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仙传

作者:刘向
列仙传

古代神仙传记。西汉刘向撰。二卷。 向有《说苑》已著录。宋陈振孙等疑为出自东汉或魏晋方士之手,伪托向作。所记赤松子、黄帝、容成公、老子、吕尚、彭祖、安期先生、王子乔、东方朔、玄俗等七十位仙家事迹。起于赤松,终于玄俗,皆上古三代及秦汉时神仙。后人续补羡门高、刘安、老莱子等。文人多引为戏剧小说资料。明正统道藏本。《汉书·艺文志》无目。《隋书·经籍志》杂传类著录有两种,皆题《列仙传赞》,刘向撰。一作三卷鬷续,孙绰赞;一作二卷,晋郭元祖赞。唐以后史志均有著录,或二卷,或三卷,皆未题赞人。关于撰人,宋陈振孙,明胡应麟,清纪晓岚、杨守敬以及近人余嘉锡等,都对刘向提出疑议,或以为六朝人伪撰,或以为东汉方士假托,异说纷纭。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以为“惟此外有刘向的《列仙传》是真的”,不是后人伪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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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轻

津轻

津轻地区位于日本本州岛北端,太宰治在这里度过了他前二十年的人生,这里的人与景更成为太宰治日后诸多作品的原型。一九四四年,已经有了四次自杀未遂经历的太宰治回到这个睽别许久的故乡,一扫往日的阴霾愁绪,赏山水、访旧友,展开了一场自我治愈的巡游。 此行,太宰治本是受人所托为故乡津轻创作风土记,可他不仅用幽默自嘲的口吻讲述了偕友人登高、吃蟹、饮酒、畅谈的经历,更以少有的温柔笔触,为读者描绘了这片他生命中仅存的光明之地,使得本书收获了可以媲美小说的效果。“正因为我是血统纯正的津轻人,才能如此肆无忌惮地大讲津轻的坏话。但是,如果其他地方的人听到我讲这些坏话,因而全盘尽信并且瞧不起津轻,我想自己还是会觉得不大高兴。再怎么说,我毕竟深爱着津轻。”

宋本备急灸法

宋本备急灸法

《宋本备急灸法》一卷。夫灸治之法,吾国发明最早,且亦为特具效验之一种疗法。日本医 学改革,惟传自吾国之灸法,至今研究不遗余力。是书所列灸法,似别具真传,为南宋孙炬卿先 生旧刻,即著《鸡峰方》张焕先生所著。本国亡佚久矣,日本人仿宋影刻。前数年社友李程九君 寄自河南之抄本,裘君吉生将旧藏原刻本校对补正。尚有增刻《针灸择日编集》一卷,容再续印。

春柳莺

春柳莺

章回小说。题“南北鹖冠史者编、石庐拚饮潜夫评”。四卷十回。叙石池斋与梅凌春、毕临莺婚姻事。明嘉靖、隆庆间,才子石池斋与友至古香亭赏梅,见“凌春女子”题诗,心生倾慕,弃扬州梅翰林书馆之聘,往访凌春女子。田又玄诡言来苏游览的毕临莺为凌春女子,使石生往淮安寻访,已则冒名往扬州梅府就馆。石生在淮安与毕临莺传诗通情,又受所赠玉箫。事泄,毕父诬石为盗,石生仓皇逃出,北上应试中探花。石生始终不忘题诗女子,求新交钱公子,代谋凌春。钱公子乃毕临莺女扮男装,献诗词得梅家父女赏识,遂娶梅小姐。新婚之夜,述此事原由,于是二女同嫁石生。故事虽为才子佳人小说,然情节曲折,构思巧妙,描摹人情世态,时有可观。有康熙元年(1662)序刊本、清坊刻本、民国中上海半斋出版社铅印飧秀簃藏本。近有1983年春风文艺出版社排印本、1987年中华书局《古本小说丛刊》本以及上海古籍出版社《古本小说集成》本。

文昌旅语

文昌旅语

明代文言轶事小说集。 一卷。明王文禄撰。卷首撰者题记称,古者于旅,语夫旅众相聚不容无语,嘉靖戊申(一五四八年)冬,撰者与友人共十一人,约会于文昌祠, “聚而语,语而纪,纪而成帙,题曰‘文昌旅语’。”而所秉笔者,乃王文禄。观书中所记,为众人杂议当时所见所闻,以及研讨一些学术问题。他们谈到当时海寇掠扰之患,谈到游览张公洞的奇景,谈到诗学为何常盛不绝,以及交友之义等等,其中有些传闻带有神异故事的色彩。

仪礼经传通解

仪礼经传通解

经学著作。南宋朱熹撰,黄榦、杨复续撰。37卷,续29卷。宋人多简称为《礼书》。此书初名《仪礼集传集注》,后改今名。为彻底搞清古礼并以为后世之鉴,朱熹对古礼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其法:以《仪礼》为经,而取《礼记》及其他书传所载有关古礼者附于本经之下,并具列注疏及诸儒之说,寓作于述,勒为一编,即成此书。卷一至卷五为《家礼》,卷六至卷八为《乡礼》,卷九至卷十九为《学礼》,卷二十至卷二十三为《邦国礼》,卷二十四至卷三十七为《王朝礼》。初刊于嘉定十年(1217),时作者已卒。因前23卷是定稿,故改称今名;后14卷《王朝礼》是草稿,故仍用初名。以篇数计,全书共60篇,其中缺《书数》、《卜筮》二篇。《仪礼经传通解续》是此书的续作。朱熹整理古礼,尚有丧、祭二礼未及论次,因属弟子黄榦续成之。续作体例与朱氏原书不异。《续》之前16卷为《丧礼》,后13卷为《祭礼》。黄氏仅完成了《续》之前15卷,其余部分还是草稿,未及修订而卒。其后,朱熹另一弟子杨復据黄氏遗稿重加修订,方成完帙,故今本《续》之前15卷题黄榦撰,后14卷题杨復撰。变难读之《仪礼》为易晓,朱熹及其弟子实有开创之功。其后清人迭有著述,虽枝节不无胜处,而体例则一仿朱熹旧规。

众经目录

众经目录

凡七卷。隋代法经等撰。又称隋众经目录、法经录。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五册。收录后汉至隋代所翻译之经论等。凡立九录,分类录出译经之目。前六卷为别录,第七卷为总录,初附上表,其次列出本录之总目次。依第七卷总录九录为:(一)大乘修多罗藏录七八四部,一七一八卷。(二)小乘修多罗藏录八四二部,一三○四卷。(三)大乘毗尼藏录五十部,八十二卷。(四)小乘毗尼藏录六十三部,三八一卷。(五)大乘阿毗昙藏录六十八部,二八一卷。(六)小乘阿毗昙藏录一一六部,四八二卷。(七)佛灭度后抄集录一四四部,六二七卷。(八)佛灭度后传记录六十八部,一八五卷。(九)佛灭度后著述录一一九部,一三四卷。九录合计二二五七部,五三一○卷。九录中,前六录各有一译分、异译分、失译分、别生分、疑惑分、伪妄分等六分,后三录各有西域圣贤分、此方诸德分等二分,凡四十二分。本书之记载颇为正确,尤以疑惑及伪妄之鉴别,特为现代学者所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