷,包括《词话》上下两卷,《词品》上下两卷,《词辨》上下两卷,《词评》上下两卷。《四库全书》著录为六卷,并非完本。书前有曹溶《词话序》云:“岁在乙丑,余来金阊,偶僧沈子出示《词话》。”乙丑为康熙二十四年(1685),可知此书至迟于是年已完成。序后有“凡例”四则,首云:“词话者旧有《古今词话》一书,撰述名氏久矣失传,又散见一二则于诸刻,兹仍旧名”。按《古今词话》有南宋杨湜撰本。而《历代诗馀》所引《古今词话》内容有关南宋及元、明人事,可见此书当为杨湜《古今词话》后另一种《词话》。钱曾《也是园书目》卷七著录《古今词话》十卷,或即此本。沈雄此书为第三种同名词话,名同而实异,不可混淆。是编搜集资料繁杂,引用书籍不下百种,在清初词坛上亦有开拓视野的作用。然所引前人论著,既不以时代先后为序,又不按著作性质分类,既引用书名,又夹杂人名,体裁杂乱。《四库提要》称“是编所述,上起于唐,下迄于康熙中年。杂引旧文,参以近人之论,亦间附己说。分词评、词辨、词品三门,征引颇为寒俭,又多不著出典。所引近人之说,尤多标榜,不为定论”。至于作者《柳塘词话》一书,今虽不传,然本书仍辑存若干条,自唐宋至清初词人,皆有评述,足备一说,亦为后人所援引。是书由于辑录资料不注明出处,剪裁也欠审慎,因此书中难免舛误。故赵万里《校辑宋金元人词》第五册按语亦称“其书芜陋不足道”。唐圭璋《词话丛编》所录《古今词话》乃据澄晖堂刊本。

郑亦邹郑成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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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著《郑成功传》(分上下两卷)作者郑亦邹,字居仲;福建海澄人。清康熙丙戌(四十五年),成进士;旋授内阁中书。未几,乞假归;结庐于白云洞之麓,授徒着书。所著有《明季遂志录》等书,多散佚。《郑成功传》约成于康熙四十五年稍后任内阁中书期间,上距台湾郑氏之亡只二十余年。传系郑氏四世事,编年纪述;虽由清人口吻,但以闽人说闽事,极具史料价值。

大乘百法明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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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名Maha^ya^na -s/atadharma-praka^s/amukha-s/a^stra 。全一卷。属印度大乘宗经论部。又称大乘百法明门论略录、百法明门论、百法论、略陈名数论。天亲菩萨造,唐代玄奘译。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一册。系摘自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之百法名数,为法相宗所依据重要论书之一。全书系就诸法而略分为五位百法,即:(一)心法,有眼识等八种。(二)心所有法,立偏行等六种分位,即:(1)偏行,有作意等五种。(2)别境,为有欲等五种。(3)善,有信等十一种。(4)烦恼,有贪等六种。(5)随烦恼,有忿等二十种。(6)不定,有睡眠等四种。(三)色法,有眼等十一种。(四)心不相应行法,有得等二十四种。(五)无为法,有虚空无为等六种。本论有(大三一·八五五中)‘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之语,乃说明一切法即五位百法,次列举补特伽罗无我及法无我,而阐述一切法无我之理,以为本论之主要旨趣。盖俱舍立‘七十五法’之说,而仅论及补特伽罗无我之理,是犹妄计心外有实法;唯识则阐明百法皆不离识、实我本空,故一一之法亦非实法,是为唯识证理之门。有关本书之著者,至元法宝勘同录卷九,谓系提婆菩萨,西藏译本则举出护法(藏Dpal-ldan-chos-skyon% )之名。本书之注疏极多,较重要者有:百法明门论解二卷(窥基)、百法明门论疏二卷(大乘光)、百法明门开宗义记一卷(昙旷)、百法明门论义一卷(德清)、百法明门直解一卷(智旭)等。

广大发愿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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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龙树菩萨造。宋施护等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