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

作者:赵佶
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

宋徽宗撰,本书鲜见其它传本。徽宗推崇老子,引 《庄》、《列》、《语》、《孟》、《诗》、《书》注《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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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治针经

证治针经

综合类著作。清郭诚勳编。四卷。诚勳字云台,海昌 (今浙江海宁县南) 人。成书于道光三年(1823)。约四万余言。首载伤寒心法,伤寒摘要,内伤摘要,杂证要旨赋等,辑录前人有关著述,加以注释,阐述医经中关于伤寒及内伤杂病要旨。次论内、外、妇、儿各科证治,并女科要旨、幼科要略总赋等。举凡七十五种证治。每证详述证、因、辨治、方药,后附辑录前人著述中有关论述或医案,亦掺有个人医案。末附集中备检方诀,分伤寒、杂证、中风、虚劳等三十四门,每门载方若干首。所辑以歌赋为多,注释简略,所选多属常见证治,简捷实用。实为医学门径书。有清刻本,藏于吉林省图书馆。

灵枢悬解

灵枢悬解

医经著作。九卷。清黄元御(坤载)撰成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作者在学术思想上遵经据典,主张“理必《内经》”,认为“《灵枢》乃《素问》之原,凡刺法、腧穴、经络、脏象,皆自《灵枢》发之,而错乱舛互亦与《素问》相同”,故提出错简观点,因而“正其错乱,发其幽杳”。本书将通行本《灵枢》81篇按刺法、经络、营卫、神气、脉象、外候、病论、贼邪及疾病9类的次序重予编次,并在个别原文段落之后加以注释,于中确有精辟见解,足以解悬。现有多种清刻本及《黄氏医书三种》本。

曲论

曲论

明·徐复祚撰。一卷。一名 《三家村曲谈》。复祚 (1560—1630),原名笃儒,字阳初、讷川,号谟竹、三家村老等。常熟(今属江苏) 人。徐氏有笔记《三家村老委谈》三十六卷。此书即后人从中辑出有关论曲之语、编次而成。其论曲推崇沈璟,但也有自己的主见。强调作曲应发扬元曲的本色当行,以便于舞台演出,而反对雕章琢句,专在词藻的华丽上用功夫。故赞成何元朗对《瑟琶记》的批评意见,而批判王世贞对这一意见的非议,在评论《西厢记》时说:“《西厢》之妙,正在于 《草堂》一梦,似假疑真,情尽而意无穷,何必金榜题名,洞房花烛而后乃愉快也?”对于当时戏曲创作上才子佳人题材程式化的创作作风,不无积极的针砭意义。有《古学汇刊》本、《新曲苑》本、《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本。

资治通鉴纲目[四库本]

资治通鉴纲目[四库本]

简称《朱子纲目》,或称《纲目》。纲目体编年史书。五十九卷。南宋朱熹撰。成书具体年代不详。因为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部头太大,且内容太繁,所以要点不明,又不便阅读。因此,朱熹以《资治通鉴》为依据,欲改编成一部简明扼要的通俗读本。另外,《资治通鉴》原书的正统名分观点,基本上是以历史事实为依据。这既不能使理学家的观念得到印证和贯彻,又没有通过书法义例而达到寄寓褒贬与劝戒的效果。所以,朱熹又欲以《春秋》笔法为义例,使之能够更好地为统治阶级提供历史借鉴,并加强了史书对于维护封建秩序及封建道德、伦理教育的作用。总之,《资治通鉴纲目》在编写体例和内容取舍上,无不基于这两点。记事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主要据司马光《资治通鉴》增损括而成。体例仿《春秋左传》,大书以提要者为纲,分注以备言者为目,纲如经,目如传。纲乃朱熹自作,颇寓褒贬之意。

阿弥陀经略解

阿弥陀经略解

阿弥陀经略解,一卷,明大佑述并序,弘道后序。 亦称《阿弥陀经略解》。佛典注疏。明大佑撰。是后秦鸠摩罗什译《阿弥陀经》的注释书。作者自序称,因感于“经文简约,佛旨玄微,持诵虽多,研详实寡”,故于前贤之著述,如宋代孤山、灵芝等诸师之疏记,以及唐译《称赞净土佛摄受经》并余经论,略申援引,撰成《略解》一书,以方便初学者。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诸法本无经

诸法本无经

三卷,隋北天竺沙门阇那崛多译。与《诸法无行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