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通注

作者:傅以渐
易经通注

九卷,清傅以渐、曹本荣等著。 此书是顺治十三年(1656年)十二月,傅以渐、曹本荣等奉诏而作。于十五年(1658年)完成。顺治诏书称:“自魏王弼、唐孔颖达有注与正义,宋程颐有传、朱熹有《本义》出,学者宗之。明永乐间,命儒臣合元以前诸儒之说,汇为《大全》,皆于《易》。首载顺治十三年十月十五日谕旨,次载顺治十五年十月傅以渐等进书表,则是书完成于1656年至1658年间。次为傅以渐序文,略谓明永乐年间,官修《周易大全》综合元代以前诸儒之说汇为一书,虽对易理多所发明,但其中异同互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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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禄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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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文字学家颜元孙编撰的一部刊正汉字字形的字书。颜元孙(?~714)字韦修,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是唐代著名训诂学家颜师占的四世孙。元孙编写这本书的目的在于给那些做官的和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提供文字的正确、规范的写法,所以定书名为《干禄字书》(“干禄”即求禄位的意思)。全书共一卷,是以颜师古的《字样》为蓝本,重加校定增补而成。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辨正楷书字体的书。汉字发展到唐代,已历隶、楷、草等字体,原来的形体笔划逐渐为一般人所不了解,本书以辨正字形为主旨。所收之字按四声分部,再依二百零六韵编排。

黄帝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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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宅经,撰人不详。从内容文字看。似出于唐宋间。二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众术类。本书论述卜宅之法。谓家宅「乃是阴阳之枢纽,人伦之楷模」。若家宅安则家族昌吉,不安即门族衰微,故须考察家宅之阴阳休咎。其法术分宅院四面为二十四路,配以天干地支、八卦九宫方位,以相其吉凶。相宅之要在于阴阳平衡,阴阳得则吉昌,偏阴偏阳则凶。凡欲移居,须向福德之方;凡欲造宅,须顺十二月之生气,若修造时冲犯土气,即有灾殃。书中有相宅图二幅。详述二十四路、十二月建造之吉凶禁忌。又有所谓五虚五实之法,谓宅大人少、门大内小等为五虚,令人贫耗,五实则令人富贵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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