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雅补

作者:鲁照
串雅补

成书于1825年。清代鲁照撰。上海扫叶山房1919年石印本。是一种关于串医(走方医)的验方汇编,共5卷,按照串医的旧例,分为一顶(发汗、烧丹)、二串(攻下、毒药)、三抵(偏药、制药、制假药)、四色(拔牙、点痣,熨烙、火罐),另附多种效方成药,补赵学敏之未收者。该书的炮制方法多数来自民间,方法较为独特。尤其对毒剧药番木鳖、木鳖子、白信、斑蝥等的炮制非常讲究。如番木鳖有:“刷去毛”、“泉水浸胀刮去毛”、“油炸”、油炸后“以纸压去油”、“掘向阳山上黄土斤余筛细,随掘随用,不可经宿,拌木鳖入锅炒燥,勿使焦黑,摊地去火毒,用筛格出即为细末,收贮严密,随症施用”、“麻油炸黄色”、“炸松黄色不令焦黑”等。川木鳖有九制法:第一次用川芎、白芷制;第二次用银花、柴胡制;第三次用甘草、青盐制;第四次用南星、半夏制;第五次用川牛膝制;第六次用杜仲制;第七次用木瓜制;第八次用干姜制;第九次用天花粉制。信石用豆腐煮、信石用绿豆煮,马齿苋汁煮川倍子均出于该书。离骨散中的炮制方法也较特殊,取活大鲫鱼一条,去肠入白玉簪花根、皮硝,缝好,大碗盖令出白霜,扫下收贮,遇患牙,点少许牙根即落。

鲁照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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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录

景德镇陶录

古代瓷器专著。十卷。清蓝浦著,郑廷桂补辑。蓝浦(生卒年不详),字滨南,号耕余先生。江西昌南(今江西景德镇)人。素善文博学。郑廷桂(生卒年不详),字问台。蓝浦门人。卷一图说,卷二清御窑厂恭记、镇器原起,卷三陶务条目,卷四陶务方略,卷五景德镇历代窑考,卷六镇仿古窑考,卷七古窑考、各郡县窑考、外驿窑考,卷八陶说杂编(上),卷九陶说杂编(下),卷十陶录余论。陶务方略详述了景德镇的十七工与十八作,对研究、了解清代窑业分工有重要文献价值。仿古窑考详列了各种釉色的配方及彩色料,对瓷土、釉料、青料的出产地与精粗记录甚为详尽。历代窑考简单介绍景德镇唐宋至明清各期的瓷窑。杂论则汇辑了唐宋以来有关景德镇的文献记载。此书是反映当时窑业状况和生产实践的专著,是研究景德镇瓷业发展历史颇具价值的文献资料。成书于清嘉庆(1796—1820)年间。通行版本为清嘉庆二十年(1815)刻本及同治九年(1870年)刻本。

深衣考

深衣考

清黄宗羲解释、辨证深衣制度的著作。1卷。深衣之制,见于《仪礼》及郑注孔疏。因时代久远,历代注家都不得要领。此书前列已说,后附深衣经文,然后并列朱熹、吴澄、朱右、黄润玉、王廷相五家图说,各指其谬误,总之务在出新。故其文变乱旧诂,穿凿臆测,多有乖谬,学者不可不察。如于上衣下裳之幅数,其说较孔疏之误更甚。又释 “衽当傍” 、“续衽”等,亦无所根据。有借月山房汇钞本、南菁书院丛书本。

存存斋医话稿

存存斋医话稿

医话。清赵晴初撰。三卷。晴初字彦晖,会稽 (今浙江绍兴) 人。清末医家。认为“医非博不能通,非通不能精,非精不能专,必精而专,始能由博反约”。后将其见闻及心得笔记整理辑成是编传于世。本书初刊于光绪七年(1881)。书中共载医话七十四则,不分类别,不拘体例,不立标题。阐述医理、辨证用药,改正本草,评论医家,强调辨证论治,指出设方立名在于规矩准绳,昭示来学,非谓某方一定治某病,某病一定用某方。这种认识对指导临床辨证论治、灵活用药,颇有裨益。所论确有见地,为后人所重。有一九一五年绍兴裘氏刊本,一九三六年《珍本医书集成》本。

独醉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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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卷。明史谨撰。史谨,字公敏,一作公谨,自号吴门野樵,江苏昆山人,生卒年不详。史谨少从倪赞、高启游,善丹青、能诗文。洪武初以事谪居云南。后洪武三十一年(1398)经王学士推荐为应天府 (今南京)推官,不久降补湖南湘阴县丞。寻罢归,侨居金陵 (今南京) 卖药自给,以诗画终其身,著有《独醉亭集》三卷。此集前有陈琏 《序》。据陈琏所序,此集为史谨自编。但以体分,不题卷数。自 《武当八景》以下九十三首,别题目 《遗稿》。疑是史谨没以后,其后人掇拾晚年所作附于集末。然中有《经人��瓮诗》、《谒黔宁王庙诗》,则皆在谪云南时。又有《雪酒为金粟公赋诗》,金粟道人乃顾阿瑛别号,则元末明初之作亦在其中。殆杂采佚篇,不复甄别。其诗善写景观,颇有画境,故所载题画之诗特多,必丹青手迹,一一录之。现以原本所有,亦其存之,与史谨所自定诸诗共为三卷。清人评“其诗不涉元季缛靡之习,亦不涉宋季酸腐之调。平正通达,而神采自然高秀。”在明初可自为一家。有两淮马裕家藏本。

台湾教育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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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集刊有关清代台湾教育建置之碑文四十三篇,末附以「明志书院案底」二卷。碑文来源:一为日据时期前台湾总督府民政部总务局学务课编印「台湾教育志稿」所集三十六篇,一为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印「台湾中部古碑文集成」所集七篇。上述碑文大多见于府县厅志,此后并另有第一五一种「台湾中部碑文集成」及第二一八种「台湾南部碑文集成」之编印,可资相互比校。「明志书院案底」全为文卷,卷一为清乾隆二十八至二十九年间淡水厅建立明志书院之始末,卷二为光绪年间淡新分治后明志、学海两书院租项纠纷之处理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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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言》,清朝陆圻撰,所记皆为晚明清初要事。上部记晚明“三案终始”;中部记“三案”馀波及清初南京、淮扬文武诸臣事;下部记南明弘光、隆武、鲁王诸事,其中“金陵七十三人”、“大悲和尚”、“酒色串戏”等篇,尤有独特的史料价值。今据神州国光社排印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