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性赋白话解

作者:佚名
药性赋白话解

《药性赋》原书未注明作者,据初步考证大约为金元时代作品。该书历来都是作为中医带徒弟学习中药的启蒙书。原书用韵语编成赋体,言简意赅,朗朗上口,便于诵读记忆,颇受初学者的珍爱,传延至今,长盛不衰。然而由于该书编写年代久远,一方面一些词汇古义深奥,不够通俗易懂,一方面拘于赋体,有些文句不免过简,不能全面概括药物效用特点,影响推广和应用。有鉴于此,1960年北京中医学院(现北京中医药大学)颜正华教授率领中药教研室同仁,对原书词条逐句进行了语译和注解,重点介绍了药物的功效主治、使用注意,并增补了用量及附方,以便于临床应用。在译注过程中对原书错简之处,予以必要的订正和补充,但对按四性分类欠妥之处,为维持原书体例,不予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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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古要论

格古要论

文物鉴赏专著。三卷。明曹昭撰。成书于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据明舒敏《格古要论序》称其为“吴下簪缨旧族,博雅好古”。此书共分十三论。上卷有古铜器、古画、古墨迹、古碑法帖四论;中卷有古琴、古砚、珍奇、金铁四论;下卷有古窑器、古漆器、锦绮、异木、异石五论。每论又各分为若干子目,如古琴论下又分断纹琴、伪断纹、唐宋琴、古琴色、古琴样等子目;古窑器论下又分柴窑、汝窑、官窑、黄董窑、哥哥窑、象窑、高丽窑、大食窑、古定窑、古磁窑、古建窑等子目。此书专述古今名玩器具之真伪优劣,是明代最早、也是最重要的一部文物鉴定学专著。编写方法为记事兼论述,从文物概述、作伪方法到真伪鉴别均有论述,还介绍了鉴别赏析的源流本末及典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该书的“真赝优劣之解,皆能剖析纤微,又谙悉典故,一切源流本末,无不厘然。”使人读后对各种古物有一个较系统的了解和增长鉴赏的水平。是较好的一部文物鉴赏书籍,为后人所重视。明景泰七年(1456年)至天顺三年(1459年)间,经吉水人王佐增补校订,变更章次,易名为《新增格古要论》,共十三卷,仍为十三论。对墨迹和古碑法帖等部分增补最多。新增本比原著内容丰富,流传为广。

三十六计

三十六计

不分卷,无年代和作者可考。共分六套,每套六计,共三十六计。第一套战胜计,有“瞒天过海”、“围魏救赵”、“借刀杀人”、“以逸待劳”、“趁火打劫”、“声东击西”;第二套敌战计,有“无中生有”、“暗渡陈仓”、“隔岸观火”、“笑里藏刀”、“李代桃僵”、“顺手牵羊”;第三套攻战计,有“打草惊蛇”、“借尸还魂”、“调虎离山”、“欲擒姑纵”、“抛砖引玉”、“擒贼擒王”;第四套混战计,有“釜底抽薪”、“混水摸鱼”、“金蝉脱壳”、“关门捉贼”、“远交近攻”、“假道伐虢”;第五套并战计,有“偷梁换柱”、“指桑骂槐”、“假痴不癫”、“上屋抽梯”、“树上开花”、“反客为主”; 第六套败战计, 有“美人计”、“空城计”、“反间计”、“苦肉计”、“连环计”、“走为上”。前三套是处于优势之计,后三套是处于劣势之计。各计解语有不少是用阴阳燮理,推演成为兵法的刚柔、奇正、进退以及攻守的变化。解语之后设的按语多引证宋代以前的战例和孙子、吴起、尉缭子等兵家的精辟语句。既集中了古代兵家的奇谋方略,也集中了封建割据的尔虞我诈、掠夺兼并一类落后、反动的东西。它不能正确地阐明战争的实质问题,只局限于计谋的推演与施用上。

