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医集
作者:祝登元祝登元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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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台集
明代诗文别集。 袁袠(字永之)著。 初由袁袠嗣子袁袠尊尼于嘉靖二十六年(1547)刊刻,题《袁袠永之集》,凡20卷。万历十二年(1584)衡藩重梓之,改题《衡藩重刻胥台先生集》20卷。《四库全书》存目依据万历刻本著录。 袁袠服膺李梦阳,颇受李的器重,曾赋《相逢行》赠之。李梦阳属纩之日,遗言必袁袠生表墓。袁袠创作也深受李梦阳影响。《四库全书总目》评其集说:“是编诗不失体格而特乏坚苍,文亦俊爽而酝酿未免少薄。”陈田《明诗纪事》评其诗说:“永之诗,雄词快句,下笔凌厉,而直易之篇,伤于易尽,无复顿挫含蓄之妙,惟五律独多合作。其与顾华玉论诗,谓四言必以三百篇为法,而取材于汉魏。今玩集中,此体了无高唱,欲副斯言,眇若河汉矣。”
太上老君中经
太上老君中经,又名《珠宫玉历》。撰人不详。约出于魏晋;《三洞奉道科代》着录「老子中经一卷」,即此书。今《正统道藏》本二卷,收入太清部。《云笈七签》亦全录其文,此经分五十五章,言内视存思之法。以存恩人体内诸神为主,兼涉天地之神。书中列举人体各部神主之名称、形状、服饰,较《黄庭经》更为详明。除思神外,又言及祝祷、辟谷、服气、按摩、去三尸、食日月之精、服药饵丹、用符念咒等方术。并且宣扬忠孝仁义,善恶报应思想。东晋南朝上清派道书受此经影响。称老子《道德经》为上下篇,而以此经为中篇。
江苏省通志稿司法志
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司法志。历来司法不入方志,近始有之。苏省司法,仿于汉晋,宋齐梁陈,赦宥恤刑,本纪皆详,自不宜略。由斯而后,迄于有明,或重原恕,或务刻深,胡蓝方黄,终于降李,大狱之类,亦须列入。谳案秋录颇重,其可原者,年有停勾,乾隆以后,取于实录,惜不能备。光绪诸案,重者录之。
朱子礼纂
清李光地研究朱子理学思想的一部重要参考书。五卷,清李光地(1642—1718)撰。李光地字晋卿、原庵、号榕村,福建安溪人。康熙进士,由庶吉士授编修,文渊阁大学士。在官以清勤自律,任内曾举荐施琅平定台湾,为陈鹏年辨诬,赞成恢复张伯行官职,救方苞,且治河有功。晚年任文渊阁大学士时奉敕校理编辑的有《朱子大全》、《性理精义》、《周易折中》等,是康熙间颇有成就的儒学家。收集了散见于朱熹《文集》、《语类》、书信中关于“礼”的论述,并对其进行了分类编纂,共五类,即《总论》、《冠昏》、《丧》、《祭》、《杂仪》。此书收录虽然不无遗漏,有失朱子之意,但以一人之力集成此书,已事属不易。
梵网菩萨戒经义疏发隐
梵网菩萨戒经义疏发隐,五卷,明袾宏发隐并序,卷一末附半月诵戒仪式。全称《梵网经心地品菩萨戒义疏发隐》,简称《梵网菩萨戒经义疏发隐》。律学著述。明万历十五年(1587)袾宏撰。系隋智顗述、灌顶记《菩萨戒义疏》的注释书。本书在各段经文前配有科文,疏文及发隐文则随各段经文而出。层次清晰,便于阅读。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佛性论
凡四卷。世亲(梵Vasubandhu ,四世纪)着,陈·真谛译。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一册。本论详释究竟一乘宝性论中第五至第七等三品,阐明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之义。内容由缘起分、破执分、显体分、辨相分等四分十六品组成,详论佛性之体相,以明一切众生本具之佛性,认为佛性有三种:(一)凡夫生来本具之佛性(住自性性),(二)经过修行显现之佛性(引出性),(三)达到佛果所具之佛性(至得性)。并论破小乘、外道与大乘偏见者之否认悉有佛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