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音
作者:顾炎武
三卷,明清之际顾炎武撰。此书为顾氏《音学五书》之一。《五书》经三十年五易其稿而成,自言“据唐人以正宋人之失,据古经以正沈氏(约)唐人之失,而三代以上之音,部分秩如,至赜而不可乱”。他发现“卜筮之辞,多用音和,以便人之玩诵”。全书以彖辞、爻辞、彖传、象传、系辞、文言、说卦、杂卦为序,就古人文章韵脚以求古人韵部,如《师》六五爻辞“长子师师(六脂)弟子舆尸(六脂)”《小畜》上九爻辞“既雨(九麌)既处(八语)”之类。炎武为清代音韵学鼻祖,他继明陈第《毛诗古音考》破宋吴棫叶音之说,探求古本音,为后来江(永)、戴(震)、王(念孙、引之)、段(玉裁)建立有系统条例的文字语言学奠立基础。收入阮元学海堂《皇清经解》卷五至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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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溪集
元诗文集。7卷。王逢撰。《四库全书》曾据浙江鲍士恭家藏本编入别集类。《梧溪集》原名《澂江棹歌》,系王逢生前自编。前6卷刊行于元末,第7卷则是王逢死后由其子王掖刊行于明洪武年间。景泰七年(1456)陈敏政据元至正及明洪武旧板补刻,刊行于世。卷首有元至正十九年(1359)周伯琦序,杨维桢序,至正六年汪泽民序。本集未按诗的体裁类编。卷末有明景泰七年陈敏政后序。王逢是元代遗民,他集中常有咏历代尽忠守节之事的诗,其中有涉及南宋亡国史实的,但这并不是表示他有民族意识,而正是以胜国遗民自居的一种表现形式。他还有不少作品写元末的社会动乱,而且往往以小序注出本事,所以杨维桢曾将他与杜甫作比较,并说:“《梧溪集》者,江阴王逢氏遭丧乱之所作也。予读其诗,悼家难,悯国难,采摭贞操,访求死节,纲罗俗谣与民讴,……亦杜史之流欤!”(《梧溪集序》)尽管王逢的诗无法与杜诗比肩,元末战乱的性质也与“安史之乱”不同,但这部分作品的确是《梧溪集》的精华所在。目前较常见的版本,有《知不足斋丛书》本(被收入《丛书集成》)。
薛氏湿热论歌诀
温病类著作。清王泰林撰。不分卷。泰林另有《王旭高医书六种》已著录。王氏推崇薛雪《湿热论》“独具卓识,立言明简,而用药精奇”。但不立汤名,难于记诵,遂编成歌诀,于同治元年 (1862) 撰成是书。按薛氏湿热论篇目之序,将原三十五条,稍加变动,并撮论中大旨,编为总诀,概言其要,下附简明注释,内容简要,通俗易读,便于应用。有一九二○至一九三四年千顷堂书局石印本。
孔易阐真
二卷,清刘一明撰。此书即门氏《易理阐真》末二卷之单行本
立宪法议
实行立宪政体是近代中国先进分子一直追求的政治目标。梁启超是第一位明确提出宪政目标并筹谋一整套实施方案的人。他于1901年6月在《清议报》上发表《立宪法议》一文。文章指出,宪政就是实行有限权力的政治,人各有权,权各有限。但最重要的是,统治者的权力必受到限制。在中国要限制统治者的权力,就必须强调民权。民有权,才能保证宪法有效。梁氏具体规划了制定宪法和实施宪法的步骤:一,朝廷明颁大诏,国家实行立宪政治,以定民心。二,派重臣遍访周咨各立宪国之经验。三,出访大臣归国,开立法局,草拟宪法。同时翻译各国宪法备参考借鉴。四,宪草公布,令全国士民讨论,皆可发表意见上达,备采摘。在此基础上反复斟酌五至十年,以求至当,形成宪法定本,颁之天下。以后非经全国人表决,不得擅改宪法。五,从第一项步骤算起,二十年内正式实行宪政。显然,梁氏追求一种既能吸收各立宪国之经验,又能切合国情,得多数国人之认同,从而可以行之有效的宪政。
诗传通释
二十卷。元刘瑾(生卒年不详)撰。刘瑾字公瑾,安福(今属江西吉安)人。博通经史,隐居不仕,除 《诗传通释》外,有 《律吕成书》行世。《诗传通释》以朱熹《诗集传》为蓝本,搜集前人之说对其进行再阐释,若有所感,则用“愚按”标出,以示区别。该书跟辅广《诗童子问》一样,都是《诗集传》的普及本,但侧重点不同。《诗童子问》循文演义,重在词义和名物的训释,而该书在词义训释的基础上有更多的历史与典故的考订,视野更为广阔。刘瑾继承朱熹说诗传统,着重对文本的吟咏与研究,对诗旨的把握往往超越前人。《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誉之:“研究义理,究有渊源。议论亦颇笃实于诗人。美刺之旨,尚有所发明,未可轻废。”是符合该书的实际的。不足之处是囿于《诗集传》,以致于将错就错,委曲回护。在史实和礼制的考订方面也出现许多纰漏,受到清陈启源《毛诗稽古编》的批评。该书有一定的影响,明胡广《诗集传大全》多所承袭。版本有《诗经通释》二十卷纲领一卷外纲领一卷,《刘氏日新书堂》刊本。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文渊阁 《四库全书》影印本。
佛祖纲目
凡四十二卷(包括卷首)。明代朱时恩编。崇祯七年(1634)刊行。收于卍续藏第一四六册。本书从万历三十八年(1610)开始编纂,历时二十一年完成。内容从释尊之示现受生至明代万峰时蔚示寂为止,以诸佛及历代祖师之化导、行谊等事迹为纲目,依照历代年号之顺序编录,同年代之各种佛教重要事迹皆可一目了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