正红旗下

正红旗下

当代长篇小说。老舍著。初载《人民文学》1979年第3至5期。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6月初版;1987年5月又将《正红旗下》与作者的另一作品《小人物自述》合为一册再版。两个版本的正文前面均有胡絜青写的代序《写在〈正红旗下〉前面》,书后均附录胡絜青、舒乙合写的《记老舍诞生地》一文。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5月初版的《老舍文集》第七卷中,收有《正红旗下》。《正红旗下》是老舍晚年的作品,发表于他逝世以后。正红旗下——正红旗,清代八旗之一。八旗是清代满族的一种军队组织和户口编制,以旗的颜色为号,有镶黄、正黄、镶白、正白、镶红、正红、镶蓝、正蓝八旗(正即整字的简写),凡满族成员都隶属各旗。这是“ 满洲八旗”,以后又增设“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八旗成员,统称“旗人”。本文作者隶属“满洲八旗”的“正红旗”,所以这篇自传体的长篇小说,即取名为《正红旗下》。著于1961年至1962年。遗憾的是,因当时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老舍并未完成,就被迫停笔。

词品

词品

明杨慎著。6卷。杨慎字用修, 号升庵, 新都(今四川新都)人。明正德六年殿试第一。授翰林修撰。嘉靖三年,召为翰林学士。以“大礼”之议触犯朝廷,遣戍云南永昌卫。嘉靖三十八年(公元1559)卒于云南,年72。《明史》有传;说:“明世记诵之博,著作之富,推慎第一。”后人辑其诗文为《升庵集》。《词品》论说填词,穷本溯源,直至梁陈隋六朝,为前人所未及。他在《词品》的序文中说:“诗词同工而异曲,共源而分派。在六朝若陶弘景之《寒夜怨》、梁武帝之《江南弄》、陆琼之《饮酒乐》、 隋炀帝之《望江南》,填辞之体已具矣。若唐人之七言律,即填辞《瑞鹧鸪》也。七言律之仄韵,即填辞之《玉楼春》也。若韦应物之《三台曲》、《调笑令》,刘禹锡之《竹枝辞》、《浪淘沙》,新声迭出。孟蜀之《花间》、南唐之《兰畹》,则其体大备矣。岂非共源同工乎!”该书对两宋词人及其作品介绍论述较多,金、元、明人亦及之。对诗词文体关系,亦时有评论,如在说到梁简文帝《春情曲》时说:“此诗似七言律……唐律之祖。而唐词《瑞鹧鸪》格韵似之。”如在评论王筠《楚妃吟》时说:“大率六朝人诗风华情致,若作长短句,即是词也。……予论填词必溯六朝,亦昔人穷探黄河源之意也。”

维摩经玄疏

维摩经玄疏

凡六卷。隋代智顗撰。收于大正藏第三十八册。又称维摩经略玄、维摩经玄义、净名玄义、净名玄疏、净名玄。本疏系以天台宗释经之定规‘五重玄义’来注释鸠摩罗什所译维摩经之玄旨,可视为维摩经概论之作。全书援引经论颇多,有华严、法华、涅槃、摩诃般若、地持、清净法行等经,及大智度论、十地经论、摄大乘论等。系智顗大师于隋开皇十五年(595)受晋王广之请,撰述于金陵。本书与同为智顗所著之维摩经文疏共称天台宗维摩经注疏之双璧。

梵网经忏悔行法

梵网经忏悔行法

经云。若有犯十戒者。应教忏悔。在佛菩萨形像前。日夜六时诵十重四十八轻戒。苦到礼三世千佛。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见好相。便得灭罪。此金口明训也。故知法华方等大悲占察等种种行法。虽各有灭罪得戒功能。而于犯十戒者。仍须别依梵网行法。方使标心不泛。所谓如从地倒。还从地起。又此经所明千里无师。像前自受。但云当以七日。佛前忏悔。得见好相。便得戒。若不得好相。